关于给予王依涛等五名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关于给予处分的决定通知
关于给予处分的决定通知陈xx,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20xx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师范学校,最后学历本科。
2002年8月至现在任古龙中心校教师。
一、违纪事实20xx年3月2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永胜小学三年一班教室内,学生刘海研被英语教师陈国涛打了5、6个耳光。
肇源县公安局对陈国涛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二、处分决定依据肇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书[20xx]247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第七款“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经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国涛记过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本决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单位申请复核。
xx县教育局年5月5日王某,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松溪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入党。
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任县粮食局综合业务股股长、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渭田镇党委统战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渭田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经查实,其主要违纪事实是:1、20xx年12月,王某在征得时任粮食局局长叶风健同意后,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假购销的方式完成省级储备粮订单任务786.108吨,套取省级订单直补款15.72216万元。
2、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王某在征得叶风健的同意后,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两次以虚列“粮食收购费用”和“订单粮-优质稻价格补价”等名义,从公司账户套取现金26.3万元进行私分,其中王某分得3.8万元。
综上所述,王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县储粮公司于2021年期间,以“虚假购销”方式套取粮食直补款15.72216万元,造成国家财产较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违纪行为;王某伙同杨代如等人,以虚列支出的名义从储粮公司账户套取资金26.3万元用于私分,其中王某分得3.8万元,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违纪行为,王某身为储粮公司经理,应负主要责任。
给予批评教育的决定
给予批评教育的决定给予批评教育的决定范文一20xx-10-0810:53各位同学:由于在20xx年9月18日新生始业教育中部分学生无故旷课。
此行为已违反了学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考勤实施办法》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以下同学(名单见附件)通报批评:黄佩慧、阮鸿佳、韩红燕、仇艺颖、沈靖怡、陈晓锦、鲁姗、赵铤、焦艳婷、蒋丹丽、许译丹、周金娜、张静、陶慧兰、陈漫双、胡天铃、罗晨宁、吴之乐、潘李楠、孙惠群、张桑桑、李梦梦、王子晴、陈露露、柳佳颖、欧陆珠、谢雨倩、周澈、周佳琪、吴璐、邬珍玲、赵琦琪、华怡、陈霞、高佳烨、陈哲靓、劳海琳、高优、谢程成、郑植珠、胡颖、汪罗芸芝、孙蒙、王林、吴倩儿、励虹波、马欣悦、钱慧洁、顾央央、蒋溢歆附件:通报批评文件望我院同学都能够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争做一名合格的师范生!教师教育学院20xx年10月8日给予批评教育的决定范文二关于给予徐怀州等同志批评教育的通报各村:徐怀州同志,辛丰村党总支委员,文书,对禁烧工作认识不足,不能坚守岗位,镇督查组2015年10月14日晚上8点20分到高架桥秸秆堆放场巡查,发现徐怀州同志不在岗。
电话通知后至晚上9点仍未到岗,再次联系徐怀州电话不接。
9点45分督查组再次到高架桥巡查其仍未到岗。
为严明工作纪律,根据镇禁烧文件规定,经镇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怀州同志通报批评,罚款100元的处分。
2015年10月13日下午3点,夹沟村保洁员曹召兰、刘长兰焚烧垃圾,2015年10月15日早上7点,辛丰村保洁员姜体智焚烧垃圾,经镇委研究,给予三人扣发一个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的处理。
希望各村加强对包保干部的责任管理,加强巡查,确保包保干部在岗在位,高度负责,严防死守,实现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中共夹沟镇委20xx年10月15日给予批评教育的决定范文三该生xx-xx学年度第二学期因放松对自身要求,自开学以来至5月6日止,无故旷课20节,经学院多次教育,该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确有改之,然为严肃校纪,以正学风院风,经研究决定撤销易作齐国际教育学院旗手兼安全联络员职务告处分,暂缓发国家助学金一等xx元,待本学期期末考试后表现进步后发之,特此通告。
关于高一年级期中考试学生考试作弊批评通报
关于高一年级期中考试学生考试作弊批评通报
学校广大xx:
在本次高一年级期中考试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学科,第十九考场,高一A6班赵浪、高一B3班陈光金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两位同学已承认违纪行为;同考场,高一A8班杨明惠在考试期间,夹带其他生物试卷进行作弊,该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
据此,给予赵浪、陈光金两位同学违纪通报批评处分;给予杨明惠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
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语文学科,第七考场,高一A10班杨光香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利用手机传抄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第二十考场高一B4班邱游凯郦在考试期间,翻书及夹带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
据此,给予杨光香、邱游凯郦两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
为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考风,希望各位老师在考试中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特此通报
教务处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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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专业部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学前教育专业部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针对前段时间,个别学生多次出现上课迟到、上课期间在宿舍睡觉、玩手机、吸烟等现象,2016年5月25日上午第一节课上课后,我部组织了一次突击检查。
发现以下同学出现违纪现象。
为严肃校规校纪,督促学生养成遵规守纪习惯。
