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动症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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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随机与分层 建议采用区组(分段)随机法。儿童临床试验的分层因素主要
是年龄,建议按照用药的年龄段进行分层随机设计,保证组间均衡 。
4.3.3盲法 为解决偏倚,原则上应采用双盲法,如试验药与对照药在规格
与使用方法等不相同,可以考虑采用双/单模拟技术。未设计盲法者 ,应说明理由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4.3.4多中心 临床试验需要在多中心(至少3家)同期进行,具备地域代表性

4.3.5检验类型 安慰剂对照,宜采用双侧差异性检验或优效检验;阳性药对照
,可采用双侧差异性检验或非劣效检验。
4.3.6样本量估算 确证性试验需要估算有效性评价所需的样本量。样本量的估算
,除了设Ⅰ、Ⅱ类错误的允许范围外,还要根据临床意义,确定非 劣效/优效界值,同时,需要该品种或其同类品种前期临床研究数据 的支持。样本量的最终确定,应结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中 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有关最小例数的规定。
本指南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 属医院、……、……。
二 范围
本指南制订了儿童抽动障碍临床试验的 设计与评价技术操作要点,适用于儿童 抽动障碍治疗中药品种的Ⅱ、Ⅲ、Ⅳ期 临床试验及上市后再评价研究的方案设 计。
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难治性抽动障碍:符合《国际疾病分
4.6给药方案
4.6.1试验用药品规格、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4.6.2试验用药品的随机编盲。 4.6.3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 件。 4.6.4试验用药品的清点。 4.6.5用法用量 (1)用法用量 (2)疗程的设定
观察近期疗效,疗程至少4周。若观察稳定疗效,疗程应在8周 以上,最好12周。
4.4.2品种的前期工作基础
综述品种药学、药效学、毒性、临床、 文献(同类产品及药物组成)研究情况, 尤其是对幼年动物和不同年龄段儿童的 安全有效性情况,从中发现对本次临床 试验有价值的信息,分析品种对人体的 可能危险与受益。
4.2研究目标
4.2.1研究计划 抽动障碍中药新药品种的开发,一般要经历有效性的探索和
4.3试验总体设计
4.3.1对照和加载试验 根据临床试验目的结合药物的作用特点,可选择安慰剂或
阳性药对照。由于抽动障碍属于精神类疾病范畴,缺乏客观指 标,安慰剂效应明显,而且延迟治疗大多不至于发生严重不良 后果,尽管儿童使用安慰剂存在伦理问题,但至少在Ⅱ期临床 试验阶段,仍建议使用安慰剂对照。
阳性对照药应为已知的有效药物,建议选择经过严格临床 试验验证,具有明确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数据的中、西药物。 如选化学药,建议以泰必利做对照。
4.4诊断标准
4.4.1小儿抽动障碍西医诊断标准 关于抽动障碍的诊断标准,一般采用美国精神病学会出版的《
精神神经病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 (DSM-Ⅳ) 。
(1)短暂性抽动障碍(TTD) (2)慢性运动性或发声性抽动障碍(CTD) (3)发声和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TS,又称Tourette综合征、 多发性抽动症)
4.6.6基础治疗 建议参照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发表的《抽动秽语综合征诊
一 前言
根据《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1995)、《中医儿科学》(2002)、《诸福棠 实用儿科学》(第7版)、《中医儿科常见病诊 疗指南》(2012)等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临床评价学组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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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中医辨证标准 建议参考《中医儿科常见病诊疗指南》(2012)的证治分类。
(1)肝亢风动证 (2)痰火扰神证 (3)气郁化火证 (4)脾虚痰聚证 (5)脾虚肝亢证 (6)阴虚风动证
4.5受试者的选择
4.5.1入选标准 (1)依照小儿抽动障碍的分类和诊断、中医辨证类型,一般选择 TS或与CTD。 (2)年龄:入选患者年龄段应符合抽动障碍的好发年龄范围,最 好包括青少年在内,一般选择4~18岁。 (3)病程:抽动障碍的病程多为慢性过程,病程常超过一年,建 议入选病程要大于一年。试验前服用其他治疗抽动障碍药物者,建 议设计导入期,以消除已经服用类似药物的延迟作用,并达到稳定 基线水平的目的。
4.5.2排除标准
(1)短暂性抽动障碍和难治性抽动障碍。 (2)对于可用其他疾病解释的不自主运动者,应进一步明确排除 。 (3)对于抽动障碍的常见的共病,必要时可借助非抽动量表同时 评估行为障碍的病情,根据药物作用特点和试验目的,做出纳入或 限制纳入的规定。 (4)对试验药物或其成分过敏。
4.5.3剔除标准。 4.5.4脱落标准。 4.5.5临床试验的全面中止。 4.5.6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类》第10版(ICD-10)中发声和多种运动 联合抽动障碍(Tourette's Disorder, TS)的诊断标准,YGTSS得分≥50,经 氟哌啶醇或/和泰必利足量治疗1年以上 无效。
四 设计与评价技术要点
4.1研究背景
4.4.1概述 抽动障碍是一种起病于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具有明显遗传倾
向的神经精神性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自主的、反复的、快速的一 个部位或多部位肌肉运动性抽动和发声性抽动,并可伴有注意力 不集中、多动、强迫性动作、思维或其他行为症状。本病病因尚 不清楚,学者普遍认为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起作用,引起 体内生物学物质发生变化,导致不同的临床表现和共患病。本病 其患病率约为0.4‰~0.5‰,男性患病多于女性,男女之比约为 1.5:1,不同种族之间人群患病率基本相似。抽动障碍是一种慢 性神经精神障碍,需较长时间治疗。大部分患儿到少年后期症状 好转,也有部分患儿症状持续到成年,甚至终生。
确证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可能设计一个或多个临床试验。因 此,制定研发策略,做好顶层设计,对于品种的成功开发都非 常重要。 4.2.2试验目的与观察指标
抽动障碍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抽动症状和改善患儿的 社会功能,常以YGTSS量表评分/分级疗效作为主要疗效指标。 同时需要观察试验药物的安全性,特别是长期用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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