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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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会计做账分录模板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会计做账分录模板

做账流程: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

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1.销售应税消费品(例如化妆品)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自产自用用税消费品(例如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税金及附加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Q)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⑵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5.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进成本)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6.企业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需要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7.自用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交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8.城市维护建设税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银行存款9.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10.企业对外转让一栋厂房,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用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1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用银行存款支付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12.长期借款核酸取得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本金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归还长期借款借:财务费用长期借款-本金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本章主要内容一、消费税的计算 (2)(一)从价定率 (2)(二)从量定额 (3)(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混合征收 (3)二、消费税计算举例 (4)(一)从价定率方法 (4)(二)从量定额方法 (6)(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方法 (7)三、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9)(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9)(二)正常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10)(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自产自用)的会计处理 (13)(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19)(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3)一、消费税的计算现行消费税计算有以下三种方法:(一)从价定率征收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是指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金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乘以该消费品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1.适用范围。

从价定率计税方法适用于雪茄烟、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2.计算公式:(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核定到岸价格应纳消费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应纳消费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应纳消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成本利润率P109(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是指以销售、加工、进口、自用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为计税依据,乘以该消费品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1.适用范围。

从量定额计税方法适用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会计

消费税会计

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按规定计算应缴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发生退货或退税时做相反分录。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 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 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 税款。 举例参见课本第129页例4-14,例4-15。
(二)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 费税的会计处理
1、税法相关规定 2、处理分三种情况 (1)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 (3)不作价,收取租金 收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收取包装物押金 计提税金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包装物销售收入通 过“主营业务收入”核 算,应缴的消费税计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 目。
视同销售行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1)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为计 税依据。 “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 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 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 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 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 算。如果当月没有发生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应按照 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 价格为计税依据。
3、会计处理
1、用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平均价格计算)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20*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平均价格计算) 20*280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20*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20*2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20 贷:库存商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将生产加工任务交由另一方的生产加工工厂进行,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规格、数量、工艺等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获得一定的加工费用的商业行为。

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应税消费品指的是将原材料和加工成品交由加工工厂进行加工处理后,加工成的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之一,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交纳增值税。

二、收回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方法1、收回后直接销售如果委托方收回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直接将其用于销售,那么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计算委托加工的成本:根据委托加工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加工成本。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2)计算应纳税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等于加工成本乘以增值税税率。

(3)核算销售收入:将实际销售收入计入应交增值税账户,同时将销售收入记入销售收入账户。

(4)核算增值税:将应纳税额转入预付账款,待缴纳增值税时再将其转入应交增值税账户。

2、收回后处理储备(1)核算应交增值税账户:应将该笔货物的应交增值税核算到应交增值税账户中。

(2)核算储备账户:将该笔应税消费品及其成本核算到储备账户中。

(3)核算应付账款:如果受托方已经开具了应收账款发票,那么应该将应收账款核算到应付账款中。

(5)储备处理:如果委托方决定将该笔货物进行销售,那么应将其转入销售账户,同时核算销售成本。

三、结语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的会计处理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如果委托方决定直接销售,那么应该按照加工成本计算应纳税额和增值税,同时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账户;如果委托方将该笔货物储备不销售,那么应该核算应交增值税、储备账户、应付账款和存货账户等。

有关人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来开展会计处理工作,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消费税会计处理

消费税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4)收回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或自制半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00+3000) 29000 29000
(5)当月领用以委托加工的烟丝一半连续生产卷烟,当月销售卷烟按规定 计算应交消费税为9000元。

例22.光明公司以产品150000元(含税售价)分配利润,
该产品成本为9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问该公司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例22解: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128205.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4.87

(三)包装物销售、没收押金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5.98 同时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128.21 5128.21
例17.某企业上月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包装物
不单独计价,在销售价款之外,另加收包装
物押金1500元;本月确认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请作出会计分录。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
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 交纳消费税。

2、对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和包装物已作价随同应税 消费品销售,又另外加收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
收的部分,也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3、对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


借:库存商品——烟丝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产品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41428.57
41428.57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纳 消费税款准予抵扣。因此,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 费税:

