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学生 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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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黑青联字〔2004〕9号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黑青联字〔2004〕9号(2004年3月12日)各普通高校,各市(地)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为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团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决定实施“黑龙江省大学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我省大学生到基层去、到贫困地区去建功立业;服务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推动我省贫困地区教育、科技、卫生、青年等工作的发展;拓宽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二、工作内容“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1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2004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到我省抚远、桦川、克东、明水、孙吴、青冈、望奎、兰西、泰来、延寿等县及其他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经济、教育、科技、农业、卫生、共青团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三、政策支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各高校可给予一次性适当补贴。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4、对符合保送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并保留学籍,持服务期满后,回学校攻读研究生学位。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按5%的比例进行选拔,并参加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时可适当照顾。其他志愿者报考研究生,录取时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对专科生志愿者,下派之前,经申请,可在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中给予加20分的政策照顾,并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继续本科学习;其余专科生志愿者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给予加20分的照顾政策。6、服务期满2年,考核优秀且志愿扎根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志愿者给予提前一年晋升职称,并可直接担任中小学校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志愿者如重新选择工作单位,教育厅发给就业报到证,如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7、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8、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黑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授予黑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以及全省青年五四奖章、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省杰出青年志愿者等评选。10、借贷国家助学
贷款的特困学生,学校可考虑给予奖励助息,对志愿者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有困难的,学校可为其办理暂缓偿还手续。11、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免学费。12、关注志愿者在我省贫困县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高校要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他们在贫困县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13、各高校要专门出台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特殊优惠政策。14、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四、组织机构1、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协调组织。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日常工作。2、各高校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3、各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联合成立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志愿者招募的具体工作。高校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可列入学校该年度就业率统计。4、各服务县要成立县领导小组,团县委、县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及有关部门要联合成立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并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组织,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五、工作要求各高校、各服务县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紧迫感,抢抓机遇,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各服务县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大局、服务青年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积极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2、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板报、条幅、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全面发动,层层动员,深入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精心组织,切实负起责任,以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贫困地区、到艰苦环境中接受锻炼,在服务人民和社会的过程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3、要坚持标准,按需选拔。各高校要在面向全校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十弱县的实际需求,选拔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品学兼优、热心于农村基层工作、踏实肯干、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有初步意向和贫困县急需的医学、农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对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贫困县的毕业生要优先选拔。
4、要协调配合,搞好服务。各高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全面落实相关保障政策。要建立沟通、反馈机制,解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为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要创造条件,严格管理。各服务县、服务单位要认真为志愿者安排服务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志愿者培训和日常管理,关心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和安全,确保这项计划规范、有序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