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造价文件汇编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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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是集中收集国家建设项目造价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解释等文件的参考书,以此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指引。
以下是该汇编中一些重要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该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各项要求,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管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该文件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任务、目标和职责,同时还规范了建设工程造价审查、计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该文件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原则、资格条件、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规基础。
4.《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计划编制和管理办法》
该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计划的编制程序、审批权限、报送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实施科学、高效的工作计划提供了指导。
5.《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该文件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规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要求、价格确定等方面的标准和方法,为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单位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了重要的规范依据。
以上是《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中的一部分重要文件,这些文件的贯彻实施将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和公正,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陕西-造价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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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文件汇编(陕西)目录陕建价发〔2007〕22号 (1)陕建价发〔2009〕199号 (7)陕建发〔2012〕235号 (9)陕建发〔2012〕340号 (10)汉市建规发〔2016〕46号 (11)陕建发〔2016〕100号 (13)陕建发〔2017〕270号 (22)陕建价发〔2007〕22号关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杨凌示范区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理解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作如下说明:1.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2008年1月1日起应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编制工程预结算,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其计价计费程序如下:(1)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一。
(2)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二。
(3)市政(建筑)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三。
(4)附表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定额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构成工程实体项目费的合计。
定额工程费指定额项目费和相应的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的合计。
定额措施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本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的合计。
2.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且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工程,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按原合同约定的计费程序执行新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陕西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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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
12000-15000
二年生
15000-18000
三年以上生
20000-22000
垂柳
一年生
10000-12000
二年生
12000-15000
三年以上生
18000-20000
酸枣、杜梨、山定子
10000-12000
附件8
苗圃苗木补偿标准(二)
树种
类别
生长期
规格
土球(营养杯)
密度
价格
(元/亩)
树冠≥0.2-0.3米
0.18*0.18,0.21*0.21(钵)
0.18*0.18 0.21*0.21
50000
三年以上生
H≥0.5-0.7米,
树冠≥0.4-0.5米
0.18*0.18,0.21*0.21(钵)
0.18*0.18 0.21*0.21
60000
一年
移植
H≥0.2-0.3米,
树冠≥0.2米
0.4*0.4
30000-50000
成片灌木林
建议:覆盖度40%以下的400-700元/亩,覆盖度40%以上的500-1200元/亩
成片乔木林
建议:覆盖度40%以上的5000元/亩(按林业局造林标准),内含各种乔木
其它绿化苗
以当年实际产值进行赔偿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人武部。
四年
移植
H≥0.8-1.0米,
树冠≥0.5-0.6米
0.18*0.18,0.21*0.21(钵)
0.4*0.4
24000
五年
移植
H≥1.2米,
树冠≥0.8米
0.18*0.18,0.21*0.21(钵)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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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是一本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综合性 参考书籍,它汇集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等文件, 对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本书中,我们将为大 家介绍这本书中的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第一章重点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政策 法规。这些法规政策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对于规范建筑市 场、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明确规定了建筑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则强调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相关的管理要求。
阅读感受
这本书也让我认识到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项目的资 金投入巨大,而造价管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造 价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资金浪费、项目亏损等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财务风险和 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造价管理,做到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 造价,实现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阅读感受
这本书还让我领悟到了一些对于工作实践有益的启示和感悟。一方面,我们 要注重对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掌握和运用,以确保在实践中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 作。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积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 量。我们还要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解决问题。
阅读感受
目录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部分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意义、内容及程 序。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流程以及 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等。还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和委托方式,以 及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与委托方和相关方的沟通技巧。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6号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77f3271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4a.png)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申报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的函》(陕建函〔2013〕1017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有关规定,鉴于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陕财办综〔2013〕114号文件批准立项,经研究,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我省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开展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时,可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含考试及证书费用),并按规定的学习时间组织培训。
收费标准为: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4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8元/人课时。
