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规章制度
查新工作站管理制度
查新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法规制度第一条:本查新站从总体上严格遵照执行科技部制定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
参照执行科技部推荐的《查新程序》和《查新质量评价指标》。
使用科技部推荐的查新合同及查新报告格式。
遵照执行科技部、国家奖励办、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有关科技查新工作的法规、政策、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学习并遵照执行以下与科技查新相关的法律法规:《科技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当某一科技计划就本计划课题申报和鉴定时对出具查新报告有明确的要求时,且这些要求与以上各种法规制度不相矛盾时,可按该计划的查新要求来出具查新报告。
其它科研管理部门、行政机构、用户不能影响查新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查新站可不接受其不合理要求。
二、治理结构第四条:本查新站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资质审查、年检及业务领导。
第五条:本查新站接受福州大学及福州大学图书馆的行政领导。
福州大学图书馆为查新站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包括:设置3名以上专职查新岗位,五名以上兼职查新岗位,支持查新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计算机网络环境,购置与查新业务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源(包括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及国际联机检索系统)。
福州大学作为查新站的法人机构,监督查新站的工作,并为查新站提供经营发票。
第六条:本查新站设主任一名,负责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制度建设、业务协调和服务监督,日常查新项目管理、业务培训、资源建设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本查新站对查新项目实行三级管理制,查新员、审核员、咨询专家。
查新员负责查新全过程,听取审核员的修改意见,与审核员共同选择咨询专家并向咨询专家请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13•【文号】教技发厅[2004]1号•【施行日期】2004.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的管理,规范查新机构的行为,保证查新工作的质量,使科技查新工作成为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条件,现就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以下简称查新机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查新机构发展的管理体系(一)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科技查新业务资质,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需要查证其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的高校信息咨询机构。
(二)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三)教育部根据学科发展和科技查新业务需要,认定有关高校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
具备条件的有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
(四)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认定、管理、指导和协调高校的查新机构。
(五)申请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15年以上与查新专业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或数据库;2.具备国际联机检索系统;3.有3名以上(含3名)取得国家或教育部科技查新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4.有健全的查新规章制度:5.有3年以上(含3年)查新业务实践;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申请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校长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书;2.该机构的查新业务规章;3.在申请查新专业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从事查新业务资源和能力的相关材料;4.教育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教育部按照一定程序对申请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进行认定。
医院工作站使用制度
医院工作站使用制度1. 前言本医院工作站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工作站的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保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工作站的使用人员,包含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站用户。
3. 工作站使用规定3.1 登录与认证1.全部工作站用户需要使用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登陆工作站。
2.工作站用户应当保管好本身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3.若发现账号被盗用或密码泄漏,应立刻向信息部门报告,并及时修改密码。
4.系统管理员有权依据需要对账号进行权限管理和审查。
3.2 工作站使用规范1.工作站用户在工作站上应当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传播涉及色情、暴力、恐怖等信息。
2.工作站用户应合理使用工作站资源,不得滥用或挥霍计算机资源。
3.工作站用户在使用医院内网资源时,应当遵守医院相关网络安全规定,并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行为。
4.工作站用户在使用医院工作站时,应当统一使用医院指定的软件进行工作,不得私自安装其他软件或插件。
5.工作站用户应当正当、合法地使用工作站,不得利用工作站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工作站用户应当定期备份紧要文件,并保证备份文件的安全可靠。
3.3 信息安全保障1.工作站用户应通过医院内部网络访问互联网,不得使用医院工作站直接上网。
2.工作站用户应当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软件程序,确保工作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工作站用户应定期检查电脑是否感染病毒,及时安装并更新杀毒软件。
4.工作站用户在使用USB设备或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时,应先进行病毒扫描,并确保设备安全、无病毒。
5.工作站用户应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删除或窜改医院紧要信息。
6.工作站用户若发现信息泄漏或丢失,应立刻向信息部门报告,并搭配进行调查和处理。
3.4 值班与使用记录1.工作站用户应依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值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站用户应正确记录本身的工作内容和使用情况,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故障情况等。
