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9•【文号】财农〔2016〕197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12月9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设定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规范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模式。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陕林稽字〔2016〕132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直管县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国家林业局印发了《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陕西省林业厅2016年6月23日第一章总则为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管理与统计分析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列林业行政违法行为均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现行涉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尚未构成犯罪,应由林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在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应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案件类型及违法行为一、盗伐林木案件1.01.盗伐林木行为,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擅自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参见《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滥伐林木案件2.01.滥伐林木行为,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17•【文号】林科发〔2015〕165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科发〔201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增强林业科技治理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15年12月17日附件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林业领域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林业科学应用基础研究及高新技术研究,承担林业科技基础性工作,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领导学科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按照学科领域、产业需求和区域特色进行规划布局,分为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和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
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突出国家和行业重大科技需求,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突出学科和区域特色,逐步形成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重点实验室体系。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不断提高开放运行水平和支撑引领能力。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支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重点实验室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建设需求,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和科技服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的通知(2009年修订)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的通知(200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4.07•【文号】林策发[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林策发〔2009〕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我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林策发〔2001〕1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二OO九年四月七日附件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规定一、总则1.为了规范林业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结合林业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林业立法工作,包括:林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翻译和汇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协调,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林业立法有关的工作。
3.林业立法工作应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4.林业立法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科学合理地规定各种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5.林业立法工作应当统筹兼顾,把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林业立法的重点,加快完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
6.林业立法工作应当坚持法制统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为严格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我局制订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本规范的使用林可行性报告。
对按照规定权限由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凡没有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办理审核或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事项。
三、请各省尽快将本规范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执行。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二○○二年十月十一日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06•【文号】林规发〔2016〕88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林规发〔2016〕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落实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关于大力开展森林经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以下简称《规划》,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规划内涵。
《规划》针对我国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滞后的突出问题,吸纳借鉴国际先进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结合我国森林分类管理和森林经营生产实践,确立了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为指导的经营思想,树立了全周期森林经营理念,明确了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的核心目标,是相对于传统森林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规划》内涵和方向,科学推进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二、编制省级县级规划,推动森林经营全面持续开展。
