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
药品包装材料有哪些
药品包装材料有哪些
药品包装材料是指用于包装药品的各种材料,包括药品包装容器和包装辅料。
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对于药品的保护、稳定性和使用安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药品包装材料。
首先,药品包装容器主要包括玻璃瓶、塑料瓶、铝塑复合瓶、软包装等。
玻璃
瓶因其透明、不透气、不渗透、化学稳定性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药品包装中。
塑料瓶轻便、不易破碎,适合于液体药品的包装。
铝塑复合瓶结构紧密,防潮性好,适合于固体药品的包装。
软包装则适合于一次性用药包装,如口服液、口服片等。
其次,药品包装辅料包括密封胶、防伪标签、干燥剂等。
密封胶主要用于药品
包装容器的密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防伪标签是为了防止药品被仿制或篡改,保障药品的使用安全。
干燥剂则用于吸收包装容器内的水分,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此外,药品包装材料还包括包装盒、说明书、说明书袋等。
包装盒是药品包装
的外包装,除了保护药品外,还要承担着宣传、展示、提醒等功能。
说明书是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是药品的重要配套材料。
说明书袋则是用来装载说明书的袋子,通常与药品包装盒一同出现。
总的来说,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应根据药品的性质、使用方式、保存条件等因
素来确定。
合理选择药品包装材料,不仅可以保护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能提升药品的使用体验,增加患者的便利性。
在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药品包装材料也将不断创新,以满足人们对药品包装的更高要求。
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课件
塑料包装材料
塑料包装材料具有轻便、防水、防潮、耐腐蚀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药品包 装领域。
塑料包装材料可分为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具有良好的阻隔性能 和机械性能,能够保护药品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塑料包装材料容易加工和成型,可以制成各种形状和规格的包装容器。
玻璃包装材料
1
玻璃包装材料是传统的药品包装材料之一,具有 高阻隔性、化学稳定性、环保等特点。
03
药品包装容器的种
类与特点
瓶装药品包装容器
玻璃瓶
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不易变形,但易碎 且重。
塑料瓶
轻便不易碎,但长期储存可能影响药物稳定 性。
金属瓶
容器
纸盒
01
成本低,可回收,但强度较低。
塑料盒
02
防水、防潮、耐摔,但成本较高。
木盒
03
高档、美观,但易受潮、易变形。
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的安全性能要求
01 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不 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02 安全性能要求包括无毒、无异味、不易变形、不 易破损等方面。
03 安全性能要求必须经过权威机构检测认证,符合 要求的方可上市销售。
05
药品包装材料与容
器的未来发展趋势
可降解环保型药品包装材料
智能型药品包装容器
• 总结词:智能型药品包装容器集成了传感器、RFID等技术,能够对药品的储 存、运输和使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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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阻隔性药品包装材料
总结词 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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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阻隔性药品包装材料能够有效地隔绝空气、水分、光线等外 部环境因素,保证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高阻隔性材料能够防止药品受潮、氧化、变质等问题,提高药 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包材分类
药包材分类
药包材分类
药品包装材料是指用于包装、保护、运输和销售药品的各种材料。
它
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还要符合药品的安全性、有
效性和稳定性等要求。
根据其用途和特点,药包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是最常见的药品包装材料之一,主要用于制造注射器、小瓶、试管等。
它具有透明度高、抗化学腐蚀性强、易清洗消毒等优点。
但
也存在易碎、重量大等缺点。
二、塑料容器
塑料容器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新型药品包装材料,主要用于制造
口服液瓶、软胶囊等。
它具有轻便、耐冲击、防震防摔等特点,但也
存在难以清洁消毒的缺点。
三、铝箔
铝箔是一种常用的药品包装材料,主要用于制造片剂铝箔袋等。
它具有隔氧隔湿性好、不透光等优点,但也存在易撕裂、易破损等缺点。
四、纸质包材
纸质包材是一种环保型的药品包装材料,主要用于制造药品说明书、纸盒等。
它具有轻便、可降解等优点,但也存在易受潮、易变形等缺点。
五、其他材料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药品包装材料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如聚酰胺薄膜、聚氯乙烯等。
这些材料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选择。
总结
药品包装材料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不同类型的药包材有其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在选择药包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和使用。
药品包装容器标准
药品包装容器标准药品包装容器作为药品外部包装的一部分,对于药品的保护、保存和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药品包装容器标准能够有效地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障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药品包装容器标准这一主题,分为以下几个小节进行论述。
一、药品包装容器材料的选择与要求药品包装容器的材料选择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目前常见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主要有玻璃、塑料、金属等。
玻璃作为药品包装容器的主要材料之一,其具有耐药品腐蚀、透明、易清洗等优点,但也存在易破碎、成本高等缺点。
塑料作为新型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具有防漏、轻便、成本低等优点,但也存在易变形、抗药品腐蚀性差等问题。