初级会计知识点总结2024

初级会计知识点总结2024

初级会计知识点总结2024截至2023年7月,2024年初级会计的官方教材还未发布,所以无法准确给出基于2024年初级会计教材知识点的总结。

不过可以先提供基于2023年初级会计知识点总结供你参考,你可以根据这个框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进行预估。

1. 会计概述。

- 会计职能:基本职能包括核算(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和监督(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拓展职能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

- 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区别于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持续经营(假设企业会按照当前的经营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是会计分期和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会计分期(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等会计基础的前提)、货币计量(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折算为人民币)。

- 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适用于企业等营利性组织)和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收付为标准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预算会计)。

-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如实反映)、相关性(与使用者决策相关)、可理解性(清晰明了)、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实质重于形式(例如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虽然法律形式上资产所有权未转移,但实质上企业已控制该资产,应作为自有资产核算)、重要性(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重点反映)、谨慎性(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如计提减值准备)、及时性(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 资产。

-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现金的使用范围有限制,如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等,要遵守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如限额管理、收支两条线等)、银行存款(要掌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未达账项的四种类型: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核对账目,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整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整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

按上述规定,财政部规范了“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现结合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就此问题作一简介: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

因此而交纳的消费税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例:某A企业委托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元,加工费800元(不含税价),B企业同类、同量烟丝的销售收入为8000元。

A企业将烟丝提回后直接销售,已售7900元,烟丝的加工费及B企业代交的消费税均未结算。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应交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1. 采购商品与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注意】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买入时没有负担增值税),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2%、10%)计算进项税额。

(买价的88%、90%计入成本)2. 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①原材料改变用途,比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②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的损失。

【注意】因管理不善比如火灾、被偷盗等人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因地震、暴雨、台风、洪水等灾难造成的存货损失,不需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待处理财产损溢(非正常的损失)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库存商品)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原材料)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发票注明的金额一定是不含税的价外费用一定是含税的零售价一定是含税的一般纳税人不含税价=含税价÷(1+16%)4. 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行为: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赠送。

情形自产的货物(产品)外购的物资(原材料)在建工程(不动产)不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成本不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成本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成本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成本视同销售分配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成本视同销售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视同销售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5. 当月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1. 购进材料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2. 出售商品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3. 上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三)差额征税1.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主营业务成本2. 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额1,企业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实际支付价款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按规定进行扣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管理费用2,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实际支付价款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按规定进行扣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管理费用应交消费税1. 销售应税消费品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借: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委托方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委托方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交税费1.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原材料(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收代缴的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7%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5%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4. 应交土地增值税①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终转入营业外收支/资产处置损益。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科目设置消费税实行价内税,交纳消费税仍然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本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抵扣的消费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交纳的消费税。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待抵扣的消费税。

二、产品销售的账务处理(一)产品对外销售企业对外销售的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如:xx某摩托集团公司2003年2月销售摩托车100部,每部售价2万元(不含增值税),货款未收。

摩托车每部成本为1万元;适用消费税率10%。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100×200×17%=3400(元)应交纳的消费税=100×200×10%=2000(元)①借:应收账款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②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③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贷:产成品1000(二)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抵偿债务等的账务处理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的,应按售价,记入“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借方,记入“库存商品”科目的贷方;以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的,按销售价格记入“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借方,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贷方。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借:“物资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三、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营业费用”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会计实操经验】消费税主要业务的帐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消费税主要业务的帐务处理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消费税主要业务的帐务处理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仍然在有关的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金”帐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帐户核算,其帐户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扣的消费税;
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消费税。

(1)生产的消费品对外销售计算应交消费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
a、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计算消费税,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实际成本转帐。

b、用于换取货物或偿债换取货物(材料)时:
借:材料采购
贷:产品销售收入
计算应纳消费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出售消费品商品会计分录

出售消费品商品会计分录

出售消费品商品会计分录消费品商品是指那些供个人、家庭或家庭用途使用的商品,如食品、饮料、洗护用品等。

对于经营消费品商品的企业来说,记录销售和库存的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售消费品商品的会计分录。

1. 销售消费品商品的会计分录当企业销售消费品商品时,应记录以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销售收入借: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借: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这些会计分录的解释如下:- 应收账款:表示销售商品所应收到的款项。

当消费品商品销售出去时,企业将向客户出具销售发票或销售凭证,客户在一定期限内需付款给企业,因此应收账款增加。

- 销售收入:表示销售消费品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销售收入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销售商品时,销售收入增加。

