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验收管理操作规程,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引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维护患者用药权益,保障公众健康,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而制定的。
本操作规程适合于药品经营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储存、销售等。
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经营。
二、管理责任1. 药品经营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并制定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人员素质等。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要求。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的特性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伤害。
2.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
3. 药品储存区域应有相应的标识和分类,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2. 销售人员应对购买药品的客户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相关信息。
3. 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明。
六、药品质量监督管理1.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2. 药品经营企业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报告药品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
3. 药品经营企业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药品抽检和质量检查。
七、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1.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药品的相关信息。
2. 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应包括采购记录、储存记录、销售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3. 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通用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篇1一、为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三、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四、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六、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七、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篇2加强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减少差错,防止假、劣药进入医院,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药品验收目的保证入库药品质量,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不符合药品包装规定要求的药品入库。
二、药品验收质量的基本要求数量准确、质量完好、说明书符合规定、包装无损、记录完整,交接清楚。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工作,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工作。
二、购进程序1. 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情况,编制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批。
2. 选择供应商: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3. 采购确认: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确认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需求。
4. 采购准备:采购部门通知仓库准备接收药品,确保购进的药品可以及时入库。
5. 药品验收:仓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按照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进行外观、包装、标签、有效期等方面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合格。
6.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记录药品的验收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验收结果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7. 问题反馈:如发现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协商解决措施。
8. 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仓库进行入库管理。
仓库管理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将药品进行编号、分类、存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9. 资料归档:购进的药品相关资料应按要求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质量控制1. 选择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具备合格证书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 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验收人员应熟悉药品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合格。
3. 药品抽样检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部分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不合格药品处理: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协商处理措施。
四、安全管理1. 药品储存条件:仓库应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要求进行管理,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
2. 药品保密:仓库人员应严格保守药品的相关信息,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 药品流通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药品的流通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望京金象大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1、药品采购1.1 人员要求:采购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1。
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1。
3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2。
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2.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
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通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3、药品销售3。
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3.2 营业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1、处方审核1。
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药品验收操作规程,规范药品验收工作,确保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四、职责:药品质量验收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检查随货同行单是否项目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随货同行单应有供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单据不合格,不得验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2.随货同行单审核合格后,根据采购部的《采购订单》和供货方的随货同行单,在药品管理系统制作《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并对照实物进行质量验收。
《采购订单》与供货方的随货同行单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采购部处理。
3.销后退回的药品依据销售部门的《药品销后退回通知单》在药品管理系统制作《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并对照实物进行质量验收。
4.验收的内容包括: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检查。
包括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验收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药品经营公司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公司药品验收操作规程一、目的:建立一个药品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合格,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三、范围:适用于进货药品及销后退回药品的检查验收。
四、责任:验收员负责入库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五、内容1、药品验收应在待验区进行,在制度规定的验收时限内验收完毕。
2、购进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及相应证明文件应符合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
3、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1)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
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2)对抽取的整件药品要开箱抽样检查。
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加倍抽样检查。
