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须知
法律风险防范基本知识
法律风险防范基本知识法律风险是一个企业、组织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的问题。
了解和掌握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知识对于保护自身权益、规避损失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法律风险的定义、常见类型和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的定义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基于特定情况下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产生法律后果的风险。
它源于法律未能明确地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规定或解释不清晰,导致各类主体在行为上产生误解和相互矛盾。
法律风险可能对个人、企业和社会造成相应损失,因此重要的是了解和有效防范这些风险。
二、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1.合同风险合同是各类交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风险指的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常见的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合法或存在可执行性问题等。
为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各方当事人应加强合同起草和审查,明确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2.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指的是他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企业应通过注册和保护权益等措施来预防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3.劳动法与雇佣风险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益保护十分重要。
劳动法与雇佣风险包括雇佣歧视、工资和劳动时间违规、解雇纠纷等问题。
企业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避免劳动法与雇佣风险产生。
4.税务风险税务风险关乎企业或个人的财务状况和合法性。
税务风险主要包括税法适用不当、偷逃税等问题。
为规避税务风险,个人和企业应理解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
5.不当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竞争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当竞争行为。
不当竞争风险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诽谤、商业秘密泄露等。
为防范不当竞争风险,企业应建立和遵守行业规范,保护自身商业利益。
三、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1.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明确组织内部的法律责任分工和法律规范。
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提供合规培训,确保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和法律要求。
公司对公司 借款协议风险点
公司对公司借款协议风险点公司对公司借款协议的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企业借贷合同若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因此,公司之间的直接借款行为可能面临合法性风险,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2.利息无法获得支持:由于违法性,借款利息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即使双方约定了利息,也可能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法实际收取。
3.担保不生效:借款协议中的担保条款可能会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失效。
尽管担保合同可以另行约定,但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担保通常不会生效。
4.资金安全风险:出借资金的公司需要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问题。
如果借款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破产等情况,出借资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5.税务风险:公司之间的借款可能会涉及到税务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税务纠纷,增加公司的税务负担。
6.借款用途风险:出借方应关注借款方的资金用途,确保借款用于合法经营活动。
如果借款被用于非法活动,出借方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7.利率风险:双方约定的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如果利率过高,可能会引发法律争议,导致合同无效或面临调整。
8.还款风险:借款协议应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
如果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出借方可能面临资金回收困难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公司在签订借款协议前应对借款方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借款用途、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同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借款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范本借款模板与风险防范措施
范本借款模板与风险防范措施【借款合同范本】一、借款人信息: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二、借款合同基本条款:1. 借款金额:(具体金额)2. 借款期限:(具体期限)3. 借款利率:(具体利率)4. 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方式)三、借款用途:乙方承诺借款将用于(具体用途),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四、风险防范措施:1. 还款保障: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乙方逾期还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机关申请查封、冻结借款人的个人财产等措施。
2. 担保措施:(如果有担保人,可以在这一部分详细说明担保人的信息和责任。
)3. 风险告知:乙方已充分了解借款行为所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五、合同生效与解除: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提前解除: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变更与补充:本合同任何变更与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3. 本合同经过双方充分阅读并理解,自愿签订,双方对各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风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日益成为民间资本流动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民间借贷案件频发,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案件的定义、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民间借贷案件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非法人组织之间,以资金为标的物,进行货币资金的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是指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的纠纷,涉及借贷合同、担保、利息、逾期还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民间借贷案件常见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1)合同主体不合格:民间借贷合同签订方可能存在主体不合格的情况,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内容不明确: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可能存在不明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引发纠纷。
(3)合同形式不规范:民间借贷合同形式不规范,如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等,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取证。
2. 利息风险(1)高利贷风险: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可能因急需资金而同意高额利息,一旦无法偿还,可能面临高利贷风险。
(2)复利风险:民间借贷合同中,若约定复利,可能导致借款金额不断攀升,给借款人带来巨大压力。
3. 担保风险(1)担保方式不合法: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如抵押、质押等,一旦发生纠纷,可能无法实现担保权益。
