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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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及结算业务,减少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对外经济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成本与费用支出。
第二章报销票据具体规定
第三条经办人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一般应用当年版票据,不得使用过期已作废的票据或假发票,白条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四条除定额发票之外,其他发票必须按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票据完整无残缺、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要相符。
第五条除国有金融、保险、邮电、铁路、民航、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外,必须是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发票视同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第六条发票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印章,加盖印章必须清晰、完整。
第七条除定额发票之外,发票名头必须填写“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其他一切简称均不得报销,并注明发票日期、开票人等相关信息。购买方信息栏: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应当填写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发票开具项目为“办公用品”等笼统项目名称的,需附由税控软件系统打印的清单明细,并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住宿发票应注明天数、人数及单价、金额。
第九条会议费发票须附带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和酒店收费系统打印的清单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发票开具的项目必须符合开据该种发票的业务范围,发票开据人必须具备从事该项业务的资质,发票所属地必须与开据人所在地相符,发票不得跨区使用。
第十一条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填写无效,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业务事项结束后及时到财务管理部报账,不得压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疏忽超过抵扣期限未报账的,进项税由业务负责人负担。
1. 费用报销原则上要在发票开具当月完成报销手续。
2. 考虑到业务发生后,票据取得、单据粘贴、签批流程等因素,规定当月25日(含)前发生的各项当月费用,必须当月报销;当月25日之后业务费用可以跨期到次月报销,但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月25日(含)。
3. 费用发生时间:以取得的原始单据开具日期为依据,业务发生为一个连续期间的,以业务发生的最后一天为费用发生时间,如出差期间为1月1日至1月10日,则1月10日为费用发生时间。
4. 费用报销一事一报,原则上不得合并报销;若确需合并报销,则费用发生时间按第一件事的费用发生时间予以认定。
5. 对于超期报销,依据超期时间不同,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下报销事项,经办人须提供由主管副总签批同意报销的书面
说明,财务予以审核。
当月25日(含)前发生的费用,当月未报销,但在费用发生三个自然月内报销的,如:当年1月20日发生的费用,在当年3月31日(含)之前报销的;
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费用,在次月25日(含)之前未报销,但在费用发生三个自然月内报销的,如:当年1月31日发生的费用,在当年3月31日(含)之前报销的。
(2)超过三个自然月,但未超过六个自然月报销的,财务会计在审核时考核报销金额的30%,注明超期报销考核XX元,按费用报销金额70%进行报销,如:当年1月份发生的费用,在当年4月1日(含)至当年6月30日(含)之间报销的。
(3)超过六个自然月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如提供虚假发票,由报销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应处罚责任。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对部门人员报销费用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主管副总对部门经理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副总经理业务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审核人员对报销凭证的计算正确性、票据合法性负责。
第十五条所有报销单据填写项目应与发票开具内容一致;采购发票附入库单;工程施工发票附工程结算单,工程完工需要附工程竣工验收单;固定资产发票需要附入库、出库单。
第十六条票据粘贴需规范、整齐,薄厚一致,票据多时应呈鱼鳞状顺序粘贴,不得超出票据粘贴单或将大量票据重叠粘在一起。对于一年内超过两次粘贴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考核10元。
第十七条票据粘贴应注意不得将抬头、商品名称、金额、日期等重
要发票信息粘贴住,否则视同无效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章审批流程
第二十六条审批事项依据岗位职责权限逐级审批。预算内费用调剂申请需要常务副总经理签批,预算外追加费用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可报销或付款。
第四章审核及报销时间
第二十七条财务管理部每周三全天办理日常费用报销审核业务。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部每周四、周五办理日常费用付款业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XX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0日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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