3)对待验的非整件药品逐箱检查,对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4)销后退货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当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
4、药品验收检查标准:1)核对实物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合格证等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要求。
2)核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标签、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还应有药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内外包装标记是否符合运输和储存要求,整件包装内是否附有合格证,药品必须注明有效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同时,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在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方面,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并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同时,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总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质量控制,保证药品质量。
同时,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虚假、欺骗行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以实现质量目标。
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宁波市江北同春堂药品零有限公司1、目的:制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对药品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使药品验收规范化,记录完整,确保入库药品质量。
2、适用范围:本企业每一批次的购进或销后退回药品。
3、职责:验收员4、工作程序:4。
1验收人员资质要求:4.1.1从事药品验收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4。
1.2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4。
2.1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发现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现象,及时通知采购员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4.2.2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4。
2.3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员要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内容不一致的,通知采购员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4.2.4 冷藏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同时对药品进行控制管理,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冷藏药品验收做好《冷藏药品到货质量检查记录》.4.3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员处理;拒收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4。
4 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药品检查验收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药品检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的规定。
2. 客观性原则:药品检查验收必须客观公正,不得有任何主观臆断。
3. 科学性原则:药品检查验收必须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
4. 严格性原则:药品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松懈和马虎。
四、药品检查验收的组织机构1. 药品检查验收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
2. 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品采购员、药品验收员、药品储存员、药品销售员等组成。
3. 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药品检查验收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检查验收工作、处理药品检查验收中的重大问题等。
五、药品检查验收的程序1. 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目录进行采购。
(2)药品采购员必须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3)药品采购员必须查验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药品检验报告书等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2. 药品验收(1)药品验收员必须按照药品验收制度进行药品验收。
(2)药品验收员必须查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认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的规定。
(3)药品验收员必须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等文件,确认其真实有效。
(4)药品验收员必须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进行拒收处理。
3. 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员必须按照药品储存制度进行药品储存。
(2)药品储存员必须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的规定。
(3)药品储存员必须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谋划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分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分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职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首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度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谋划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药品经营-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药品验收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JN-QP-007-2021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版本号: 2021年2版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管部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制定原因规范管理分发部门:☑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行政信息部☑财务部目的:保证药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可靠,把好药品入库第一关,特制订本规程。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国家总局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2016〕160号)和国家总局新修订《附录》(2017年第197号)。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药品质量的验收。
职责:质量验收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1.验收是凭收货员提供的“采购收货单”和供货方的到货凭证或销售部开具的“销后退回通知单”,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普通药品验收在待验区验收,在两天内验收完成。
一次到货在20件以上时,设临时待验区,货放在相应的合格品库区,挂黄色待验牌,验收完毕后,摘去黄色待验牌,在“验收(入库)单”下合格结论然后交保管员核对入库。
3.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3.1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检查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
3.2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以及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3.3检查最小包装的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3.4检查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药品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药品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1. 目的:为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保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2.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1版)。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文件编制、修改、审核、撤销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4. 质量文件的起草、编制和修改:4.1质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 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公司药品经营活动的特点,负责起草、编制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2质管部应根据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修订、公司质量管理要求和经营活动变化,制订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改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并落实和掌握修改进度和完成期限。
5. 质量文件的审核批准:质量文件完成初稿后,质量负责人主持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予以修改,在评审和修改的基础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6. 质量文件的发放、使用:6.1质量文件的发放由质管部负责统一进行管理,建立《质量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其内容包括:发放日期、文件名称、发放对象和签收等。