(2)担保范围不明确: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范围可能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导致纠纷时难以界定担保责任。
4. 逾期还款风险(1)还款能力不足:借款人可能因个人原因或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时还款。
(2)恶意拖欠:借款人可能故意拖欠还款,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5. 违法风险(1)非法集资:部分民间借贷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如“庞氏骗局”等,给借贷双方带来巨大风险。
(2)虚假诉讼:部分借贷纠纷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防范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风险的措施1. 合同风险防范(1)确保合同主体合格: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要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控指引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控指引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在市场经济十分活跃的今天,作为一种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众多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部分民间借贷也呈现出盲目、无序的特征,借贷风险日益突出,纠纷持续增长,给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再次提供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借贷双方之间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或出具书面凭证,以便有据可查、减少纠纷。
风险与防控1、借款合同是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一般应对借款数额、币种、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如有需要还可对逾期利息、担保、争议解决方式、律师费负担等事项作出约定。
实践中,仅进行口头约定而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往往易引发纠纷。
2、借款合同应形式规范、内容明确。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通常包含标题、正文、署名和签订时间四部分。
借款合同要用词准确、语义严谨,避免歧义;最好由借款人当面签名捺印,防止他人冒签;尽量避免涂改,如有修改可在修改处捺印确认;尽量避免留下较大空白,防止单方事后添加。
3、借贷双方的名称均应以身份证、工商登记等载明的为准,尽量避免使用别名、曾用名、绰号和简称。
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核实借款人信息,并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一并保存。
4、实践中,仅由借款人出具借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
借条和欠条通常都可以作为民间借贷的凭证。
但严格而言,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借条实质为简化的借款合同,更易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欠条证明存在欠款关系,但欠款未必因借款发生。
民间借贷中应尽量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内容明确、完备的借条,避免产生纠纷。
5、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钱款的凭证,重在强调款项的实际交付而非借款关系的成立。
借款人收到借款、出借人收到还款时均可出具收条。
借款纠纷案件法律风险(3篇)
第1篇一、引言借款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涉及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多种法律关系。
借款纠纷案件的处理往往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借款纠纷案件的法律风险入手,分析其成因、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借款纠纷案件的法律风险1. 借款合同风险(1)合同主体不合格:借款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内容不合法:借款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
(3)合同条款不明确:借款合同中关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表述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2. 担保合同风险(1)担保主体不合格:担保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物不合法:担保物为非法财产、已设定权利负担的财产等,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方式不合法:担保方式违反法律规定,如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
3. 抵押合同风险(1)抵押物不合法:抵押物为非法财产、已设定权利负担的财产等,导致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登记不完善: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权行使障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因抵押物处置程序、执行难等问题,导致抵押权难以实现。
4. 借款人违约风险(1)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导致借款合同纠纷。
(2)提前还款: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可能导致贷款人损失利息。
(3)恶意拖欠:借款人故意拖欠借款,损害贷款人合法权益。
5. 贷款人违约风险(1)未按约定放款:贷款人未按约定时间、金额放款,导致借款人权益受损。
(2)违规放贷: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如发放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3)不当催收:贷款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借款,侵犯借款人合法权益。
关于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2.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1)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 (2)民间借贷的刑事法律风险 (3)吴英案:民间金融行走在罪与非罪边缘 (4)企业之间借贷违法,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3. 民间借贷的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的确定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也 可不约定利息。 (1)对利息未作明确约定的。 (2)对利息有约定但未约定利率或者约定利率标准不明的。 (3)对利息、逾期利息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4)对于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均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同时主张,但 其合计金额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 倍。
6. 民间借贷还钱是要注意的问题
借款人还要有已经还款的凭证,包括还款的银行转帐凭证,或者出借人亲笔书写的收到 还款的收条,或者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
7. 民间借贷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 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 或妻偿还: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并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4、借款利率约定多样,本息查清难度较大。
5、当事人出庭率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6、案件调处及执行工作难度大。 7、隐性非法借贷增多,存在虚假诉讼倾向。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1. 民间借贷看借条等书面形式及其相关的注意事项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民间借贷是指在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交易。
在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大量民间借贷活动出现了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并以实际案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案例【正文】一、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民间借贷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存在未经授权放贷、超出法定利率、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1. 未经授权放贷的风险由于我国的民间借贷尚未得到合法的认可,许多借贷双方在缺少相应法律框架下进行贷款交易,导致贷款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法定放贷资格的中介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借贷双方都将承担风险。
