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分户验收法规依据及分户验收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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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分户验收法规依据及分户验收实施程序
一、分户验收法规依据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1)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8、《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1.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0、《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13、《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杭建工发(2007)164号文
1.14、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联系单
二、分户验收实施程序
2.1、确定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绘制测量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2.2、质量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检测验收下列项目: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2.3、质量分户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做好相关记录。
2.4质量分户验收项目
2.4.1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验收标准:
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4.2门窗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外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验收标准:
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2.4.3栏杆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栏杆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3)防攀登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4)护栏玻璃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验收标准:
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4.4、防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1)屋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5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3)外墙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验收标准:
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3)墙面无渗漏。
2.4.5、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1、验收内容:
1)室内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3)地面水平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2、验收标准:
1)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
4)精装修标准另定。
2.4.6、给排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1)管道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并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2)管道坡向
检查方法及数量:水平尺检查。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3)地漏水封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4)伸缩节、检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