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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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股份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财政部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仓储物流业务包括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仓储物流业务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 岗位授权与分工
第四条 建立职务分离制度。供应管理部和生产计划部、仓储物流部的人员适当分离;仓储物流部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存货账户的会计记录;存货的盘点不能只有保管人员进行,应有负责保管、使用、记账以及生产计划部的人员共同进行。
第五条 公司仓储物流业务职责岗位的基本分工如下:
(1)产品质量部负责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出具检验结论、合格证
等;
(2)仓储物流部实施仓储规划与储位管理、出入库管理、存货保管管理、存货清查盘点等日常工作;
(3)财务部负责核定物资采购价格、结算采购款项、登记存货及应付款项;
(4)审计监察部负责定期审计检查仓储物流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和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及时性。
第六条 仓储物流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仓库应负责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七条 仓库保管人员根据责任范围负责物资及成品的标识、贮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
第八条 公司物资采购的仓储管理业务严格规范和执行如下程序:(1)入库的验收;
(2)仓储的保管;
(3)生产加工的领用;
(4)原料加工;
(5)装配包装;
(6)盘点处置;
(7)销售发出;
(8)单据(数据)流转及账簿记录。
第九条 仓储物流部在核实入库物料后开具《物料入库单》 签收后登记台帐,分别将《物料入库单》存根联和财务联移交至供应管理部及财务部。
第十条 仓储物流部在产品销售发出时要严格审核《产品发货通知单》和销售发票的手续齐备性,严格按照发货通知书单所列的品种、数量、发货时间和发货方式组织发货、确保货物准确、安全发运。
第三章 物料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 仓储物流部应每月根据《物资耗用计划》和库存储备情况编制《物资补库计划》,以提供给供应管理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第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根据经核准的 《采购申请单》 / 《物料申请单》、送货单、装箱单对所购进物资进行外观检验,并查验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结论、合格证等;
第十三条 仓库管理员核对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和品牌是否与合同相符,验收准确后,按采购合同所注明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利用已有标识或新加标识和使用卡片标签等,标明物品规格型号、名称与数量,填写《物料入库单》,并对保管物资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卡》及输入《物资储存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十四条 检验不合格的、没有合格证的物资,仓管员要亲自同采购员办理交接货物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待检验入库通知单》、《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第十五条 存货的入库成本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领用存货的成本计价按当月加权平均法执行;存货的期末计价应根据盘点结果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预计,并形成相关资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仓管人员凭 《物料出库单》等将领用的原材料交付所需生产计划部人员。仓管与生产计划部人员一道完成出库复核工作,核对交付物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交付单位,并认真作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十七条 公司外(各外地项目)交付生产制造单位的材料由生产计划部人员负责,在交付时要满足生产制造单位申请领用材料的要求,包括合同中关于交货期、交货状态、交货条件的要求等,交货同时取得生产制造单位收货签收单,一并交给仓储管理部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应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在库物资。
第十九条 正常性领料应填写《物料出库单》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生产计划部领用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 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部门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所有发料凭证,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第二十一条 公司仓管直属仓储物流部管理,仓管负责公司货物料的收发工作。其中:
(1)公司收到物料:仓储物流部仓管人员按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清点
货物并签收,仓管填写完《物料入库单》后,待领用时填写《物料出库单》随货同行发往各生产制造单位,生产计划部在 《物料出库单》上签字后其中一联留存仓管,由仓储物流部跟踪货物到货情况。
(2)生产制造单位直接收到物料:由供应管理部将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或货运单)提交给仓储物流部,并分发给生产计划部(复印件)。生产制造单位在到货3 天内提供《物料签收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须写明原因。由供应管理部、生产计划部分别跟踪货物发送以及货物到货情况。仓储管理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或货运单)填写出《物料入库单》/《物料出库单》,《物料入库单》一联提交供应管理部,《物料出库单》一联提交生产计划部。
(3)发往各生产制造单位的物料由生产制造单位指定专人接收,《物料签收单》签署完毕后交给仓管或仓储管理部(三天内先将签收单传真,后寄发。签收原件每月 28 号前寄回)。所有需生产制造单位签署的单据必须经生产计划部审核签字。
第四章 成品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二条 自制成品的入库管理:
(1)生产计划部在办理产成品入库时必须向仓储物流部仓库提供 《产成品完工单》,入库单应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所列品名、型号、数量、包装及批号应与入库实物相符。在办理产成品入库时必须单、货同行;
(2)仓储物流部仓库根据《产成品完工单》对入库实物的品名、型号、数量、包装及批号进行清点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产成品完工单》上签字并填制《产出品入库单》;
(3)《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仓储物流部(仓库)做入库凭证并凭此录入ERP系统;第二联生产计划部留存,做统计凭证;第三联为财务联,交财务部入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