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提升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1、本制度中的学校财产包括:各办公室、各班教室、实验室等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

2、项目包括:各办公室、与各班教室以及实验室等门窗、玻璃、黑板、内外墙面与地面、电脑、统一音源、讲桌、课桌、椅(凳)、标志牌、供电照明与供水设施以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全部财产(包含花草树木)等。

二、学校财产管理责任划分1、各班教室财产的管理由各班负责,直接责任人是班主任。

2、各办公室财产的管理由各办公室负责。

3、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三、公共财产管理措施1、学校所有财产,建立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分部门保管使用,总务处负责监管。

2、班级财产必须在学生中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即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每班在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清点班级财产,班主任核对,核准无误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

总务处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底和学期末进行检查。

在巡查与检查中,若发现班级财产有非正常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相应班级及时负责赔偿。

3各办公室财产实行每学期初登记一次,学期末检查一次,做到帐册相符、帐物相符。

4、教室使用的卫生用具,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到班,如人为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一律自行购买添置。

5、学校固定财产领借人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签字,不得过期不还。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确有必要,由借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校长或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7、教职工借用的教学用具等公物,在期末归还,否则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赔偿与奖惩制度1、公物使用中出现非正常损坏的班级按总务处核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赔偿时间不超过5天(以总务处所发维修单为准),逾期没有做好赔偿工作的,总务处将督促班主任教育学生做好赔偿工作,仍不能做好赔偿工作的,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赔偿的款额。

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提高财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防止盗窃、损坏和滥用。

(二)经济性原则:合理使用公共财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产管理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四)透明度原则:公开财产采购、领用、报废等环节,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公共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公共财产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二)组织财产采购、验收、领用、报废等环节;(三)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履行财产管理职责;(四)定期对公共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五)收集、整理、归档财产管理相关资料。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财产管理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共财产管理负总责;(二)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使用公共财产的管理;(三)各部门、各岗位应定期对所使用的公共财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财产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公共财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八条财产采购前,相关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经公共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财产采购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财产领用与保管第十条公共财产领用应填写《公共财产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领取。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领用时应检查物品完好程度,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公共财产应妥善保管,防止盗窃、损坏和滥用。

第五章财产报废与处置第十三条公共财产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财产是指公司所拥有的、供全体员工使用的设备、设施、场地、办公用品等任何形式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

第三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是公司为公正、公平、公开、高效使用公共财产,防止公共财产浪费和滥用,保护公共财产免受损失,促进公共财产价值最大化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共财产使用及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诚信、谨慎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财产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公司固定资产,如土地、建筑、设备、机器等;2. 公司流动资产,如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等;3. 公司场地、场馆、会议室等;4. 公司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和资产。

第七条公共财产的使用范围根据不同的资产分类和使用目的,分别规定相应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公共财产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财产使用的申请、审批、登记、记录和归还等流程;2. 财产的存储、维护、保养和维修等工作;3. 财产的报废、处置和更新等流程;4. 财产的监管、安全、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5. 财产使用的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三章财产使用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公共财产的使用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使用,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条公共财产的使用申请应当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地点、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使用审批的原则是合理、必要、经济、有效,审批建立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

第十二条公共财产使用审批的程序是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使用人签字确认→开始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公共财产的使用申请,需要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财产使用的登记和记录第十四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应当进行登记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 财产使用的申请表;2. 财产使用的审批文件;3. 财产使用的登记表;4. 财产使用的记录簿;5. 财产使用的检查报告等。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5篇)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5篇)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保障公共财物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公共财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共财物是指国家、集体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的财物,包括金钱、设备、物资等。

第四条公共财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责任追究、监督公开。

第五条公共财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约、依制的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行为规范和管理科学。

第二章公共财物的保管和使用第六条公共财物的保管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配套的保管制度和管理措施,保障财物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公共财物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和期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共财物用于私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第八条公共财物的出借、赠与、销售等行为应当经过相应的审核和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备。

第九条公共财物的借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用期限到期后应当及时归还。

第十条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报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处置。

第三章公共财物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应当明确公共财物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负责公共财物管理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忠诚履职,严守纪律,依法行使管理权力。

第十三条公共财物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公共财物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报告和处理公共财物的损失和差错,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公共财物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组织、审计和监察等机关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财物清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章公共财物管理的监督和惩处第十六条对公共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发现公共财物管理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人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行政和纪律责任,对涉及公共财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共财产法管理公共财产与资源的法律规定