《规划》明确了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衔接的未来35年全国森林经营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同时,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简单粗放等问题,为促进因林施策,规范经营行为,《规划》提出了符合中国林情的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并给各地结合实践创新开展森林经营保留了空间。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07•【文号】林科发〔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林科发〔201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发〔2016〕132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林业局2017年6月7日附件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支撑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林业扶贫富民为主线,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林业行业特点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5.26•【文号】林策发[2004]94号•【施行日期】2004.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9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废止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略)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3.29•【文号】办资字〔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安排,经研究,确定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2016年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为全面做好2016年的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承担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完善清查方案,编制操作细则。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要按照《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完善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还未上报清查方案的,应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我局资源司和相关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各省应根据审定后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在总结历次清查经验基础上编制好操作细则,于2015年4月底前报相应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批复后执行。
(二)以省级专业队伍为主,组建清查队伍。
各省的森林资源清查任务应由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牵头承担。
对于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仍需基层人员参与调查的省,清查队伍也要由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统一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清查任务的全面完成。
西藏自治区要考虑自身特殊性和工作延续性,与国家林业局中南院联合组建清查队伍。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林策发〔2016〕54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林策发〔201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是否存在“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清理标准,我局决定废止《关于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36号)等41个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林业局2016年4月25日附件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36号)2.关于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字〔1993〕74号)3.国家濒管办关于加强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管理的通知(濒办综字〔1999〕42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松子(仁)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濒办字〔2000〕24号)5.国家濒管办关于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濒办字〔2000〕26号)6.国家濒管办关于加强活体爬行动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濒办动字〔2000〕51号)7.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办护字〔2001〕10号)8.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01〕180号)9.国家濒管办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收费工作的通知(濒办字〔2001〕4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松茸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濒办字〔2001〕46号)11.国家濒管办关于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若干问题的通知(濒办字〔2001〕56号)12.国家濒管办关于禁止出口锹甲类昆虫的通知(濒办字〔2001〕73号)1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种苗工程建设申请林木采伐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资字〔2002〕16号)1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02〕92号)15.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16.国家林业局关于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2〕275号)17.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若干意见(林沙发〔2003〕2号)18.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退字〔2003〕34号)19.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3〕223号)20.国家林业局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3〕244号)21.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豆杉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濒办字〔2003〕63号)2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4〕89号)23.国家林业局关于征用、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采伐林木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4〕95号)2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科技重奖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林科发〔2004〕100号)25.国家林业局关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因占用征用林地采伐林木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4〕137号)26.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27.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红松资源保护与野生红松籽采集利用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6〕95号)28.国家林业局关于对部分野生植物出口实行年度审批的通知(林护发〔2006〕105号)29.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6〕109号)30.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6〕110号)31.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7〕30号)32.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发〔2007〕61号)3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非商品材采伐限额使用问题答复的通知(办资字〔2007〕64号)3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防护林采伐审核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办资字〔2008〕70号)35.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宣发〔2009〕84号)36.