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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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管理规程1、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2、随工程进度收集;3、不得涂改、不得伪造、不得丢失;4、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打印时签字手写,应用碳素墨水填写;资料所用纸张为A4纸,小于A4的要用A4纸粘贴(合格证的四个角粘贴)。

资料页边距的设臵:左边2.4cm,右边1.4cm,上面1.5cm,下面1.5~2cm。

表格的外框线要稍微加粗。

5、每套资料至少为三套(含分包资料)6、工程名称的填写:鲁班奖工程为山东省………..泰山杯工程为临沂市…………7、资料签字权限:不得代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盖总公司章,其他资料盖分公司章。

8、资料必须经过分公司质量技术科审查合格才能上报到总公司质量技术部。

9、需要总公司签字的资料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10、每卷资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表每卷资料的厚度不得大于4cm。

二、施工技术资料分类及编号1、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鲁JJ—001--001○1○2○3○1为分部工程代码,按规程的规定选用;○2资料组列顺序号;○3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2、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隐蔽工程前面应加分目录表。

三、组卷目录1、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准备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试(检)验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

2、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屋面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桩基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4.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存储和取用。

4.4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存储相关文件。

4.5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和记录相关事故和隐患。

五、资料管理的控制5.1 认真审核:对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1.1 的格式。

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1.1 工作联系单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1.2 的格式。

表 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1.3 的格式。

表 B.1.3 工程暂停令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3.3 见证记录B.4 造价控制资料用表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款支付证书宜采用表 B.4.1 的格式。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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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 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 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 齐全。
3、工程资料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性地位。
4、今年,有些国家标准修订、实施,比如监理规程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资料规程已经着手修订 了。 3 ppt课件
二、标准制定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文件规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4 2007) ppt课件
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 18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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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 185-2009标准的制定的背景、思路 、突出特点及发布意义,标准主要内容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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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制定背景
1、工程资料管理没有国家标准,只有地方标准或地 方规定,北京、天津、河北省、内蒙等一些省 市有地方标准,有的地方只有专用表格。 2、工程资料由于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地域性、 涉及管理环节和涉及管理单位多等特点,标准 化管理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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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本文首先阐述了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包括标准的属性、等级以及用词特点,为理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奠定了基础。接着,详细介绍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制订缘由、背景、思路及其突出特点,强调了该规程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如责任划分不明确、收集整理归档范围尺度不一等,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内容,提高工程资料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解读

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解读

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解读前言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针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定的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的组织、存储、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将对该规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概述。

规程概述DB11/T695规程共分为9个章节和3个附录。

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二至六章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资料管理,第七章为文件传递与接收,第八章为保护与利用,第九章为监理与验收。

附录一为在本规程实施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规范,附录二为非机构化数据存储的应用技术,附录三为建筑工程的咨询工程师进行资料管理的补充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概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组织、存储、利用和保护等过程。

其中,建筑工程资料可以包括施工图、设计图、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进度计划、质量检测报告等各种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文档信息。

规程中对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主要要求包括:1. 收集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资料生成和存储程序要求,收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各类资料,并把有关部门提出的资料要求纳入投标文件的编制条件。

2. 组织建筑工程资料应按工程部位或专业、文件种类、文件格式等不同进行分类组织,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3. 存储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存储,保证其可读、可检索、可借阅、可复制。

4. 利用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各自相应的用途进行利用,可供管理、设计、施工和验收等使用。

5. 保护保护建筑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丢失、损坏、错乱或泄密,同时确保电子数据不受病毒和黑客的侵害。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阶段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包括建设前期、建设中期和建设后期三个阶段。

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1. 建设前期建设前期主要是为了确定工程的建设方案,收集资料以供设计、招标和施工使用,同时还要为后期的管理做好资料准备。

在建设前期,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规划设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招标文件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2023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2023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1范围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74《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19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安全资料safe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安全管理的文字记录、表格等。

简称安全资料。

3.2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施工环境破坏等较大危险因素。

4基本规定4.1管理与职责4.1.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分别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安全资料,并应履行下列职责:理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安全资料的管;b)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在归档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在工程基本完工评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c)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指定专门的安全资料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