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二、除上述费用外,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其他任何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严禁只收费不培训。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并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收取培训费应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请你厅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及收支情况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期满前6个月根据成本费用及有关政策规定,重新报批。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2014年1月3日——结束——。
建设工程政策法规文件汇编造价
![建设工程政策法规文件汇编造价](https://img.taocdn.com/s3/m/e8653670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29.png)
建设工程政策法规文件汇编造价1. 介绍建设工程政策法规文件汇编造价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通过对政策法规文件的梳理和汇编,对其进行造价评估、预测和控制的过程。
建设工程政策法规文件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 梳理和汇编政策法规文件2.1 政策法规文件的来源政策法规文件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规划文件、技术标准等。
在梳理和汇编政策法规文件时,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规文件,并对其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日后的查阅和参考。
2.2 构建政策法规文件数据库为了方便政策法规文件的管理和维护,可以构建一个政策法规文件数据库。
数据库可以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和分类进行组织,将政策法规文件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包括文号、发布日期、正文内容等。
数据库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和分类筛选等功能,提供快速、准确的政策法规文件查询和浏览服务。
3. 政策法规文件的造价评估政策法规文件的造价评估是指对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经济性分析,评估其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造价评估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政策法规文件的解读政策法规文件通常包含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对这些指标进行解读和理解,可以帮助评估政策法规文件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
例如,政策法规文件对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要求、施工工艺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内容,都会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3.2 影响因素的分析在评估造价时,需要对政策法规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确定其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权重。
这些影响因素包括政策法规文件的可操作性、紧急性、适用范围等,通过量化分析和综合评价,确定各项因素的权重,为后续的造价评估提供依据。
3.3 造价评估模型的建立建立合理的造价评估模型是评估政策法规文件对建设工程造价影响的关键。
可以基于经验和统计数据建立模型,通过统计分析和回归分析等方法,将政策法规文件和建设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化表达,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https://img.taocdn.com/s3/m/da0e1f3b55270722192ef73d.png)
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陕西省建设厅二二 00四年陕西省建设厅文件陕建发 [200445号关于发布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计价文件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 (建委、 ·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改革,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我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和与上述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 (电子版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现予发布。
从 2004 年 5月 1日起开始使用, 2005年 1月 1日起在全省全面使用。
上述计价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负责。
目录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参考费率........................................................................ 3 费用项目组成表 (10)前言为适应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二工程造价中介服务组织及各有关单位在工水平,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 [2003]206号 ,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实际,编印了我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 “参考费率”是编制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计价的依据,也可做为企业投标报价时计价的参考。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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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随着中国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统一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的造价管理工作,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应运而生。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是一个集中收录和整理全国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发布的与造价管理相关的重要文件的综合性汇编。
这些文件包括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旨在为建筑项目的参与者提供一个权威且可靠的参考资料。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的内容涵盖了从建筑工程的前期筹备到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
其中包括了建筑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控制、变更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通过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者可以及时了解到最新的造价管理政策和标准要求,从而更好地指导和管理项目的造价工作。
同时,该汇编也为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的建立和更新需要依托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和支持。
这些部门和机构可以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标准要求,将相关文件及时编制并发布到汇编中,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总之,全国重要造价文件汇编的建立对于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协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该汇编的建立,能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者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参考资料,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史上最全工程造价总投资收费文件汇编(内含文档,不用下载)
![史上最全工程造价总投资收费文件汇编(内含文档,不用下载)](https://img.taocdn.com/s3/m/eb49d565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ea.png)
相关收费及文
费及文件计价格(2002)10
号文.doc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
14.docx 国家计委计价格[2
002]19
80号文件.doc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
(财建[201
6]504号).pdf 代建京发改[2004
]298号.docx 财建[2004]300号-
财政部关于切
实加强政府
投资项目
代建制财
政财务
管理
有关
问题
的指导意见.doc
京发改[2004]7
37号监理招
标交易服
务费.docx
施工招标交易服务
费.xlsx
2014收费标准.pdf 京财采购〔2017
〕554号 北京市
财建[2016]50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1).pdf
京发改〔2006〕17
1号 可研.doc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pdf
002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pdf
基本预备费.docx
京标价协[2022]71号.pdf
2015新版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
导;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 (2013年6月修订)。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通知-陕建发[2010]218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通知-陕建发[2010]2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cebfd3f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45.png)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通知(陕建发[2010]218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企业:近年来,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截止2009年底,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175家,从业人员5000多人。
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8家。