根据学校有关纪律规定,经专业部研究决定对以下学生(名单附后)做出如下处理:
1、回家反省一周(2016.5.25-2016.5.31)。
2、写不少于500字的检查和保证书,家长须签字。
3、返校后如有再犯,报学校批准,劝其退学。
附违纪学生名单:
1、15旅游综合
薛梦菲薛倩程欣查闪闪彭淑娇周彤张宁戚梦婷
2、14高职空乘
刘凤起米文哲施英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管理部
2016年5月25日。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违纪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供大家参考!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一学生处:XXX,男, 学号XXXXXXXXXX, XX学院200X级XX专业本科1班学生。
该生于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无故旷课累计达15学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议给予XXX同学警告处分。
XX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盖章)20xx年x月x日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二各二级学院、各部们处室:××学校×年级××系××班××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缺交作业,上课讲话打瞌睡,在×月×日财务会计期末考试中作弊。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当时该生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放入铅笔盒,乘打开时偷看,其不断打开关闭笔盒的情况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老师要检查笔盒,他执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将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并称老师无权搜身,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弊行为,态度极为恶劣,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考试。
根据《考场纪律》、《学生手册》第X章第X条,对该学生取消其该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如态度恶劣则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学籍。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XX学校教务处印)二OXX年X月X日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三理化系xxxx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xxxx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
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理化系绥芬河市高级中学20xx年x月x日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相关文章:1.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6篇2.学生违纪通报范文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5篇3.学生违纪处理决定书4.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5.学生处分决定范文6.关于学生处分决定7.对学生的处分决定。
违纪处分决定
水秀二中关于闫顺利等学生违纪的处分决定2009年4月16日晚,46班学生闫顺利纠集本班学生王帅、成峰、赵振华,对因和闫顺利发生口角的46班学生史滋超进行殴打。
导致史滋超同学左脸部红肿有淤血,而且嘴里出血。
闫顺利等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水秀二中《学生一日常规》、《十不准》、《住校生管理制度》,本该对违纪事件的纠集人闫顺利给予除名的处分。
但我校本着严格校风校纪、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学生闫顺利等人给予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闫顺利的处分决定: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
(因该同学来自较远的清徐,特保留其住校资格)4、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5、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备注说明:1、该同学在本次违纪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网、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家长主动提出转学。
2、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对赵振华的处分决定: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
4、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备注:处分期间,如本人表现一贯良好,可由家长写出书面住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入住。
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对王帅、成峰的处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7.10。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水秀二中政教处2009.4.20。
昭通市一中学生罢课处理结果
昭通市一中学生罢课处理结果12月17日从云南昭通昭通市外宣办获悉,发生教师罢课事件的昭通一中已于16日下午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当地已成立工作组进驻该校调查处理,涉事的5名学生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16日有新闻爆出,当日上午,昭通市一中的教师集体走上了操场,无人上课。
校方通过校讯通发布的信息表示,前段时间该校一位高中老师被学生当众羞辱,一位初中老师被学生殴打,导致该中学老师人人自危,集体休假不敢上课。
事件发生后,昭通市成立工作组到学校调查处理此事,工作组召开学校教师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倾听教师诉求,答复教师疑问。
经查实,11月28日,昭通市一中高一学生牛某、毛某、邓某、马某违反学校纪律,班主任保老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四名学生对保老师出言不逊,并掀翻教室内的讲桌和饮水机。
12月15日早自习期间,昭通市一中初三学生杨某上课睡觉,任课教师曾老师多次提醒,杨某依旧不听,曾老师就用书拍了杨某一下,杨某随即站起来向曾老师面部打了一拳,致该教师眼部受伤。
鉴于这些情况,12月16日上午,昭通一中便出现少数班级教师未上课、学生自己上自习的情况。
15日的事情发生后,学校及时将受伤的教师送院治疗。
随后,昭通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看望受伤教师及家属,并了解他们的诉求。
两件事情发生后,涉事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分别向保老师和曾老师道歉,从爱护学生成长的角度考虑,保老师和曾老师谅解了学生。
鉴于此,学校对四名高中学生作出了如下处理:给予牛某、毛某留校察看处分,分别给予邓某、马某严重警告;鉴于杨某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初中学生杨某给予批评教育。
