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_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_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为保证全镇中小学校舍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县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对全镇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1、工程实施范围:
按照《**县校舍安全工程布点学校规划》覆盖我镇的所有中小学。第一批纳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单位有,**小学(迁址重建),中心**小学(扩建),**小学(迁址重建)。其中:**小学拟建地点为**中学西北面,占地20亩,校舍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规模450万元;
中心**小学扩建项目为在校址相邻北面,占地10亩,建设运动场,投资规模80万元;
**小学拟建地点在康合村,占地10亩,校舍面积1300平方米,投资规模200万元。
第二批纳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是中小砂石小学(迁址重建)。拟建地点在王集村(待定),占地5亩,校舍面积670平方米,投资规模100万元。
2、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校认真组织力量,对本校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和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进行逐栋核实,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抗震设防、综合防灾要求,对每一栋校舍结构的危险性、抗震防灾能力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3、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各中小学要根据排查、鉴**果,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组织专家对学校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进行测评,科学制定每一栋校舍的改造加固方案。在此基础上,制订本校校舍安全工作3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县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确定维修、改造加固和迁建时限,确保每栋校舍符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
4、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
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
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
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
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并严格执行综合防灾标准。
三、建设标准和程序**校舍工程及按照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的校舍改、扩建
和加固工程,应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校舍安全工程按照规定,实行以县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工作进度(一)总体进度。
1.排查、鉴定:2009年9月30前全镇中小学校完成排查、鉴定工作,形成具有排查单位和人员签字的校舍安全排查报告,并报镇政府校舍安全办公室。
2.鉴定、加固设计:2010年2月底前全镇中小学完成鉴定、加固设计。并按照县校舍安全办公室的部署由相关机构或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每个项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避险迁移。
3.加固改造施工:2009年完成总量的30%,2010年完成总量的60%,2011年完成总量的10%,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五、工作机制校舍安全工程镇政府统一领导,各中小学校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校的校舍安全负总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并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并确定办公室主任为项目督办指导负责人,校舍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镇政府负责处理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相关矛盾;
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指挥和实施。
各中小学校应做好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记录、档案资料收集上交工作,做好施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在校就学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定期向县、镇校安办报告校舍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1、全面排查,一间不漏。对全镇三所中学,三所小学进行全面排查。
2、逐一鉴定,一处不漏。几是在排查中需要鉴定的,一律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组织鉴定,并制定改造和加固方案。
3、选址论证,一处不漏。凡确定**地址或原有地址需、变更或扩大的,一律按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点规划统一实施。
4、安全使用,一点不马虎。未经经验收合格的校舍,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5、职责明确,一个环节不疏漏。一个项目,一套责任体系,一个环节,一个管理方法。每个项目都要有排查方案、鉴定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监理方案、工程督查方案。每个方案都要有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责任人员、计划时间,做到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到点、到时。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2、建立项目责任碑。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加固改造、重建和避险迁移项目竣工时均应在单体建筑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注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字样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