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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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管理规程

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管理规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一、目的:建立本公司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以规范厂房设施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管理。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房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三、责任:技改办主任、工程部经理、质量部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验收人员。

四、内容:1.厂房设施的设计1.1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总经理提出厂房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议。

1.2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会。

并根据论证结果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由公司聘请设计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图纸审定确认后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1.4.厂房设施应当设计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1.5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需有效的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进入。

1.6厂房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

1.7厂房设施内人、物流走向和药品包装区域应合理设计、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

2.厂房设施的施工2.1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计划进行施工。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符合设计要求,并有相关生产的合法证明文件及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超过工厂使用期的材料不得使用。

2.2公司施工负责人应解决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对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有关问题。

并要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的有关厂房设施的规定。

加强施工,不断监督、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3 洁净厂房设施的建筑装饰施工要求:2.3.1洁净厂房设施的建筑装饰施工应在主体及围墙结构、外门窗安装、屋面管线隐蔽工程完成并将现场清理完毕(施工完成需进行水压试验),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厂房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厂房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厂房管理制度(精选13篇)厂房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

本制度中,出租厂房还包括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出租厂房、设备满足条件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厂房、设备出租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发生租赁业务前必须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划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或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的内容,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履职尽责。

第三章出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五条各单位出租的厂房、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各单位厂房、设备出租前,对承租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其资质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作业活动相符,不准将本单位的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资质审查包括相应证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责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七条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个承租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租方对此区域各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盲区,确保区域的整体安全。

第八条当承租方在承租厂房进行施工与检修时,出租方应当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周边设施(包括隐蔽工程)、危险物品等情况向承租方说明。

第九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书面通知承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第十条出租方可随时到现场了解掌握出租厂房、设备的用途、经营项目范第十一条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出租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抢险。

第四章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十二条承租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目录一、前言二、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物业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五、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六、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七、物业的维修和养护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十一、附件十二、附则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标准厂房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厂房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厂房区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

2.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厂房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确保厂房区的安全。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厂房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保持厂房区的整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绿化进行养护,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物业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1. 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绿化养护费等。

2.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厂房区的实际情况和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进行确定。

五、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享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2. 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3. 业主应当遵守厂房区的管理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物业费。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收支情况。

七、物业的维修和养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 业主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八、违约责任1. 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2. 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可靠以及规范的使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建筑物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建筑物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四条将本厂区内的建筑物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生产工业建筑:用于生产加工的厂房、车间等建筑物;2. 办公建筑:用于管理和行政工作的办公楼、办公室等建筑物;3. 仓储建筑:用于存放物品的仓库、库房等建筑物;4. 住宿建筑:用于员工住宿的宿舍、公寓等建筑物;5. 公共建筑:用于员工休息、娱乐等的食堂、娱乐室等建筑物;6. 其他建筑:其他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建筑物。

第五条对于建筑物的使用权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1. 生产工业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2. 办公建筑的使用权限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3. 仓储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4. 住宿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5. 公共建筑的使用权限由厂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6. 其他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

第三章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厂区内的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必须经过验收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使用。

第七条建筑物的使用者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布局或使用途径;2. 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建筑物的负荷;3. 不得将建筑物用于违法活动或违规操作;4. 定期检查并维护建筑物的各项设备设施,确保安全可靠;5. 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厂房日常管理制度

厂房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房内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生产区域,所有员工均应遵守。

第三条厂房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四条厂房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

第五条员工进入厂房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厂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特殊情况需存放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厂房内电气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厂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九条厂房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工艺参数。

第三章环境卫生第十一条厂房内应保持整洁,员工应定期打扫工作区域,保持环境干净。

第十二条厂房内不得随意堆放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三条厂房内应定期进行消毒、除臭,确保空气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饮食、吸烟。

第四章办公秩序第十五条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第十七条厂房内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随意占用。

第五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厂规厂纪。

第二十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爱护厂房内的设备,不得随意操作。

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三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建立事故处理和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