2. 超出法定利率的风险《利率法》规定了我国的贷款利率上限,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往往超出法定利率范围。
这种情况下,虽然借贷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但利率过高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3. 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的风险民间借贷中,借贷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但有时候抵押物价值低于应还本息的金额,甚至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借贷人将面临抵押物无法追回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1. 借助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贷款方信用、银行征信等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风险。
2. 通过立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完善民间借贷的立法规范,为民间借贷行业提供法律支持并规范行业发展,减少非法放贷。
3. 制定贷款利率上限制定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上限,依法惩处借贷人收取高额利率的行为。
三、实际案例张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在协议中规定利率为20%,共计利息6,000元。
由于张某在贷款协议上贴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导致后来遭受诈骗,诈骗人使用复印件伪造签名,导致贷款协议受到了质疑。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手册
前言当前,由于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促使民间借贷行为的大量存在.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一些民众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会同区政府特制作本手册,希望帮助更多的普通民众和企业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积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并主动避免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活动,促进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于编写人水平有限,出现不当及未尽事宜,还请见谅.目录——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民事部分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1)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 (1)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 (3)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3)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 (4)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 (4)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 (5)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 (10)二、熟人、朋友之间借贷应注意的要素 (13)三、民间借贷有什么陷阱需要防范 (14)四、民间借贷的办理及如何规避纠纷 (15)五、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16)六、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处理思路 (19)七、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0)——怎样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刑事部分第三章非法集资活动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23)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 (23)三、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25)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25)五、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27)六、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8)第四章打击非法集资篇一、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28)二、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时,应当注意什么 (28)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29)四、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有哪些 (34)附件:1、关于设立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37)2、关于推进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41)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1、考察借款人信用和借款用途.出借人要从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且有偿还能力的可以借款.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借款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无归,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签订借款合同协议.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信息、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3、签订担保合同.为保证资金安全,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一般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烟草、供电、金融等垄断行业正式工作人员;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提供的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等担保,出借人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还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5、办理合同公证.对于大额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最好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并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以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交付款项和他项权证、抵质押物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生效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后,借款人应将他项权证或质押物交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双方互相出具收条,以证明双方交付的钱物和数额.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等.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5、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第一,民间借贷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第二,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文书不一致的,以公证文书为准;第三,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1、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介入民间借贷后,依法审查借贷主体资格、行为能力,引导借贷双方依法确立借贷关系,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无效合同,减少借贷风险.2、可以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节约诉讼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都明确规定了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节约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公证通过对民间借贷活动的介入,依法规范借贷行为,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得到预防、化解和控制,保持社会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4、维护社会诚信,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通过对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进行公证,保证了其真实性、合法性,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有效地保护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依法有序发展.