公共财产法管理公共财产与资源的法律规定

公共财产法管理公共财产与资源的法律规定公共财产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所属机构拥有和管理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建筑、公园、道路、桥梁、学校以及其他公共设施。

公共资源是指供公众利用且受政府管制的自然资源,例如水源、森林、矿产等。

为了保障公共财产与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公共财产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公共财产法的概述公共财产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它涉及了公共财产与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公共财产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公共财产和资源的正常运行,并规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公共财产与资源的分类与管理1. 公共财产的分类公共财产按照不同的属性和用途可以分为道路交通类、城市建设类、教育设施类、公共卫生类等。

不同类别的公共财产在管理上会有一些差异,但都需要遵循公共财产法的规定。

2. 公共资源的分类公共资源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

自然资源可以进一步分为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

文化资源包括历史遗迹、文化遗产以及各类文化设施等。

3. 公共财产与资源的管理为了保证公共财产与资源的正常管理和有效利用,政府应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这些机构和制度需要具备透明、公正、高效的特点,以确保公众的权益。

三、公共财产与资源的保护1. 公共财产的保护公共财产的保护涉及到防范破坏、修缮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公共财产的保护标准和责任。

同时,公众也要有自觉保护公共财产的意识,共同爱护和维护。

2. 公共资源的保护公共资源的保护是保障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加强对公共资源的保护力度,防止滥用、破坏和过度开发。

四、公共财产与资源的合理利用1. 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包括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等方面。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科学规划和管理公共财产,使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车间公共财产规章制度内容

车间公共财产规章制度内容

车间公共财产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车间公共财产管理,维护车间秩序,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产管理1. 车间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

2. 财产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间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浪费。

3. 财产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车间公共财产,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改设备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使用权1. 财产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使用车间公共财产。

2. 财产使用人员有权在生产过程中申请使用需要的设备或工具,但需经过车间主管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3. 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设备使用,需经过专业人员指导和许可。

第四章使用责任1. 财产使用人员在使用车间公共财产时,应当认真核对设备、工具等的功能状态,确保无故障。

2. 财产使用人员在使用车间公共财产时,如有损坏或者故障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维修人员。

3. 财产使用人员如因过错或疏忽损坏财产,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车间主管鉴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第五章维护保养1. 财产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2. 财产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手册规定使用设备和工具,严禁不当使用或超负荷操作。

3. 车间管理员应当制定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时,财产使用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和工具,迅速撤离现场,并按照车间应急预案执行。

2. 在紧急情况下,财产使用人员如需临时关闭设备和工具,需在确认安全后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3. 财产使用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保持冷静,果断决策,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第七章督导检查1. 车间主管应当定期对车间公共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车间主管应当建立健全财产使用记录,记录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3. 车间主管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财产使用人员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八章处罚措施1. 对于私自挪用、损坏或浪费车间公共财产的行为,车间主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者扣减奖金等处罚。

公共财产使用规章制度

公共财产使用规章制度

公共财产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共财产,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共享、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财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共财产使用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公共财产的占有和使用第五条公共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应当依法办理占有、使用手续,明确产权关系。

第六条公共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政策要求,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

第七条公共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应当遵循共享原则,提高公共财产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第八条公共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三、公共财产的管理第九条公共财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制度,明确公共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

第十条公共财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报废、处置制度,规范公共财产的报废、处置程序,防止公共财产的流失和浪费。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保修、保养制度,确保公共财产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二条公共财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共财产使用的监督,防止公共财产的滥用和损失。

四、公共财产的监督第十三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四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第十五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共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家具、车辆、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公共财产安全,防止财产损坏、丢失或被盗;2. 合理原则:合理分配、使用公共财产,提高财产使用效率;3. 效率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公共财产管理效率;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公共财产,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共财产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财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所辖公共财产的直接管理者,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并遵守公共财产管理制度;2. 制定本部门公共财产管理细则;3. 负责所辖公共财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盘点;4. 对公共财产的损坏、丢失或被盗情况及时报告。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公共财产的购置、验收、登记和分发;2. 负责公共财产的报废、回收和处置;3. 定期对公共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账实相符;4. 协助各部门解决公共财产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财产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公共财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部门填写《公共财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办公室;2. 办公室根据申请表内容,提出购置方案,报总经理审批;3. 购置完成后,由办公室组织验收,确保所购财产符合要求。

第八条验收内容包括:1. 财产数量、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2. 财产外观、包装是否完好;3. 财产附件、配件是否齐全。

