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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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高低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井下高低压设备指各类矿井、石油、天然气、水电、通信、城市供水供气、给水、排水等单位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低压设备。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电力部门、维修单位和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合作配合,共同履行停送电工作。

第六条电力部门必须定期组织对井下设备进行巡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所有涉及到电力设备的维修、改造、设备更替等工作必须提前上报电力部门,并按照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工作。

第八条井下高低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证书,严禁无证无照的人员进行电力设备的操作和停送电工作。

第二章停送电流程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必须按照统一的流程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编写工作计划:停送电工作必须提前编写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停送电原因、停送电设备等信息,并上报电力部门备案。

2.停送电通知:停送电工作必须提前通知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包括井下电力设备操作人员、施工人员、相关生产单位等。

通知中必须明确停送电的时间和范围,以及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

3.设备检查:停送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没有异常情况,可以安全停送电。

检查内容包括电缆、开关、保护装置等。

4.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合格的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安全。

5.停送电复电确认:停送电结束后,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复电确认,确保电力设备恢复正常供电。

第三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十条停送电工作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以下内容:1.停送电区域设置:停送电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确保人员不会无意进入停送电区域。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是指矿井或其他井下作业场所在遇到危险情况或需要进行维护、修理等工作时,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供电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危险情况判定:规定应当停送电的危险情况,例如发生火灾、甲烷、煤尘等爆炸的危险,或有人员触电、电缆破损等危险。

2. 停电程序:规定井下停电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包括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和断开连接等。

3. 停电设备:规定停电时应切断的设备和电源,如高压开关、保护设备等。

4. 供电恢复程序:规定停电后,供电恢复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包括检查设备、恢复电源和连接等。

5. 停电记录和报告:规定停电时的记录和报告要求,以便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他们负责制定、培训和监督有关措施的执行。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检查,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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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责任与义务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制度。

2. 高、低压设备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实施。

3.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矿井员工应严格遵守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确保个人安全。

四、定义1. 高、低压停电:指为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切断电力供应的操作。

2. 高、低压送电:指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力供应。

五、高、低压停送电管理流程1. 申请1.1 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高、低压停电的操作人员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1.2 申请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范围、停电设备等相关信息。

1.3 矿井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过评估和批准后给予回复。

2. 安全措施2.1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2.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护目镜等。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停送电操作3.1 操作前,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2 操作人员需按照事先制定的停送电方案进行操作,并注意与电力供应单位的沟通联系。

3.3 操作人员需注意设备开启和关闭的先后顺序,确保设备能够顺利运行。

3.4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短路、过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矿井管理员。

4. 检修、维护4.1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停送电区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如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组成:(1)、1#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2)、2#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3)、3#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7/315/6(4)、高压配电柜型号:GGZF/—KY/6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下:1、凡运行操作人员(变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否则不准操作;2、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各个电器设备性能,掌握高低压开关所控制的电路;3、变电所停电必须凭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用户或检查人员,另一份备案。

操作票办完后,方可进行停电。

待用户或检修人员将操作票交回时,方可进行送电。

4、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票应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先编号后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注明“作废”字样。

5、变电所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主值监护副值操作。

要做到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要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

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做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6、操作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交谈和工作;7、特殊情况按科区电气负责人、矿调度室、班长的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8、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后,按发令人所说的操作任务、项目、发令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后再进行操作;9、在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操作票,但执行操作时,必须服从总指挥的命令;10、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油断路器,负荷侧的隔离开关,电源侧的隔离开关顺序依次操作,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11、送电合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源侧的隔离开关,负荷侧的隔离开关,油断路器依次操作;12、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机运区提前向矿机电负责人写出申请材料,经审批确定检修时间。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营的重要规范。

为了规范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可靠、高效的供电服务。

二、停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停电计划,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在停电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确保无人工作于停电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3. 在停电期间,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4. 停电结束后,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送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2. 送电前应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接地和漏电保护工作。

3. 送电人员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确保他们知晓送电时间和区域,避免发生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4. 送电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配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5. 送电结束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应急情况处理1. 在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送电措施。

2. 紧急停送电应由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执行。

3. 在紧急停送电的过程中,应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置。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改善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件。

3. 监督机构应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届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2. 对于未尽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文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文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文一、概述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对于矿井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它是保障井下电力系统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规定。

本文将围绕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全体员工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确保井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的定义井下高低压停送电是指在井下电力系统中,对于设备进行停电和送电的操作。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的原则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 及时准确原则:停送电操作应及时、准确,确保设备能够顺利停电或送电。