新乡医学院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新乡医学院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立健全学术评价机制,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乡医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和所有以新乡医学院名义从事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术不端行为由该组织、机构负责人负责,各类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由个人负责。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我校教职工、学生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执行教育部、学校的有关科学研究管理规定。
在各类国际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相应的国际规范和惯例。
(一)在进行学术评价时,应当遵循公正、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
(二)学术研究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成果时应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须注明转引出处。
(三)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负主要责任。
(四)对于应该经过学术界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论证完成后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对外公布。
(五)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买卖专利、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医学科技查新
查新点的确定
将多主题的查新内容分解为单主题的查
新点
查新点要全面、准确、清晰
查新点(主题A)= 词a + 词b + 词c + …… 查新点(主题B)= 词a + 词b + 词c + …… ……
检索工具的选择
国内CBM、CHKD、万方数据库等
国外NLM-Gateway;MEDLINE / PubMed
2001年1月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
卫生部查新咨询工作是医学情报人员以高 水平文献检索为基础,经反复深入筛析、鉴别 确定密切相关文献,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国内外 对比分析,为卫生部科研立题、成果评审等科 技活动的新颖性评价提供科学依据的情报咨询 服务。
1997年12月《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查新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
客观: 指查新结论是以查新内容与文献报道为依
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的;
公正: 指查新结论不含有任何个人的偏见; 准确: 指查新结论完全符合事实。
医学科技查新实例分析
查新点的确定 检索用词的选定 检索策略的制定 文献的对比分析、鉴证评析 密切相关文献的判定 作出查新鉴证结论
重大科技项目(实例)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肺心病的基础 与临床系列研究 ---- 临床营养与胃肠动力学研究 ---- 白血病主动免疫治疗的基础和临床 研究
重大科技项目(实例) ----中毒控制和急性中毒救援 ----创伤性事件后心理生理反应 及干预研究 ----食管癌变机制研究 ----手指再植与再造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调查 研究
1992年8月国家科委发布的《科技查新咨询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查新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2 查新业务基本术语及其定义3 查新工作范围4 查新原则5 工作人员职责6 查新工作程序7 查新工作质量要求8 收费标准和工作日9 保密及责任10 查新档案的管理--------------------------------------------------------------------------------1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本查新站日常管理和实际操作,确保科技项目查新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公正性,本查新站在制订“教育部科技查新中心(L22)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技术部颁布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查新站每个查新员、审核员必须遵循本实施细则。
2 查新业务基本术语及其定义2.1 查新查新是科技查新的简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和本细则操作,并作出结论。
因此,对“查新”的基本要求是查证委托项目的“新颖性”,对是否已有“同样的成果”作出客观的鉴证性结论。
查新报告不应该对委托项目的“创造性”进行评价,也无权对委托项目的“先进性”或“水平”作出结论。
2.2查新点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
因此,“查新点”即查新项目的创新点,是贯穿查新过程始终的焦点,是对文献相关性确认与筛选、检索结果的分析与对比、查新结论立足的依据。
在《科技查新合同》和《科技查新报告》中均应确切说明查新项目所具备的查新点。
而查新项目的一般技术特征或非关键性技术内容不应作为查新点。
2.3 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对科技项目的新颖性判断应依据以下原则:(1)相同排斥原则(2)单独对比原则(3)突破传统的原则2.4 检索词检索词是指用于描述信息系统中的内容特征、外表特征和表达用户信息提问的专门语言的基本成分,是构成检索提问式的最基本的单元。
医学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
医学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1 科技查新的原则《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科技查新规范》第二条《基本原则》对查新原则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查新委托人在自理查新委托事务过程中,查新机构在从事查新活动中,查新专家在提供查新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以《科技查新规范》为前提,查新用户与查新机构可以双向选择;查新机构与查新专家可以双向选择。
(2)依法查新:查新机构具有高度主管部门认定的查新资质;查新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并在其内进行;遵循《办法》与《规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处理违规。
(3)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独立是指查新相关机构和人员超脱,与查新项目没有利害关系依法独立查新、独立结论、独立报告不受控制、不受干预;客观是指检索、分析、结论、报告均需客观,必须有可行的文献依据,符合实际,不存偏向;公正是指站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公正立场,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只对授权部门负责,实行回避原则,强调职业道德,不受利害关系的约束。
(4)合同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有利科技进步、成果转化;受法律调整。
2 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的区别科技查新虽然离不开检索,但查新中的检索与一般文献检索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查新工作与一般文献检索有根本的区别(见表1)。
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概念,把查新混同于一般检索,或将其停留在一般检索水平上,这是造成查新咨询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般文献检索,针对项目需要仅提供文献线索,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参考文献,对项目内容一般不做分析和评价。
对可能相关的文献侧重于查全,而不管最终是否有和有多少文献与所查项目相关或密切相关。
