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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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某某某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某某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经省、市、县相关部门审批立项,项目地址为渔阳关镇大坪村八组,2007年12月10日,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了批复(《省环保局关于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孰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07]655号,2007年12月10日;),项目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粉磨站,后来由于五峰县城因地质灾害原因将搬至渔阳关镇,新县城总体规划调整,项目其余部分不再建设,2009年5月11日,田承忠副省长再现场办公时明确指出,项目需迁建。
依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应需编制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建设单位于2012年11月8日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我院组织专业人员对变更工程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了工程基本情况、区域自然社会现状以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资料,同时对比现有批复和迁建后工程内容,在
此基础上于2012年12月编制完成了《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址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
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变更工程符合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工程占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其厂址距石灰石矿山较近,原料及产品交通运输方便,工程投资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工程建设条件良好;通过对项目迁建前后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产生量对比分析,项目迁建后污染防治措施更严格,粉尘、氮氧化物污染物较以前减少,其中氮氧化物明显减少。
厂址变更后的工程在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依旧贯彻“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同时尽可能较以前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使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落实评价各项措施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来看,工程变更是可行的。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1月19日在武汉市主持召开《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址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技术评审会,会后我院根据专家意见和业主进行了沟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成了《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址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提交建设
单位呈报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1.2工程概况
1.2.1现有项目工程概况
现有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址位于位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大房坪村八组,长约400m,宽约270m,面积约9.21hm2,项目仅仅建设了一座粉磨站,其余关于熟料生产线的其他工程均未建设。
1.2.2现有环评批复内容
2007年12月10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以鄂环函[2007]655号文对《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孰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条2500t/d的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采能力101.73万吨/年石灰石矿山,共计27台除尘设施等,具体见表 1.2-1。
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368t/a,SO254t/a;其他内容见附件。
表1.2-1 批复工程主体工程、配套工程一览表
1.2.1 项目名称
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址变更工程
1.2.2 项目性质
技改
1.2.3 建设单位及地点
建设单位:某某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
建设地点:渔洋关镇大房坪村八组
1.2.4工程总投资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4971万元。
1.2.3拟建项目概况
(1)迁建后项目的总体情况
拟建工程仅仅是地址变更、建设规模、产品结构均不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项目需配套建设余热发电工程。
工程仍然是一条年产2500t/d熟料的生产线,厂址由渔洋关镇大房坪村八组迁建至渔洋关镇刘家坪村七组,熟料生产规模不变,工艺不变,年产熟料77.5万吨,年产水泥100万t/a;新增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发电量为3063×104 kWh,年供电量为2790×104 kWh);增加脱硝设施,除尘设施共计49台。
(2)迁建后项目组成与原批复的对比情况
与批复相比迁建前后项目的熟料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水泥的生产工艺不变,产量不变;同时新增余热发电项目,新增发电3063×104kWh/a;环保工程不存在露天堆场,所有粉尘排放点均进行收集,同时采取脱硝设施,大大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
项目迁建后的项目组成与原批复内容对比见表1.2-2。
表1.2-2 项目迁建前后工程一览表
1.2.3.1建设规模及产品结构
(1)建设规模
拟建工程建设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工程规模仍为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年运转310d,年水泥熟料77.5万t/a,水泥100万t/a;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4.5MW。
