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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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
1、明确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配备。
四、职责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维护、更新。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向安全生产小组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所在车间简要总结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