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49页PPT
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
划分及基本要求
21、没有人陪你走一辈子,所以你要 适应孤 独,没 有人会 帮你一 辈子, 所以你 要奋斗 一生。 22、当眼泪流尽的时候,留下的应该 是坚强 。 23、要改变命运,首先改变自己。
24、勇气很有理由被当作人类德性之 首,因 为这种 德性保 证了所 有其余 的德性 。--温 斯顿. 丘吉尔 。 25、梯子的梯阶从来不是用来搁脚的 ,它只 是让人 们的脚 放上一 段时间 ,以便 让别一 只脚能 够再往 上登。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研究勘察、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在勘测过程中,不能把施工勘察作为一个固定的阶段处理。
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1可行性研究勘察——选址勘察通过收集与研究分析相关材料与现场调查来选择场址勘测,结合规范要求对拟选的场地进行评价与评定。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2初步勘察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对场地地形、地质构造、地质稳定性进行评价,通过相关评价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对地基基础工程与不良地质现象提出评价与整治方案的建议。
初步勘察阶段根据已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数据,对工程的地质进行调查、勘探、测试工作。
2.1勘探点、线布置要求初步勘察的勘探点、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勘探线应与地单元、地层界线布置、地质构造垂直。
勘探点要合理布置在个地单元上,在地层相对变化较大的地段与地单元交接部,相应的勘探点要适当加密。
根据不同地形平整度选择不同的勘探点布置方式,地形平坦地区,选取格网的勘探点布置方式。
根据地质构造、地质性质、水文条件等或按地方标准确定岩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与勘探孔的深度。
2.2勘探点、线间距的确定对于土质地基,勘探点、线间距的确定应按相关规范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以加密。
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l/3,且个地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
2.3勘探孔深度的确定勘探孔深度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工作中,要结合具体的工程实例和施工要求,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确定勘探孔深度。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应按工程重要性来确定,勘探孔包括钻孔、探井和原测试孔等。
2.4取样和原测试为了解岩土体的岩土工程性质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化规律,适当选择某些探孔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试验和一定数量的原测试工作,取土试样和进行原测试的勘探孔(井)宜在平面上均匀分布。
初步勘察中采用试样和进行原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结合地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土试样与进行原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②结合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来确定土试样的数量以及孔内原测试的竖向间距。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初步明确勘察的重点和工作范围。
2.详细勘察阶段:对于初步勘察获得的信息进行进一步细化,进行详细调查和采样,获得更准确的数据和实验结果。
3.工程地质分类与划分阶段:将获得的数据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工程要求,确定工程地质单位和分类,对各种地质结构进行划分和确定。
4.地下水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的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水位、水流方向和流量等信息。
5.灾害地质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包括地震、滑坡、地面塌陷等各种地质灾害。
6.工程地质评价与预测阶段:结合勘察获得的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地盘沉降、地下水涌出等问题进行评价和预测。
7.勘察报告编制阶段:将各阶段勘察的数据、实验结果、地质单位和分类、地下
水情况、地质灾害情况、工程地质评价和预测等内容进行综合,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相应的勘察报告。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械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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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结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应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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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部分(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0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5~1.0倍基础宽度。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判定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岩土工程勘察的布孔
勘探点的布置
布设勘探孔位、间距、技术孔取原状土样部位标高及原位测试地点数量等。钻孔间距取值,为一个孔的资料所能代表的范围,按地基土层分布的简单与复杂、场地的复杂程度以及建筑工程重要等级而确定。
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1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 为了提供各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勘察工作也相应地划分为选址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对地质条件简单,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大的场地、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适当简化勘察阶段。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一、岩土工程勘察的意义及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是指对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性质进行调查和研究的过程,是岩土工程设计的基础。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是为了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和深度,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标准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主要根据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来确定。
一般可以将岩土工程勘察分为三个级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专题勘察。
1. 初步勘察初步勘察是对工程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确定工程区域内的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下水位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
初步勘察的内容包括地质地貌调查、地质构造调查、地层岩性调查、地下水位调查等。
2. 详细勘察详细勘察是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对工程区域内的地质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致调查和研究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确定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下水位等详细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详细勘察的内容包括地质构造调查、地层岩性调查、地下水位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等。
3. 专题勘察专题勘察是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对工程区域内的特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解决工程中的特殊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专题勘察的内容包括地下水动力学调查、岩土力学参数测试、地震地质调查等。
三、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依据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主要依据是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工程、特殊工程和复杂工程需要进行较为详细和深入的勘察,而一般工程可以进行较为简化的勘察。
1. 规模工程的规模是指工程的大小和工程量。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需要进行详细勘察,以充分了解地质情况和岩土性质,为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而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进行简化勘察,以节省勘察成本和时间。
2. 重要性工程的重要性是指工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对于重要性较高的工程,如核电站、大坝等,需要进行详细勘察,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岩土工程勘察 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岩土工程勘察定义: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与其他勘查工作的区别: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即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因此所有的勘察工作都应围绕这一目的展开。
●工程地质勘察体制的勘察任务:查明场地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地质资料。
●在实际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一般只提出勘察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而不涉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对于所提供的资料,设计单位如何应用也很少了解和过问,使得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严重脱节,对工程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与工程地质勘察相比,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不仅要正确反映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还应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进行技术论证和分析评价,提出解决具体岩土工程问题的建议,并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因此具有很强的工程针对性。
