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的通知
奉贤区防汛预案公示公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我区防汛抗旱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预案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上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奉贤区实际情况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奉贤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三、防汛抗旱组织体系1.成立奉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镇(街道)、村(社区)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工作职责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预案;(3)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挥调度防汛抗旱物资和人力;(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5)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培训和演练。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1)贯彻执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2)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3)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区级防汛抗旱预案;(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5)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
3.各镇(街道)、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1)贯彻落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区域的防汛抗旱预案;(3)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4)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5)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
五、防汛抗旱措施1.加强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意识。
2.完善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加强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水库除险、排水设施建设等。
3.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充足。
4.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
5.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一、总则上海市地处长江口、东海之滨,是中国重要的经济、金融、交通和科技中心,也是全球城市之一、然而,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上海市每年都面临着来自台风和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防汛和台风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1.上海市政府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严密监测气象信息和水文水情。
2.区县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应急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的防汛防台工作。
三、监测预警1.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获取台风、暴雨等天气信息,并对可能受影响的地区进行预警。
2.建设水文水情监测系统,提前掌握河流、湖泊水位和城市降雨排水情况。
3.组织气象、水文等专家对可能存在的灾害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和防护建议。
四、应急救援1.在可能受灾的地区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救援工作。
2.各级政府组织救援力量,成立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水上救援、医疗救护、食品药品供应等。
3.组织撤离受灾地区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五、应急物资1.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其他省市的物资互助和合作,共同应对灾害。
六、防护工程1.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2.加强河道、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和保养,提高抗洪能力。
3.建立完善的防护工程,包括围堰、挡潮墙等,保护城市和人民财产安全。
七、宣传教育1.开展防汛和台风灾害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2.建立防汛和台风灾害预警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3.制作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海报、手册等,普及应急知识。
八、评估总结1.针对每次灾害事件,及时召开应急工作总结会议,评估救援工作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2.不断完善防汛和台风灾害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及时掌握报告灾情险情提出要求。
各级灾害信息员承担灾情险情统计报告和管理职责,是构建全国灾情险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和具体实施者。
当前,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面临人员更替、工作进展不平衡、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灾情险情报告系统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专兼结合、社会力量参与,坚持立足实际、统筹相关资源,着力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适应新时代灾情险情管理发展需求的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各级灾情险情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居民小区(村民小组)”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2021年汛期前全市每个居民小区(村民小组)有1名灾害信息员,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管理灾情险情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青府发〔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6日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加强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五年,青浦区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
为了青浦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应急管理发展基础(一)“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发展情况与成效青浦区在过去五年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值守,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应急物资保障力度,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应急管理体系。
1.重构了应急管理体制“十三五”期间,全区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下,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和领导架构不断完善。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后,整合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以及应急救援等各项职能与资源,由突发事件发生时协调应对的应急管理体制,转向常态时日常管理与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管理相结合的部门化综合管理体制。
在此基础上,青浦区调整了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和指挥机构,组建了新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汛指挥部,加强了职能部门、街镇之间的协调与互通,实现了从处置“单一灾种”逐渐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年修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8•【字号】沪教委后[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沪教委后〔2014〕8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根据《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14〕3号)要求,结合《上海市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规章》有关规定,我委对2012年制定的《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作了相应修改,形成《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修订本单位、本地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5月28日附件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市教委2.2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2.3中小学、幼托园所3预防预警3.1预防预警信息3.2预警级别划分3.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3.4主要防御工作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4.3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抢险物资补充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5.3保险与补偿5.4调查与总结5.5培训和演练6信息报送和处理6.1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6.2灾情信息主要内容7奖惩8预案管理8.1预案制订8.2预案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提高教育系统整体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6.19•【字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抗御台风、暴雨、洪水、高潮等汛情灾害,及时处理损害防汛设施等社会性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区应对突发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洪水、高潮等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 基本概况2.1自然地理青浦区地处上海市西南,太湖流域下游,黄浦江上游,地理位置为北纬30°59′--31°16′和东经120°53′--121°17′。