第七章安全宣传第十七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厂房公共管理制度

厂房公共管理制度

厂房公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厂房公共秩序,确保厂房内部工作、生活环境的卫生整洁,加强厂房内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厂房内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厂房公共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厂房内部工作人员、员工以及其他租户,并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管。

第三条厂房公共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纪守法、保护环境、文明礼仪、优质服务。

第四条厂房公共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礼仪管理等。

第二章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人应当组织专人定期对厂房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卫生管理,保持厂房内部环境整洁干净,确保人员健康。

第六条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要合理安排厂房内部设施的使用,保证厂房内部道路畅通、供水供电正常、垃圾清理及时。

第七条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不得乱丢乱倒垃圾,严禁乱倒污水,加强垃圾、污水处理工作。

第八条厂房内部环境卫生管理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章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第九条厂房内部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对厂房内部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完好无损。

第十条厂房内部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要建立设施维护台账,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问题。

第十一条厂房内部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负责人要加强对员工对公共设施的使用与保护的教育,提高员工的设施保护意识。

第十二条厂房内部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对厂房内部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厂房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厂房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管理,严禁擅自改变、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厂房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要保证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六条厂房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要定期对厂房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生产厂房管理规定模版

生产厂房管理规定模版

生产厂房管理规定模版一、条款定义1.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厂房,无论其规模或行业。

1.2 生产厂房指经营者或企业用于生产、加工、制造或存储商品或产品的场所。

1.3 生产厂房管理指对生产厂房所做的各项管理活动和规定。

二、安全管理2.1 生产厂房应配备合格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2 生产厂房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员工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2.3 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应在生产厂房内明确标示,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测试。

2.4 生产厂房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三、环境保护3.1 生产厂房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污染。

3.2 生产厂房应安装排污设施,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废水和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3.3 生产厂房应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环境,避免噪声、振动和其他污染对附近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四、设备管理4.1 生产厂房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4.2 生产厂房应定期维修和更换老旧设备,确保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4.3 生产厂房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登记、使用和维护的记录。

五、人员管理5.1 生产厂房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5.2 生产厂房应进行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5.3 生产厂房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关的健康档案。

六、物料管理6.1 生产厂房应建立物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6.2 生产厂房应定期对物料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6.3 生产厂房应建立物料使用记录,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

七、质量管理7.1 生产厂房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2 生产厂房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测。

7.3 生产厂房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八、安全生产责任8.1 生产厂房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的建筑物,包括工厂建筑、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和设备库等。

第三条厂区建筑物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物基本管理第四条建筑物的主人应当负责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五条建筑物应当保持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防火安全性,建筑物主人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建筑物应当配备适当的应急疏散设施,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安全地撤离。

第七条厂区建筑物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设立专门的消防人员进行管理,经常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建筑物日常管理第八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用途,不得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

第九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各项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筑物主人报告,并及时修复。

第十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对建筑物内部的维护和保洁工作进行管理,保持建筑物内部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在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定期进行一次性卫生清扫,并定期进行抽检,如果发现员工生活、工作环境不卫生,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建筑物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安全报警设备,并建立健全的报警响应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受到及时保护。

2024年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厂区卫生管理规定1.1每日早晨工作前,由专人负责清扫厂区。

1.2厂区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1.3划定各部门的卫生责任区,确保其始终保持清洁,发现垃圾和杂物需追究责任人。

1.4厂区内不得积存垃圾,垃圾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使用塑料袋封装,不得泄漏,由专职卫生人员每日清理并外运。

1.5厂房门窗由责任人停机时进行清洁,保持干净,纱网、风帘、门窗应完整有效,防止蚊蝇进入车间。

1.6进入厂区的车辆、原材料等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1.7严禁在厂区内存放有毒、易燃、腐蚀性、污染性、易挥发物品。

1.8全体员工需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坚持班前班后清扫,养成周末全面清洁车间的习惯。