(2)产品结构
变更后工程的产品结构、数量数量没有发生变化,详见表1.2-3。
表1.2-3 拟建工程产品结构一览表
1.2.3.2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见表1.2-4。
表1.2-4 拟建工程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公用工程一览表
1.2.4规划相符性分析
五峰县国土资源局对于项目的选址下发了用地计划通知书,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意项目的选址。
项目选址符合五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中及运营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大气、水体、声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不改变环境功能类别,符合五峰县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2.5环境合理性分析
(1)从周围敏感点数量与距离分析
项目变更后厂址周围居民很少,4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仅有40户居民,同时变更后的厂址距离县城更远,项项目厂址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周围敏感点。
(2)项目的用地敏感性分析
项目变更后的厂址用地现状为集体土地,其中包括少量、林地,其余均为未利用地,土地属于规划区外土地。
项目用地性质不敏感。
因此,项目变更后的厂址不论从从减少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角度,或是项目用地敏感性角度分析,项目选址较之前都是有利的。
厂址的选择是决定建设项目发展前途的关键问题,也是保护环境、防患于未然的重要前提,根据工程建成后污染物的影响范围、程度及厂址周围居民分布情况,结合评价区功能规划,综合评价拟建工程厂址的合理性。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声环境:厂界及敏感点现状噪声满足3类噪声功能区标准,现状噪声环境较好。
♦地表水:渔洋河各监测断面的石油类、挥发酚、COD、pH 值等4项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生态环境:五峰县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针叶、阔叶林与落叶、针叶混交林为主,评价区域内无需要重点保护的古树、大树及珍稀物种;矿区内植被以杉树、马尾松为主,;评价区内野生动物品种与数量均较少,其多属省级保护动物。
2.2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拟建工程厂址所在区域(五峰县)的主导风向(ESE)、工程最高排气筒高度(95m)、地表状况以及工程与居民点等敏感目标的距离,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约为D10%作为半径的圆形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拟建工程最高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6km的圆形区域。
(2)声环境
厂界外1m。
(3)地表水环境
临近项目的渔阳河,厂区至下游3000m。
(4)生态环境
以厂区外200m范围以内为主要区域。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表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3.2环境影响
3.2.1施工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影响大气环境的废气排放源主要为交通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车和挖掘机、推土机外排废气。
根据工程类比分析,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施工前期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施工期场地平整、建筑材料的装卸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悬浮微粒及施工粉尘类比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表明,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 1.5mg/m3~30mg/m3,已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将对施工现场环境产生影响。
考虑到施工场地机械化程度较高,施工人员较少,加之施工期间产生粉尘颗粒粒径较大,受其自然沉降作用,其污染范围一般仅限于施工现场及道路两旁附近的区域,但这类
粉尘落地后在风力作用下容易再次扬起,造成二次污染,为了控制施工期的粉尘污染,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合理布置,科学管理,对建筑材料分类堆放,严格将施工现场粉尘控制在最小范围。
施工期汽车尾气预测结果:由汽车尾气产生的NO2在道路两旁最大浓度值为0.013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❶噪声源强分析
拟建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及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固定、连续的钻孔和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拌和等施工活动,具有声级大、声源强、持续性影响等特点。
流动的交通噪声。
主要来源于汽车发动机,具有声源面广、流动性强等特点。
根据该工程设计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选型及有关资料类比。
❷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经估算,在施工点距固定声源350m以范围以外,白天可达到3类控制标准,1000m以内夜间可达到控制标准;流动声源对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在50m以外可达标。
施工对厂界近距离居民点的影响较大,夜间施工噪声影响更为明显。
对施工噪声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在夜间22时到6时需连续作业施工时,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污水主要来自于:雨水冲刷开挖土方,这部分污水pH值较高、SS量大;砂石料加工冲洗,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污水中SS量大,主要污染物为悬移质泥沙。
施工区临近渔洋河,如工程不采取措施,生产废水会直接进入该河,对其水质产生污染。
建议工程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排水沟,污水经设置沟道按水质进行收集,将各类冲洗水经过格栅、沉淀后回用,可防止建筑垃圾、泥沙等带入外排水中及污水漫溢。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涤污水和粪便污泥,其中粪便污泥在干厕内经一定沤制,可用于附近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为施工弃渣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
施工弃渣主要来自基础开挖,石料场表土剥离及石料冲洗及土建工程伴随产生的一些固体废物(碎砖、水泥砂浆等)。