东以小涞港为界与闵行区毗邻,西与江苏吴江、昆山两市交界,南与松江、金山区及浙江嘉善接壤,北与嘉定区为邻。
地形北高南低,并由东西两侧向中部微倾,形成由北向南敞口的碟形洼地。
地面高程一般在2.8-- 3.5米(吴淞基面)。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9]3号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9〕3号)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单位:加强防汛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汛应急处置机制,是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基础,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创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市应急办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要求,根据近年防汛工作的实际和2010年世博会防汛工作的新要求,现将防汛防台预案编制和修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原则1、以防为主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应对台风、暴雨等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要求。
2、快速反应防汛防台预案的各环节都要坚持高效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信息上报、分析决策、处置行动要快,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影响和损失。
3、以人为本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预案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
体现事发前避险,事发后优先抢救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的伤亡。
4、权责明确要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防汛应急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
5、依靠科技要体现专群结合,既要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又要体现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等要求。
要重视技术研发,重视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系统建设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准备,发挥科技创新的优势。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国汛[1991]5号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1991年5月26日国汛[1991]5号)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防汛抗旱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为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把水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防汛抗旱工作必须实现正规化、规范化。
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要建立健全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进行的指挥决策系统、调度系统和实施系统;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并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常年抓,常备不懈。
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就是把多年积累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办法、制度加以总结提高,形成法律、法规和工作制主度,使用权防汛抗旱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要实现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就民必须面对整个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建设。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指令,制定各级防汛抗旱措施,落实防汛抗旱物资经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抗旱斗争,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须有常设办事机构。
并根据防汛抗旱任务的大小确定人员编制,由责任心强,精通防汛抗旱业务的人员组成。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商请提供2009年气象服务工作的函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商请提供2009年气象服务工作
的函
【法规类别】天气预报
【发文字号】沪汛办[2009]2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发布日期】2009.05.11
【实施日期】2009.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商请提供2009年气象服务工作的函
(沪汛办〔2009〕21号)
上海市气象局:
首先对贵局在2008年准确、及时向我部提供气象信息表示感谢。
2009年汛期,为使我部全面迅速掌握上海地区气象预报和实时天气情况,尤其是灾害天气预报、雷达探测情况、遥测雨量等气象灾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函请你局在汛期派员来我部参加气象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
详见附件。
同时,鉴于贵局和我部已实现实时联网信息共享,请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气象信息全年准确及时,具体问题请与市防汛信息中心联系。
请予支持。
附件:所需气象资料要求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附件:
所需气象资料要求
请贵局(台)汛期每天及时提供下列气象资料。
一、每天02时和14时的地面天气图(台风影响时,每天4次)和早上6:00气象广播稿及华东地区雨量图,请及时电传;。
上海市应急办调研防汛工作
上海市应急办研防汛工作
3 月 29 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熊新光同 志带队到市防汛办调研,并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市水务局副局长刘 晓涛,就如何贯彻杨雄市长关于防汛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 好今年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座谈。
在听取了市防汛办关于今年防汛准备工作情况、防汛形势研判和下一 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后,熊新光同志指出,面对今年异常严峻的天气形 势,防汛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杨雄市长有关指示精神,早 启动、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他要求:一是要 进一步加强海上防台风工作,重点关注洋山深水港、宝山国际邮轮码 头等重点部位,确保海上防台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预警发布工作, 切实做好台风、暴雨等灾害来临时的市民指引和安全提示,保障市民 群众的出行安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会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市 应急办、市防汛办、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应急会商,不断加强信息 共享和资源整合,努力为各级领导指挥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 障。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7月25日上海市金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金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洪涝、浓雾、大风、雷电、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街镇(金山工业区)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协同应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沪府办规〔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25日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根据气象、防汛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本市已针对可能发生、对社会和公众影响较大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气象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明确了在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响应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的组织实施,着力构建全市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现就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以下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停课安排(一)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要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其中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停止户外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0〕7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0〕75号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沪水务〔2020〕755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一、上海是濒江临海的超大城市,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立足平原河网、地势低平的区位特点,丰富治理路径,提升防洪除涝规划建设水平和运行效能,持续提高防洪除涝能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打造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韧性城市。