16日下午,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已恢复了正常,受伤的曾老师也于16日下午出院回家。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考试作弊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相关部门会对考试作弊的人员进行通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范文一各教学系部、班级:为彰显考试的公平公正,践行诚信教育,现在对20xx—20xx学年期末考试学生违规情况通报:20xx级注会1班洪(夹带考试资料作弊)20xx级注会1班王(替考)20xx级注会1班陈(找人替考)20xx级注会2班尹(英语B级夹带考试资料作弊)20xx级注会5班张(夹带小抄)20xx级注会5班杨(使用手机)其中,王,陈两人在考试过程中串通替考,其情节严重。
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作弊及其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因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恶劣。
学校将按照执行,具体情况请留意南华工商学院校风校纪委员会处理为准。
其中,洪、尹、张、杨等人,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一款【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请团总支、学生会、助理团各部门展开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组织部门请照章程,开除清退出部门处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以上行为将记入学籍档案存档。
财务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x年1月9日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范文二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王昊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王昊的试卷,王昊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
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王昊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特此通报!广东xx学院商学院xx年xx月xx日关于考试作弊的通报范文三唐(学号:20xx540),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
考试作弊的通报批评
考试作弊的通报批评在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术诚信的道路上,我们始终坚守着严肃的态度和坚定的原则。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近期的考试中,仍有个别同学违背了这一准则,选择了作弊这条不正当的途径。
在此,我们对这些作弊行为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
在考试名称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了以下同学的作弊行为:_____同学,在考试过程中,试图将事先准备好的小抄带入考场并偷看。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考试纪律,不仅是对自己学业的不负责,更是对其他同学努力付出的不公平。
_____同学,利用手机在考试期间搜索与考试相关的答案。
在如今的科技时代,手机本应是帮助我们学习和获取知识的工具,却被该同学错误地用于作弊,这种行为必须受到严厉谴责。
_____同学,与邻座同学交头接耳,企图获取答案。
这种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成绩的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考试,是对同学们一段时间以来学习成果的检验,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家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进步。
而作弊行为,不仅违背了考试的初衷,更损害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和声誉。
这些同学的作弊行为,给整个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学术诚信是学校教育的基石,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障。
如果对作弊行为姑息纵容,那么我们的教育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和价值。
为了严肃考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作弊同学作出如下处理:1、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该门课程的补考资格。
这意味着这些同学需要在今后的学习中重新修读该课程,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弥补这次的错误。
2、给予警告处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这一处分将成为他们学生生涯中的一个污点,时刻提醒他们要遵守纪律,诚实守信。
3、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让所有同学都能引以为戒,认识到作弊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
希望以上受到处分的同学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作弊行为对自己、对他人、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
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
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最近又是考试季,暑假即将到来,每个同学都将迎来期末考试,但在考试中总有违纪的情况出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范文一在考试期间作弊,根据《xx市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规定给予以上同学警告处分。
孙xx(1.4)在考试当中组织作弊,赵xx(1.15)在考试期间带手机进入考场作弊,根据《xx市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规定给予以上两位同学记过处分,班主任约谈家长通报违纪事实并责成以上八位同学班级内深刻检讨承认错误,取消以上同学所在班级本周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xx市高级中学20xx年x月x日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范文二在6月31日东区三教118考场的《大学英语(三)》的考试中,xx 院车辆104班的程×同学,请他人替考。
学院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及《工学院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要求,对考试违纪学生和相关组织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认真遵守考场纪律,考出优异成绩!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组201X年6月4日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范文三XX1004班学生赵XX6月19日在英语课程考试中发生违纪行为,材料1101班学生牛XX、周X6月20日在英语课程考试中发生违纪行为,根据《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赵XX记过处分,牛XX记过处分,周X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诚实守信、合格规范的大学生。