金属材料主要应用在少量药品包装容器中,其耐压性好、耐高温等特点适用于某些特殊药品的包装。
在选择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时,需要根据具体药品的性质和使用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并进行相应的材料性能测试和稳定性评价,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药品包装容器的物理性能要求药品包装容器应具备一定的物理性能,以保障药品在包装容器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物理性能包括容器的尺寸、强度、密封性、透光性等方面。
容器的尺寸应与所包装药品的剂型和用量相匹配,以便于患者正确使用。
容器的强度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压力,并具备一定的耐压性和耐冲击性,以保障药品包装容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易破碎。
容器的密封性要求能够有效防止药品的挥发、渗漏和外界污染物的进入,以保障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能。
容器的透光性要求能够满足药品对光敏性的要求,并不会使药品在光照条件下质量发生变化。
三、药品包装容器的化学稳定性要求药品包装容器在接触药品时应具备一定的化学稳定性,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包装容器的材料在与药品接触时不会产生有害物质或发生化学反应,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和疗效,并同时满足药品包装容器的材料相容性和可溶性要求。
在选用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时,需要对材料进行相关检测和评价,并对药品包装容器进行稳定性试验,验证其与药品之间的相容性和稳定性,以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品包装容器的相容性。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doc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1号)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生产、经营药包材和使用药包材包装药品的,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标准第四条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药包材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
第五条药包材须按法定标准生产,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和修订。
第七条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药包材,由申请产品注册企业制订企业标准。
第八条药包材标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第三章注册管理第九条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
未经注册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经营和使用。
药包材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申请换发。
第十条药包材注册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
第十一条生产Ⅰ类药包材,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并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生产Ⅱ、Ⅲ类药包材,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并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法规学习--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摘自《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二OO八年一月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的组成部分,分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外包装及附属物(如给药器具,药棉、干燥剂等)。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般有以下情况,即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包材的类型、容器的大小和形状),变更包装系统中的附属物,变更外包装。
总体上,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能对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起到有益的作用,或至少不降低其保护作用,药物和包装材料与容器之间不得发生不良相互作用。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需注意使用符合药用要求,并已获得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的材料。
(一)总体考虑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一般与下述因素有关:①药品的给药途径,②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③包装材料与药品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等。
某些情况下,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后,药品可能仍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但实际上对药品内在质量可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变更药品处方、生产工艺等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的侧重点不完全一致。
研究工作需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进行:①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②剂型的特点,③药品的给药途径等。
研究工作中重点关注变更前后产品的稳定性是否受到影响,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是否发生相互作用。
对于Ⅰ、Ⅱ类变更,如果符合其前提条件的限制(如要求Ⅱ类变更的半固体和液体制剂中不得含有机溶剂等),一般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不大,稳定性研究中可以不再考察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容性问题。