二、防洪除涝设施是上海防汛保安“四道防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超大城市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到2035年,本市要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洪涝兼治、安全可靠、水岸生态、人水和谐、管理智慧、具有韧性的现代化防洪除涝保障体系。
三、要对标一流标准,使流域防洪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区域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中,黄浦江市区段达到1000年一遇标准,海塘达到200年一遇标准;区域除涝中,主城区等重要地区基本达到30年一遇标准,其它地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标准。
四、要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洪涝统筹,构建全市防洪除涝体系,包括黄浦江、吴淞江等骨干河道构成的防洪体系,大陆及崇明三岛外围海塘构成的防潮体系,以及14个水利分片构成的除涝体系。
五、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动《规划》落地,并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做好《规划》的衔接实施。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沪汛部〔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汛部〔2015〕14号各区、县防汛指挥部:新修订的《上海市防汛条例》对各街道、乡镇防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应急响应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基层的防汛能力建设,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并根据你们的反馈意见作了修改,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2015年7月14日附件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新修订的《上海市防汛条例》对各街道、乡镇防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应急响应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国家防汛指挥部提出的“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装备先进、指挥科学”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一)建立防汛指挥机构。
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设立街道、乡镇一级防汛指挥部,在区、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明确防汛责任部门。
各街道、乡镇防汛指挥部应明确防汛责任部门,设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防汛事务处理。
(三)落实防汛专职人员。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各街道、乡镇负责人担任指挥,对本区域防汛工作负总责,并应配备防汛专职工作人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基层防汛责任各街道、乡镇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防汛的日常工作;(二)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预案;(三)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四)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工作,落实抢险队伍,按规定储备、管理防汛物资;(五)组织、落实群众应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发放救灾物资;(六)负责统计、上报汛情、灾情和险情;(七)负责开展防汛宣传,定期组织防汛演练;(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工作。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公布日期】2010.04.15•【字号】沪汛部[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汛部〔2010〕12号)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各委、办、局(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据气象部门预测,世博会期间本市降水量为790毫米,比近5年平均值890.3毫米偏少一成多;其中梅雨量230毫米,比近5年平均196.3毫米略偏多近两成,入梅为6月中旬后期,出梅为7月上旬后期;预计影响上海的台风有1-2个,影响时段偏晚;大于35℃的高温天为15-24天,比近5年平均数26天偏少。
防汛工作事关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世博会的顺利举办。
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都作出了重要指示,4月14日市政府又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现就做好今年和世博会期间的防汛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各项准备。
今年是世博年。
确保今年的防汛防台安全,是世博安保和运营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
按照服务世博、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世博园区不积水,确保园区周边积水少、退水快,确保全市防汛无死亡、少损失,全力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市民生活有序。
各级防汛机构和防汛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管今年的气象形势如何演化,都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始终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全面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世博期间,上海将迎来近亿人次的中外旅游者,由于届时正值本市台风、暴雨、天文大潮等灾害频发的汛期,一旦应对不力、处置不当而酿成事故、触发矛盾,甚至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必将引起更大的放大效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上海防汛防台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上海市在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5)科学决策,提高应对能力。
二、组织体系2.1 上海市防汛防台指挥部上海市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上海市防汛防台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防汛办主任等担任。
指挥部成员包括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海洋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各级防汛防台机构在市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防汛办是市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三、预防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天气变化情况;(2)建立健全防汛防台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3)加强防汛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排涝能力;(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5)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2 预警级别根据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3.3 预警发布各级气象、水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行动。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2.09
•【字号】沪水务〔2024〕71号
•【施行日期】2024.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71号
各区水务局,有关地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市级项目法人单位: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设〔2024〕1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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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汛办[2012]4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发布日期】2012.06.25
【实施日期】2012.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的通知
(沪汛办〔2012〕46号)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关于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掌握台风和洪涝灾情信息,切实提高灾情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情统计工作
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台风和洪涝灾情信息,是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区县防汛办主要领导要把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作为防办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来抓,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配备必要设备和业务骨干,亲自部署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灾情统
计任务。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要切实提高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负责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数据审核、签批等关键环节,同时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基本情况熟悉的同志承担台风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
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迟报、漏报、错报和虚报灾情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执行统计制度
要严格执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台风和洪涝灾情变化,按时上报实时报表、过程报表、月报表和年度报表,并附相关情况综述或说明,注意数据校核,避免统计时段交叉。
对突发台风或洪涝灾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