科技查新是一项将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
医院工作站使用管理制度样本
医院工作站使用管理制度样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工作站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站的使用和管理。
三、工作站的定义工作站是指医院的桌面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用于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信息录入、查询、共享和交流。
四、工作站的使用规定1.工作站使用应遵循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和信息安全政策。
2.工作站由所属科室负责人统一分配和管理,个人工作站禁止私自转让、借用或挪用。
3.工作站应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且温度适宜的环境中,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擅自移动。
4.工作站应保持整洁,工作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清理座位、临时文件和浏览器记录等。
5.工作站禁止安装和运行未经授权或具备风险的软件程序。
6.工作站上的硬件和软件均受到医院信息管理部门的监控和维护,禁止私自更改配置、操作系统和网络设置。
7.工作站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及时备份和存储在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中。
五、工作站的权限和安全管理1.工作站应根据工作职责和需要,分配不同的权限,实现权限的分层控制。
2.工作站应设置密码保护,工作人员应定期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禁止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以任何方式泄露。
3.工作站上的重要文件和数据应采取定期加密、备份和存储的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外泄。
4.工作站上禁止存放敏感和保密的个人或患者信息,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信息保密规定。
六、工作站的网络使用和监控1.工作站应接入医院内部网络,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网络使用政策。
2.工作站应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设置,及时更新和安装必要的安全补丁。
3.工作站的网络使用和操作行为将受到医院信息管理部门的监控和审查。
七、工作站的故障和维修1.工作站出现故障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医院信息管理部门报告,并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维修和保养。
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操作或拆卸工作站,如有需要,应向专业人员申请。
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规章制度
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规章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规章制度健全,制定了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多项管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实施细则则》、《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职责与义务用户须知》、《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人员工作规范》、《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咨询专家行为规范》、《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用户须知》、《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工作审核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档案管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保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咨询用户反馈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科技委托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合同签订制度》等,规范了查新业务管理。
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科技立项和成果评价等查新工作是推进立项科学化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既严肃又具有很强科学性的工作。
为确保查新工作质量,全面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如下查新工作实施细则,本单位查新工作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其内容主要有:(一)委托查新项目的受理1、原则(1) 委托查新项目由值班人员负责接洽、咨询、正式受理。
(2) 受理委托项目时,承接人员必须判断待查新项目是否属于查新范围,判断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是否属于本查新单位承担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
对于不属本单位查新专业的,应告知委托者可选择的相关专业查新单位。
(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承接人必须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①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单位查新专业范围;②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③经多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④查新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难以保证查新质量。
2、委托受理程序(1) 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同时提请委托者认真阅读“委托须知”。
(2) 检查委托者所填写查新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确当。
医疗工作站使用规范制度
医疗工作站使用规范制度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医疗工作站的使用,保障医疗信息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疗工作站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条:定义和术语解释1.医疗工作站:指医院供应给医护人员使用的电子设备,用于管理病患信息、查阅医疗资料、开具处方等工作。
2.医护人员:指医院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工作站的安全管理1.医护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
如发现账号和密码泄露,应立刻通知信息管理部门。
2.医疗工作站应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备份,以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
备份数据应妥当保管,并设置访问权限,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3.医疗工作站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等安全工具,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升级,保持系统的安全性。