而Ⅲ类变更一般可能对药品产生较显著的影响,稳定性研究中尚需关注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Ⅰ类变更1、具体变更情况及前提条件1.1、变更非无菌包装容器或包装材料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1.2、变更非无菌固体制剂/原料药包装容器的大小和/或形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资料5-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由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拉环式)、塑料输液容器接口经热合而成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袋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大容量注射液,多用于血管输入(静脉、动脉)、腹膜透析CIPD或手术洗液、其见效快,疗效显著,多用于临床急救。
大输液药品质量要求严格,对直接接触药液的药包材质量要求高:无颗粒、无菌、无热原。
自输液产品发明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与发展,输液产品的包装容器经过了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密闭式几个阶段,其包装材料也从最初的普通玻璃瓶发展到现在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形成了玻璃瓶、PE和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共存的局面。
各个国家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输液容器的使用情况也有所不同,发达国家使用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的比列较大,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仍以使用普通玻璃瓶装输液为主,少量使用PP塑料瓶和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装输液。
传统输液容器为玻璃瓶,玻璃瓶输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近百年发展历程中,玻璃瓶经过了几次变革,至今有多种玻璃瓶输液,^即I型、II型、III 型和非1型、非11型玻璃瓶,无论是何种玻璃瓶,都摆脱不了玻璃所存在缺陷的共性,即口部密封性差、产生脱落、胶塞与药液直接接触机率大、质量重、易破损、不便携带和运输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等。
针对玻璃瓶输液容器存在的缺陷,在6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使用高分子材料制造输液容器。
日本在1965年开始开发PE (聚乙烯)塑料瓶做为输液容器,1972年日本大冢公司开始使用PP(聚丙烯)材料的塑料瓶容器,PP塑料瓶输液的性能特点主要为稳定性好,口部密封性好、无脱落物、胶塞不与药液接触、质轻、抗冲击力强、输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机率减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方便、一次性使用免回收等。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0.04.29•【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0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4年7月20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20日)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二000年四月二十九日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生产、经营药包材和使用药包材包装药品的,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标准第四条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药包材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
第五条药包材须按法定标准生产,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修订。
第七条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药包材,由申请产品注册企业制订企业标准。
第八条药包材标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第三章注册管理第九条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在药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这些材料和容器与药品直接接触,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因此,世界各国都对这些材料和容器进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其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一、包装材料的审批药品包装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塑料、金属、橡胶和纸质等。
这些材料必须通过质量审核和注册批准,才能在药品生产中应用。
目前,各国对药品包装材料的审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材料的质量标准:要求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材料的国际、国家或地方标准,如玻璃瓶应符合USP、EP等药典的要求。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材料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能等指标。
例如,玻璃瓶不能出现玻璃屑、水印和披红,塑料瓶不能含有有害物质,如DEHP。
2. 材料的安全性:要求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际、国家或地方的安全标准,如玻璃瓶应符合FDA的认证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材料的毒性、过敏性和感染性等指标。
例如,使用的塑料不能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不能导致药品污染。
3. 材料的稳定性:要求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经过长期的稳定性测试并符合相关要求。
例如,玻璃瓶要经历高温高湿长期放置测试,以确保瓶子不能破裂或变形。
4. 材料的合规性:要求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际交易规则,获得国际公认的符合规定的合格证明。
例如,药品包装材料需要获得相应的CE认证和ISO认证等。
二、容器的审批药品容器主要包括注射器、胶囊、软膏管、瓶盖等。
这些容器不仅要与药品相匹配,而且还要在储存,包装和使用中保持稳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目前,各国对药品容器的审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容器的质量标准:要求药品容器必须符合容器的国际、国家或地方标准,如注射器应符合USP、EP等药典的要求。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容器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能等指标。
例如,注射器的注射口径不能出现浮针现象,而硅橡胶塞子要基本无毒。
