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标识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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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适合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3、职责
3.1各小区主管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3.2公司物业部、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监控。
4、程序要点
4.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上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服务人员的标识
①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饰,包括安保人员、清洁工、园林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②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务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①公司机关和各管理处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均设置有醒目的门派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部门名称、结合耐用;指引牌制作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处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②住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用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处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①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码标识牌予以识别。
②整个小区内的道路、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道路名称、小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小区用区域示意区的形式在小区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各类设备房如标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场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①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②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③重点设施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4.2.6设备设施标识:
①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要求,高压配电必须悬挂“高压电危险”字样;
②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③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施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④因设施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生活、工作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
警示。
4.2.7停车场和泊车位、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
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3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便于观察
4.3.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便于实施
4.3.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内容和位置。
4.3.5具有可追溯性:
①需要进行追溯性的标识应具有唯一性,如编号、编码、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②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法授权的涂改。
4.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相关部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分管副总、行政部进行审核。
4.4.3审核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及制作。
4.5标识的日常管理。
4.5.1行政部3个月应当将公司所有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与行政部每月工作小结中。
4.5.2对于追溯性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公司保存,保存期详见各个具体工作的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