4.1.2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归档、保存。

4.1.3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并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便于查阅。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所需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科学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3)综合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需求和关联性,形成闭环管理;(4)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资料备份和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可靠;(5)便利性原则:提供便捷的资料检索和查询方式,方便各个参与方获取所需资料。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1)施工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2)合同文件资料: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工程日志、施工报告、售后记录等;(4)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5)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质量追溯记录等;(6)材料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等。

2. 资料编号(1)图纸资料:按照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类别、图纸序号进行编号;(2)合同文件资料:按照合同编号、文件名称和版本号进行编号;(3)其他资料:按照资料类别、资料名称、版本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的收集、传递与保存1. 资料收集(1)图纸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进行验收;(2)合同文件资料:由招标单位或业主提供,供各方核对和存档;(3)施工记录资料: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4)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给业主或相关部门;(5)质量检测资料:由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6)材料报验资料:由供应商提供,并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和存档。

2. 资料传递(1)内部传递:各责任单位间应及时传递所需资料,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外部传递: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满足验收和监督要求。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第二章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资料的定义资料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记录等有关信息的载体。

2. 资料的分类2.1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等。

2.2 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等。

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施工进度报告等。

2.3 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保修卡片等。

第三章资料的管理要求1. 资料的整理和归档1.1 资料应按照不同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

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应分别归档,并采取适当的分类标识。

1.2 归档资料的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1.3 资料的归档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确保及时归档。

2. 资料的保密和公开2.1 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批准,不得泄露。

2.2 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资料的利用与借阅3.1 资料的利用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擅自篡改、复制或转载。

3.2 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借阅者应遵守相关约定,妥善保管资料,不得超过借阅期限。

第四章资料的传递和交接1.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包括设计文件传递给施工单位、施工记录传递给监理单位等。

1.2 资料的传递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记录传递过程和方式。

2. 资料的交接2.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在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资料的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2 资料的交接应进行清单登记,明确交接的内容和责任。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门,信 息和数据 的分 发要根据 需要来分 发,信息和 数据 的检 索 则 要 建 立 必 要 的 分 级 管 理 制 度 , 一 般 由 使 用 软 件 来 保 证 实 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 检 索, 关键 是要 决定分发和检 索的原 ( 4 )信 息的存储 : 信 息的存储 一般需要建立统一 的数据库 , 各类数据 以文件 的形式组织在 一起 ,组 织的方法一 般 由单位 白定 ,但要考虑规范化 。
工程 管 理
施 工 准 备 期 是 从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签 订 到 项 目开 工 这 个 阶 段 , 混 凝 土 、 防 水 材 料 、 回填 土 、 饰 面 板 、玻 璃 幕 墙 等 。 ( 8 ) 设 备 安装的试运 行和测试项 目有关信 息:如 电气 接地 电阻、绝
在 施工招投 标阶段监理 未介入时 ,监 理应入手 收集 的信 息主 要 有: ( 1 )监理大 纲;施 工 图设 计及施 工 图预 算 ,特 别要 掌 握 结构特 点,掌握工程 难点、要 点、特 点 ,掌握工 业工程 的 工 艺流 程 特 点 、设 备 特 点 ,了解 工程 预 算 体 系 ( 按 单位 工程 、
索赔 程 序 ,索 赔 依 据 ,索 赔 证 据 ,索 赔 处 理 意 见 等 。
最后 ,竣工保 修期是建 设各方最 后 的汇 总和总结 。该 阶 段 要 收集 的信 息 有 : ( 1 ) 工 程 准 备 阶 段 文 件 ,如 :立 项 文 件 , 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文件,开工审批文件等 。( 2 ) 监理文件 , 如:监理规划 、监 理实施细 则、有关质量 问题和 质量事 故的 相关记录 、监 理工作总结 以及 监理过程 中各种控 制和审批 文 件等 。 ( 3 )施 工 资料 :分 为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地位。
4、今年,有些国家标准修订、实施,比如监理规程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资料规程已经着手修订 了。
二、标准制定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文件规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0.3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与其他法规的 关系)
1.0.4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要求)
2 术语:
2.0.1 建筑工程资料
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 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
4 工程资料管理
4.1工程资料分类 4.1.1 工程资料分为ABCDE5类,分别为工程准备阶 段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 竣工图(D类)和工程竣工文件(E类)5类。
1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三、标准制定思路
1、以建设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为主要研究对象,包 括了从立项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我国房屋建筑领域的一项技术规程,由某地区或城市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