- 销售成本:表示销售商品所产生的成本。

销售成本包括商品的成本、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

当销售商品时,销售成本增加。

- 库存商品:表示企业尚未销售的商品存货。

当销售商品时,库存商品减少。

- 销售税金及附加:表示销售商品所需要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用。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销售商品可能需要缴纳销售税、增值税等。

当销售商品时,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加。

- 应交税费:表示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交纳的税款。

根据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增加,企业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 银行存款:表示企业将销售所得款项存入银行的账户。

当企业收到销售款项时,将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增加。

2. 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的会计分录除了销售商品,企业还可能面临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的情况。

对于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需要记录以下会计分录:销售折扣:借:销售折扣贷:应收账款销售退货:借:销售退货贷:应收账款借:库存商品贷:销售成本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这些会计分录的解释如下:- 销售折扣:表示为了促销目的而对客户销售价格进行的减免。

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吸引客户而采取的销售策略,当客户享受销售折扣时,应收账款减少。

自产自用的税务处理

自产自用的税务处理

自产自自产自用消费品两种情况的消费税处理2010年06月1日来源:中国财务总监网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和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关系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部分业务在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范围内,增值税和消费税出现交叉征收[同时征收]的情况;部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只征消费税,不征增值税。

现对这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分别予以说明。

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增值税交叉征收业务的会计处理(一)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营业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中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也属于消费税的自产自用,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从会计的角度,由于其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实现的要素,所以不确认为收入。

[例1]A企业为木质地板生产企业,2008年将一批自制的木质地板用于以下用途:(1)办公楼装修领用20箱;(2)对外承揽装修工程领用200箱。

本月每箱地板的出厂价[销售价]为5000元[不含税],成本价为4000元。

未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1、税收分析。

增值税:企业将自产的地板用于办公楼装修工程,增值税确认为将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和用于非应税劳务,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中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用于办公楼装修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20×17%=17000[元]用于装修工程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200×17%=170000[元]消费税:企业将自产的地板用于办公楼装修和装修工程,消费税应确认为自产自用。

用于办公楼装修消费税额=5000×20×5%=5000[元]用于装修工程消费税额一5000×200×5%=50000[元]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将自产的地板用于办公楼装修和装修工程,所得税不确认为视同销售。

2、会计处理。

用于办公楼装修的账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 102000贷:库存商品 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00用于装修工程的账务处理为:借:其他业务支出 1020000贷:库存商品 800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 50000(二)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也属于消费税的自产自用,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卜祥云【摘要】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售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文章从直接出售和非直接出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比较,结合例题分析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售时两方面的不同及对企业的影响.【期刊名称】《市场论坛》【年(卷),期】2016(000)005【总页数】3页(P42-44)【关键词】委托加工;应税消费税;会计处理【作者】卜祥云【作者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河南巩义4512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价内税,即消费税是计入成本之内的。

无论是从事生产制造企业,委托加工企业,还是进口贸易应税消费品企业,都是一种税负。

但是,消费税又实行单一环节征税,对应税消费品(卷烟除外)各个环节(包括生产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只征收一次消费税,不会重复征税。

因此,消费税的计征特点是对特定应税消费品计征价内税,但又不重复多征。

这样,既是我国调节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又能够限制奢侈品、高能耗产品的生产和消耗,引导消费者正确的消费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如果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若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规定对于加工后直接出售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

这样,我们在分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直接出售还是非直接销售两方面进行考虑。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环节计征的消费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根据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基本要求,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作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内容,但是不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

消费税账务处理实训报告

消费税账务处理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实训旨在通过模拟企业消费税的核算过程,使学生掌握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加深对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会计实务操作能力。

通过实训,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等工具,对消费税的核算进行准确、规范的记录和反映。

二、实训内容1. 消费税基本概念和税法规定首先,对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征税范围、税率等进行讲解,使学生了解消费税的基本知识。

接着,介绍我国消费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使学生熟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

2. 消费税账务处理流程(1)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按照应纳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抵偿债务或支付代购手续费的,也依此处理。

(2)销售应税消费品后发生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应做与上相反的会计分录,也可用红字冲减。