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66号)37.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1〕3号)38.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商品林采伐限额结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1〕267号)39.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号40.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造发〔2015〕160号)41.国家林业局公告2015年第7号——结束——。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的通知-林造发〔2017〕12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的通知林造发〔2017〕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科学指导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引领培育技术研发,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增加珍贵木材资源,我局修订形成了《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名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名录》,积极培育本地区适宜的珍贵树种,探索总结技术模式,扶持相关产业发展,扩大培育规模,提升培育质量,提高培育效益,带动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健康发展。
《名录》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造林司牛牧电话:010—84239514附件: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国家林业局2017年11月3日附件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树种分组序号树种名科名科名(拉丁名)学名(拉丁名)适生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红木类树种(8个)1交趾黄檀(大红酸枝)豆科Leguminosae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 Pierre海南、云南、广东、广西、福建2黑黄檀(黑酸枝木)豆科LeguminosaeDalbergia fusca Pierre云南、海南3降香黄檀(黄花梨、香枝木)豆科LeguminosaeDalbergia odorifera T. C. Chen云南、贵州、海南、广东、广西、福建4印度黄檀(红酸枝木)豆科LeguminosaeDalbergia sissoo Roxb. ex DC.海南、广东、广西、福建、云南5紫檀(印度紫檀、花梨木)豆科LeguminosaePterocarpus indicus Willd.海南、台湾、广东、广西、福建6大果紫檀(花梨木)豆科LeguminosaePterocarpus macrocarpus Kurz云南、海南、广东、广西7檀香紫檀(紫檀木)豆科LeguminosaePterocarpus santalinus L.f.海南、云南、广东、广西南部8铁刀木(鸡翅木)豆科LeguminosaeSenna siamea (Lam.) H. S. Irwin et Barneby 云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常绿硬木类树种(74个)毒药树(肋果茶)猕猴桃科ActinidiaceaeSladenia celastrifolia Kurz云南、贵州、广西10伯乐树(钟萼木)伯乐树科BretschneideraceaeBretschneidera sinensis Hemsley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浙江、福建11海南榄仁(鸡尖)使君子科CombretaceaeTerminalia hainanensis Exell海南、广东、广西12羯布罗香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Dipterocarpus turbinatus Gaertn. f.云南、海南13狭叶坡垒(龙脑香)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Hopea chinensis Hand.-Mazz.广西、广东、云南、海南坡垒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Hopea hainanensis Merr. et Chun海南、广东、广西、云南15铁凌(无翼坡垒)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Hopea reticulata Tardieu海南16望天树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Parashorea chinensis Wang Hsie云南、广西、广东、福建17青皮(青梅)龙脑香科DipterocarpaceaeVatica mangachapoi Blanco海南、广东、广西18米槠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carlesii (Hemsl.) Hay.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甜槠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eyrei (Champ.) Tutch.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20丝栗栲(栲树)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fargesii Franch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台湾21南岭栲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fordii Hance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22红锥(刺栲)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hystrix Miq.福建、湖南、广东、海南、贵州、广西、云南、西藏23吊皮锥(青钩栲)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kawakamii Hay.浙江、安徽、湖北、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苦槠(苦槠栲)壳斗科FagaceaeCastanopsis sclerophylla (Lindl.) Schott.长江以南五岭以北,云南、贵州25福建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chungii (Metc.) Y. C. Hsu et H. W. Jen ex Q. F. Zheng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26突脉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elevaticostata Q. F. Zheng福建27赤皮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gilva (Blume) Oerst.湖南、江西、福建、浙江、台湾、广东、贵州28青冈栎(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glauca (Thunb.) Oerst.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陕西、甘肃、西藏、台湾、江苏滇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Schott.四川、贵州、云南30小叶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myrsinifolia(Blume) Oersted陕西、河南、福建、台湾、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31毛果青冈壳斗科FagaceaeCyclobalanopsis pachyloma (Seem.) Schott.湖南、江西、福建、台湾、广东、广西、贵州32烟斗稠(烟斗石栎)壳斗科FagaceaeLithocarpus corneus (Lour.) Rehd.台湾、福建、湖南、贵州、广西、广东、云南、海南33斯里兰卡天料木(红花天料木)大风子科FlacourtiaceaeHomalium ceylanicum (Gardn.) Benth.海南、云南、广西、广东金丝李藤黄科GuttiferaeGarcinia paucinervis Chun et How广西、云南35铁力木藤黄科GuttiferaeMesua ferrea L.云南、广东、广西、海南36油丹樟科LauraceaeAlseodaphne hainanensis Merr.海南、广东、广西37猴樟樟科LauraceaeCinnamomum bodinieri Levl.贵州、四川、湖北、湖南、云南38云南樟樟科LauraceaeCinnamomum glanduliferum (Wall.) Nees 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沉水樟樟科LauraceaeCinnamomum micranthum (Hay.) Hay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福建、台湾40银木樟科LauraceaeCinnamomum septentrionale Hand.-Mazz湖北、四川西部、陕西南部及甘肃南部41浙江润楠樟科LauraceaeMachilus chekiangensis S. Lee浙江、福建、广东42刨花楠樟科LauraceaeMachilus pauhoi Kanehira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43红楠樟科LauraceaeMachilus thunbergii Sieb. et Zucc.