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立案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在审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4、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要依法认定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保护合法借贷关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5、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要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7、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妥善适用有关司法措施.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在正常经营的借款人,在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适用诉讼保全措施,尽量使该借款人度过暂时的债务危机.对于出借人举报的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借款人,要依法视情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因民间借贷债务而引发的企业破产案件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挽救价值和希望的负债中小企业,要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没有挽救希望,必须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要制定综合预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切实将企业退市引发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9、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在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因裁判标准不一致或者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要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参考.要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倡导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10、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密切关注各类敏感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尽早提出对策,必要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1、考查借款人信用.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要考查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过“赖帐”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2、问清用途,防范借款关系不合法.1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在出借款项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3、借贷有据,妥善保存.1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协议应当写明借款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3在书写借贷协议时,要注意借贷起止时间要写清,避免因时间不清致计息受损.借款数额要用大写,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写的数额上做手脚.4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4、大额借款最好有担保.数额较大的借贷,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人的担保或财产抵押,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还应到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没有财产担保,为了安全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来对其进行担保,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帐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挽救.5、利息约定要合理合法.1一般情况下,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2双方应在书面借款协议上明确写明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但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诉至法院时不会得到支持,但债务人自愿支付的除外.3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6、要注意保存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认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无法得到保护.借贷证据包括借款关系存在证据、款项借出证据、利息支付证据、款项归还证据等.7、注意催讨及时起诉.1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不讲信用的人,借款到期后拖延甚至不还,催讨时避而不见等.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讨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还有一些情况是,有的借款人为了达到逃债的目的,故意恶意离婚夫妻双方恶意串通,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分给对方,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有关法律和“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处理.“向8、要掌握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双方应重新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偿还,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9、谨防非法集资.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潜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借贷。
借款范本规范借出方风险提示
借款范本规范借出方风险提示尊敬的借出方: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避免可能的风险,我们在此向您提供借款范本规范借出方风险提示,希望您在进行借款行为前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一、了解借款对象在进行借款之前,您需要全面了解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信息、职业状况、收入来源、信用记录等。
建议您与借款对象面谈或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并对其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二、借款协议的制定与签署借款协议是明确借出方与借入方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您应当与借入方制定并签署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应包含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具体条款,确保借出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建议您在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减少潜在纠纷的发生。
三、合法合规借贷请您在借款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应注意避免参与非法集资、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以免导致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四、借款风险意识作为借出方,您需要充分认识到借款存在一定的风险。
例如,借款人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还款,您可能面临资金回收困难的情况。
建议您在借出资金时控制风险,可以分散资金投放,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借款对象。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在决定借款行为前,您可以依托金融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控制。