根据工程施工计划,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均用于回填场地,不存
在设置专用堆场或外运。
各施工期在石方开挖建设期间,开挖界面、物料的运输等将产生少量散落现象,遇到雨季或暴雨,将冲刷施工现场的浮土和弃渣,形成新增水土流失量,因其施工期较短,范围较小,水土流失现象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减少流失量。
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主要是食堂瓜果皮、菜渣、剩饭、金属、塑料、废纸等。
这些生活垃圾都随意堆置,不仅影响施工区环境卫生,还将为传播疾病的鼠类、蚊、蝇提供孳生条件,进而导致疾病流行,影响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因此应做好施工现场垃圾处置及固体废物的管理,尽量避免对人群健康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区主要植被为人工栽培的农作物和人工林,施工期间对其用地范围内的现有植被产生永久性破坏,因施工区植物种群均系一般种或人工栽培种,种群分布范围广,适应性强,不存在因施工占用局部耕地和林地而导致区域植物种群消失的现象。
对于水土流失问题,项目在采取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a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保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该区域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3.2.2营运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
NO2:各个预测点的NO2日均和年长期的贡献值均没有超标。
各个预测点的各个预测点的SO2小时、日均和年长期的贡献值均没有超标。
TSP、PM10:各个预测点的TSP、PM10小时、日均和年长期的贡献值均没有超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PM10无“1小时平均”标准,据HJ/T2.2-93有关规定,取“日平均”标准的三倍为“1小时平均”的评价值0.90mg/Nm3、0.45mg/Nm3)。
(2)卫生防护距离
由于评价点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及年长期平均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本评价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厂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9068.1-2012)的要求设置400m卫生防护距离,在400m范围内的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应搬迁。
(3)噪声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噪声贡献值明显的减少,厂界噪声排放完全达标。
项目产生的噪声贡献值对厂界外的环境影响较小。
(4)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废水排放。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据工程分析结果,拟建工程熟料水泥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工程和收尘器收集到的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均可作为熟料水泥生产的掺合料回用于生产。
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不含有害污染物,可按一般废物临时贮存的要求储存集中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居民拆迁影响分析
骏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五峰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厂界400m及矿山200m范围内居民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方案的批复》(来政发【2012】54号,五峰县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4日)进行,对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7)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分析
由上述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在工程选址无组织面源周围400m范围内居民搬迁后,工程评价区居民居所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噪声环境影响均不大。
3.3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3.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粉尘
针对拟建工程原料破碎、原料输送与储存、生料均化与入窑、原料调配、熟料储存与输送等工序配置袋式收尘器方案是可行,只要加强除尘设备的正常维护与管理,粉尘排放浓度可控制在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0mg/m3以下。
(2)SO2
回转窑窑尾排放的SO2是由于煤粉在窑内燃烧产生的,但由于水泥烧成过程有吸硫作用,当窑内温度在800~1000℃时,燃料燃烧所产生的大部分SO2被物料中的氧化钙和其它碱性氧化物吸收形成硫酸钙及亚硫酸钙等中间物质,窑外分解窑由于物料与气体充分接触,则其吸硫率可达98%。
(2)NO2
在设计时将采用新型的脱销设施来降低NO2的排放浓度,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在旋窑水泥厂脱硝系统上广泛的运用。
该技术成熟,适应性广,该法将氨水(质量浓度20%~25%)或尿素溶液(质量浓度30%~50%)通过雾化喷射系统直接喷入分解炉合适温度区域(850~1050℃),雾化后的氨与NOx(NO、NO2 等混合物)进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反应,将NOx转化成无污染的N2。
当反应区温度过低时,反应效率会降低;当反应区温度过高
时,氨会直接被氧化成N2和NO。
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远远低于800mg/Nm3的排放标准。
SNCR法的脱硝效率为50%~70%,低于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的脱硝效率(80%~90%),而SNCR法的费用(包括设备费用和操作费用)只有SCR法的1/5左右。
3.3.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各类磨机噪声控制
对磨机筒体与物料间碰撞产生的冲击噪声采用车间封闭围护结构。
为增加降噪效果,可采用厚砖墙两面粉刷砂浆,隔声门、窗,吸声材料吊顶等建筑结构设计。
一般可降噪15~25dB (A)。
(2)空压机房噪声控制
在空压机房内壁贴敷吸声材料,对门窗进行隔声处理,并专门设计隔声值班室,据江南水泥厂实际调查,值班室内噪声为61~65dB(A)。
(3)风机噪声控制
设计中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订购时应提出相应的噪声控制指标。
按照需要的风压和风量选择风机设计参数,在满足设计指标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叶片尖端线速度,降低比声功率级,使风机尽可能工作在最高效率上,以有利于提高风机效率和降低噪声。
此项措施一般可降噪3~5dB(A)。
(4)减振措施