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海南、广东、广西、江西、湖南、台湾黄枝润楠樟科LauraceaeMachilus versicolora S.K. Lee & F.N. Wei 福建、广东、广西、云南45滇润楠樟科LauraceaeMachilus yunnanensis Lec.云南、四川46闽楠樟科LauraceaePhoebe bournei (Hemsl.) Yang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47浙江楠樟科LauraceaePhoebe chekiangensis C. B. Shang江西、浙江、福建48红毛山楠(毛丹)樟科LauraceaePhoebe hungmaoensis S. Lee海南、广东、海南、广西白楠樟科LauraceaePhoebe neurantha (Hemsl.) Gamble陕西、甘肃、湖北、湖南、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50普文楠樟科LauraceaePhoebe puwenensis Cheng云南51楠木(桢楠)樟科LauraceaePhoebe zhennan S. Lee四川、重庆、贵州、湖南、湖北、云南、广东、广西52香合欢(黑格)豆科LeguminosaeAlbizia odoratissima (L. f.) Benth.海南、云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53黄豆树(白格)豆科LeguminosaeAlbizia procera (Roxb.) Benth.海南、云南、广东、广西格木豆科LeguminosaeErythrophleum fordii Oliv.海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浙江、云南55厚荚红豆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elliptica Q. W. Yao et R. H. Chang福建、广东、广西56光叶红豆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glaberrima Y. C. Wu湖南、江西、广东、海南、广西57花榈木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henryi Prain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福建58红豆树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hosiei Hemsl. et Wils.陕西、甘肃、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四川、贵州小叶红豆树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microphylla Merr.广西、贵州、湖南60苍叶红豆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semicastrata f. pallidaF.C. How 湖南、江西、广东、海南、广西、贵州61木荚红豆树(木荚红豆)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xylocarpa Chun ex L. Chen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62云南红豆豆科LeguminosaeOrmosia yunnanensis Prain云南、四川63油楠豆科LeguminosaeSindora glabra Merr. ex de Wit海南、广东、广西海南木莲(绿楠、绿兰)木兰科MagnoliaceaeManglietia fordiana Oliv. var.hainanensis (Dandy) N. H. Xia 海南、广东、广西、云南65苦梓含笑木兰科MagnoliaceaeMichelia balansae (A. DC.) Dandy广东、海南、广西、云南66福建含笑木兰科MagnoliaceaeMichelia fujianensis Q. F. Zheng福建67合果木(山缅桂、山桂花)木兰科MagnoliaceaeParamichelia baillonii (Pierre) Hu云南、广西68观光木木兰科MagnoliaceaeTsoongiodendron odorum Chun江西、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云南麻楝楝科MeliaceaeChukrasia tabularis A. Juss海南、广东、广西、福建、云南70塞内加尔卡雅楝(非洲楝)楝科MeliaceaeKhaya senegalensis (Desr.) A. Juss 海南、福建、广东、广西、台湾、海南71大叶桃花心木楝科MeliaceaeSwietenia macrophylla King海南、广东、广西、福建72桃花心木楝科MeliaceaeSwietenia mahagoni (L.) Jacq.福建、台湾、广东、广西、海南、云南73乌墨(海南蒲桃)桃金娘科MyrtaceaeSyzygium cumini (L.) Skeels海南、台湾、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石楠(椤木石楠)蔷薇科RosaceaePhotinia bodinieri Levl.陕西、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福建、广东、广西75新乌檀茜草科RubiaceaeNeonauclea griffithii (Hook. f.) Merr.广西、贵州、云南76檀香檀香科SantalaceaeSantalum album L.广东、广西、海南、台湾、云南、福建、贵州77番龙眼无患子科SapindaceaePometia pinnata J. R. et G. Forst.台湾、云南78海南紫荆木(海南子京)山榄科SapotaceaeMadhuca hainanensis Chun et How海南紫荆木(滇木花生、子京)山榄科SapotaceaeMadhuca pasquieri (Dubard) Lam.广东、广西、云南80蝴蝶树(加卜)梧桐科SterculiaceaeHeritiera parvifolia Merr.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福建81银木荷(银荷木)山茶科TheaceaeSchima argentea Pritz. ex Diels四川、云南、贵州、湖南82土沉香(白木香)瑞香科ThymelaeaceaeAquilaria sinensis (Lour.) Spreng. 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云南落叶硬木类树种(84个)83血皮槭槭树科AceraceaeAcer griseum (Franch.) Pax湖南、河南、陕西、甘肃、湖北、四川84五角枫(槭木、色木槭)槭树科AceraceaeAcer pictum Thunb. subsp. mono(Maxim.) Ohashi东北、华北及长江流域各省市85元宝槭(元宝枫)槭树科AceraceaeAcer truncatum Bunge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北部、河南、陕西、甘肃、北京、宁夏86黄连木漆树科AnacardiaceaePistacia chinensis Bunge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海南、河南87清香木(青香木)漆树科AnacardiaceaePistacia weinmannifolia J. Poisson ex Franch.云南、西藏、四川、贵州、广西88刺楸五加科AraliaceaeKalopanax septemlobus (Thunb.) Koidz.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及长江流域各省市89红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albosinensis Burk.云南、四川、湖北、河北、河南、山区、陕西、甘肃、青海90西桦(西南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alnoides Buch.-Ham. ex D. Don云南、广东、广西、福建91华南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austrosinensis Chun ex P. C. Li贵州、广东、广西、湖南、云南、四川92枫桦(硕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costata Trautv.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93香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insignis Franch.四川、贵州、湖北、湖南94亮叶桦(光皮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luminifera H. Winkl.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湖北、江西、浙江、广东、广西、福建95垂枝桦(疣枝桦)桦木科BetulaceaeBetula pendula Roth新疆96铁木桦木科BetulaceaeOstrya japonica Sarg.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四川97楸树紫葳科BignoniaceaeCatalpa bungei C. A. Mey.北京、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甘肃、浙江、江苏、湖南、云南、广西、贵州、宁夏98灰楸(滇楸)紫葳科BignoniaceaeCatalpa fargesii Bureau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99滇马蹄果橄榄科BurseraceaeProtium yunnanense (Hu) Kalkm.云南100连香树连香树科CercidiphyllaceaeCercidiphyllum japonicum Sieb. et Zucc.