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降低借贷造成的风险。
六、逾期还款处理如果借入方逾期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催促借入方还款。
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采取法律途径等手段。
请确保您在逾期借款处理方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七、合理索取担保或抵押为了增加借款的保障,您可以要求借入方提供担保或抵押物。
担保人或抵押物可以作为保证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的补偿措施。
请确保担保人和抵押物具有法律效力,并依法对其进行评估和登记。
八、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借出方可以与借入方协商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隐性风险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隐性风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为很多人解决了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
然而,在这看似便捷的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隐性风险。
如果不加以防范,不仅可能导致借贷双方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防范这些隐性风险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它通常具有手续简便、放款迅速等特点,但也正因如此,其风险往往容易被忽视。
民间借贷的隐性风险多种多样,其中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
在借贷过程中,如果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佳,或者根本没有还款能力和意愿,那么出借人很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有些借款人可能会故意隐瞒自己的财务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借款用途,以此来获取借款。
而一旦出借人没有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就很容易陷入这种信用陷阱。
除了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也是民间借贷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缺乏严格的监管和规范,很多借贷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
比如,高利贷就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果出借人以高利贷的形式放贷,不仅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如果民间借贷的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完整,也可能会在发生纠纷时给双方带来很大的麻烦。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这些隐性风险呢?第一,出借人在决定借款之前,一定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可以通过查看借款人的银行流水、征信报告、了解其工作和收入情况等方式,评估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
同时,也要对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用途进行核实,确保其用途合法、合理。
第二,要签订规范、完整的借贷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在约定利率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现高利贷的情况。
民间借贷纠纷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民间当事人之间因借贷发生的法律纠纷,这类的民事纠纷由于双方有关约定条款的不同,或者是无法提供证据而导致纠纷发生,所以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裁判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加以裁决。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避免强行执行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尽量避免强行执行,因为民间借贷可能存在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不应该采取强行执行措施。
二、做好调解工作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采取适当的调解措施,加强双方的沟通,帮助双方友好协商,以期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三、审查和勘查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对事实情况进行勘查,以便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便作出正确的判决。
四、细致审查合同条款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细致审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确定借款目的、借款期限、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细节,以免发生纠纷。
五、加强社会监督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双方擅自篡改合同内容,以及采取欺诈手段等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应坚持“依法办案,依规处理”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审查双方的约定,加强社会监督,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分析
借款合同法律风险及其应对策略引言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但其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可忽视。
本文将分析借款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供应对策略,以保护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法律风险分类1. 合同有效性风险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是决定其法律效力的基础。
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主体资格问题:如借款人或出借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
- 合同目的不合法:如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 未遵循法定形式:如未书面签署或缺少必要的公证。
2. 欺诈和误解风险在借款合同中,一方可能存在欺诈或误解的情况,例如:- 虚假信息:借款人故意隐瞒个人信用状况。
- 信息不对称:出借人未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需求。
3. 违约风险借款合同签署后,违约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主要表现为:-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导致出借人资金流动性受限。
- 出借人不履行约定条件:影响借款人的资金使用。
二、法律风险应对策略1. 完备的合同条款借款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以提高法律效力:- 借款金额及利息:应详细列明,避免后续争议。
- 还款期限及方式:清晰规定还款的时间和形式。
- 违约责任:明示违约的后果及赔偿标准。
2. 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出借人应对借款人进行充分的资信调查,确保其信用良好,以降低违约风险。
3. 法律条款的设置借款合同应包含适当的法律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的选择等,以便出现争议时有据可依。
三、结论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多种多样,但通过合理的合同条款设置和周密的风险评估,借贷双方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务必重视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贷款常见法律风险防范