第四条:医疗工作站的使用规范1.医护人员在使用医疗工作站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2.医护人员应及时更新个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医护人员在使用医疗工作站时,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医护人员应合理使用医疗工作站的资源,避开恶意占用资源或进行非法操作。
5.医护人员在使用医疗工作站时,应保护好用户的隐私信息,不得私自泄露、窜改或删除他人信息。
第五条:医疗工作站的维护和保养1.医护人员在使用医疗工作站后,应及时关闭电脑,避开长时间待机,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医护人员应定期清理医疗工作站的缓存和临时文件,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医疗工作站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护人员,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降职或解雇等。
2.对于有意泄露、窜改患者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医护人员,医院将保存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附则1.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
教育部关于在河南大学等18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在河南大学等18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11.17•【文号】教技发函[2014]2号•【施行日期】2014.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在河南大学等18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通知教技发函[2014]2号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情报职能和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优势,为科学研究提供优质的情报服务,以充分利用学校的文献、人员与设备开展科技查新工作,现决定在河南大学等18所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设立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
工作站含综合类查新站1所,理工类查新站13所,农学类查新站2所,医学类查新站2所。
综合类指理、工、农、医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理工类指理、工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农学类指农学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医学类指医学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
另:批准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宁波大学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升级为综合类查新站;海南大学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升级为理工农类查新站。
工作站由我部科技发展中心归口管理,负责资格审查、协调及业务指导。
附件: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教育部2014年11月17日附件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一、综合类(1所)河南大学二、理工类(13所)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常州大学、广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盐城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三、农学类(2所)湖南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四、医学类(2所)安徽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
科技查新检索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科技查新检索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1709科技查新检索工作规定Provisions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new search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科技查新检索工作办法第一条科技检索查新服务内容对各科技项目的开题、鉴定、报奖、申请专利、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的新颖性作出评价,即制定周密、科学和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进行国际Dialog数据库、国内各大数据库的联机检索,对收集到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和综合提炼,归纳、总结,最终提供给委托者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验收、转让、投产等过程中的学科新颖性依据。
第二条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工作要求科技项目的科技文献检索与查新归口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服务,并严格遵循下列工作要求:一、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科技查新检索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不断追求专业水平的提高、追求新知识,有责任心和敬业爱所精神。
三、接受查新委托,认真、仔细地分析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和检索的专业范围、时间范围,根据检索目的确定主题内容的特定程度和学科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四、制定周密、科学而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力求提高查全率和查准率。
五、完成查新报告:根据检索结果和阅读的需要,索取文献原文,对文献进行分析、比较、归纳、总结,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确定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写出查新报告。
六、查新报告交信息中心领导审核,审核人员与查新人员分别签字,并送云南省科技查新中心审核,加盖云南省科技查新中心专用章。
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2篇)
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1.工作站作为信息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启用其它软件。
2.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3.操作人员要保证工作站计算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
4.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操作人员须经严格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与操作无关的开关和改动工作程序。
6.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用户入网口令,并注意保密。
7.操作人员上机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
8.每次使用时须记录用机时间,工作内容和机器运转情况,机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9.使用时,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信息中心值班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10.工作完毕时,必须切断电源,盖好机罩,锁盘。