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安徽、浙江、江西、湖北、四川101光皮梾木山茱萸科CornaceaeCornus wilsoniana Wangerin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西、广东、甘肃、河南102毛梾山茱萸科CornaceaeSwida walteri (Wanger.) Sojak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各省区市103君迁子(黑枣柿)柿科EbenaceaeDiospyros lotus L.山东、辽宁、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四川、云南、西藏104杜仲杜仲科EucommiaceaeEucommia ulmoides Oliver陕西、甘肃、河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浙江105锥栗壳斗科FagaceaeCastanea henryi (Skan) Rehd. et Wils.河南、陕西、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西、云南、广东、福建106米心水青冈壳斗科FagaceaeFagus engleriana Seem.四川、陕西、湖北107台湾水青冈(巴山水青冈)壳斗科FagaceaeFagus hayatae Palib. ex Hayata.台湾、浙江、湖北、四川108水青冈(山毛榉)壳斗科FagaceaeFagus longipetiolata Seem.陕西、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广东、广西、云南、河南、福建109亮叶水青冈壳斗科FagaceaeFagus lucida Rehd. et Wils.贵州、四川、广西、湖南、江西、福建110麻栎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acutissima Carruth.辽宁、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江苏、安徽、浙江、广东、海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111槲栎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aliena Bl.陕西、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辽宁、福建112白栎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fabri Hance陕西、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113蒙古栎(柞树)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mongolica Fisch. ex Ledeb.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114夏栎(夏橡)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robur L.新疆、北京、山东115栓皮栎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variabilis Bl.辽宁、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台湾、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116辽东栎壳斗科FagaceaeQuercus wutaishanica Mayr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陕西、山西、宁夏、甘肃、青海、山东、河南、四川117湖南山核桃胡桃科JuglandaceaeCarya hunanensis Cheng et R. H. Chang ex Chang et Lu湖南、贵州、广西贵州山核桃胡桃科JuglandaceaeCarya kweichowensis Kuang A. M. Lu ex Chang et Lu贵州119越南山核桃胡桃科JuglandaceaeCarya tonkinensis Lecomt.广西、云南120青钱柳胡桃科JuglandaceaeCyclocarya paliurus (Batal.) Iljinsk.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台湾、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广西、广东、云南121少叶黄杞胡桃科JuglandaceaeEngelhardtia fenzlii Merr.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南、广西122黄杞胡桃科JuglandaceaeEngelhardia roxburghiana Wall.湖南、贵州、台湾、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胡桃楸(核桃楸)胡桃科JuglandaceaeJuglans mandshurica Maxim.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河南、湖北124黑核桃胡桃科JuglandaceaeJuglans nigra L.陕西、甘肃、河南、江西、山东、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5檫木樟科LauraceaeSassafras tzumu (Hemsl.) Hemsl.四川、湖北、湖南、江西、贵州、福建126海红豆豆科LeguminosaeAdenanthera pavonina L. var.microsperma (Teijsm. et Binnend.) Nielsen 云南、贵州、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台湾127苏木豆科LeguminosaeCaesalpinia sappan L.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福建、台湾黄檀豆科LeguminosaeDalbergia hupeana Hance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云南、河南129朝鲜槐(山槐)豆科LeguminosaeMaackia amurensis Rupr. et Maxim.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内蒙古、山东130银珠(双翼豆、油楠)豆科LeguminosaePeltophorum tonkinense (Pierre) Gagnep.海南、广东、广西131任豆(翅荚木)豆科LeguminosaeZenia insignis Chun广东、广西132川黔紫薇千屈菜科LythraceaeLagerstroemia excelsa (Dode) Chun贵州、四川、湖北鹅掌楸(马褂木)木兰科MagnoliaceaeLiriodendron chinense(Hemsl.) Sargent.陕西、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台湾、江苏、河南、山东134杂交马褂木木兰科MagnoliaceaeLiriodendron chinense× L. tulipifera湖南、陕西、河南135红椿楝科MeliaceaeToona ciliata Roem.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海南136红花香椿楝科MeliaceaeToona rubriflora Tseng福建137香椿楝科MeliaceaeToona sinensis (A. Juss.) Roem.辽宁、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138野树波罗桑科MoraceaeArtocarpus chama Buch.-Ham.广东、海南139蓝果树蓝果树科NyssaceaeNyssa sinensis Oliv.福建140流苏树木犀科OleaceaeChionanthus retusus Lindl.et Paxt. 山西、甘肃、陕西、河北、河南141水曲柳木犀科OleaceaeFraxinus mandschurica Rupr.东北、陕西、甘肃、湖北、河南142天山梣(小叶白蜡)木犀科OleaceaeFraxinus sogdiana Bunge新疆143花曲柳木犀科OleaceaeFraxinus chinensis Roxb subsp.rhynchophylla (Hance) E. Murray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144红花高盆樱桃蔷薇科RosaceaeCerasus cerasoides (D. Don) Sok. var.rubea (C. Ingram) Yu et Li云南、西藏145花楸树蔷薇科RosaceaeSorbus pohuashanensis (Hance) Hedl.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甘肃、山东146香果树茜草科RubiaceaeEmmenopterys henryi Oliv.陕西、甘肃、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147黄棉木茜草科RubiaceaeMetadina trichotoma (Zoll. et Mor.) Bakh. f.广东、广西、云南、湖南148臭檀吴萸(臭檀)芸香科RutaceaeEvodia daniellii (Benn.) Hemsl.辽宁以南至长江流域各省市149黄波罗(黄檗、黄菠罗)芸香科RutaceaePhellodendron amurense Rupr.黑龙江、辽宁、吉林、华北、河南、安徽、宁夏、内蒙古、山西150珂楠树(川鄂泡花)清风藤科SabiaceaeMeliosma beaniana Rehd. et Wils.云南北部、贵州西北部、四川、湖南、湖北、江西、浙江151柄翅果椴树科TiliaceaeBurretiodendron esquirolii (Levl.) Rehd云南、贵州、广西152蚬木椴树科TiliaceaeExcentrodendron hsienmu (Chun et How) H. T. Chang et R. H.广西153紫椴椴树科TiliaceaeTilia amurensis Rupr.黑龙江、吉林、辽宁154糙叶树榆科UlmaceaeAphananthe aspera (Thunb.) Planch.