贷款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本常见问题(⼀)合同⽂本的选⽤错误(⼆)合同⽂本填写常见错误1、对借款⽤途描述不规范,重组贷款⽤途含混,可能导致担保责任免除2、关于合同的⽣效条款3、提前还款补偿⾦条款填写不明,客户提前还款时,容易引起争议4、抵押物约定不明,可能导致抵押合同不成⽴5、关于保证⾦质押6、合同签署不规范,直接导致合同不⽣效(三)差别化服务合同履⾏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担保物的登记、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房地产抵押登记常见法律问题1、以房产和⼟地进⾏抵押,仅办理⼟地或房产其中⼀项抵押登记2、抵押⼈仅以房产抵押,将增加抵押物的处置难度,进⽽影响债务的清偿3、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应注意的事项4、办理抵(质)押登记⼿续时,应正确填写抵(质)押权的存续期间和担保范围(⼆)变更最⾼额抵押合同可能导致的法律问题(三)谨慎对待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的出租问题(四)账户质押管理常见法律问题三、借款⼈与贷款⼈变更的法律问题(即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问题)四、贷款展期常见法律问题(⼀)借款展期必须在贷款到期⽇之前由借款⼈提出申请,经银⾏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不能仅仅表达银⾏准许展期的意向,还应由银⾏与借款⼈明确约定展期期限(三)展期协议签订后,除原还款期限条款外,原合同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四)在签订展期合同时,应征得保证⼈的书⾯同意五、借新还旧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在新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新贷款的真实⽤途(三)注意担保⽅式的变化(四)注意帐务处理(五)注意审查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是否存在出租情况(六)注意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续六、借款⼈违约后,可采取的常见救济措施(⼀)依法催收,中断诉讼时效1、直接送达催收(逾)到期贷款通知书2、现场公证催收3、邮寄催收4、还款和扣款5、债务⼈同意履⾏债务6、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7、向有关部门主张债权和公⽰债权(⼆)补救诉讼时效的⼏种具体⽅法1、继续设法让借款⼈和担保⼈在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2、向借款⼈和担保⼈送发银⾏贷款本息对帐单,并要求其签字盖章3、签订还款协议4、借款合同的更新5、债务转移(三)依法⾏使抵销权,直接回收债权资产七、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准备证据(⼆)调查财产(三)委托诉讼代理⼈(四)选择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强制执⾏(⼀)申请执⾏的期限(⼆)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查封优先处置的冲突(三)调查被执⾏⼈财产情况(四)变更或追加被执⾏主体(五)执⾏中的各种优先权(六)执⾏异议(七)中⽌执⾏和终结执⾏以下按照贷后管理操作的先后顺序,逐⼀进⾏风险提⽰并提出建议。
信用贷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贷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贷款在现代社会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与灵活的资金支持。
然而,信用贷款也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导致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遭受损失。
本文将探讨信用贷款的法律风险,并提供一些防范措施。
一、信用贷款的法律风险1. 违约风险借贷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了还款条款和利息等相关内容。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就会涉及违约问题,可能导致追索权的行使和相关法律纠纷。
2. 利率风险信用贷款的利率通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借款人信用评级等因素进行浮动。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借款人的贷款利息也会增加。
这可能导致借款人负担加重,出现偿还能力不足的问题。
3. 法律监管风险信用贷款涉及多种法律和监管规定,例如借贷合同法、银行法等。
如果借款人或贷款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罚款、追责等风险,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4. 信息泄露风险在办理信用贷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可能导致身份盗窃、财产损失等问题,对借款人造成重大影响。
二、信用贷款的防范措施1. 审慎选择贷款机构在选择信用贷款机构时,借款人应仔细评估其信誉和资质。
建议选择合法注册、有良好口碑的机构,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2. 完善的合同条款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借款人应与贷款机构协商好合同条款,并确保条款明确、完整。
合同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并避免漏洞,以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
3. 注意隐私保护借款人在提供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隐私保护。
避免将敏感信息泄露给不信任的机构,可以选择正规贷款机构或合法平台进行信用贷款。
4. 维护良好信用记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借款人非常重要。
及时偿还贷款,避免逾期,有助于提高个人信用评级,进而获得更好的贷款利率和额度。
5. 关注法律法规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都需要关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时了解最新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条款,可以降低因违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借款中的风险提示与免责条款范本
借款中的风险提示与免责条款范本【注意】本文所提供的范本仅供参考,具体风险提示与免责条款应根据借款双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一、风险提示1. 借款方应充分了解借款行为的法律风险,审慎决策是否进行借款活动。
2. 借款方在借款过程中应明确了解借款用途,并且确保用于合法合规的项目。
3. 借款方理解并承担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
4. 借款方需充分了解并掌握还款义务,确保按时还款,并承担逾期还款可能导致的一系列法律后果。
5. 借款方应对借款用途进行风险评估,并自行承担用途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6. 借款方应提前做好充分资金规划,确保借款还款的流动性和可持续性。
7. 借款方应自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借款期限,并预估未来偿还负担能力。
8. 借款方在借款合同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并明确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与利息、违约责任等相关的事项。
二、免责条款1. 如因借款方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损失,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2. 如因借款方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违法用途,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3. 借款方借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费用等,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4. 出借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对借款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5. 如果因借款方个人原因导致逾期还款或不能按时还款,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6. 出借方在提供借款前已明确告知借款方相关风险,借款方仍自愿选择进行借款,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7.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借款无法履约,出借方不承担责任。
8. 如果借款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出借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
三、其他事项1. 借款方在签署借款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了解并同意其中的所有内容。
2. 借款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出借方,确保双方资料的一致性。
3. 出借方有权根据借款方的信用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借款,并最终决定借款额度和利率等相关事项。
如何避免贷款逾期违法风险
如何避免贷款逾期违法风险在如何避免贷款逾期违法风险方面,个人在日常贷款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规划贷款用途。
在贷款之前,要明确贷款的具体用途,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
贷款用途要合理、明确,确保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按时还款。
第二,认真核对贷款合同。
在签署贷款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与还款相关的条款。
确保自己清楚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并遵守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第三,提前做好还款准备。
在贷款到期前,要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工作。
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按时还款,避免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时还款。