XX工程学院201X年6月20日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批评范文四201X年研究生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开始,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现将已查处的几起考试违纪处理情况通报如下:在201X年11月20日《数值分析》考试中,两名同学违反考场纪律。
在201X年11月25日《应用随机过程》考试中,七名同学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科目相关的内容。
以上同学均已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了处分。
为了端正学风,严肃考纪,各院(系)必须向研究生重申《xx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X年9月修订)和《关于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考试违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加强教育,使广大研究生形成诚实、守信、自律的行为习惯;要组织开好教师动员大会,加强对主监考教师工作职责及考务教学事故处理的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与考风;要组织召开研究生考前动员大会,通过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各院(系)主管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教学管理人员和协理员要深入到本院(系)考场进行巡考。
芒果青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关于给予王超林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
芒果青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
芒青职校学字〔2019〕27号关于给予王超林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
王超林同志,现为我校五年大专部学生科17级班主任。
3月20日之前,学校召开几次会议经常强调,学生宿舍门上要粘贴宿舍管理制度、值日安排表、禁烟公告。
3月21日晚上九点,经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小组检查学生宿舍发现,17级会计班女生宿舍1-315门上没有粘贴禁烟公告。
由此看出王超仙同志工作态度不认真、马虎,责任心不强,学校布置的任务没有落实以及按时完成,造成工作失误。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超林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班主任能引以为戒,强化工作执行力度,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完成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
通报批评的决定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通报批评就是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1新闻与传播系动画07-1班学生xxxxxxxxxxx等20名同学在xxxx 年10月5日第1、2节《中国画》课上集体迟到,严重影响教学秩序,为严肃校规校纪,纠正学风,教育本人和他人,经新闻与传播系研究决定给予上述20名同学通报批评。
xx工程技术大学新闻与传播系xxx年十月十六日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2全旗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电教仪器中心:按照上级要求,今年7月22日—8月20日、10月3日—7日,旗教育局分七期对全旗初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按时到培训点参加学习,能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能够潜心钻研所学知识,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快推进新课改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仍有一小部分教师置教育局严格要求于不顾,不按时报到,不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不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在广大教师队伍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教育全旗教师认真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培训工作质量,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在这次新课程培训中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xxxx、xxx、xxx、田xx等4名同志予以全旗通报批评,同时给予xxxx师德警示期一年。
这4名同志xxxx年继续教育所学内容不予验印。
现将这4名同志违反学习纪律事实公布如下:xxxx,xx古族实验初中教师,在进修学校培训点上课迟到1小时,且酒后上课,寻衅滋事。
xxx,xx古族实验初中教师,在xx中培训点上课时没有带教材、笔记本,不听课,课上玩弄手机。
xxx,xx吐镇沙日塔拉小学教师,在甘一中培训点上课时没有带教材、笔记本,不听课,课上玩弄手机。
院级通报处分
院级通报处分
根据学校纪律和规定,我们院级通报了以下几名同学的处分情况,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
学习和生活环境。
1. 张三,因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扰乱了宿舍秩序,经教导无效,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
2. 李四,因在实验室内违规操作实验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经
查实属故意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赔偿设备损失。
3. 王五,因在食堂内排队时发生冲突,引起了食堂内的混乱,
经教育无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要求进行思想教育。
4. 赵六,因在课堂上与老师发生口角冲突,严重影响了课堂秩序,经教育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要求进行心理辅导。
5. 刘七,因在校外公共场所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经查实属于违
法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报警处理。
以上同学的处分情况已经在院级通报中公示,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做一个守规矩的好学生。
关于通报批评决定
关于通报批评决定通报批评是指某一主体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一______,__性,________年__月生于________。
现为甘肃政法学院________级__本__班学生,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__________部部长。
______自加入法律宣传协会以来,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推卸责任。
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团委主办,法律宣传协会承办的“我与祖国共奋进——首届甘肃政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题知识竞赛”中,表现更是不佳。
协会考虑到其工作量少,在协会中也缺少锻炼,因此任命其为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命题组组长,他口头表示乐意任命该职务,并且承诺会完成工作。