2. 容器的安全性:要求药品容器必须符合国际、国家或地方的安全标准,如注射器应符合FDA的认证标准。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技术指导原则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技术指导原则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的组成部分,分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外包装及附属物(如给药器具,药棉、干燥剂等)。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般有以下情况,即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包材的类型、容器的大小和形状),变更包装系统中的附属物,变更外包装。
总体上,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能对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起到有益的作用,或至少不降低其保护作用,药物和包装材料与容器之间不得发生不良相互作用。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需注意使用符合药用要求,并已获得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的材料。
(一)总体考虑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一般与下述因素有关:①药品的给药途径,②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③包装材料与药品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等。
某些情况下,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后,药品可能仍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但实际上对药品内在质量可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变更药品处方、生产工艺等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的侧重点不完全一致。
研究工作需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进行:①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②剂型的特点,③药品的给药途径等。
研究工作中重点关注变更前后产品的稳定性是否受到影响,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是否发生相互作用。
对于Ⅰ、Ⅱ类变更,如果符合其前提条件的限制(如要求Ⅱ类变更的半固体和液体制剂中不得含有机溶剂等),一般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不大,稳定性研究中可以不再考察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容性问题。
而Ⅲ类变更一般可能对药品产生较显著的影响,稳定性研究中尚需关注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Ⅰ类变更1、具体变更情况及前提条件1.1、变更非无菌包装容器或包装材料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1.2、变更非无菌固体制剂/原料药包装容器的大小和/或形状。
2、研究验证工作此类变更一般不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见表9-1)。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1).doc
资料5-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由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拉环式)、塑料输液容器接口经热合而成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袋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大容量注射液,多用于血管输入(静脉、动脉)、腹膜透析CIPD或手术洗液、其见效快,疗效显著,多用于临床急救。
大输液药品质量要求严格,对直接接触药液的药包材质量要求高:无颗粒、无菌、无热原。
自输液产品发明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与发展,输液产品的包装容器经过了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密闭式几个阶段,其包装材料也从最初的普通玻璃瓶发展到现在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形成了玻璃瓶、PE和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共存的局面。
各个国家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输液容器的使用情况也有所不同,发达国家使用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的比列较大,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仍以使用普通玻璃瓶装输液为主,少量使用PP塑料瓶和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装输液。
传统输液容器为玻璃瓶,玻璃瓶输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近百年发展历程中,玻璃瓶经过了几次变革,至今有多种玻璃瓶输液,即:Ⅰ型、Ⅱ型、Ⅲ型和非Ⅰ型、非Ⅱ型玻璃瓶,无论是何种玻璃瓶,都摆脱不了玻璃所存在缺陷的共性,即口部密封性差、产生脱落、胶塞与药液直接接触机率大、质量重、易破损、不便携带和运输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等。
针对玻璃瓶输液容器存在的缺陷,在6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使用高分子材料制造输液容器。
日本在1965年开始开发PE(聚乙烯)塑料瓶做为输液容器,1972年日本大冢公司开始使用PP(聚丙烯)材料的塑料瓶容器,PP塑料瓶输液的性能特点主要为稳定性好,口部密封性好、无脱落物、胶塞不与药液接触、质轻、抗冲击力强、输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机率减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方便、一次性使用免回收等。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1号).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1号)2年4月29日发布《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生产、经营药包材和使用药包材包装药品的,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标准第四条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药包材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
第五条药包材须按法定标准生产,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和修订。
第七条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药包材,由申请产品注册企业制订企业标准。