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为了规范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作站人员的管理:- 工作站负责人的任免和职责:明确工作站负责人的身份和职责,包括日常的工作安排、管理、督导和考核等。
- 工作站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确定工作站的人员编制和配备标准,确保工作站有足够的人力资源。
- 工作站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计划,为工作站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并通过考核评价工作站人员的工作绩效。
2. 工作站的工作流程管理:- 工作站的开展范围和职责:明确工作站的服务对象,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保证工作站的工作效果。
- 工作站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制定工作站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确保工作站的工作有序进行,并保证工作质量。
- 工作站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规定工作站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合理休息。
3. 工作站的设备和物资管理:- 工作站设备的采购和维护:规定工作站设备的采购程序和维护要求,确保工作站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 工作站物资的管理和消耗:制定物资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和消耗的管理流程和规定,确保工作站物资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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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规章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规章制度健全,制定了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多项管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实施细则则》、《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职责与义务用户须知》、《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人员工作规范》、《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咨询专家行为规范》、《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用户须知》、《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站查新工作审核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档案管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保密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咨询用户反馈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科技委托制度》、《新乡医学院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合同签订制度》等,规范了查新业务管理。
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科技立项和成果评价等查新工作是推进立项科学化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既严肃又具有很强科学性的工作。
为确保查新工作质量,全面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如下查新工作实施细则,本单位查新工作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其内容主要有:(一)委托查新项目的受理1、原则(1) 委托查新项目由值班人员负责接洽、咨询、正式受理。
(2) 受理委托项目时,承接人员必须判断待查新项目是否属于查新范围,判断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是否属于本查新单位承担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
对于不属本单位查新专业的,应告知委托者可选择的相关专业查新单位。
(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承接人必须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①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单位查新专业范围;②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③经多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④查新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难以保证查新质量。
2、委托受理程序(1) 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同时提请委托者认真阅读“委托须知”。
(2) 检查委托者所填写查新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确当。
(3) 请委托者提交能较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项目总结报告、成果申请表或研制报告、所发表相关文献等,初步审查委托者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查新要求。
(4) 与查新委托者认真交谈,听取查新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用户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新颖点。
(5) 与查新委托者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
如:查新要求、查新范围、查新报告提交时间等。
(6) 委托者应在完成委托程序后,填写《科技查新合同》。
其内容有:查新项目名称(中文、英文);查新目的;查新要求;查新时间范围;查新项目技术创新要点和查新点(即查新比较的具体内容、原理、结构、工艺、方法、用途等技术特征);查新检索词(主题词、关键词或分类号,化学物质登记号、作者、企业代码等;外文的检索词还包括规范词、同义词、广义词、狭义词、相关词等);查新委托单位;查新委托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
(7) 由值班人员填写查新报告委托登记表。
(二)查新检索工作的实施1、检索前准备在检索前,查新员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1) 认真、仔细地阅读查新项目的资料、分析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
(2) 明确检索目的。
(3) 根据检索目的初步确定查证主题的特指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及相应检索词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4) 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和检索的专业范围、时间范围。
2、确定检索年限文献检索的年限应视查新项目类别、研究领域的发展情况而定,一般从查新之日前推10年到15年,技术转化和开发及其他类查新,从查新之日前推15年到20年。
3、确定检索范围和检索工具(1)基本原则查新员在完成以上检索准备后,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使用文献情况,确定检索范围和选择检索工具。
在确定检索范围和选择检索工具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检索词的确定和联机检索策略的制定应当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力求查全、查准,保证质量。
②检索词选择要考虑能够表达检索概念的所有不同的词,如:同义词、隐含词、替代词、缩写词、以及检索词的英、美不同拼写法等。