安徽、湖南、山西、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台湾、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东南部、贵州和云南155兴山榆榆科UlmaceaeUlmus bergmanniana Schneid.湖南、甘肃、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浙江、江西、湖北、四川、云南156春榆榆科UlmaceaeUlmus davidiana Planch.var. japonica (Rehd.) Nakai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山东、湖北、甘肃、青海157裂叶榆榆科UlmaceaeUlmus laciniata (Trautv.) Mayr.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陕西、山西、河南、新疆158欧洲白榆(新疆大叶榆)榆科UlmaceaeUlmus laevis Pall.新疆159黄榆(大果榆)榆科UlmaceaeUlmus macrocarpa Hance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160榔榆榆科UlmaceaeUlmus parvifolia Jacq.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台湾、江西。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27•【文号】办发字〔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17〕86号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7年5月27日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持续推动林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在《国家林业局发文稿纸》中勾选对应项,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起草国务院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发文的请示件如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局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退文。
(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1.12•【文号】林计发[2002]261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6日)废止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林计发[2002]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林业(森工)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管理,使“慎用钱”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具体落实,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营安全,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并结合林业行业的特点,我局制定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快林业建设和保护的步伐,促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投资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重点规范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资金,下同)、地方财政预算内配套资金,建设单位自筹基建资金。
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等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森林公园建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基本建设资金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前期工作费、科技支撑费、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工程的前期工作费、科技支撑费、种苗补助费、种苗基础设施建设;三北和长江中下游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费、科技支撑费、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种苗基础设施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种苗补助费(退耕还林部分)、科技支撑费、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含飞后管护)、封山(沙)育林、种苗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栖息地的改造和建设,种源基地建设,与工程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1.02•【文号】林办发[2003]1号•【施行日期】2003.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林办发[20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经局党组反复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根据2002年7月北戴河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精神,2002年底、2003年初不再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鉴此,现将该《要点》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据此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好2003年的工作,切实抓好六大工程建设,加速推进林业历史性转变,全面开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国家林业局二00三年一月二日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当前,林业发展突飞猛进,“一个重点”稳步推进,“两件大事”取得突破,“三项工作”深入开展,各项林业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林业建设倍受关注,一个全社会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建设的大气候正在形成。
特别是六大工程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国林业正在加速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南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模式,党的十六大将生态建设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可持续发展中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
要完成好如此艰巨的林业建设任务,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百倍的热情和有力的举措全面抓好2003年的各项林业工作。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31•【文号】林规发〔2015〕192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林规发〔2015〕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重要意义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
国家储备林制度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配套制度,是发挥财政金融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保障制度,也是大型营造林工程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的样板先行制度,对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我局启动实施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同时根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储备林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这是保障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大步骤和关键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