第八条药包材标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第三章注册管理第九条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
未经注册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经营和使用。
《药包材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申请换发。
第十条《药包材注册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
第十一条生产Ⅰ类药包材,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并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生产Ⅱ、Ⅲ类药包材,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并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医疗保健和药品(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这些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张等各种材质。
办法规定了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设计、生产、质量控制、使用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首先,办法对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设计和生产提出了要求。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包装的要求,包装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药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同时,生产厂家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稳定和可靠性。
对于药品的特殊包装材料和容器,还需要进行专门的鉴定和验证。
其次,办法对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控制提出了要求。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进行检验和鉴定,确保其符合药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和生物性能等方面。
对于高风险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确保其质量的稳定性。
另外,办法还对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和监督提出了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同时,药品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或淘汰。
该办法的实施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对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有着重要影响。
合理选择和使用包装材料和容器,能够减少药品的质量损失和安全风险,提高药品在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这对于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的疗效和降低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它规范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设计、生产、质量控制、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通过严格执行该办法,能够确保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择
3、采纳的药包材是否跟药物发生生物的、化学的、物 考察项目除外观色泽、含量、pH值(粉针考察酸碱度)、澄明度、有关物质、不溶性微粒、无菌、细菌内毒素等常规的稳定性考察指标
度药液导致的玻璃脱片等
2直、接这接个触药药包有品材的已橡包经装使胶材用料于(和上天容市器同选剂择然型品翻种的口包装胶。 塞、卤化丁基胶塞)、异戊二烯胶垫、 铝塑组合铝盖、合金铝盖跟纯铝盖等。 药包材跟药物相容性试验的考虑要点
1)种类
常用的药包材种类有塑料、玻璃、金属跟橡胶。
2)考察项目
①塑料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水蒸气、氧气的渗
入;水分、挥发性药物的透出;脂溶性药物、抑菌剂向塑料
的转移;塑料对药物的吸附;溶剂跟塑料的作用或透出;塑料
中添加剂的溶出(如PVC袋中的DEHP);塑料加工时分解物对
药物的影响(如PET瓶中的乙醛对胶囊壳的影响);塑料容器
制备不良时产生的微粒;塑料中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等。
②玻璃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玻璃中碱性离子的释放 (影响药液的pH);玻璃中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影响药物的 安全性);不一样酸碱度药液导致的玻璃脱片等
③橡胶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橡胶中各种添加物
的溶出;橡胶对药物的吸附;橡胶填充料在药液中的脱落;橡
胶塞等制备不良时产生的微粒(落屑)等。 1、药品包装的功能
1、采纳的药包材首先应取得药包材产品注册证并符合 对注射剂产品,进行药物相容性试验应根据药包材的性质、药品的性质,评估可能发生的反应,建设合适的检测方法,可跟稳定性试
验(影响因素试验跟加速试验)一同设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专家讲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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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丁基胶塞微粒超标方法
• 处理方法 • 1、属于丁基胶塞厂家生产原因时,能够更换供给
• 清洗设备:控制胶塞清洗斗转速与胶塞滚动幅度
极为主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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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胶塞使用过程问题--瓶壁挂水珠
现象:在输液瓶颈周围有少许小水珠粘附在瓶壁上 • 产生原因:
这是因为丁基胶塞生产中有一道不可缺乏工序是硅化,在胶塞表面上 涂有一层硅油,这些硅油在高温高压灭菌时会有很小一部分硅油脱落 沿着瓶壁流下并粘附在瓶壁上。水分子因为本身表面张力作用会在硅 油表面聚集起来,这就是我们看到水珠挂壁现象。 丁基胶塞硅化目标有两个: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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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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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1、安瓿、输液瓶(袋),假如不是针对不一样药品采 取不一样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选择,经常会有药品 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组份被溶出及玻璃脱片现象 ,而 细微玻璃脱片是堵塞血管形成血栓或肺肉芽肿隐患。 2、天然橡胶塞中溶出异性蛋白对人体可能是致热源, 溶出吡啶类化合物是致癌、致畸、致突变必定原因。