2、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定2.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感染症状的人员不得参与工作。

2.2如有割伤、烫伤等伤口,应采取适当包扎措施,严重者应避免接触产品、原料、包材的工作。

2.3所有进入车间的人员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2.4工作服应简洁无装饰,如领带、纽扣、流苏、针式等,并定期检查和修补。

2.5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靴/鞋不得穿出工作区域,否则需重新消毒后方可使用。

2.6接触原料、包材或产品时,手部应及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2.7在生产过程中,破损或不洁的手套应及时更换。

2.8生产设备、部件表面应保持干净,无灰尘、废弃标签、焊渣等,设备应有统一、清晰的标识。

2.9生产结束后,停机____小时以上重新开机前,需进行清扫程序,并确保清扫效果。

2.10特定设备部件在生产后应及时清洁。

2.11设备部件应存放在指定的清洁干燥的备件架上,有明确标识,并确保工具使用后及时归位。

3、仓储卫生管理规定3.1原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或潮湿表面,避免放置在可能滴落冷凝水的设备下方。

3.2原辅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存储区内,地面、墙壁应保持干燥,及时清理碎屑和溅洒液体,废料应及时处理。

厂房内物业管理制度

厂房内物业管理制度

厂房内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厂房环境整洁、安全有序,保障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各生产单位应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打扫。

2. 厂房内禁止乱丢垃圾,应将废弃物分类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3. 物业部门应定期对厂房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安全管理1. 厂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3. 物业部门应定期检查厂房的安全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设备维护管理1. 生产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2.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物业部门。

3. 物业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五、能源管理1. 厂房内应合理使用水、电等能源,避免浪费。

2. 非生产时间应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减少能耗。

3. 物业部门应定期检查能源使用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的建议。

六、公共设施管理1. 厂房内的公共设施,如卫生间、休息区等,应由物业部门负责维护。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公共设施。

3. 对于公共设施的损坏,物业部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秩序维护1. 厂房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干扰生产的行为。

2. 物业部门应协助管理厂房内的交通秩序,确保通道畅通。

3. 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部门有权进行警告或制止。

2. 对于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物业部门应报告上级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物业部门提出,经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特定厂房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

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制度范本

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制度范本

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房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厂房内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房内公共区域的管理,包括厂房内道路、绿化、设施设备、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应由厂房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组织建立。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厂房公共区域管理制度;(二)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保养和维修;(三)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四)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五)协调解决公共区域内的纠纷;(六)组织公共区域的公益活动;(七)执行其他与公共区域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公共区域管理第六条公共区域内的道路、绿化、设施设备等应保持完好,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七条公共区域内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影响公共区域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公共区域内的企业应遵守交通秩序,不得随意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妨碍公共交通。

第九条公共区域内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的用途。

第十条公共区域内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章公共秩序维护第十一条公共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产生影响其他企业正常生产和生活噪音。

第十二条公共区域内应禁止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三条公共区域内应禁止非法经营、乱设摊点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十四条公共区域内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

第五章卫生与环境保护第十五条公共区域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公共区域内应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公共区域内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厂房园区的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服务的原则。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依法经营。

二、组织架构1.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部门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环境维护、设施维护、客户服务等职能小组。

三、安全管理1. 制定并执行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禁管理、监控系统、消防管理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园区内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环境维护1. 保持园区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绿化养护。

2. 加强对园区内污染源的管理,确保园区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五、设施维护1. 对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设施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六、客户服务1. 提供专业的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处理、服务申请等。

2. 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并解决客户的需求和问题。

七、财务管理1. 合理制定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确保服务质量与收费相符。

2. 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八、合同管理1. 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2.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十、持续改进1. 定期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园区发展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厂房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厂房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厂房内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厂房、车间、办公室等生产、办公场所。

三、管理职责1. 厂长负责全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设备、物料、地面等的清洁工作。