但是,时至今日,校团委要求上交题库的通知接二连三,而命题组组长并未完成十多天前许下的承诺,还将责任推卸给协会的其他负责人,并且说这与他无任何关系。
此举给法学院以及法律宣传协会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加强协会内部组织纪律及思想道德建设,对林强工作散漫,目无组织纪律的错误,根据《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章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与通报批评的处分。
望协会全体成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协会纪律,塑造良好的个人品质与工作作风,为学院、协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在活动中达到“服务社会,锻炼自身”的目的。
法学院分团委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201__年9月15日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二01__年4月15日晚,某校南校区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体育学院和海洋学院多名学生参与其中,具体事件及处理如下:201__年4月15日晚,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__级学生吕某某(男,山东东营人)与同学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__级学生国某(男,山东淄博人)、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1级学生(男,山东淄博人)3人在南校区10餐2层喝酒。
当晚22时许,3人酒后离开餐厅,当走至餐厅露天楼梯时,海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10级班学生李某(男,山东莱芜人)等3人正好路过此处,不知是谁向李某身旁丢了个东西,李某便朝吕某某等人看了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往前走。
关于给予徐晨阳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宁波大学阳明学院文件
阳明学字〔2012〕2号
关于给予胡申申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校宿管中心对学生寝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部分学生违反了宁大政…2007‟104号《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持有大功率电器。
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11年12月份违规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大一学年第一学期非学业因素“文明守纪”项评“优秀”资格。
名单如下:2011级经济与管理类5班:胡申申(持有电热杯)
2011级国际工商管理类3班:王佳琦(使用电饭煲)
2011级法政文史类1班:加瑞霞、艾克代姆〃艾合麦提、
谭琳、唐思思、(持有热得快)2011级艺术类1班:张振(持有热得快)
2011级艺术类3班:陈铭、侯椒息、伍尘、刘晨(使用电火锅)2011级生物与化学类3班:
欧阳秋芷、包栩睿、武晋先、马敏娟(持有电热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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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炜、吴菊音、朱凯悦(持有热得快)
郑璐梦、王媛媛、李玉洁、陈梦兰(持有热得快)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违纪批评决定
宁波大学阳明学院 2012年2月23日印- 2 -。
关于对梁维博等五名同学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doc
关于对梁维博等五名同学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
梁维博男机制5101班学生;马帅男机制5101班学生;张震男机制5101班学生;常博男机制5101班学生;杨鑫男机制5101班学生。
以上五名同学于2013年3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在男生公寓306宿舍赌博。
按照惯例学生应该在预备铃响之前进入教室并做好上课准备,但该五名同学在临上课前还逗留在宿舍赌博,其中梁维博和马帅同学均为鱼化教学部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不但未能给同学们做好表率,反而在纪律上明知故犯,在师生中造成了坏影响。
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给予梁维博、马帅、张震、常博和杨鑫五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对梁维博和马帅同学撤消其学生会干部职务,并写出书面检讨。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共同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西安理工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鱼化教学部
2013年3月25日。
大学通报批评范文(3篇)
大学通报批评范文(3篇)精选大学通报批评范文(精选3篇)精选大学通报批评范文篇120__年12月21日,修电电工发现北区公寓5A422宿舍、刘、易、张四名女生在寝室违规使用烧水壶及功率转换器,违规电器系四人合伙购得。
12月23日,经济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查寝时发现25栋211宿舍龙违规使用功率转换器。
12月25日,经济学院领导查寝时发现1栋301宿舍罗违规使用电热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民族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刘、易、张、龙、罗等6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度评先及入党资格。
如再有发现违规使用电器的、拒绝检查的、物品乱摆的将从重从严处理。
请全院同学严格遵守《经济学院学生寝室安全文明承诺书》及《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寝室内存放、使用违规电器。
一经发现有存放、使用违规电器的,除暂时保管外,给予宿舍内所有成员纪律处分,并取消该学年度一切评奖评先及助(奖)学金资格。
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党委精选大学通报批评范文篇25月22日早上8点,经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组织,各二级院系相关人员在教学区检查,以下同学在上第一节课时迟到,特通报批评。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认真贯彻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教室文明规定,不断提高教纪意识,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职责。
城市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系:美术与艺术设计系: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外语系:学生工作部5月22日精选大学通报批评范文篇3(主送单位):(通报违规违纪的事实和做法)。
经查,(调查结果)。
为了(目的),根据(依据),经研究,(对通报对象的结论和处理意见)。
(警示教育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印章)201年月日。
关于拟给予王亚锋等4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告知函
关于拟给予王亚锋等4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告