1. 防止胶塞在运输过程中间因为相互磨擦而产生橡胶微粒,从而影响 药品澄明度
2. 增加胶塞滑腻程度,提升胶塞上机率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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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胶塞中硅油安全性
1. 即使有时我们眼睛所看到挂在瓶壁上水珠比较大, 其实这 是因为水分子表面张力比较大,非常轻易在硅油周围聚集 起来, 而真正脱落硅油是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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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概述
一、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作用与分类
1、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在药品包装中的作用
①药品包装材料时药品包装的基础。 ②药品包装材料是实现药品保护功能的重要保证。 ③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出现,促进了药品包装技术的发展。
2、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分类
①按化学成分分为五类:玻璃、塑料、橡胶、金属及复合材料。 ②按所使用的形状分为四类: A.容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 B.片、膜、袋(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用复合膜、袋等) C.塞(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 D.盖(口服液瓶撕拉铝盖)
2、物理性能
①密度:有助于判断材料的紧密度和多孔性,而且对材料生产时的 投料量、价格性能比很重要。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较大优势的价格性能 比、密度小、质轻、易流通的特点。 ②吸湿性:指药品包装材料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的条件下,从空气 中吸收或放出水分的性能。材料吸湿性的大小对所包装的药物影响很大。 所以吸湿率和含水量对控制水分,保障药物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③阻隔性:指药品包装材料对气体(如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水 气)的阻隔性能。对于防湿、保香包装十分重要。材料的紧密程度越好, 阻隔性能就越好。 ④导热性:指药品包装材料对热量的传递能力。金属材料的导热性 好,陶瓷的导热性较差。 ⑤耐热性和耐寒性:指药品包装材料耐温度变化而不致失效的性能。 大小取决于材料的配比和结构的均匀性,就耐热性而言,晶体结构的材 料大于非晶体结构的材料,无机材料大于有机材料。耐寒性好的材料可 在低温下保持韧性,脆化倾向小,利于在低温或冷冻条件下使用。
二、药品包装材料的性能
1、力学性能
①弹性:是决定材料缓冲防震性的主要因素,材料的变形量愈大, 则弹性愈好,缓冲性能愈佳。 ②强度:由于用于不同场合和范围的药品包装材料所承受外力的形 式不同,可分为抗压性、抗拉性、抗跌落性、抗撕裂性等。 ③塑性:指药品包装材料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形变,移去外力后不 能恢复原来形状的性质。在材料受到外力作用且没有破裂的情况下,拉 长或变形的量越大,则材料塑性越好。 ⑤韧性:指材料在塑性变形和断裂过程中吸收能量的能力。韧性越 好,则材料发生脆性断裂的可能性越小。 ⑥脆性:指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仅产生很小的变形即断裂破坏的性 质。一般抗压强度远大于抗拉强度的材料都是脆性材料。
(RH)90%±5%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 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量 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的性能。必要时, 可在(25±2)℃、RH:20%±2%的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c.强光照射试验:将试验品置于装有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日光灯),照
(1)常用包装材料的考察项目 A:玻璃:金属离子向药物制剂的释放性;碱性离子的释放性;不溶性颗 粒(含脱片试验);药物与添加剂的被吸附性;有色玻璃的避光性。 B:金属:金属离子向药物制剂的释放性;被腐蚀性;金属覆盖层是否有 足够的惰性。 C:橡胶:溶出性;吸附性;化学反应性;不溶性颗粒。 D:塑料:溶出性;吸附性;化学反应性;双向穿透性。 (2)不同包装容器的考察项目 A:瓶:密封性;避光性;化学反应性;吸附性。 B:袋:密封性;避光性;化学反应性;吸附性;微粒(输液适用);拉 伸强度试验(输液适用)。 C:泡罩:密封性;避光性;化学反应性。 D:管:密封性;避光性;化学反应性(含涂层的惰性);可卷折性;反 弹力的影响(复合管适用)。 3.不同药物剂型与药品包装材料相容性试验的考察项目 (1)片剂:性状;脆碎度;有关物质;色泽;水分;含量(指物品中有 效成分含量);溶出度或崩解时限;有关物质;微生物限度。 (2)胶囊剂:外观;内容物色泽;脆碎度;水分;含量(指物品中有效 成分含量);溶出度或崩解时限;微生物限度。 (3)口服乳剂:性状;色泽;有关物质;含量。
a.高温试验:将供试品在4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
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 试品有明显变化,则应在2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无明显变化,则 不需要。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可在4-8℃条件下同法闭容器中,在(25±2)℃、相对湿度
对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注射液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仅能在4-8℃条件下保存的药物制剂,可在 (25±2)℃,RH:60%±10%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滴眼剂、栓剂、气雾剂、泡腾片及泡腾颗 粒宜直接采用(30±2)℃,RH:60%±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对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剂,如塑料袋装溶液、滴眼剂用塑料 容器、滴鼻剂用塑料容器等,宜在RH:20%±2%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3)各种贮存条件与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在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药物后,在模拟药物的实际 贮存条件下或在(25±2)℃、RH:60%±10%的条件下进行试验,以考察 药品包装材料对药物的保护功能,确保药物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适用范围: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可分别按各自 的需要进行相应试验。 ①对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对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考察,可选用1 个批次的某种药物,3个批次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相应试验; ②对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考察,可选用1个 批次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3个批次的某种药物进行相应试验。 试验要求: ①进行本试验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应事前经过检验,并各 自符合药品质量标准或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 标准。 ②进行本试验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整个 试验的要求。
度为(4500±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 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 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以上试验均应是药品在同等试验条件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应予以说 明。 (2)加速试验: 此试验在超常条件下进行的。在温度(40±2)℃、RH:75%±5%的条件 下,放置6个月,于第1个月、第2个月、第3个月、第6个月末取样,按本 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试验内容:取供试品3批于实际贮存条件或在温度(25±2)℃、 RH: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第0个月、 第3个月、第6个月、第9个月、第12个月,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品 包装材料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 于第18个月、第24个月、第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 试验数据处理:将结果与第0个月比较,以考察药品包装材料对药品 的保护功能。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的可信限进行统计分 析。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平均值;若差别较大,应取最小 值作为体现药品包装材料的保护功效指标;若数据显示数值较稳定,可 不作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 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 规定继续考察,以证实药品包装材料对药物制剂的保护功效。 对于试验方法尚需进行方法学的验证,应使实验方法具有足够的准 确性、适宜的灵敏性和专属性,试验的结果应具有重复性和重现性。必 要时可对药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留样观察实验。 2.包装材料的选用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考察项目 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作为一种特殊使用的包装材料,需要对药品的 功效有足够的保护功能和体现较低的毒性。因此,在为特定的药物选择 包装材料、容器的适宜形式之前,必须充分评价这些材料(形式)对药 物稳定性的影响,以及评定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 包装材料、容器对药物的保护功能。
(三)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基本内容
关于试验:在可控环境内,选择一个实验模型,使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 持续接触或接近一定的时间周期,考察包装材料与药物是否会引起相互的或 单方面的迁移、变质,从而证实在整个使用的有效期内,药物能否保持其安 全性、有效性和均一性,能否使药物的纯度持续受到控制。 需要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情况: ①药品的包装、药物的来源改变或变更: ②药物的包装、药物的生产技术条件、生产工艺改变: ③药品包装的配方、工艺、初级原料变动有可能影响药物的功能; ④在药物的有效期内,有现象表明药物的性能发生变化; ⑤药物的用途增加或改变; ⑥药品包装材料与新药一并审批; 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要求; ⑧经长期使用,发现药品包装材料对特定药物产生不良后果。 1.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相容性试验条件 (1)影响因素试验: 内容: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选用1个批次的某种药物,3个批 次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因素试验、加速试验。 目的:探讨药物固有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降解途径与 降解产物或发生物质迁移的途径与迁移物质。 意义:为药物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的选择以及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 学的依据。 适用范围: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对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必要的考察。
5、生物安全性(卫生性)
指药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菌、无放射性等。
6、无污染、能自然分解和易于回收利用
为减少某些药品包装材料对社会环境的危害,如何选择合适的药品 包装材料及包装形式,研究使用可降解的药品包装材料及药品包装材料 再利用的可能性,已经是摆在面前的紧迫问题。
三、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原则
1、经济性原则
在设计药品包装时,除了必须考虑保证药品的质量外,还应考虑药 品的物性或相应的价值。根据药品价值的高低,所选取的药品包装材料 在符合特定要求的前提下应与之协调。
2、适应性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的选用应与流通条件相适应,例如适应流通区域的温 湿度;抵抗不同的运输方式对药品产生的影响;满足药品在有效期内质 量稳定;适应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对于药品包装材料的规格和包装形 式的不同要求。
3、根据药物制剂的剂型选择包装材料及容器
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必须与药物制剂相容,并能抗外界气候、抗微 生物、抗物理化学作用的影响,同时应密封、防篡改、防替换、防儿童 误服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