第四,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建议个人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预算、控制消费、储蓄等。
通过健全的财务管理来提高自己的还款能力,减少逾期还款的风险。
第五,积极与借款机构沟通。
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出现了困难,要及时与借款机构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还款安排。
积极主动的沟通可以减少因逾期还款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第六,合法合规操作。
在贷款过程中,要保持合法合规的操作,不要以非法手段获取贷款或逃避还款责任。
严禁使用伪造、虚假的信息进行贷款操作,否则将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贷款逾期违法风险,个人在贷款过程中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借款机构,遵循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做好还款准备,与借款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并且保持合法合规的操作,以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还款并避免产生逾期还款问题。
通过合理规划、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积极主动的沟通,个人可以有效降低贷款逾期违法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法人之间、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以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的借贷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的灵活性,也容易出现各种纠纷。
因此,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民间借贷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1)合同形式: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内容: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借款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借款利率: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未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借款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
(2)借款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①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面临不同的资金周转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
相比银行贷款和第三方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期限长和其他因素等问题,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单、随用随借、随借随还、灵活性强等优势。
但是,民间借贷同时也存在利息高、不确定性大,违约成本低等劣势。
这种掺杂着亲情、友情及多种社会关系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突发情况、个人问题等多种不确定原因,时时刻刻发生在每个人身边,造成一系列违约问题,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财产造成严重困扰和损失。
为了尽量避免这些民间借贷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下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民间借贷几个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帮助你避开一些常见的坑。
一、没有借条或者借条书写不规范,债权难以保证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突增,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
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实中,亲朋好友之间借款,一般都通过网上转账方式进行,往往碍于情面,采用口头形式,认为有转账凭证,而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这可能导致在后续还款过程中出现一些纠纷。
在个人借贷中,规范的借条或借款合同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当事人借款合意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款项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账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但是因为买卖、赠与、投资等行为同样会产生给付款项的效果。
因此,仅有银行转账凭证,并不能当然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债权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借条对债权方不利。
一个规范的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保证人等要素。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
近年来,由于投融资渠道不畅,民间借贷非常活跃,但出现大量法律风险。
现就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予以论述。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金融机构向公民、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贷款而言的。
狭义的民间借贷仅指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2、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二、民间借贷的主体审查1、身份的审查。
民间借贷的贷款方为公民,借款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果借款方为公民,应当审查其身份证,如果对方为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2、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之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3、要注意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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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须知现代公司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可能因一纸合同赢利,也可能因一纸合同遭受损失,甚至面临破产。
1、审查对方的缔约资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
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市场相关管理部门也无法做到细微深入的监查,因此为了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公司交易的时候,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
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而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轻信对方。
实践中,有的公司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这种可能的情况下,更要注意明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在签约时,一定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
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从而确认是与真实有效的对方伙伴做商业交易行为。
此外,国家对有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对经营的禁止性规定,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也做了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如果公司违反此规定,或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合同不但无效,还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重视对方的资信调查公司要调查签约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尽可能对签约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律师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其主要包括签约方的财产状况、生产能力,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时,看是否能满足履行合同项目的条件,避免签约后对方不能履约。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实践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对外签约的情况并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办理,这就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约,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它领导层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供销业务人员宜发放授权委托证,可在一定时间内多次使用,其它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