知函
尊敬的王亚锋同学: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教育纪律条例,经过严肃调查,我校决定给予您退学处理,并结束您的在我校的学习生涯。
您因涉及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经核实证实确有不实,给予您此项处理。
我们对此决定深表遗憾,但我们相信教育纪律的重要性,也相信您在未来能够以正确的态度认识错误,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请您妥善处理好个人事务,按时办理退学手续,并尽快离开校园。
希望您在将来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同时也请您严肃对待校规校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祝您未来的人生道路一帆风顺。
此致
学校相关部门。
关于刘某某等三名同学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刘某某等三名同学处理情况的通报刘某某,男,原2007级学生,因网瘾于2009年11月休学。
于2010年9月复学回校,现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08级学生。
复学后,长期在学校外网吧上网,夜不归宿,旷课情况严重,本学期开学至10月26日旷课已达132学时。
学院积极做工作,并联系家长,共同沟通教育,但没有效果,学生本人悔改态度消极,拒绝与学院老师正面沟通。
经学院研究,将情况报学生处。
10月26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根据《烟台大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以及《烟台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学生无故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给予刘某某同学劝退学处理;如不按期办理有关退学手续,将给予刘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李某某,男,原2007级学生,因网瘾于2009年12月休学。
于2010年9月复学回校,现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08级班学生。
复学后长期在宿舍上网,旷课情况严重,本学期开学至10月26日旷课已达144学时。
学院多次找其谈话教育,但效果不明显。
经学院研究,将情况报学生处。
10月26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根据《烟台大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烟台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学生无故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给予李某某同学劝退学处理;如不按期办理有关退学手续,将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刘某某,女,建筑学院2008级学生。
本学期开学后经常旷课,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先后多次与她谈话,希望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好好完成学业。
虽然学院老师和同学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她没有改变,并且此后经常不接学院的电话、不回老师短信,拒绝与学院老师的正面沟通。
班主任与家里联系后,刘某某哥哥在国庆节前来校将她领回休整半月。
关于给予某某警告的决定
关于给予某某警告的决定警告处分指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给予某某警告的决定,供大家参考!关于给予某某警告的决定范文一王海云(学号:20132502141005),男,汉族,现年25岁,山西朔州市人,美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13-3班学生。
该生在2016年月29日—3月1日期间,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累计旷课已达10学时(每天上午按4学时,下午按2学时计算)。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及《新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10 -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海云警告处分。
年5月20日关于给予某某警告的决定范文二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XXX,男,19xx年x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人。
19xx年x月参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x月调入XXX工作,19xx年x月任XXXXXX至今。
主要事实:0xx年x月,XXX任XXXXXXX期间,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请书中XXX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XXX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XX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XXX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处理意见:XXX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XXX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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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大里仁文法字[2013]02号
关于给予陈晓冬等七名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系属各班级:
陈晓冬,女,学号:101509031010,汉语言10-1班学生;
赵铭,女,学号:101509031005,汉语言10-1班学生;
陈慧阳,女,学号:101509031014,汉语言10-1班学生;
戴晓预,女,学号:101509031018,汉语言10-1班学生;
罗维,男,学号:111509011016,法学11-1班学生;
于亚楠,女,学号:111509031015,汉语言11-1班学生;
王丹,女,学号:111509071037,行政管理11-2班学生;
李宏宇,女,学号:111506011084,英语11-4班学生。
在2013年3月22日晚,文法系组织进行的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上七名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其行为违反了校规校纪,扰乱了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既在学生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时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条第(六)款之规定,应给予警告处分。
鉴于以上七名学生对违纪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有较深的认识,认错态度良好。
经研究,决定给予陈晓东等七名学生通报批评,
以观后效。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夜不归寝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今后如再发生此类违纪行为,将上报学院给予院级处分,并装入个人档案。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文法外语系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