第四章财产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公共财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人需妥善保管所领用的公共财产,防止损坏、丢失或被盗;2. 使用人不得擅自将公共财产外借、转卖或调换;3. 使用人应按照财产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财产正常使用。

第十条公共财产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人应定期对所领用的公共财产进行清洁、保养;2. 发现公共财产损坏、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3. 办公室负责公共财产的维修、更换和报废。

单位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单位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公共财产管理,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公共财产使用效率,维护单位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车辆等。

三、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公共财产管理负总责,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财务部门负责公共财产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财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维修和处置等工作。

4. 使用部门负责公共财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公共财产管理流程1. 采购与验收(1)采购前,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报送财务部门。

(2)采购过程中,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计划,确保采购预算合理。

(3)采购完成后,使用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确保物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领用与保管(1)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公共财产领用申请表》,经批准后领取物品。

(2)领用物品后,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确保物品安全。

(3)易耗品原则上按月领用,耐耗品按需领用。

3. 维修与保养(1)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报销。

(3)公共财产的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确保物品处于良好状态。

(1)公共财产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需处置时,使用部门应提出处置申请。

(2)处置申请经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处置手续。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公共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共财产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要求1.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 使用部门应加强公共财产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3.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财产进行检查,确保财产安全。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3篇)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3篇)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指的是学校对公共财物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财物申领和归还规定:a. 学校教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申领公共财物,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b. 学生或其他人员在需要使用公共财物时,需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财物使用责任:a. 财物申领人应对所领用的公共财物负责,并按规定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需保护其完好、安全。

b. 禁止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非法目的,包括私自转让、非法借用等。

3. 财物维修和保养:a. 学校应定期对公共财物进行维修和保养,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b. 财物使用人应按照规定对财物进行日常保养,避免因未保养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4. 财物报废和报损:a. 公共财物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适用的,应及时报废,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b. 公共财物因非正常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或毁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资产清查和盘点:a. 学校应定期对公共财物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财物使用情况的真实和准确性。

b. 发现财物使用和管理问题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追究责任。

6. 监督和检查:a. 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财物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b.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应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公共财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护财物的安全和价值,并提高公共财物使用效率。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公共财物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财物的安全、有效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公共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室设备、实验室仪器、图书馆图书、体育设施等。

三、责任主体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公共财物的登记、报废和更新。

2. 各院系、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共财物的领用、使用和保管。

3. 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使用。

四、公共财物的登记和报废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公共财物进行登记,并编制公共财物清单。

公共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公共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共财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3. 严格手续,规范操作;4. 优化配置,提高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公共财产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共财产的购置、验收、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3. 对公共财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负责公共财产的清查、核销和处置工作;5. 对违反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共财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公共财产的购置、验收、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2. 确保本部门公共财产的安全、合理使用;3. 定期对本部门公共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对违反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三章公共财产管理流程第七条公共财产购置:1. 各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审批;2. 采购部门按照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并办理相关手续;3. 采购部门将购置的公共财产送至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

第八条公共财产验收:1. 使用部门在接到公共财产后,应立即组织验收;2.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公共财产验收单》,并报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公共财产分配:1. 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各部门需求,将公共财产分配至使用部门;2. 使用部门应按照分配方案,接收并使用公共财产。

第十条公共财产使用:1. 使用部门应按照公共财产的用途,合理使用公共财产;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财产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维修:1. 公共财产出现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2. 维修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尽快进行维修;3. 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报公共财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合理管理和有效运营,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永续使用,促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财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公共设施、社会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公共财产。

第三条公共财产是指由政府、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拥有、管理或运营的、为公众提供服务或实现公益目的的各类物品和设施。

第四条公共财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共财产的具体属性和使用需求,合理划分管理区域、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运行规程。

第六条公共财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财产的日常检查、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二章公共财产管理人员第七条公共财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八条公共财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积极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九条公共财产管理人员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

第十条公共财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和利益,防止公共财产被损坏、侵占或挪用。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公众的各类投诉、咨询和建议,主动沟通,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政务关系。

第三章公共财产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共财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违规擅自占用或转让公共财产。

第十三条公共财产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维护,保持公共财产的良好使用状态,不得破坏公共财产或影响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公共财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保养公共财产,及时修复损坏或老化的设施,确保公共财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公共财产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财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公共财物登记管理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登记管理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登记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财物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使用和管理公共财物的单位。