3. 井下电力系统稳定原则:减少停电对井下电力系统的影响,确保井下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的程序1. 停电程序(1)查看所需停电设备,确认应停送电设备名称和编号。

(2)沟通确认停电设备,并告知相关人员。

(3)对停电设备进行标识和封闭,确保停电操作的安全性。

(4)操作员填写停电记录,记录停电设备的信息、停电时间等相关内容。

(5)停电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

2. 送电程序(1)查看所需送电设备,确认应送电设备名称和编号。

(2)沟通确认送电设备,并告知相关人员。

(3)对送电设备进行标识和封闭,确保送电操作的安全性。

(4)操作员填写送电记录,记录送电设备的信息、送电时间等相关内容。

(5)送电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送电状态。

五、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的应急措施1. 停电应急措施(1)及时报告:发现停电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人员。

(2)疏散人员:疏散停电区域内的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3)封闭设备:对停电设备进行标识和封闭,防止误操作。

(4)维修设备: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对停电设备进行检修,恢复电力供应。

2. 送电应急措施(1)及时报告:发现送电故障,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人员。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低压停电输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停电和输电规定的实施。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维护或搬迁期间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配电室或调车总开关处办理停电手续。

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严格执行电工工作票停交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使用与电源电压相对应的合格电笔进行电力检查,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切断电源时,应锁定所有开关手柄,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

特殊变压器只允许承受4台局扇。

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

机电人员因维修需要对机器进行测试时,通风人员应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非地面临时生产或使用的管线,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

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收输电指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送方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然后必须可靠地切断封闭墙内所有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

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

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

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

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

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电能供应的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对电力用户停止或减少电能供应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停电和限电两种情况。

停电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计划性维修等需要,电力部门对特定地区或用户停止供电。

停电通常需要提前发布通知,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停电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停电计划:电力部门需要编制停电计划,明确停电地区、时间和原因,并提前通知用户。

2. 停电通知:电力部门需通过多种途径(如短信、电话、公告等)发送停电通知,告知用户停电时间和原因,以便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 应急电源:对于特定用户,电力部门应当提供应急电源,以保障用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对于发现和消除电力系统故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工作,包括电力系统故障处理、设备维修、巡检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1. 矿长(厂长):负责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 电力维修班组:负责电力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处理电力系统故障。

3. 工段、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巡检、维护电力设备,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 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5. 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工作流程1. 高、低压停送电申报流程(1)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发现电力设备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工段、班组负责人。

(2)工段、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照工作流程进行高、低压停送电申报。

(3)电力维修班组接到停送电申报后,立即进行故障排查,并制定维修方案。

(4)电力维修班组在故障排除后,向工段、班组负责人报告,并申请恢复送电。

(5)工段、班组负责人确认故障排除情况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送电操作,并上报矿长(厂长)。

2.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程序(1)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向工段、班组负责人报告设备异常,劝阻使用设备。

(2)工段、班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申报停送电。

(3)电力维修班组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

(4)工段、班组负责人确认故障排除后,进行送电操作。

(5)送电操作完成后,工段、班组负责人向矿长(厂长)报告。

3. 巡检维护流程(1)工段、班组负责人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检维护工作。

(2)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工段、班组负责人接到巡检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井下停送电制度1、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审批手续,不准私自停送电。

2、井下停送电人员应为持有合格证的专业电工或配电工,操作高压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3、联系停、送电应设专人,中途严禁换人。

4、停、送电应按规定程序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启动器,后停馈电。

送电时与之相反。

5、严禁约时停、送电。

6、停、送电时,必须使用停、送电工作牌,而用其它方式联系的均认为无效。

7、停电工作完毕后,必须进行试送电,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多人操作的线路,必须待最后一块停、送电工作牌收回后,方准送电。

8、正常情况下停、送电:(1)应持申请单到中央变电所申请停送电,操作人员应根据申请单内容确认停电开关,观察负荷情况后,方可按规定操作。

(2)停电后开关手柄应打在断开位置,闭锁后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

(3)停电时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影响面较大时,操作人员应向机电科和调度室、机电队汇报,确认无误方可停电。

(4)当停井下高压或重要负荷时,操作人员必须向机电科、机电队汇报,防止误操作。

(5)送电时,操作人员先了解线路情况,确认安全方可按规定操作。

(6)井下设备检修停、送电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制度,对验电、放电应经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后,确认安全方可操作。

9、故障情况下停、送电:(1)凡接到故障停电指令,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将通知的区域开关断开,风机电源经反向寻问确定后方可断开。