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根据: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地基复杂程度●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的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及地基复杂程度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勘察总体要求:①查明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②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③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④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⑤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课件
不同勘察等级的基本要求
乙类勘察要求 对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场地规模进行详细勘察,提交准确、完整的勘察报告
对地基基础设计提出比较详细的岩土工程评价依据和建议,对施工提出一般性要求和建议
不同勘察等级的基本要求
丙类勘察要求
施工勘察阶段还需要对场地内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进 行分析和预测,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和建议。同时, 需要对建筑物地基处理进行现场监测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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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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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勘察需要解决的问题
明确勘察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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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勘察精度和深度
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勘察精度和 深度
提出施工勘察报告和建议,并制定相 应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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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高层建筑物的勘察等级及阶段划分
• 勘察等级确定:根据高层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场地条件,将 勘察等级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 勘察阶段划分:根据不同勘察等级的要求,将勘察阶段划分 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
• 勘察内容:在初步勘察阶段,主要对场地地质、地形、地貌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调查和评价 ;在详细勘察阶段,需要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详细查明 ,对地基进行评价,提出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
• 勘察成果:根据勘察内容和要求,提交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图、勘探资 料、水文地质资料等。
案例三:某桥梁工程的勘察等级及阶段划分
• 勘察等级确定:根据桥梁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场地条件,将勘察等级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 勘察阶段划分:根据不同勘察等级的要求,将勘察阶段划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 • 勘察内容:在初步勘察阶段,主要对场地地质、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调
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 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 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 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另外对地震场地效应,桩基及基坑工程的勘察 应符合相应的规范。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 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 验确定;
勘探线应垂直于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地层界线 布置。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 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当加密。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布置及勘探孔的深 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按当 地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
对于土质地基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及地基复 杂程度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二、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在其总则中规定: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 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 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资料,查 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 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样数量或原位测 试工作量。
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 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地 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并对 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 定执行。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
勘察工作总体要求
查明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 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 不良地质作用等;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确定地 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地基处理及 施工方案设计的建议;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不良地质作用防治方案建议;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 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 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 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 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 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 应适当 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可行性研究勘察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址或确定场地
初步勘察
→ 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详细勘察
→ 施工图设计
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勘察各阶段基本要求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是指一般房屋建筑、高层建筑、 大型公用建筑、工业厂房及烟囱、水塔、电视电讯塔 等高耸建筑物。此类工程的勘察应在收集建筑物上部 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及 变形限制等有关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上,勘 察工作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地质环境破坏对岩土工程实践的负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往往对场地稳定性构成威胁。
地质环境的“强烈破坏”,是指由于地质环境的破坏, 已对工程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如矿山浅层采空导致明显的 地面变形、横跨地裂缝等。
“一般破坏”是指已有或将有地质环 境的干扰破坏, 但并不强烈,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第四章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
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 足的为准;第3.1.3 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2 、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4.1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确定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3.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 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 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50011)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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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
三个地基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
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
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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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
三个场地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 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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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 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 宜布置适量探井。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 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 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 1个控制性勘探点。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
① 岩土工程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
使用所产生的后果,将工程分为三个重要性等级。
岩土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表
注: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30层以上可定为一级,7~30层可定为二 级,6层及6层以下可定为三级。
