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答题技巧:三大解题方法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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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答题技巧:三大解题方法速递

【导语】在湖南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高效的解题方法对于知识点识记掌握不错的考生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针对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规律,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推出三大解题方法供考生参考借鉴!

一、排除法

《公共基础知识》这一科目的解题方法也不免于排除法,即在解答《公共基础知识》的客观题时,排除法便是最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并且它也最适合于单项选择题。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能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如下面例题:

【例题】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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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点拨】本题只要考生已经基本理解“行政诉讼”这四个字的意思,就可以较轻松地利用排除法选出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因为本题前提是在行政诉讼案件范围,考生看到C 选项就可以得知其中的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需要刑事案件受理,因此,C选项是本题答案。

二、去同存异法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大家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如下面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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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在行政复议中可作为复议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则只能作为审判参照的是( )。

A.行政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点拨】考生分析本题时,能判断出B和D都是由人大机关制定,是同一性质的,所以一起将B和D这两个选项排除,还有A和C两个选项,而题目中给出的是只能作为审批参照,从“参照”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可以得出。参照要求的法律文件级别较低,因此,行政法规不会是用作参照,对于本题只能是行政规章用作审判参照,故答案选A。

三、比较法

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下面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举例:

【例题】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的案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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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国家机关干部对撤职处分不服

B.某企业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不服

C.某公民对民政机关不发放抚恤金不服

D.某人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营业执照不服

【点拨】对于本题,有很多考生要分析很久最终也没有找到正确的选项,考生可以通过认真再次审题来锁定答案,本题题干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这就意味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不能是已经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工作的公职人员,也即公职人员身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如有对自己所受的决定不服,提出的解决途径我们称之为行政申诉,因此,本题A选项中的机关干部对撤职处分不服,因为机关干部是公职人员身份,不能经过行政诉讼这个途径给以解决,故答案选择A。

以上内容来自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考生作公基备考专用,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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