二、科学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明确东南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淮海地区、西南适宜地区、京津冀地区及东北地区六大区域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目标和任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4月8日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登记、编号、发XXX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者林业和草原系统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原文转发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事项的通知和通报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精简高效、民主公开的原则。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乡村绿化技术规程》等109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乡村绿化技术规程》等109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27•【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林业局批准发布《乡村绿化技术规程》等109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乡村绿化技术规程》等109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国家林业局2016年7月27日附件《乡村绿化技术规程》等109项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LY/T 2645-2016 乡村绿化技术规程2 LY/T 2646-2016 城乡结合部绿化技术指南3LY/T 2647-2016 通道绿化技术规程4 LY/T 2648-2016 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LY/T 2649-2016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5性保护价值评估技术规程LY/T 2650-2016 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6适应性经营方案编制导则7 LY/T 2651-2016 退化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规程8 LY/T 2652-2016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与扩繁技术规程9LY/T 2653-2016 大熊猫栖息地适宜性监测与评估规范10 LY/T 2654-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落叶松11 LY/T 2655-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云杉12 LY/T 2656-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冷杉13 LY/T 2657-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柳杉14 LY/T 2658-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栎树15 LY/T 2659-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桦树16 LY/T 2660-2016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木荷17LY/T 2661-2016 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枫香18LY/T 2662-2016森林防火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19LY/T 2663-2016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20LY/T 2664-2016森林防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技术规范21LY/T 2665-2016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建设及采集技术规范22LY/T 2666-2016 东北、内蒙古边境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3LY/T 2667-2016森林防火滴油式点火器通用技术条件24LY/T 2668-2016森林防火人员佩戴标志25LY/T 2669-2016 林内空气颗粒物监测技术规程26LY/T 2670-2016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技术规程27LY/T 2671.1-2016林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部分:分类28LY/T 2671.3-2016 林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第3部分:命名和标识原则29LY/T 2672-2016林业信息数据库数据字典规范30LY/T 2413.403-2016 林业物联网第403部分: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通用要求31LY/T 2673-2016 森林植被对空气颗粒物的影响评价技术规程32LY/T 2674-2016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数据库结构石斛种质鉴定技术规33LY/T 2675-2016范半干旱地区灌木林平34LY/T 2676-2016茬与复壮技术规范35油茶整形修剪技术规LY/T 2677-2016程湿地松速生丰产林栽36LY/T 1528-2016LY/T 1528-1999培技术规程油茶栽培品种配置技37LY/T 2678-2016术规程油茶高接换冠技术规38LY/T 2679-2016程油茶主要有害生物综39LY/T 2680-2016合防治技术规程40LY/T 2681-2016 东京野茉莉播种育苗技术规程中国四照花播种育苗41LY/T 2682-2016技术规程松阿扁叶蜂防治技术42LY/T 2683-2016规程43榉树大苗培育技术规LY/T 2684-2016程航空静电喷雾设备应44LY/T 2685-2016用技术规范45LY/T 2686-2016 草履蚧防治技术规程栗山天牛防治技术规46LY/T 2687-2016程47白杨透翅蛾防治技术LY/T 2688-2016规程貂、狐、貉繁育利用48LY/T 2689-2016规范49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LY/T 2690-2016术规程红腹锦鸡50LY/T 2691-2016 山杏栽培技术规范51LY/T 2692-2016 榉树育苗技术规程52LY/T 2693-2016 白术栽培技术规程53LY/T 2694-2016 青冈栎造林技术规程54LY/T 2695-2016 钩栗造林技术规程大白杜鹃育苗技术规55LY/T 2696-2016程马尾松抚育经营技术56LY/T 2697-2016规程铁皮石斛杂交育种技57LY/T 2698-2016术规程58LY/T 2699-2016 大叶冬青育苗技术规程59LY/T 2700-2016 花木栽培基质60黄褐毛忍冬育苗技术LY/T 2701-2016规程61LY/T 2702-2016 榛坚果贮藏技术规程薄壳山核桃坚果和果62LY/T 2703-2016仁质量等级63LY/T 2704-2016 杜仲种仁质量等级64LY/T 2705-2016 樟脑磺酸65改性松香树脂酸气相LY/T 2706-2016色谱分析方法66LY/T 2707-2016 载硫脱汞颗粒活性炭67LY/T 2708-2016 长叶烯68LY/T 2709-2016 木蜡油69木地板用紫外光固化LY/T 2710-2016涂料70LY/T 2711-2016 单板用竹集成材71LY/T 2712-2016 竹单板胶合板72LY/T 2713-2016 竹材饰面木质地板73LY/T 2714-2016 木塑门套线74LY/T 2715-2016 木塑复合外挂墙板聚氯乙烯片材饰面复75LY/T 2716-2016合地板人造板产品包装通用76LY/T 2717-2016技术要求人造板剖面密度测定77LY/T 2718-2016方法78LY/T 2719-2016 人造板制造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79LY/T 2720-2016胶合面木破率的测定方法80LY/T 2721-2016 结构用定向刨花板力学性能指标特征值的确定方法81LY/T 1171-2016 单板用湿粘性胶纸带LY/T 1171-2006 82LY/T 1787-2016 非结构用集成材LY/T 1787-2008 83LY/T 2722-2016指接材用结构胶黏剂胶合性能测试方法84LY/T 2723-2016林业机械电动鼓式枝丫切碎机85LY/T 2724-2016车载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86LY/T 2725-2016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反弹试验87LY/T 2726-2016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机油泵88LY/T 1196-2016林业机械便携式脉冲烟雾机LY/T 1196.1-2004 LY/T 1196.2-200489LY/T 2727-2016 林业机械以汽油机为动力的杆式棕榈果采摘机90 LY/T 2728-2016ISO 21299:2009 坐骑式草地养护设备滚翻保护结构(ROPS)试验程序和认定准则91LY/T 1188-2016 林业机械链锯导板LY/T 1188-2007 92LY/T 1187-2016 林业机械链锯锯链LY/T 1187-2006 93LY/T 2729-2016 数控门扇四边锯94LY/T 2730-2016 连续平压式热压机95LY/T 1605-2016 园林机械以汽油机为动力的手扶随进滚动式草坪打孔机LY/T 1605-200296LY/T 2731-2016 蜂窝板热压机97LY/T 2732-2016 数控裁板机98LY/T 2733-2016木门门锁、铰链孔槽组合加工机99LY/T 2734-2016 单板堆垛机100LY/T 1470-2016 纵向刨切机LY/T 1470-1999 LY/T 1471-1999 LY/T 1472-1999101LY/T 1568-2016 指榫开榫机LY/T 1568-1999 102LY/T 1602-2016 无卡轴旋切机LY/T 1602-2002 103LY/T 1005-2016 热磨机LY/T 1005-1991LY/T 1107-1993LY/T 1313-2002LY/T 1314-2002LY/T 1315-2002LY/T 1342-2002LY/T 1100-1993 104LY/T 1100-2016 链式刮板运输机LY/T 1099-1993105LY/T 1373-2016 光环投影定心机LY/T 1373-1999106LY/T 1377-2016 电磁振动器LY/T 1377-1999107LY/T 1126-2016 筛环式打磨机LY/T 1126-1993鼓式削片机通用技术108LY/T 1303-2002 LY/T 1303-2016条件109LY/T 1467-2016 多排钻孔机LY/T 1467-2001。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等33项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等33项行业标准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0.19