设备安装定位时注意减振设计,可在设备定位装置与楼面之间垫减振材料或安装减振器,并在设备基础周围适当设置减振沟,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
该措施可显著减少高噪声设备周围的振感,有利于对低频噪声的控制。
(5)其它措施及建议
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尽可能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厂区中央,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使噪声达到最大限度的衰减。
3.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设备冷却水主要是水温升高,水质基本不变的特点,本工程设计采用循环回水压力回流至冷却塔,经冷却后流入循环水池,再由循环给水泵升压,供各生产用水点重复使用。
为确保循环水质,系统中设置加药加氯设施。
通过以上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设备冷却水循环率可达95%以上,系统只需补充新水,填补蒸发损耗的水量。
本工程生产用水采用循环供水压力回流方式,在水泥生产线上并不直接产生废水。
厂区生产废水主要机械设备的冷却水,其水质除水温及浑浊度指标有所升高外,并无其它污染。
生活水有机物含量较高,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该方案工艺出水水质稳定,运行管理方便,可靠性好;接触氧化池内选
用易结膜的TDK弹性立体填料,抗老化性能好,比表面积大;系统中设置除臭装置,使周围环境基本无异味;氧化池采用沉水式水下曝气机,噪音污染较小;整体设备设置于地下,占地较少,总费用约为80万元。
生活用水采用生化处理,具体工艺详见图6.1-1,该工艺十分成熟。
图6.1-1 接触氧化法工艺流程图
本评价认为,该废水处理工艺运行管理方便,可靠性好,出水质可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标准,治理方案是可行的。
3.2.4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的场地整平、少量土方开挖与回填、建筑材料的装卸及筛选等施工作业在受风力的作用时会产生粉尘污染,施工车辆会产生二次扬尘,拟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加强物料运输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运输建筑材料和施工渣土的车辆应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出场车辆要冲洗,不得带渣出场;
主要交通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周围按规定修筑防护墙、防护网,实行封闭施工;
(2)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量大且较集中的工区产生的生产废水应设计简易沉淀池进行初步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
生活洗涤污水应集中与厕所粪便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农田、周围林地施肥,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的规定。
考虑到项目所处位置三面环山,周围居民稀少且距离厂区较远,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
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
对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噪声防护用具,并按规定时限作业。
(4)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工程车辆集中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活动结束后,对于裸露地面应因地制宜及时复土绿化以避免因工程施工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和自然景观的破坏。
(5)文物保护
施工中如果发现文物,马上停止土方挖掘工程,并把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文物部门。
在文物主管部门未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之前,不继续进行挖掘,各路段现有的文物、景点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执行。
3.2.5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1)居民拆迁补偿措施
积极做好拆迁人员的思想工作,宣传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政策,让被搬迁居民了解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
落实搬迁方案及补偿措施,保证动迁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现状,并有所提高;
落实拆迁资金,根据有关文件和法规,做到专款专用;
制定稳妥的安置方式。
切实考虑因土地征用产生闲置劳动力的安置问题;
(2)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汽车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度汽车运输,减少夜间运输量; 所有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运输车辆须按额定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
⌧运输车辆运输时顶部应加盖帆布或塑料布,防止物料散落或随风扬起。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湖《某某某有限公司五峰水泥厂2500t/a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措施进行。
(4)排污口规范化措施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24号文件及湖北省环保局鄂环监【1999】17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及更好地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一控双达标”的要求,规定一切新建、扩建、改造和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并作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和项目验收内容之一,因此企业应做到:
厂区各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均应分别统一编号,设立标志牌,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1998-5)的规定统一定点监制,排污口必须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同时安装污水流量计,以便于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
建立排污口档案。
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编号、适用的计量方式、排污口位置;所排污染物来源、种类、浓度及计量纪录;排放去向、维护和更新纪录。
各排气筒必须设置φ120mm的废气采样孔,利于废气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