6.2质量文件应按使用范围及岗位数量发放。
6.3质量文件要注重时效管理。
文件一旦修改,旧的版本应及时收回并作好记录,以防止使用无效的或作废的文件。
6.4质量管理文件发放、传递和使用,可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发放,质管部按部门或岗位对质量管理文件的发放、使用进行管控。
7. 质量文件的撤销、销毁:7.1由于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的提高或经营活动变化等原因须撤销有关质量文件的,由质管部提出撤销报告并详细说明撤销的理由、依据、撤销时间等,撤销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质管部通知各部门并及时收回被撤销的质量文件,以防止使用无效或作废的文件。
7.2需进行销毁的质量文件,由质管部提出《文件的销毁申请》,报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销毁。
8. 质量文件的使用和保管:8.1各部门对公司的质量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格加强公司内部质量文件的借阅、复制,并作好《文件的借阅、复制记录》。
药品经营企业验收员验收药品的一般流程
药品经营企业验收员验收药品的一般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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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员操作流程
确保系统录入准确无误,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确认入库信息和库存数据与系统记录一致
库管员
库存管理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收货员对货物数量进行核对
收货员
确保收到的货物数量与订单一致
货物验收
收货员对货物进行质量和规格验收
验收员
根据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逐项检查
验收员按照验收标准判定货物是否合格
验收员
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判定货物的合格性
验收员填写验收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验收员
验收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不合格品处理
如发现不合格品,验收员通知供应商退回或换货
验收员
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验收员按照公司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退回、销毁或处理
验收员
不合格品处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企业规定
入库操作
合格品验收后,验收员将货物移交给库管员入库
验收员
库管员应及时将货物入库,并更新库存记录
验收员将验收记录表和相关文件归档
验收员
确保验收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系统录入
验收员将收货信息录入企业管理系统
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员操作流程
步骤
描述
负责人
注意事项
收货准备
收货员接收到供应商发来的货物通知
收货员
确保及时准确接收供应商通知
收货员准备接收货物的相关设备和文件
收货员
包括收货记录表、验收标准等
货物接收
收货员与供应商的送货员确认货物送达
收货员
确保货物送达正确无误
收货员检查货物外包装完整性及标识ຫໍສະໝຸດ 收货员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药房药品验收相关规章制度
药房药品验收相关规章制度一、验收前准备1.1 验收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和经验,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工作。
1.2 验收药品的设备应全面齐全,包括药品检查用的放大镜、药品包装检查仪器、药品标签检查仪器等。
1.3 验收前应清点相关验收工具和记录表格,确保工具完整并准备好记录。
二、验收流程2.1 接收供货单位送达的药品,核对送货单和实际到货数量是否一致。
2.2 对药品的包装进行检查,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泄露、破损等情况。
2.3 对药品的标签进行检查,查看标签是否清晰、完整、符合药品的规格、性状、有效期等信息。
2.4 使用药品检查工具对药品进行外观和形态的检查,查看颜色、形状、气味等是否符合要求。
2.5 对药品进行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核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放行。
2.6 记录验收结果,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三、验收规定3.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验收,不得私自放行不合格药品。
3.2 对药品进行验收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马虎处理。
3.3 在验收药品时要避免药品交叉污染,确保固体、液体和气体药品分开验收。
3.4 对不合格的药品要及时退回供货单位,不得将不合格的药品投入使用。
3.5 对于有疑问的药品要及时向上级医药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员咨询,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验收记录4.1 每一次验收都要做详细的记录,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药品信息、验收结果等内容。
4.2 验收记录要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日后查阅。
4.3 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要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五、验收的监督5.1 对验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验收人员的工作符合规章制度。
5.2 针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理不合格药品合理有效。
5.3 验收工作存在问题或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向上报告并进行整改处理。
以上是药房药品验收相关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对药房的药品验收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度(5篇)
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度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根据“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内容,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个工作日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分钟内验收,应当查看冷藏箱外部显示的订体内温度数据并记录。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5.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5.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5.3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4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册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
5.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识,进行复原封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____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8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处理。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收货管理操作规程,药品经营企业
1. 目的规范收货作业,保证准确无误。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 适用范围适用于收货作业。
4. 职责收货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 内容5.1供货单位来货:5.1.1药品到货时,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5.1.1.1检查车厢是否密闭,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并危及到药品时,通知业务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1.1.2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1.1.3如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业务部门应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方式、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不一致的通知业务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1.2药品到货时,按随货同行单(票)查收药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5.1.2.1无随货同行单(票)的不得收货;5.1.2.2查看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项目是否完整无误,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不符合要求,拒收并通知业务部门处理。
5.1.2.3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
随货同行单(票)中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5.1.2.4在确定单(票)货一致后,按照随货同行单(票)和到货药品批号逐批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文件:5.1.2.4.1按照药品批号查收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5.1.2.4.2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查收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验收是医院药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医院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药品验收工作,我院制定了以下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范围和对象1. 验收范围:包括常备药品、特殊药品、应急药品、贵重药品等各类药品。