3. 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卫生教育、培训和健康检查。

5. 设备维护部负责厂房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清洁。

四、具体规定1. 厂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堆积。

2. 厂房内地面、墙面、门窗、楼梯等公共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厂房内公共卫生间应保持清洁,设施完好,每天至少清洁两次,保持通风。

4. 厂房内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得乱扔、乱堆。

5.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6. 员工应佩戴工作服、工作帽,进入生产区域前应更换鞋套。

7.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废气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8. 定期对厂房内空气、水质、噪音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 员工应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管理。

10. 厂房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种植植物,以防蚊虫滋生。

五、监督检查1. 行政部负责对厂房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生产部、设备维护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行政部进行检查,共同维护厂房卫生。

3. 员工有权对公共卫生问题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共卫生问题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厂房管理规定及标准(3篇)

厂房管理规定及标准(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及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标准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厂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3.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4.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福利。

第二章厂房设施管理第四条厂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第五条生产设备管理:1. 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 设备操作规程应明确,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办公设备管理:1. 办公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2. 办公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3. 办公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第七条生活设施管理:1. 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员工宿舍应定期进行通风、晾晒,保持空气流通。

3. 厕所、食堂等生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厂房生产安全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2.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5.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 事故原因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4. 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第十二条厂房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公司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公司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场地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设施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储区及其他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3. 设施维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修理的原则,并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 各部门需指派专人作为设施维护联络员,负责协调本部门的设施维护事宜。

3. 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设施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4. 员工有义务爱护公司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拆修。

三、维护管理流程1. 日常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2. 定期检查:由设施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设施检查。

3. 故障处理:发现设施异常时,应立即停机并上报设施管理部门,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4. 维修记录:所有维护和修理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内容、费用及责任人等。

四、预算与资金管理1. 每年根据设施情况和使用部门的需求,制定下一年度的维护预算。

2. 维护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超出预算部分需经过批准后方可支出。

3. 定期对维护费用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员工进行设施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维护能力。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对于有助于提高设施维护效率的建议给予奖励。

3. 关注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适时对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六、考核与激励1. 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

2. 对于维护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3. 对于违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公司高层审批后修订。

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厂区内公共区域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共环境的整洁、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访客,涵盖厂区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室、食堂、走廊、楼梯、停车场等。

三、管理原则1. 公平使用:所有员工和访客都应享有平等使用公共区域的权利。

2. 保持清洁:每个人都应负责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意涂写。

3. 安全第一: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 尊重他人:在公共区域内,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休息。

四、具体规定1. 办公区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个人物品应妥善放置,不得占用过多公共空间。

2. 会议室: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预约,使用后应恢复原状,设备归位,清理垃圾。

3. 休息室: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 食堂:遵守食堂就餐规则,排队取餐,节约粮食,餐后自觉清理餐具。

5. 走廊与楼梯: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保证通道畅通,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6. 停车场: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遵守停车管理规定。

五、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或访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严重违规者,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执行1. 安保部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员工如发现公共区域有损坏或者其他问题,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

3.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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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
理规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能正常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为公司财产,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予以保护。

第二章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厂区、厂房:未经批准,不得在厂区、厂房搭建、拆卸建筑物,破坏公司整体平面布局。

第四条宣传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宣传标语及图案、以及宣传栏位置。

第五条道路:严格执行人、物流分开,各行其道,严禁载物车辆从人流门通行。

第六条水窖及冷却塔:不得擅自靠近水窖及冷却塔,严禁向池内注入脏水、乱扔果皮等杂物,池水应定期更换,水窖及冷却池应定期清洁。

第七条绿化:公司绿化由公司统一规划实施。

未经允许,不得移植和破坏公司内树木、草坪,改变公司绿化平面结构。

第八条门窗:1.办公场所门窗在使用过程中应“轻开轻闭”,注意使用力度,严禁野蛮开关,严禁物体撞击损坏门窗;2.无框玻璃门在推拉过程中,力度不可过大,以免损坏地弹簧;3.不得随意改变门窗开启方向。