服务范围从起步阶段以提供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为主,向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和司法鉴定等服务拓展,已经成为全省投资与建设区域不可或缺的智力服务型中介行业。
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企业管理比较粗放,服务成果质量总体水平有待提高;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竞争不够规范等。
为促进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引导、规范监督行业主体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扶持一批品牌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转变发展方式:第一要从重点向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向全寿命期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转变。
要突出抓好提高为建设项目决策阶段服务的水平,并要在建设项目后评价方面取得突破。
第二要从同质低端市场竞争向多层次、差别化经营转变。
要突出抓好高端市场的开拓,要以高端人才为企业的核心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高端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改变“低端市场恶性竞争、高端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
第三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单一化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工程造价咨询向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司法鉴定、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领域拓展,发展成为为综合型智力服务企业。
陕西省调价文件
![陕西省调价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a94f13db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15.png)
陕西省调价文件陕西省调价文件陕建发[2007]232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一、调整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陕价行发2014年88号文附件
![陕价行发2014年88号文附件](https://img.taocdn.com/s3/m/f7d0b9e8e87101f69f319581.png)
附件:
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效劳收费工程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1
说明:
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效劳按“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效劳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效劳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5、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效劳收费
额计算如下:500 X 4.3 %o =2.15万元;
(1000-500)X 3.8 % =1.90 万元;
(3000-1000)X 3.3 % =6.60 万元;
(5000-3000)X 3.1 % =6.20 万元;
(6000-5000)X 2.8 % =2.80 万元
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 万元。
陕建发【2019】45号文下发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陕建发【2019】45号文下发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https://img.taocdn.com/s3/m/655ccc64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3d.png)
陕西省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说明
一、陕西省计价程序说明。
陕西省建筑工程造价自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预结算组价中所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一直采用的是含税价格。
按照增值税计税原理,应该建设工程增值税应该是不含税造价乘以增值税税率,故陕西省先后发文在计价程序中增加了综合调整系数,目的就是将含进项税工程造价调整为不含税工程价后再取增值税。
二、陕建发【2018】84号文。
1、计价程序
2、附加税税率
3、建筑工程综合调整系数
三、陕建发【2019】45号文。
1、计价程序
2、附加税税率
3、建筑工程综合调整系数
四、工程造价变化。
1、增值税税率10%调整为9%。
2、综合调整系数0.9318调整为0.9518。
3、虽然增值税税率调低,但是综合调整系数调高,故工程造价在降税后是调高的,详见如下:
设:未调整综合系数前的工程含税造价为X,即计价程序表格中的1+2+3+4=X
当执行10%税率时:
工程造价1=X*0.9318*(1+10%)+X*0.48%=X*1.02978;
当执行9%税率时:
工程造价2=X*0.9518*(1+9%)+X*0.48%=X*1.042262;
即:
工程造价2-工程造价1=X*(1.042262-1.02978)=X*0.012482;即税率由10%调整为9%后每1000万元不含税造价大概增加造价124820元。
2022年8月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汇编-20230909001837
![2022年8月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汇编-20230909001837](https://img.taocdn.com/s3/m/d659973e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f1.png)
2022年8月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汇编
2022年8月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汇编是针对建筑工程行
业的相关参考内容。
定额解释是一个包含了建筑工程中各项费用的清单和计算规则的文件,它对建设项目的造价估算和计算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文件结构: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会包括目录、前言、一般原则、计价方法、计价规则和各项费用的定额表等内容,以有序和清晰的形式呈现给用户。
2.一般原则: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会明确规定一些基本原则,如计价依据、计价单位、计价精度、费率确定等。
这些原则对于建筑工程的成本核算和造价计算非常重要。
3.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会详细说明各种建筑构件和工程量的计价方法和规则。
例如,它会说明如何计算混凝土的用量和成本、钢筋的数量和成本、砖砌墙体的计算和成本等。
4.定额表: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会列出各项费用的定额表,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费用的定额。
这些定额是根据实际调查和统计分析得出的,对于建筑工程的成本计算具有指导性。
5.专业分册:最新版定额解释造价文件可能还会按照不同的工程专业进行分册,如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这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查找特定专业的相关定额解释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8a4de15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27.png)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陕建发[2012]348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陕建发[2012]34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继续做好工程造价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做好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
二、请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上,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在2013年2月底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逾期不报的企业,将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体系不良档案。
三、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认真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统计数据,确保全面、真实,并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省厅建管处。
联系人:任卫************丛梅************附件: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陕建发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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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政策性文件
政策性文件
1.04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综合工日25.73元/工日,装饰工日28.48元/工日。
1.陕建发【2007】232号文:综合工日36元/工日,装饰工日42元/工日。
——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陕建发【2009】199号文:综合工日42元/工日,装饰工日50元/工日。
——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3.陕建发【2011】277号文:综合工日55元/工日,装饰工日65元/工日。
——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4.陕建发【2013】181号文:综合工日72.5元/工日,装饰工日86.1元/工日。
——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5.陕建发【2015】319号文:综合工日82元/工日,装饰工日90元/工日。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6.陕建发【2017】270号文:综合工日90元/工日,装饰工日100元/工日。
——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7.陕建发【2018】2019号文:综合工日120元/工日,装饰工日130元/工日。
——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8.陕建发【2012】232号2011年2月1日执行,税金3.48、3.41、3.28。
9.陕建发【2016】100号2016年5月1日(含)起执行营改增。
10.陕建发【2018】84号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率11%变成10%。
