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伍子胥之形象分析司马迁的复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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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伍子胥之形象分析司马迁的复仇意识

摘要:司马迁在《伍子胥列传》中,赋予了伍子胥强烈的复仇意识,并对伍子胥忍辱复仇的经历做了生动的描写,可以说,司马迁的复仇意识以及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借《伍子胥列传》诠释得淋漓尽致!

关键词:伍子胥;忍辱复仇;司马迁;复仇意识

中国有悠久的复仇文化传统。神话传说中的复仇故事构成了华夏民族得分文化的母题,集中体现了沉积在民族心理深层中的“大仇不报,死不瞑目”的抗争精神和坚强意志。《史记》这一部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个悲惨壮烈,可歌可泣的复仇故事,笔下的复仇人物鲜活感人!《史记·伍子胥列传》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伍子胥含辛茹苦、隐忍以就功名的复仇准备过程以及复仇成功时快意鞭尸的一个复仇英雄形象,我们从这个复仇英雄身上感受到的是那种忍辱负重、不屈抗争的复仇精神内蕴。作者描摹了他受难、逃亡、忍辱、复仇、死忠的生命轨迹,整个复仇过程被司马迁描绘得轰轰烈烈,数千年后犹有余音.司马迁将自己强烈的复仇意识与人物的描绘紧密结合,所以清人王世贞认为司马迁写伍子胥复仇“盖以自见也”

伍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有谋略,具胆识。其父伍奢为楚平王太子太傅。楚平王听信谗言,逮捕了伍奢,并要召杀其二子:伍子胥与伍尚。伍尚束手就擒,后与其父被楚平王所杀,而伍子胥则“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他在逃亡的路上蒙受一系列的耻辱,“几不得脱”,最后到达吴国后,乃助阖闾刺杀吴王僚,夺取王位,被召为行人(官朝觐聘问的官职),参与国事。荐著名兵家孙武于吴王阖闾,并助吴王整饬内政,加强武备,使吴国日渐强盛。自吴王阖闾三年(前512)起,多次率吴军攻楚伐越,屡获胜利。六年,指挥吴军在豫章(在今安徽境内)击败楚军,攻占居巢。伍子胥终为报父兄之仇,“掘平五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可以说,伍子胥是仇报耻雪,名震天下。

尽孝——关于伍子胥的故事早在《左传》、《国语》、《吕氏春秋》、《谷梁传》、《淮南子》等作品中均有记载,而《史记》则着重表现伍子胥忍辱复仇的过程,并且对以孝悌为本的儒家思想对血亲复仇给予充分的肯定。《孟子·尽心下》:“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也。”汉初的儒家经义对复仇也作了具体的解释。《礼记·曲礼》:“父之仇也,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孔颖达疏:“父是子之天,彼杀己之父,是杀己之天,故必报杀之,不可与共处于天下也。天在上,故曰戴。”此外,在《周礼》等儒家经义中也散见许多对复仇的肯定言论。可见,早期儒家学说中对复仇的态度是一致的,它鼓励提倡人们血亲复仇。因而伍子胥担当起为血亲复仇的家族重任,为父兄报仇以尽孝。

当伍子胥在得知父亲遭奸佞所害之时起,就已心存复仇之志,决意弃小义雪大耻,借他国之力报父兄之仇。“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後

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他在兄长被执后即与楚使者弓矢相向,既而亡走异国,相机复仇。去楚之际向至交申包胥表明复仇之志,曰“我必覆楚。”此后,性格坚韧,意志顽强的伍子胥隐忍窘迫,须臾不忘人生的既定目标----复仇!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孟子曰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伍子胥忍辱奋斗,顽强不屈,最后复仇成功的经历正是对孟子这段话最准确的诠释。伍子胥在逃往吴国时,一路历经磨难﹑备尝艰辛。伍子胥先至宋,遇宋有乱又与太子建奔郑国,太子建谋郑国被除杀,而后和太子建之子胜逃往吴国,逃亡中至昭关,昭关欲执之,“伍子胥遂与胜独身步走,几不得脱,追者在后”,赖一渔父渡之,“未至吴而疾,止中道,乞食”。伍子胥为了复仇,疾病、乞食、九死一生,命运可谓悲惨。司马迁在描述这个过程中极力体现的伍子胥为复仇忍受的苦难和艰辛,把伍子胥含辛茹苦、隐忍就功名的复仇英雄形象描绘得真切感人。

