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管理人员岗位通用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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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SD09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SD09 33002—2014 一般管理人员岗位通用工作标准
2014-08-18发布2014-08-25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与权限 (1)
3.1 职责 (1)
3.2 权限 (1)
3.3 岗位关系 (2)
4 岗位任职资格 (2)
4.1 政治思想品德与团结协作能力 (2)
4.2 学历与职称 (2)
4.3 工作经历 (2)
4.4 业务知识 (2)
4.5 业务能力 (2)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2)
5.1 工作目标 (2)
5.2 思想政治与组织建设工作 (2)
5.3 岗位业务工作 (3)
5.4 服务接待与接访工作 (3)
5.5 其它工作 (4)
6 检查与考核 (4)
6.1 考核层次 (4)
6.2 考核内容 (4)
6.3 考核周期 (4)
7 报告与记录 (4)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Q/ZSD09 00108 《工作标准编写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做了如下修改:删除了引用文件的年号。
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劲、胡新。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王力、付勇、张建军、刘庆福、吴杰、孙化瑜、张昭兵、周正荣、王忠禄、王军、李永杰、王朝红、谢春兰、李立荣、李贵林、张炜冬、段平、周晋国、李天雷、陈积粮、吴杰2、李波、张雪刚、况明胜、王甘伟、杨炯、陈邦荣、胡新、韦自祥。
本标准审定人:陈学云。
本标准批准人:陈学云。
本标准2014年08月首次发布,2016年08月第一次修改。
一般管理人员岗位通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无。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
3.1.2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得有损毁公司形象的言论和行动。
3.1.3 在本岗位上一层级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做好本岗位工作,并对本岗位主管领导负责。
3.1.4 熟悉、掌握本岗位负责的业务与职责范围,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任务和主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1.5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制约关系,做好岗位之间的互助和协作,工作中能与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密切合作。
3.1.6 有责任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各层级领导逐级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中的不足需及时研究整改。
3.1.7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需预先向主管领导请假。
3.1.8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3.1.9 按时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2 权限
3.2.1 管理权。对本岗位负责的各项工作业务具有管理、检查、指导、考核权。
3.2.2 建议权。对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
3.2.3 申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有权向本岗位主管领导或公司各层级领导逐级提出申诉,申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但不得影响本岗位工作或干扰公司正常运行;主管领导或公司各级领导对下属员工的申诉,须及时予以明确答复。
3.2.4 知情权。在规定范围内,对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事项有了解情况的权力。
3.2.5 拒绝权。对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违反工作规定的违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3.3 岗位关系
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关系在其具体的岗位工作标准中规定。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政治思想品德与团结协作能力
4.1.1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4.1.2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维护集体利益,服从公司和部门管理。
4.1.3 有良好团结协作能力,工作中主动团结同事,维护公司和部门团结。
4.1.4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具有正直的品行,工作态度热情,勤勉尽责,身体健康。
4.2 学历与职称
4.2.1 具有满足本岗位工作需要的学历(一般为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2.2 具有满足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与职称要求在具体岗位的工作标准中规定)。
4.3 工作经历
具备满足本岗位工作需要的工作经历,具备本岗位从业资格,具体要求在其岗位工作标准中规定。
4.4 业务知识
4.4.1 熟悉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熟悉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4.2 熟悉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4.3 熟悉公司的企业标准,充分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各项管理标准。
4.4.4
4.5 业务能力
4.5.1 具有独立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较强的总结、持续改进能力。
4.5.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5.3 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工作目标
5.1.1 在本部门和本岗位直接上级的领导下,按期完成部门和本岗位直接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期实现本部门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争先创优。
5.1.2 按时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岗位的年度考核目标。
5.2 思想政治与组织建设工作
5.2.1 按时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