该规程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程,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房屋建筑项目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同时,技术资料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标准,便于查阅和交流。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的管理应当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周期,从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为了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和合规性,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技术资料的
审核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符合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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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 》185-2009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 .1.1 的格式。

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 .1.1 工作联系单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 .1.2 的格式。

表 B .1.2 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 .1.3 的格式。

表 B .1.3 工程暂停令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 .3.1 旁站监理记录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 .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 .3.3 见证记录B.4 造价控制资料用表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款支付证书宜采用表 B .4.1 的格式。

表 B .4.1 工程款支付证书B.4.2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费用索赔审批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费用索赔审批表宜采用表 B.4.2 的格式。

表 B .4.2 费用索赔审批表B.5 合同管理资料用表B.5.1 工程延期审批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延期审批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延期审批表宜采用表 B .5.1 的格式。

表 B .5.1 工程延期审批表附录 C 施工资料用表C.1 施工管理资料用表C.1.1 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概况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概况表可采用表 C.1.1 的格式。

表 C.1.1 工程概况表C.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宜采用表 C.1.2 的格式。

表 C.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3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宜采用表 C.1.3 的格式。

表 C.1.3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C.1.4 调查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调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宜采用表 C.1.4 的格式。

表 C.1.4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察记录C.1.5 施工单位填写的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宜采用表 C.1.5 的格式。

表 C.1.5 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C.1.6 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日志应一式一份,并应自行保存。

施工日志宜采用表C.1.6 的格式。

表 C.1.6 施工日志C.1.7 施工单位填报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宜采用表 C.1.7 的格式。

表 C.1.7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C.2 施工技术资料用表C.2.1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宜采用表 C.2.1 的格式。

表 C.2.1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C.2.2 施工单位填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可采用表C.2.2 的格式。

表 C.2.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C.2.3 施工单位填写的技术交底记录应一式一份,并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

技术交底记录宜采用表 C.2.3 的格式。

表 C .2.3 技术交底记录C.2.4 施工单位整理汇总的图纸会审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图纸会审记录宜采用表 C.2.4 的格式。

表中设计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的签字。

表 C .2.4 图纸会审计录C.2.5 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设计变更通知单宜采用表 C.2.5 的格式。

表 C.2.5 设计变更通知单C.2.6 工程洽商提出单位填写的工程洽商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洽商记录宜采用表 C .2.6 的格式。

表 C.2.6 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C.3 进度造价资料用表C.3.1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开工报审表宜采用表 C.3.1 的格式。

表 C.3.1 工程开工报审表C.3.2 复工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复工报审表宜采用表 C.3.2 的格式。

表 C.3.2 工程复工报审表C.3.3 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宜采用表 C.3.3 的格式。

表 C.3.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C.3.4 施工单位填报的 _年_月人、机、料动态表应一式两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月度人、机、料动态表宜采用表 C.3.4 的格式。

表 C.3.4 _ 年_月人、机、料动态表C.3.5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延期申请表宜采用表 C.3.5 的格式。

表 C.3.5 工程延期申请表C.3.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宜采用表 C. 3 .6 的格式。

表 C.3.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C.3.7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宜采用表 C.3.7 的格式。

表 C.3.7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C.3.8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填报的费用索赔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费用索赔申请表宜采用表 C.3.8 的格式。

表 C.3.8 费用索赔申请表C.4 施工物资资料用表C.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填写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宜采用表 C.4.1 的格式。

表 C.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C.4.2 施工单位填写的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宜采用表 C.4.2 的格式。

表 C.4.2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C.4.3 设备、阀门、闭式喷头、密闭水箱或水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及其他散热设备等在安装前按规定进行试验时,均应填写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宜采用表 C.4.3 的格式。

表 C.4.3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C.5 施工记录用表C.5.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填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宜采用表 C.5.1 的格式。

表 C.5.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C.5.2 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检查记录应一式一份,并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

施工检查记录宜采用表 C.5.2 的格式。

表 C.5.2 施工检查记录(通用)C.5.3 交接双方共同填写的交接检查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各保存一份。

交接检查记录宜采用表 C.5.3 的格式。

表 C.5.3 交接检查记录(通用)C.5.4 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宜采用表 C.5.4 的格式。

表 C.5.4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C.5.5 施工单位填写的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宜采用表 C.5.5 的格式。

表 C.5.5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C.5.6 地基验槽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 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填写的地基验槽记录应一式六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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