•【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6年第19号
国家林业局批准发布《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等33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等33项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
2016年10月19日附件。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5.30•【文号】办造字〔2016〕102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的通知办造字〔201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十三五”期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6年5月30日附件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题。
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增强碳汇功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和发展趋势,也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大机遇和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
为落实行动目标,研究制定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2020年)》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为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行动目标、战略规划,统筹做好“十三五”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林业“双增”目标如期实现、林业增汇减排能力持续提升,充分发挥林业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局的作用,特制定本行动要点。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11•【文号】林场发[2011]254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11〕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以及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
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二)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三)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四)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五)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六)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核准或备案;(七)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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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林办发[2016]1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6.02.01
【实施日期】2016.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林办发〔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林业局
2016年2月1日
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全年计划完成造林1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3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1500亿美元。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
认真细化落实省级改革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理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职能。
按照“卸包袱、保生存、求发展”的要求,剥离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化解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推进全面停伐后的产业转型,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
认真落实省级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专项规划,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协调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政策。
三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出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积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涉林改革任务,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配套文件,出台《加强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公园建设指导意见》。
二、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一是加快造林绿化步伐。
提高营造林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实施
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营造林生产3年滚动计划,推进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加快培育珍贵树种和能源林、碳汇林。
全年计划完成造林任务1亿亩,其中,人工造林4300万亩,封山育林250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2700万亩,飞播造林200万亩,人工更新300万亩。
二是抓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扩大退耕还林规模,抓好退耕还林任务落实。
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屏障和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
加快建设京津冀地区成片森林带。
加强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
出台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贷款项目。
三是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
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
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
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
四是着力提高森林质量。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封飞造、乔灌草结合,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出台《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制定省级、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
抓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林场、履约示范单位试点建设,加强森林抚育质量监管。
编制重点国有林区中长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适当增加森林抚育任务。
全国计划完成森林抚育1.2亿亩。
五是培育良种壮苗。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