2. 验收对象:包括药剂科药品管理员、药师、药库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二、验收条件1. 药品验收应在药品库房内进行,确保环境整洁、无明显异味。
2. 药品验收人员应佩戴无菌手套,避免污染药品。
3. 药品验收应在充足的自然光线下进行,避免出现误差。
三、验收程序1. 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与供应商核对送货单及相应的发票、合格证明等,并记录到验收记录表中。
2. 验收人员首先要对外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无泄漏、破损等情况。
3. 验收人员应对药品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一一核对,确保与采购单一致。
4. 验收人员应对药品外观进行观察,检查是否有变质、霉菌、变色等情况。
5. 对于液体剂型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检查其浑浊度、悬浮物等情况。
6. 对于固体剂型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检查其颗粒、致密度等情况。
7. 对于冷藏或冷冻药品,验收人员应检查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8. 验收人员对药品进行封存,包括标注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并将封存记录备案。
四、验收标准1. 药品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封口严密,无破损、开胶现象。
2. 药品标签应清晰易读,无模糊、脱落等情况。
3. 药品外观应正常,无异味、变色、变形等现象。
4. 药品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应与采购单一致。
5. 液体剂型药品应清亮透明,无浑浊、悬浮物等现象。
6. 固体剂型药品应颗粒均匀,无结块、破碎等情况。
7. 冷藏或冷冻药品应符合温度记录要求。
五、验收记录和报告1. 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验收记录表,并加盖验收章。
2. 验收记录表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3. 对于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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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药品验收操作规程,规范药品验收工作,确保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
药品质量验收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5.1.1检查随货同行单是否项目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随货同行单应有供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单据不合格,不得验收并通知业务部门处理。
5.1.2随货同行单审核合格后,根据业务部的采购订单和供货方的随货同行单,在药品管理系统制作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并对照实物进行质量验收。
采购订单与供货方的随货同行单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业务部处理。
5.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
依据业务部门的《销退通知单》在药品管理系统制作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并对照实物进行质量验收。
5.3药品验收:
5.3.1验收的内容:
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检查。
5.3.2验收的标准:
5.3.2.1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局(部)颁标准等。
5.3.2.2与供应商签订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5.3.3验收原则: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
5.3.4抽样的原则: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采用逐批随机原则抽取。
5.3.5抽样检查的方法:
5.3.5.1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逐箱检查。
5.3.5.2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每整件药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
对发现被抽取样品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应当加倍抽样检查。
5.3.5.3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5.3.5.4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可不开箱检查。
5.3.5.5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按抽样原则和抽样检查的方法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当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应当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5.3.5验收的场所:购进药品在待验区,销后退回药品在退货区进行验收。
5.3.6验收的内容
5.3.
6.1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文件:
5.3.
6.1.1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5.3.
6.1.2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A、《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B、《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3.
6.2检查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是否与《药品质量验收记录》(《销退通知单》)相符并记录、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5.3.
6.3检查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
5.3.
6.3.1应当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5.3.
6.3.2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5.3.
6.3.3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5.3.
6.3.3.1标签应当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等内容。
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3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注明品名。
5.3.
6.3.3.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复方制剂可列出其组分名称)]、性状、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5.3.
6.3.3.3中药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说明书修订日期、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5.3.
6.3.3.4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应当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含兴奋剂类成分的药品应标明“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
5.3.
6.3.3.5进口药品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5.3.
6.3.3.6中药饮片的包装或容器应当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
中药饮
片的标签应当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整件包装上应当
有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
片,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5.3.
6.3.3.7中药材应有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收购日期、发货日
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验收地产中药材时,如果对到货
中药材存在质量疑问,应当将实物与企业中药样品室(柜)中收集的相应样品进行比对,
确认后方可收货。
5.3.7验收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已开箱药品进行复原并加贴验收标志。
5.3.8在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购进药品填写《退(换)货单》、销后退
回药品填写《销退通知单》报质管部处理。
5.3.9填写完善验收记录:
5.3.9.1药品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
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到(退)货数量、到(退)货日期、验收合格数
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5.3.9.2中药材验收记录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还要记录批准文号。
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
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
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5.3.9.3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
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或产地)、退货数量、退货日期、验收合格数
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5.3.9.4对验收合格的,在验收结论上填写“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结论上填写“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5.3.9.5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5.3.9.6按验收记录结论,调整计算机系统验收记录数据,保持两者一致。
5.3.9.7药品验收记录的保存:药品验收记录应按验收日期或单据号顺序装订,至少保存
5年。
5.3.10对验收合格的,与保管员办理药品入库交接。
验收不合格的,根据质管部意见处理。
5.3.11验收的时限: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应随到随验,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到货的24
小时。
5.3.12直调药品的验收,应严格按《药品直调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