第三条公共财物包括国家所有的资金、货币、证券、财政拨款、资产、设备、土地、房屋等,以及用于行政管理、公益事业、社会服务等公共事务的各种物品。

第四条公共财物登记管理制度是公共财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操作指导性。

第二章登记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做到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责任到位、监督有力,确保公共财物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第八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作用,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机制。

第三章登记管理的内容第九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内容应当包括资金、货币、证券、实物等各种形式的财物。

第十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囊括所有的流程环节,包括收购、存储、调拨、使用、处置等。

第十一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做到每一笔财物的来源清晰、去向明确、使用目的明确。

第十二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应当包括财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使用情况、使用责任人等信息。

第四章登记管理的责任分工第十三条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责任属于单位的财务部门和实际使用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公共财物的入库和出库,实际使用部门负责登记公共财物的具体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财物的统一登记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第十五条实际使用部门应当做到存储安全、使用规范、定期清查,确保财物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和实际使用部门在公共财物的使用、处置等方面要相互通报、相互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公共物品管理规定(3篇)

公共物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物品的管理,提高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物品,是指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机构等范围内,供全体公民共同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照明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第三条公共物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公共物品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公平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二)效益原则:提高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责任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公共物品的安全、整洁和正常运行。

(四)法治原则:依法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物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物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共物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共物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物品的规划、建设、维护和更新。

(三)监督公共物品的使用,确保其安全、整洁和正常运行。

(四)受理和处理公共物品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开展公共物品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公共物品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公共物品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二)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三)注重生态环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四)确保公共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公共物品的规划与建设程序:(一)编制公共物品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规划进行公共物品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公共物品建成后,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第四章公共物品的维护与更新第八条公共物品的维护与更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损坏的公共物品。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共财产管理,提高公司公共财产利用率和保值增值能力,保护公司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及一线员工;所有使用公司公共财产的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工具、车辆、房屋、土地以及其他公司所有的财产。

第四条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应当遵循合理、规范、经济、安全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

第五条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第六条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委托给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员工应当按照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公共财产的使用。

第七条公司内设公司公共财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公共财产管理。

第二章公共财产的保管第八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保管应当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九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保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公司公共财产保管人员应当做到爱惜公司公共财产,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公共财产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签署使用协议,保证合理使用公司公共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公共财产保管人员应当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的制度,确保公共财产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公共财产的损坏、丢失、盗窃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公共财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公共财产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公司公共财产的状况,及时汇报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第十五条公司公共财产保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制度,对公司公共财产进行全面记录,确保追踪和监控。

第三章公共财产的使用第十六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节约、安全的原则,不得私自挪用、私自处置。

第十七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使用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合理使用公司公共财产,并保证不造成浪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公司公共财产,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公司公共财产的使用应当经过合理规划和市场调研,确保最大化利用公司公共财产。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范文公共财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有效、合规使用,维护公共财产的秩序和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是公共财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所有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共财产是指提供公共服务或者履行公共职责所需的、由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所有人投资建设的、以及通过财政、土地、资源等方式获得的各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大楼、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公园、学校、医院、广场等。

第四条公共财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募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经济高效运营。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应当注重综合利益的最大化,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同时,兼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共财产管理应当强调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公共财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共财产管理应当注重法治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公共财产的权属、权益、责任和管理机制。

第二章公共财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第八条公共财产的所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共财产管理职责,对公共财产的安全、有效、合规使用负责,保障公共财产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九条公共财产的建设、维护、运营等工作由公共财产管理机构负责,公共财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管理经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公共财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第十条公共财产的管理权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委托方应当明确委托的内容、权限、责任和约束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社会公众是公共财产管理的参与主体,应当加强对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监督,依法依规使用公共财产。

第三章公共财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公共财产管理应当遵循高效利用、保护优先、公平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十三条公共财产的设计、建设、维护和使用应当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舒适便捷、环境友好。

公司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共财物管理,促进公司公共财物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保障公司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财政法》《会计法》《预算法》及《财政部门公共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机构及其下属各类行政单位和服务单位,包括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设备、交通工具、专用工具、专项设备、专业资料、图书资料、电子信息设备、文体设施、公共设施等所有公共财物。

第三条公共财物应当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原物原册、自我保管和自用自结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公共财物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使用,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保持良好状态,护理完善。

第二章公共财物的保管和使用第五条公共财物的保管和使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规范管理。

