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家自然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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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家自然主义论文

一、自然神基础上的科学信仰

崇尚科学、接受进化论的约翰巴勒斯试图推翻神人同形同性论的上帝。有形的上帝毫无疑问是需要摒弃的,爱默生借以强调人性中的神性的

那位上帝也是不适合的。他说:“我认为唯一能够选择的办法是用普

遍自然的方式构思上帝———一位自然神,依靠他我们真实地生活、

行走和存有,我们与他的关系如同婴儿在母亲的子宫里,亲密而持久,或是像苹果依附在大树枝上。”[5]152在这里,上帝被置换成“自

然神”,它没有意识,不再具有超越和救赎的力量。如果说17世纪英

国经验主义主张的自然神论尚且为上帝留下了创世者的角色,那么,

约翰巴勒斯把这个角色都剥夺了。他说“:宇宙不被创造,它本来就

一直存有。”但是约翰巴勒斯认为,每个人必然都有宗教情感体验,

所以精神需要有所寄托。所以他提出“自然神”作为上帝退去之后人

类信念的载体,这个载体无关善恶,不会降临神迹,却确实庇护着人们,是人类幸福的基础。他没有赋予自然以全知全能的神性,而是强

调爱、仁慈等人类神圣的人性来自于自然:“智慧、爱、仁慈、公正,是人类的属性,我们称它们为神圣的,好的,但是它们不存有于人的

外部。人是自己唯一的上帝,且从自然中进化而来。所以,神圣的和

神似的皆在自然里。”

他起码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的自然神论其中的一个理解,那就是廷德

尔在《基督教与创世同样古老》一书中提出的:宗教的目的在于促动

世俗的幸福和道德。约翰巴勒斯意图将这个目的同样赋予在他的自然

神论之中。那么,自然神与科学又是什么关系?如果说,科学通常是

实证的,是基于经验的,使用的是演绎或者归纳的方法,而神学、宗

教以神灵的干预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做法,很难认为能够和科学方法相

调和。约翰巴勒斯也认为,科学是破除神秘的,所谓“祛魅”,它摧

毁了人类长久以来对于神灵、对于宗教的信仰,使人类的灵魂暴露在

冷漠的自然、宇宙的现实之下。“科学剥夺了我们的幻想和错觉,它

剥夺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外衣。从古至今,人类的灵魂持续寻找自己的

外套抵御冷漠的宇宙的寒意,它拆除了我们头顶上那天空做的保护屋顶,为我们表现出一个无法形容的点缀着恒星和计算机也数不清的星

球的空间,但是到处都没有我们的宗教渴望指向的神圣居所。”在约

翰巴勒斯这里,他所指的自然神是承载着信仰和自然双重意义的。这

个“自然神”是严格客观的,能够说当它不表现出精神依托意义时,

它其实就是自然。“自然神不关心你我。比较起来,它只关心我们的

种族,但不会永久地关心,因为,种族也会消逝。”这样,这个问题

也就被简化为自然和科学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再具有上帝和科学之间

的矛盾。自然需要且只能以科学的手段去理解,科学是理解自然的唯

一途径,“对自然的诠释只有一种,即是科学的。”于是,自然和科

学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然固然不缺乏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这

个星球教给我们的功课难以学习,难以陈述。我们拆开的水平很难胜

任它。我们的生命被天文学的弧线环绕。智慧揭示的矛盾,包围我们

的不可思议的神秘,天空永远在我们头上,大地永远在我们脚下———万物都是相对的———我们漂浮在无边的大海上思考。”但是自然

的神秘与全知全能的上帝的神秘是不同的,前者在理性的发展之中能

够逐步被认知,它也能够认为是科学的神秘。当约翰巴特勒说“科学

有真正的神秘,催化作用就是其一”的时候,其实他说的也是自然的

神秘。当考虑到自然所具有的精神依托意义时,约翰巴特勒又提出,

把我们认为是实证的科学和对自然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带有神

学色彩的所谓科学信仰。“我们今天需要的是一种科学信仰———思

想方法指向知识的创造,其中的恐惧、个人愿望、个体利益以及所谓

的“来世”扮演微不足道的角色。“

信仰、科学、自然在这里成为一体。科学是理解自然的途径,信仰是

理解自然的心理条件。当我们指的是信仰的方法时,能够称其为科学

信仰;当我们指的是信仰的对象时,能够称其为自然信仰。科学、自

然和信仰构成了微妙的“三位一体”的关系,这其中科学处于关键的

一环,离开科学也就谈不上信仰。“我们生活在一个科学的而非神学

的时代。……大自然与上帝的统一是科学培育的概念。”这种信仰的

意义不在于来世的幸福,而在于在现实的给人带来安逸和幸福的自然,

通过自然培养人的道德和理性。对科学的信仰“不体现在古老的教会

意义上,而体现在新科学的意义上。信仰驱使我们战胜堕落、犯罪、

战争、放纵,自卫本能和兄弟之爱,而非顺从神学教条和上帝旨意。

信仰使我们看到世界的奇迹和美,并使我们熟悉世界。”

二、诗意与科学的辩证

约翰巴勒斯并没有像剥去上帝外衣一样否认“诗意”在理解自然中的

必要性,他实际上并不排斥文学中的诗意。因为文学本不是仅仅为了

严格客观地表现自然,约翰巴勒斯指出,文学“总是或多或少带有主

观性”,它意在“让话题充满人文情趣,引发我们的怜悯和情感”。

文学显然也是表现真实的,但不同于科学所追求的理智上的客观真实。即使文学作品中因作者“诠释自己”的主观性而扭曲了对自然的理解,只要不被作为自然史,也是允许的“,对这种过程产生的相关自然的书,我唯一反对的是它们被当做真正的自然史提出,所以误导读者。”当然,如果具有诗意的同时,在自然史(自然史的英文为naturalhistory,也被译为博物学)意义上也保持真实客观,能够以

准确的观察与详实的记录为准则,那这个文学作品就更好了,比如深

爱自然又珍重事实的梭罗,也比如“诗歌的魅力与科学依据的完美结合”的梅特林克。约翰巴勒斯真正欣赏的,能够完美地兼有诗意和科

学两层价值的诗人,非惠特曼莫属。惠特曼是约翰巴勒斯一生的挚友,其对宇宙、对自然的理解和约翰巴勒斯在相当大的水准上是同调的,

他说,“世上只有一位宇宙诗人,那便是惠特曼”。

在惠特曼的散文集《采集日志》中,收录了惠特曼1877-1881年的

自然笔记,《草叶集》的主题之一就是热爱自然、尊重自然。惠特曼

对自然的态度大体上是符合约翰巴勒斯的“科学”要求的,他了解自然,而且不在文学中凸显自己或者矫饰自然。“惠特曼的态度也一点

不符合可敬的华兹华斯和很多他同时代的诗人。他不赋予自然人性或

者深入自然理解自己,他不把它装饰成神,他不看穿它像透过面纱到

达远处的精神实质,如爱默生经常做的那样。……他对自然的了解胜

过任何其它诗人;他在它那里看到艺术与生活的更深的含义。”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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