而对授权委托书证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办理条件、程序等都必须有明确的限定,并且要特别对授权委托证的年审、使用、在合同注明编号、遗失补办和交还程序,对方授权委托书证的出具存底等做出规定,并严格管理。
4、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刻制、编号、发放、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遗失补刻和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
在公司合同上,就算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行政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对该公司就有了法律约束力。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抵押质押保证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6、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7、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8、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9、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0、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1、争议管辖条款的审查:在诉讼实践中会经常遇到诉讼管辖争议的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合同中明确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公司所在地为交货或合同履行地,这样就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公司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事权利及时向法院起诉,或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作出书面承诺履行;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事权利,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签订履行协议或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承诺履行义务等。
否则将永远失去胜诉权。
2、交付时的法律风险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当然,由对方加盖印章最好。
【律师提醒】1、双方应加盖单位的公章,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注意提取对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收集并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原始的书面记录。
3、对双方往来重要的电子邮件证据,应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文书。
按约履行,保存证据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风险与防范一、问题的提出案例:原告杜某诉称,XX年4月至XX年,被告杨某因购房等原因多次向杜某借款,共计620万元,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现请求法院判决杨某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
杨某答辩称,XX年,其与杜某系热恋中的情侣,恋爱关系已得到双方家长的认可和支持,已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由于杜某是女性,恋爱中难免恃宠生娇,为讨杜某欢心,其经常以出具欠条的形式化解双方矛盾,但未实际借款。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认可向杜某出具的字条、借条的真实性,虽然其否认杜某实际支付了借款,但根据证人证言,杜某平时有使用大额现金进行交易的习惯。
同时,杨某多次向杜某出具欠条及借条,并承诺还款,因此双方借贷事实成立。
杨某不能证实其与杜某曾有恋爱关系,1 / 10出具欠条化解双方矛盾的辩解,不予采信,因此杜某有权向杨某主张债权。
杨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杜某提供的证人证言与双方的陈述有诸多矛盾、有违常理之处,杜某对于借款方式和借款过程的描述也前后矛盾。
当时的620万元相当于现在的3000多万,双方及其父母均为普通工人,除工资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来源,杜某没有这样大额款项的出借能力。
二审法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认为杜某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实际交付借款,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从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看出,“提供借款”这一支付行为的有无才是证明借款事实成立的关键,然而这一结论的得出也给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带来了诸多的问题。
第一,贷款人持有的借条是有什么样的法律意义,借条在当事人风险的防范中有什么作用;第二,“提供借款”这一行为是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还是生2 / 10效要件,贷款人支付部分借款是否会构成根本违约,此时贷款人和借款人的风险应当如何防范;第三,这种规定是实践性的还是诺成性的,应如何认定,到底是维护了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还是增加了当事人履行合同的风险;第四,“提供借款”是贷款人的举证责任是否存在不合理性,是否无形中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负担。
现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是借条的性质问题,即当贷款人以借条为唯一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应如何认定借条的作用,做到司法公正、查清事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其次是,对《合同法》第210条进行分析,明确其实践性或是诺成性的规定,在当代司法环境下应如何适用,才能在坚持司法自治原则的前提下,保护特殊利益的同时,防范风险,维护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利益。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风险的分析借条性质的界定3 / 10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正确认定借条的性质将会带来诸多风险,比如:其一,如果贷款人确实已经提供借款,而没有相关人证物证能证明“提供借款”这一事实,作为一个注重人事感情的国家,这种情况是自然人借款的常有形态,此时如果借款人否认接受款项的事实,那贷款人的权利应如何维护。
其二,在大多数的自然人民间借款中,即使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下,考虑到借条最普遍的存在形式,如果借条真实有效,就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这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也有很多借条不是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所写的,进而也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然而关于自然人借款合同中借条的性质,法律规范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也各执一词,有的学者认为,借条不是借款合同,出具借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是规定借款人按约定利息和期限返还本息,而出借人则享有相应的权利。
并且指出只要出借人出示的借条是真实有效的,他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中“提4 / 10供借款”的义务。
有的学者则认为借条仅是借款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还需举证“提供借款”这一事实,尤其是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相关证据,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笔者认为,对于借条性质的认定,可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于一般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仅是传统意义上一般消费性的借贷,而不是民间资本的借贷,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如果借条真实有效,则可直接根据交易习惯认定借款合同的生效,不需要贷款人再证明“提供借款”这一事实。
如果借款人提出异议,如确实存在乘人之危、胁迫等情形,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借款人负举证责任。
第二是,对于复杂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