11.陕建发【2019】45号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率10%变成9%。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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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正文: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陕建发〔2019〕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有效保证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有序健康发展。
现就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使用范围明确如下:
1.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
2.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是从事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依据:它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及计价费率等。
3.我省现行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价目表、计价费率是编制最高限价的依据,施工企业可用于投标报价的参考,但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日常管理及解释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2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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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文件汇编(陕西)目录陕建价发〔2007〕22号 (1)陕建价发〔2009〕199号 (7)陕建发〔2012〕235号 (9)陕建发〔2012〕340号 (10)汉市建规发〔2016〕46号 (11)陕建发〔2016〕100号 (13)陕建发〔2017〕270号 (22)陕建价发〔2007〕22号关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杨凌示范区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理解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作如下说明:1.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2008年1月1日起应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编制工程预结算,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其计价计费程序如下:(1)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一。
(2)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二。
(3)市政(建筑)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三。
(4)附表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定额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构成工程实体项目费的合计。
定额工程费指定额项目费和相应的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的合计。
定额措施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本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的合计。
2.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且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工程,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按原合同约定的计费程序执行新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2008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按原约定执行。
3.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站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表一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计费程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程序或内容合价其中(元)人工费合计材料费合计机械费合计1定额项目费A1+A2+A3(含定额规定调整系数)A A1A2A32管理费A×费率B———3利润(A+B)×费率C———4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5定额工程费A+B+C+D E———6临时设施费E×费率F———7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E×费率G———8二次倒运费E×费率H———9检验试验及放线定位费E×费率K———10定额措施项目费J1+J2+J3J J1J2J3 11管理费J×费率B1———12利润(J+B1)×费率C1———13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114措施费用合计F+G+H+K+J+B1+C1+D1M———15其他总包服务费等T16差价L17.1劳保统筹基金(E+M+T+L)×费率P117.2失业保险(E+M+T+L)×费率P217.3医疗保险(E+M+T+L)×费率P317.4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E+M+T+L)×费率P417.5残疾人就业保险(E+M+T+L)×费率P517.6工程定额测定费(E+M+T+L)×费率P6规费合计∑Pi P1718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E+M+T+L)×费率R19不含税工程造价E+M+T+L+P+R Q———20税金Q×税率S———21含税工程造价Q+S W———附表二安装工程、人工土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计费程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程序或内容合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定额项目费A1+A2+A3(含定额规定调整系数)A A1A2A32管理费A1×费率B———3利润A1×费率C———4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5定额工程费A+B+C+D E———6临时设施费A1×费率F———7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A1×费率G———8二次倒运费A1×费率H———9检验试验及放线定位费A1×费率K———10定额措施项目费J1+J2+J3J J1J2J3 11管理费J1×费率B1———12利润J1×费率C1———13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114措施费用合计F+G+H+K+J+B1+C1+D1M———15其他总包服务费等T16差价L———17.1劳保统筹基金(E+M+T+L)×费率P117.2失业保险(E+M+T+L)×费率P217.3医疗保险(E+M+T+L)×费率P317.4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E+M+T+L)×费率P417.5残疾人就业保险(E+M+T+L)×费率P517.6工程定额测定费(E+M+T+L)×费率P617规费合计∑Pi P18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E+M+T+L)×费率R———19不含税工程造价E+M+T+L+P+R Q———20税金Q×税率S———21含税工程造价Q+S W陕建价发〔2009〕199号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扬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勘误及补充定额》,已经印发,自2010年3月1日正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2010年3月1日未完成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可由双方协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销售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公司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划》、《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
2009年11月2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2陕西省仿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随着我省仿古建筑工程施工新工艺不断改进、新技术的不断应用,1992年颁发的《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已经不能适用当前实际预结算的需要。
根据建筑市场仿古建筑工艺不断改进的特点,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现予以颁发。
一、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凡2012年12月1日起新开工的仿古建筑工程应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价费率。
2012年12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仿古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2年12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价费率;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原1992《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同时废止。
三、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日程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关于发布《2012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着我省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维修养护资金需求量,推行定额养护,统一和规范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造价,我厅组织编制完成了《2012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2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2月13日汉市建规发〔2016〕46号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增补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有关子目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工艺、新工法广泛应用,现行的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子目属现场拌合料,但施工中大多数变更为商品混合料。
为了减少变更,经商省造价总站同意,现决定增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商品混合料)”子目,请遵照执行。
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商品混合料)子目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2016年7月21日陕建发〔2016〕100号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精神,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