公共财物的领用、使用、保管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范围。

(二)登记备案。

对于公司的公共财物,应当建立档案,并作好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使用规范。

公共财物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出借、调换、调拨,不得挪作他用。

(四)保养完好。

公共财物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公共财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公共财物的领用、使用和保管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申请。

需要使用公共财物的单位应当通过正式的文件向上级申请。

(二)批准。

上级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审批。

(三)领用。

经过上级批准后,单位可以领用公共财物并安排相应的专人负责。

(四)使用。

领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财物,并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使用。

(五)保管。

领用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仓库和档案,进行公共财物的专项管理。

第七条对于公共财物的维修和更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检查。

定期对公共财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共财物处于良好状态。

(二)报修。

如果发现公共财物出现损坏或者故障,应当及时报修。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用财产的全面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全体、职工爱护公物的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公共财产管理特作职下规定:全部公共财产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财产管理责任制,公共财产要登记造册,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提出购置清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置。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借用公物要经部领导批准,按期归还。

定期检查公用财产的数量和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和处理。

职工调动工作时,首先要清还公物,在没有清还公物之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常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定期保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保证复印、印刷质量。

原则上不对外复印、印刷,有特殊情况需帮助外单位复印、印刷的,应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和印刷。

公章必须严格管理,需用公章的必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用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使公共设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和生活,特制定本规定。

2. 公共设施的范围:计算机、复印机、电话、空调、数码设备(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公
共厂区设施等等。

3.公共设施的管理办法:
3.1计算机:
3.1.1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管理由公司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日常保养和保管由各使用
人负责。

3.1. 2计算机责任人应牢记各类权限密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1. 3不得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未经批准,不得将外来盘插入电脑使用。

3.1. 4未经计算机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软件上机,且不得私自将局域网内部文件拷贝输出。

3.1. 5为了保障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恶意破坏网络上的各类文件。

3.1. 6 在计算机管理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与维护计算机,不得随意挪动机位、硬件和桌椅。

3.1. 7每周备份资料到主机,否则资料遗失由个人负责。

3.1. 8上班后和下班前应上OA检查及完成指定的工作,开机后即应打开FICQ。

3.1.9计算机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特殊情况由责任人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处理,视原因酌情处理。

3.2复印机:
3.2.1各部门指定专门复印人员,非指定人员一律不准使用,未指定人员的一律均交办公室文员复
印。

所有受控文件均不准私自复印。

3.2.2 复印前请先看清楚机器所显示的纸匣位置及纸张规格,以免弄错。

3.2.3复印资料注意节约纸张,避免浪费。

如使用回收纸请选择手动进纸口,一次只放一张,以免
卡纸,不要使用已发软、边角不齐、有折痕、装订过的回收纸,清理干净稿件中的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以免进机器。

3.2.4有关技术、财务、对外公文、合同(合约、协议)等重要文件如印错,要将废纸撕成小碎片再
扔进废纸篓。

3.2.5不要乱放纸张,印完后请记得带走原稿及全部复印件,维护复印机处的整洁。

3.2.6机器有问题时请向办公室提出,若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机。

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3. 3 电话:
3.3.1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业务需求或部门申请,将电话及传真分配至各部门使用。

3.3.2办公室负责通讯维护,无论机器故障或线路故障均应及时报办公室处理,禁止私拆机器或
私改线路。

3.3.3各部门管理好各自的电话,因内部管理不善而出现被盗用(非本部门人员私自使用)或滥用(部
门内非正常业务使用)时,部门主管连带承担对应话费。

3.3.4擅自拔打私人电话者,按实际话费的5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3.3.5对外通话前先就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打好腹稿或略作记录,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
占线。

通话应注意礼节,保持企业及个人形象。

3.3.6所有长度电话均需使用IP号码拔打,方式为“17909+区号+电话号码”或“17909+0+手机号码”。

3.4 空调:
3.4.1办公室对所有空调进行编号并确定负责人,负责人对空调的正确使用与监控负责,其它人不
得调整空调的温度等档位设置。

3.4.2用于制冷时,空调的温度不得低于27℃,室内温度在30℃以上时才能开启;
用于制热时,空调的温度不得高于19℃,室外温度在低于10℃时才能开启;
3.4.3空调运转时,应关好门窗,且连续运转不能超过12小时,房间无人时严禁空调运转,暂时离
开时间不超过1小时,下午下班前10分钟关闭空调。

3.4.4空调室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3.4.5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全部空调书等资料的保管和日常使用的检查与指导。