第九条伸缩门及道闸:严格遵守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减速慢行,服从交通信号和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速、抢行及闯门/闯杆。

第十条升降门:严格遵守公司《升降门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与防护,出现异常及时报告,严禁带病强行操作。

第十一条自来水:使用要随时关紧龙头,避免长流水。

第十二条饮水机及桶装水:
1、各部门饮水区配置标准为一机一桶,桶装水用完后需自觉将空桶返回到存水区,并按标准领取桶装水(大桶为员工通用、小桶水为领导专用)。

未经后勤保障部批准,各部门饮水区严禁存放多余的桶装水和空桶;
2、不得擅自改变饮水区设置,禁止擅自将水或空桶带出公司。

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后勤保障部申请。

增设饮水机应按照公司采购物质申购程序填写申购单,并写明配设的地点和理由;
3、领取桶装水时,请注意检查水桶封条是否无损、桶内是否混浊或有异物、异味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后勤保障部联系,由后勤保卫组与供水公司协商解决;
4、爱惜使用饮用水及其设施,杜绝资源浪费及不合理使用,严禁地滚、脚踹饮用水桶、以及使用饮用水桶装其它液体、杂物、垃圾等行为。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
1、后勤保障部负责清理、保持和管理公司各洗手间、厂区院心通道、物料存放区及周边、垃圾池等处的公共卫生;
2、各部门及所有员工均应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自觉服从和配合保洁人员的督导及工作,注重保持公共和办公场所的环境秩序及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各类废弃物;
3、各部门负责组织管辖员工清理、保持和管理公司划分的责任区内副总以上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楼内大厅、走廊、公共区域门窗和车间公共通道等处的卫生,以及本部门生产现场、物料存放区、卫生/清雪责任区和个人工作区域的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第十四条防寒保暖
1、各部门要把防寒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按照“就近负责门、按卫生清扫责任区负责窗”的原则,层层落实防寒保暖看护责任。

当看护责任人无班时,部门必须临时委派人员进行看护;
2、加强对公司门窗的管理。

各部门及人员要确保供暖期间所辖范围内门窗处于良好的封闭状态。

做到按需开启,换气通风、进出车辆时要有人看护,并及时关闭(谁开谁关、看护责任人监管)。

发现门窗有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修。

夜间更夫要增加巡查次数,要严格按规定路线巡查,发现问题应上报值班人员并进行处理。

3、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护。

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开关或调整供热系统中的阀门。

不得私自排放暖气内热水。

现场人员在供热系统附近工作时,要小心谨慎不碰撞暖气。

发现供热系统有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修。

第十五条电器设备:合理使用,安全操作,按规定开启和关闭;禁止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器设备,以免造成过负荷,烧毁线路引起火灾的危害。

第十六条照明设备:在能见度较好的情况下,白天尽量不要开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第三章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
第十七条根据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维护管理需要,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分类制订公共设施维护检修计划,定期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其中:
1、各部门负责所使用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及监护工作;
2、信息部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网络、ERP数据库、售饭、门禁等系统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3、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维修,以及压力空气、电力配套、供水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4、后勤保障部负责公司供水、供热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厂房、库房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八条爱护公司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如发现损坏需及时报告,并由使用部门填写维修申报单,送至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对损坏情况予以判定确认,并提出处理和维修方案,以便尽快恢复完好状态。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后勤保障部和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将不定期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进行清点检查。

遇有丢失、损坏现象(自然损坏除外),相关责任人须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按价赔偿。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如在正常使用年期限内,非正常损坏的,由使用(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

赔偿办法如下:
1、损坏金额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赔偿30%。

3000元以上的,赔偿20%;
2、非公司职工损坏厂房公共设施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3、对故意损坏厂房设施人员,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当事人员以及未尽看护职责的人员,由所在部门予以考核扣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未能落实看护责任的部门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予以考核扣分2分/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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