(3)视同销售行为的账务处理企业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而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和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须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 消费税账务处理实例以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为例,说明消费税的账务处理过程。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般包括两部分,即应交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和实际交纳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下⾯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加以说明。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或⽤于换取⽣产资料、消费资料及抵偿债务、⽀付代购⼿续费等⽅⾯时,应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税⾦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发⽣销货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明天橡胶⼚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额为360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及附加36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例】假定上述⼯⼚⽤汽车轮胎换取某进出⼝公司的⽣产设备,应纳税额仍为36000元。

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36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如果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于投资且按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如果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于公司在建⼯程、⾮⽣产机构等⽅⾯且需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程”、“营业外⽀出”、“销售费⽤”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成汽车制造公司⽤⾃产乘⽤车8辆投资于某客运公司,按规定这8辆⼩车共应交纳消费税额400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0【例】某啤酒⼚为了扩⼤产品销路,举办⼀个啤酒展览会,使⽤啤酒20吨,共计应纳消费税额44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销售费⽤44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400对于随同应税消费品⼀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对于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会计处理--消费税的帐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会计处理--消费税的帐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会计处理??消费税的帐务处理(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税的帐务处理企业生产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缴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缴纳税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分计分录。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投资的帐务处理企业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三)生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等的帐务处理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的帐务处理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五)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帐务处理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帐务处理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

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购入应税消费品销售要交纳消费税吗?答:应税消费品卖方出厂销售时需要交纳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

购买方如果用购入的应税消费品再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领用的应税消费品所承担的消费税可从下个环节应交纳消费税中进行抵扣。

外购已税商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答:消费税由于包含在价格中,所以属于“隐形税”。

实际上由消费者承担,经流通环节嫁接后,外购环节已承担了消费税,连续生产后销售环节需对消费税进行全额缴纳,导致了部分计税价格重新征税。

所以可以抵扣外购消费税。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怎么做?1、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时: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包装物缴纳消费税时:(1)取得押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2)押金逾期时:借:其他应付款(含税)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包括哪些?应税消费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具体包括:1.特殊消费品:酒、烟、鞭炮、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游艇等。

4.不可再生的石油类消费品:柴油、汽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汽车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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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纳税人生产的,于销售时纳税"的应税消费品,是指有偿转让消费品的所有权,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例:如A公司以自产复印机换取B公司生产轮胎,一方换取轮胎做低耗品处理,一方换取复印机做固定资产处理,这两样东西对于双方企业均为各自产品。

复印机帐面价值45000元,轮胎帐面价值为48500元,分别为各公司作为产成品的帐成价值。

双方产品如市场售价均为600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7%.轮胎消费税税率10%,如何作帐务处理?
A公司:
借:低值易耗品——轮胎 4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10200
贷:库存商品——复印机4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10200 B公司:
借:固定资产——复印机64700
贷:库存商品——轮胎48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02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6000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但在会计上,投资不能作为销售处理。

按规定计算的应缴消费
税应计入长期投资的账面成本,借:“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企业以自产轮胎对外投资,成本7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10%不含税售价为10,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9700
贷:库存商品 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应交消费税1000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在税法上均为视同销售)对于将自产产品用于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不再通过"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也应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

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三)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一般消费品其押金逾期转收入时,计征消费税。

啤酒,的酒类产品其押金在收取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自1995年6月1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销售白酒不含税价1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25%,,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45.30
其他应付款854.70 (1000/1.17)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应付款213.68 (854.7*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quot;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
外收入"科目。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见
[例6-20]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

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10+10)÷(1-10%)]×10%=7780(元)。

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则相关账务处理为:(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60000
贷:原材料——橡胶60000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7780
贷:银行存款7780 (4)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77780 贷:委托加工材料77780
(5)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实现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77780
贷:原材料——轮胎77780
2.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若按前例的数据则①②的账务处理相同,其他账务处理如下:
③交纳委托加工内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780 贷:银行存款7780
④继续加工后的轮胎以不含税价20万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34,000
⑤计提最终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0
⑥交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2,220 贷:银行存款12,220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消费税与进口货物入账基本上没有时间差,为简化核算手续,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在将消费税计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时,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进口小轿车轮胎其不含增值税的价值为20万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0%,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220,000 (200000+200000*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200000*17%)
贷:银行存款2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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