③检索时,每一国内外(国外)查新项目外文文献部分,均应根据课题要求需经过Dialog国际联机检索。
④中文文献数据库因各数据收录范围有所侧重、主题词标引不规范、检索点较少、检索功能较弱,所以所有涉及委托项目的中文数据库均必须检索,且应放宽检索范围,通过人工判断对文献进行筛选,以防漏检。
⑤查新检索除利用检索工具书和数据库外,必要时还需补充查找与查新项目内容相关的主要期刊,以防漏检。
此外,查新员还应当注意利用相关工具书如手册、产品目录、年鉴等。
⑥查新员检索出有关题录或文摘后,与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作出正确判断,密切相关文献必须查找原文,复印件应作为查新报告的附件。
(三)撰写查新报告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用书面形式就查新事务及其结论向查新委托人所做的正式陈述。
查新员所出具查新报告内容应当符合查新合同的要求,应如实地反映检索情况和检索结果,尽量避免在“检索结果”中使用定性的词语。
1、查新报告具体内容(1) 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姓名,查新委托日期,查新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
(2) 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
(3) 查新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2、查新报告基本要求(1) 查新报告必须采用卫生部和科学技术部规定的格式;内容符合查新合同的要求;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符合查新合同双方的约定。
(2) 查新报告应当采用描述性写法,使用规范化术语,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含意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使得查新报告的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
(3) 查新报告中的任何分析、科学技术特点描述、每一个结论,都应以客观事实和文献为依据,完全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的主观判断和偏见。
(4) “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应当列出查新员对查新项目进行分析后所确定的手工检索的工具书、年限、主题词、分类号和计算机检索系统、数据库、文档、年限、检索词等。
(5) “检索结果”应当反映出通过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及对相关文献的主要论点进行对比分析的客观情况。
检索结果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进行简单描述;②依据检出文献的相关程度分国内、国外两种情况分别依次列出;③对所列主要相关文献逐篇进行简要描述(一般可用原文中的摘要或者利用原文中的摘要进行抽提),对于密切相关文献,可节录部分原文并提供原文的复印件作为附录。
(6) 查新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清晰地反映查新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误导。
查新结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相关文献检出情况;②检索结果与查新项目的各查新点的比较分析;③对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结论。
(7) 查新员应当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将检索结果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
(8)检索附件包括密切相关文献的题目、出处及其原文复制件;一般相关文献的题目、出处及其文摘。
(9) 有效的查新报告应当具有查新员和审核员的签字,加盖查新机构的科技查新专用章。
(10)必要时,查新员应就查新项目的文献检索与新颖性等问题向特聘咨询专家咨询。
(四)查新报告的审核查新人员在完成检索工作及拟写好查新报告后,应将全部检索材料和查新报告初稿送交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审核人审核,审核员须审查查新员所进行的查新程序是否规范;查新员确定的检索工具书、数据库选择是否合适;选择的检索词及分类栏目是否恰当;检出的文献是否为同类研究文献;可比文献是否恰当;查新员收集到的相关文献是否齐全;对提出的文献判读是否正确;查新结论是否客观和准确;查新报告是否规范;并向查新员提出审查意见,供补充修改。
经审核不合格的查新报告,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及时重查;因工作敷衍塞责而造成查新不实的,应给予批评,直至暂停其查新资格。
(五)文件归档与数据库登录1、查新档案内容每一查新项目的档案均应包括保存两种形式:书面材料形式和电子版本形式。
书面材料包括:查新委托书、查新报告(包括附件)、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资料、查新人员的工作记录、咨询专家的书面意见等。
电子形式包括:查新报告和相关检索结果。
2、查新档案管理每一个查新项目的相关材料由该项目的查新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查新完成之后,所有关于该项目的材料应当及时移交档案保管人员。
电子版本的查新报告及相关文献检索结果也同时由查新员发送给档案保管人员,由档案保管员登录到本站查新报告数据库,保存在查新服务器上。
二、查新工作站职责与义务(一)查新工作站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工作。
2、根据国家科技部、教育部有关科技查新咨询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和办法,结合有关细则,制定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3、对本单位查新咨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及奖惩;参加授权部门举办的有关会议、业务培训、学术活动,并承担科研及其他有关任务。
4、查新工作站必须保证查新咨询质量,对其出具的查新报告负责。
如发生查新咨询纠纷时,接受授权部门的质询、调查和处理、或接受法律仲裁。
5、负责为用户保密(参见保密制度)。
6、查新检索人员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出具错误或不合格查新报告,由查新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查新工作站应建立用户反馈制度,利用多种渠道和办法进行质量跟踪,广泛征求用户意见,不断提高查新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查新单位义务1、查新工作站有为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2、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对所出具的查新检索结论持有异议而理由正当者,查新工作站有复查义务。
3、查新工作站有认真负责,保证查新质量,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义务。
三、查新人员工作规范(一)查新工作人员守则1、查新人员要有奉献精神,提倡敬业爱岗,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个项目的查新工作;2、严格遵循《查新规范》,按照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热情为用户服务;3、查新人员应详细提问用户,了解查新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或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并索取必要的技术资料,在阅读的基础上确定主题词、检索策略和检索范围以及数据库、检索刊、检索年限等;4、在检索查新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不断修正检索参数、检索范围和检索策略和主题词,直至全面,准确地查到所需的相关对比文献;5、工作人员对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现有泄露行为,将给予纪律处理;6、本所对工作人员违反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缺乏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对本所的信誉和用户造成损失者,将承担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