② 场地等级划分
③ 地基复杂程度划分
注:关于场地、地基等级的划分应从第一级开始,向第二、第三 推定,以最新满足者为准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 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 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 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另外对地震场地效应,桩基及基坑工程的勘察 应符合相应的规范。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 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 验确定;
例如: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对场地的地质构造、不 良地质现象、地震烈度、特殊土类等必须查明其分布 及其危害程度,因为这些因素是评价场地稳定性、地 基承载力及地基变形的主要控制因素。
再如:不同的建(构)筑物的重要性也不同,其破坏 后产生的后果严重性也不同。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 岩土工程重要性 场地复杂程度 地基复杂程度
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①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以及对 拟建建筑物(构筑物)是否适合作出评价,具体应进行 下列工作:
收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工程 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在收集和分析已有技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 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 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 工作; 拟选场地对比选择分析。
搜集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筑物的 相关资料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相关特征,分析和评价地基
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查明埋藏河道、沟浜、防空洞、孤石等埋藏物; 查明地下水条件,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判定 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 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 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 应适当 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 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应符合:
对土质地基,应符合
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度布置,对无特殊要 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和建筑群的范围布置;
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 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 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勘探点不宜少于个;
详细勘察时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 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对地 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每栋不应少于3个;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 据不应少于6件( 组);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 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水文地质工作:
调查含水层的埋藏条件, 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 条件、各层地下水位, 调查其变化幅度, 必要时 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监测水位变化;
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应根据地下水的埋 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水位;
当地下水可能浸湿基础时,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
③ 详细勘察阶段
本阶段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 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 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 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 提出建议。
我国实行工程建设一般包括: 规划阶段 初步设计及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 与国际通用体制相同
铁道部门:踏勘 初测 定测 补充定测 公路部门: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水利部门:规划阶段 初步设计 招标设计 施工详图设计 工 民 建: 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施工勘察
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的场址选择、初步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可分 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一般不粘着物体,干后 一碰就掉
能搓成小于0.5mm的 土条(长度不短于手 掌)手持一端不致断 裂
能搓成0.5~2mm的土条 能搓成2~3mm的土条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 单元、土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可占勘 探点总数的1/4~1/2; (2) 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竖向间距, 应 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 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个
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 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
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 资料时,应布置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 盖厚度的要求;
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 2倍;
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 理设计与施工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 应满足桩基工程勘察的有关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及地基复 杂程度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二、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在其总则中规定: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 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 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资料,查 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 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 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 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 力 10% 的深度;
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的部分( 或当基 底附加压力 p0 < 0 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 减少,但应深入稳定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 宜少于基底下 0.5~1.0 倍基础宽度;
② 初步勘察阶段
该阶段应对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并应 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收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 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 水埋藏条件; 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 势,并应对场地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稍有光滑面,切面规则
无光滑面,切面比较粗 糙
捻摸湿土有滑腻感, 当水分较大时极易粘 手,感觉不到有颗粒 的存在
仔细捻摸感觉到有少量 细颗粒,稍有滑腻感, 有粘滞感
感觉有细颗粒存在或感 觉粗糙,有轻微粘滞感 或无粘滞感
湿土极易粘着物体 (包括金属与玻璃), 能粘着物体,干燥后容 干燥后不易剥去,用 易剥掉 水反复洗才能去掉
总体要求
查明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 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 不良地质作用等;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确定地 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地基处理及 施工方案设计的建议;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不良地质作用防治方案建议;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 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 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 且不应小于5m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 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 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 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可行性研究勘察 → 选址或确定场地
初步勘察
→ 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详细勘察
→ 施工图设计
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勘察各阶段基本要求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是指一般房屋建筑、高层建筑、 大型公用建筑、工业厂房及烟囱、水塔、电视电讯塔 等高耸建筑物。此类工程的勘察应在收集建筑物上部 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及 变形限制等有关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上,勘 察工作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样数量或原位测 试工作量。
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 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地 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并对 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 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