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法条以及讲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8、如何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文书适用: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义务人不能自觉履行。生效的经济仲裁裁决书,义务人不自觉履行。其它法律文书等,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文书样本
范本(一)
强制执行申请书(注A)
申请人: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法定代表人:泽惠总经理
被申请人:天津普惠天泽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南开区南马路A188号法定代表人:天泽总经理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拖欠工程款169万元;(注B)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逾期付款违约金65000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诉讼、保全费用合计:21600元。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一审审理后,于2011年6月9日下发了《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0)南民四初字第1405号民事判决》。因被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于2012年1月6日做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三终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判决确认: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即2012年1月16日前)给付申请人工程款169万元,被申请人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65000元,诉讼、保全费用21600元。然,被告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捍卫生效法律文书之尊严,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注C)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月22日
重点部位指导
注A、文书的格式如上面所列,不可以改变。
注B、申请事项必须明确简单。
注C、申请依据应该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