接下来表现的是伍子胥在吴国的军事行为,他与吴国国君共谋征伐之事,戮力伐楚,此间无任何犹疑。“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伍子胥掘尸鞭之三百的复仇可谓是“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在古代,以死者为大,鞭打坟墓已经是对死的不敬,而“掘墓”、“出尸”这种对死者的尸体如此残忍的行为,是最大的不敬,也是最残忍的复仇行为,但在这种残忍之致、怨毒之极的复仇行为中不难感受到伍子胥在长期心挂大仇,今朝得报的无比痛快、酣畅至极的心情。伍子胥的这种忍辱复仇,竟把复仇的怒火烧向自己的君主,可谓是一个不忠之人,而在此,司马迁就是要把历代统治者所标榜的“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仇”的谬论撕得粉碎,而着力表现伍子胥舍伦理之义报血亲大仇的快意淋漓。面对申包胥对他鞭平王尸这种行为的责难——“此其无天道之极乎”,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史记索引对此的解释是:子胥言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今幸而报,岂论理乎!譬如人行,前途尚远,而日势已莫,其在颠倒疾行,逆理施事,何得责吾顺理乎!执意复仇的伍子胥,抛开伦理的束缚,“倒行逆施”,可谓矢志不渝、心坚意决至极。

尽忠——此时的伍子胥已为父兄报仇,便一心辅佐吴王成就霸业,为使吴国能内可守御,外可应敌,他首先建议吴王阖闾“先立城郭,设守备,实仓禀,治兵革”,并亲自受命选择吴国都城城址。他“相土尝水”、“象天法地”,最后选定今苏州古城的地址,合理规划,建造了阖闾大城。并帮助吴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吴国国力达到了鼎盛之势。后来吴王阉闾去世后,他扶助夫差即位,帮助夫差打败越国,他劝阻夫差与越讲和,尽管伍子胥历呈“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的道理,夫差还是一意孤行,放了勾践一马。公元前484年,夫差不顾伍子胥的劝告,致后方大敌夫差于不顾,悍然出兵伐齐。为了表示对吴国的信服,夫差也出兵相助。伍子胥心知无力回天,便把其子托付给齐国的鲍氏。伯

嚭乘机又向夫差进言,说什么“内不得意,外倚诸侯”。在伍子胥归国途中,接得夫差命令,赐其属镂剑自刎赐剑伍子胥自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伍子胥临死前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墓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伍子胥的一片忠心换来的是吴王夫差的猜疑和忘恩负义的回报,愤怒之余留下了如此仇恨的预言,他坚信自己的预言实现之日,就是自己的复仇实现之时。

在《伍子胥列传》结尾“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赞赏之意溢于字里行间。我们从司马迁的评价中不难看出,他对伍子胥这个复仇人物的偏爱。这种偏爱与他独特的心理有密切的关系,司马迁因李陵事件遭受宫刑,不仅生理上受到严重损伤,心理上也受到严重的摧残,使他承受着奇耻大辱。封建时代讲“忠孝”、“务本莫贵乎孝”,而保护好自己身体是孝的第一要义。《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教之始也。”司也迁也深知“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亦有何面目复上父母丘墓乎?”所以受宫刑,不仅辱没他本人,也污辱了他祖先。这必然在他心中产生强烈的复仇情绪。这种强烈的复仇意识使得他的认知心理和审美心理发生了改变,也使得他对冷酷现实有了与常人所不同的认识和感受,对于那些敢于与命运抗争,历经磨难,顽强不屈,“弃小义,雪大耻”的复仇者,他由衷地敬佩和喜爱。他们的经历对他而言仿佛一面镜子,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复仇的希望。由于汉武帝的专制,司马迁不能用传统的杀人复仇的方式,也不能用韩信、范睢等人嘲讽的方式,他选择了发愤著书来实现自己复仇的愿望,通过对复仇人物的描写,在自己的内心架构起一个理想怕复仇世界,所以他常常在描述复仇人物时产生一种幻化意识,仿佛自己成了书中的复仇者,尽情地渲泻自己愤怒的情感。在记录伍子胥的复仇的过程中,伍子胥的复仇史传达出他强烈的复仇意识,成为了他向汉王朝复仇的代言人!他那不甘屈辱,不甘沉沦的思想和灵魂找到了释放的缺口,他强烈的复仇心理和情感找到了寄托和抒发。

他认为假若伍子胥为尽孝而与父亲一块死,那么他的死“何异蝼蚁”?毫无价值和意义。而伍子胥为复仇选择了“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的“忍就功名”之路,司马迁认为“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言为心声,司马迁的复仇思想在其议论中一览无余。在《报任安书》中他曾就自己选择宫刑袒露心声“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司马迁认为:一个人如果有怨仇,为保全气节放弃复仇而去死,其死不过是保全了“小义”,是“轻于鸿毛”的。如果为实现复仇之愿,能“弃小义,雪大耻”,其价值“重于泰山”,因而世人评价说“《伍子胥列传》,太史公满腹怨言,亦借题发挥,洋溢于纸上,不可磨灭矣。以伤心人写伤心事,哪能不十分出色”。

司马迁常常赞扬那些在生与死、义与利面前舍生取义,重义轻生的侠士、刺客,他们的复仇“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的侠义之举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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