3.4.6空调发生故障时,在场的使用者必须立即报告负责人或公司电工,便于检查和维修。

3.4.7出现违规行为时,有责任人时直接处罚,责任人无法查询时由负责人承担,按严重程度在
30—200元间进行处罚。

3.5 数码设备:
3.5.1公司数码设备(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由办公室文员保管。

3.5.2办公室文员对数码设备的安全保管负责,严格执行数码设备借出和归还的流程,仔细填写《设
备保管记录表》。

未按流程办理而产生丢失、损坏,而责任不清时由保管人负责。

设备保管记录表:
借用日期预计使用天数借用人签名归还日期设备状态保管人签名
3.5.3因公务需要时,各使用人向保管人借用,使用完毕即时归还,禁止非公务使用。

借用期间对
设备的安全和完好负责,如人为丢失和损坏应照价赔偿。

3.5.4由数码设备所产生具有保存价值的数码资料(含数码照片、摄像、录音)的收集、归档、保管
和利用的方法:
收集种类范围收集内容责任人公司重要市场活动如重要客户来访、参观、展览等照片或摄像市场部内勤
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如重要领导来访、调研、参观等照片或摄像办公室文员
3.5.
4.2数码资料的归档:数码资料收集责任人应在照片形成后(出差人员回厂后)1天内,交至办
公室办理归档,办公室下载资料并保存成功后,与收集责任人在《数码资料登记表》(见
附表)上签名,视为移交完成。

新产品、新结构资料由办公室文员同时传递一份给责任设
计员。

3.5.
4.3保管责任人以“年月日(YYMMDD)+事件主题”建立目录,将对应数码资料存入本机目录下。

在归档的同时,收集人应指导办公室对资料(特别是照片)进行详细分类,并对资料进行精
减,删除无用及重复内容,以节省空间及便于查找、使用。

摄像资料由办公室制作标签,
注明时间及事件,将摄像带存档。

3.5.
4.4有外部专家参与的技术活动应收集录音资料,由设开部经理指定相关参加人员收集,由市
场部内勤协助下载,资料保存在市场部内勤及设开部资料员本机各一份,并由设开部资料
员备份至服务器一份。

3.5.
4.5各存档人每周六将资料备份到服务器上,如需查阅、使用数码资料的,可到办公室查找。

录音资料到设开部资料员处查找。

3.5.
4.6应收集而未收集或人为造成数码资料丢失,可补回的罚50元/次,无法补回的罚100元/次;
3.5.5数码设备所需耗材(如电池和胶卷等)由办公室文员统一请购。

3.6公共厂区:墙壁、地面由门卫负责监督管理,禁止乱张贴、订钉、涂抹;不准碰坏和划伤墙壁、
卫生墙、门面、墙角。

出现损坏时,由部门提供责任人负责赔偿,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维修费用。

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供水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由电工负责管理及维护。

3.7体育器材:由工会负责管理,使用人向工会借用,用完归还。

自然损坏由工会购置,人为损坏或
丢失由使用人赔偿,损坏责任人不能明确时,由管理人赔偿。

3.8厨房餐厅:用具、餐桌椅、电视机、碗柜等餐厅设施由事务长负责管理,自然损坏由公司处理,
人为损坏由损坏人赔偿;无法明确时,由管理人赔偿。

3.9宿舍财产:门、窗、衣柜、门锁由所在宿舍全体人员负责,自然损坏由公司处理,人为损坏由当
事人全额赔偿。

损坏责任人不能明确时,由所在宿舍全体人员平均分摊双倍费用。

3.10车间工具设施:
3.10.1油压车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保管,指定存放地点,并贴标签。

各部门需要时应向保管人借
用,用完归还。

如车辆发生人为损坏,由借用人承担维修费用,损坏责任不能明确时,由
保管人赔偿。

3.10.2工具柜由部门统一规划和调配,由使用人管理,钥匙除本人保管外另交一把交部门保管。

正常损坏由公司维修,人为损坏或钥匙丢失由个人全额承担费用。

使用人离职时由部门收
回钥匙并检查是否完好,否则视具体情况扣回维修费,未交接清楚由部门负责。

3.10.3车间门、门锁、水龙头、铝合金窗、电源插座、运转车、公用量具、公用工具(如电动打
磨机等)等,由所在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为损坏或保养失职由部门提供责任人
赔偿,找不到责任人时由所在部门赔偿,如自然损坏由公司维修或购置。

4、各部门其它公共设施参照此规定管理。

5、以上规定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学习至全员皆知,具体内容可同时列入部门内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