(2)对发生的人身触电或瓦斯超限、火灾、水灾等重大事故停电后,配电工不得远离电话和停电开关。

(3)采、掘、开头放炮时,防突风门以里电源必须断掉,送电时需经瓦检员对停电范围内瓦斯浓度检测,确认安全,得到瓦检员、安检员同意后方可送电。

(4)当出现大面积跳闸,送电应先送风机电源,再送动力照明。

(5)采、掘、开头停电、停风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撤人。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井下停送电安全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本着紧停(紧急状态,立即停电)慢送(谨慎送电)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井下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矿长、机运部长、生产部、机运部分管机电部长、机电调度负责指挥,高压停送电命令必须经机电调度下达(机电调度负责下达领导的命令、记录停送电时间、地点、范围、停送电人名、开关号码、等情况)。

紧急状态下,可先停电后汇报。

二、机电职工必须持证上岗,机电设备司机、电工、机电检修工,必须持由管理组签发的本人停电牌。

机电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人停电、闭锁开关、挂检修人停电牌。

配电室停电必须经机电队岗位工操作,挂要求停电人的停电牌、岗位工的停电牌及配电室大停电牌,共三个。

停电牌必须挂在送电手把上。

开关闭锁一定是有人在干活,严禁他人解锁送电。

否则,至少罚款____万元!三、管理组要认真负责审核签发停电牌,登记造册,掌握井下机电职工的电工证、操作证、上岗证、停电牌的情况。

下井检查各证持有和使用状况,检查电工的验电笔,检查绝缘用具,检查是否正规操作。

无证考核____元,无停电牌考核____元,无验电笔考核____元。

四、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严格按规定停电、闭锁、验电、放电。

严禁约时停电,严禁乘别人停电时间干工作。

严禁带电拉列车。

检修机组、生产溜的电气部位,必须闭锁磁力开关,挂本人停电牌。

严禁只拉急停就干活。

违者罚款____元。

五、配电室一切送电工作,必须经机电调度准许。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规定。

只有停电人全部到达,停电牌全部取下,方准请示送电。

六、局扇的操作,必须瓦检员许可!只有在排完瓦斯,并经瓦检员准许,方准请示从配电室往出送动力电。

瓦斯未排完前,严禁动力电从配电室送出!一旦局扇停机,必须立即闭锁动力联锁开关。

一旦配电室高压停电,配电室岗位工必须立即拉掉所有掘、开动力馈电开关并闭锁,保证所有高压开关在掉闸位置(防止无压释放机构失灵,来电时送电一大片)。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条停送电权限:1.基层用电单位自行许可停送电权限在本队管辖的6KV以下电气设备范围内,如停送电不影响其它单位及局扇、监控电源的,由本队机电负责人许可报调度进行停送电操作。

2.当班调度员许可停送电权限(1)根据机电部办理的工作票下令停送电。

(2)对于井下双回路供电电网,在确保一回路正常供电的情况下,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书面或口头通知,对备用回路的停送电。

(3)低压动力设备停电会影响其它单位供电,停电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的停送电。

(4)紧急情况下的停送电。

3.变配电值班工或井下电钳工的停送电权限(1)在检修班进行漏电试验、风机切换试验的停送电。

(2)紧急情况(危及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的停电。

(3)紧急情况(掘进工作面风机双回路停运而瓦斯不超限)时的送电。

第二条实施停送电人员的资格:实施停送电人员必须是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员工。

1.井下变电所:持有“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的专职配电值班工、机运队电气维修人员。

2.配电点:持有“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的电气维修人员或持有经矿培训中心核发的“矿井维修电工”证的兼职配电值班人员。

第三条电气检修停送电1.井下6KV高压电气检修停送电(1)井下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检修时,检修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办理工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

(2)当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检修涉及到井下采区以上6KV供电系统单回路运行时,检修单位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填写《井下采区以上6KV供电系统单回路运行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及矿领导批准后办理工作票执行,进行停送电操作。

2.井下低压电气检修停送电(1)检修变电所或配电点低压总开关、监控综保等需要6KV高压开关停电时,检修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办理工作票报值班调度执行。

(2)井下其它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办理工作票,停送电执行以下规定:1)在本队管辖的6KV以下电气设备范围内,如停送电不影响局扇、监控电源及其他其它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由本队机电负责人审批许可后报调度执行。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电力设备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电力设备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区分高低压停电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停电过程的安全,只有在停电时刻能够有效的做到不发生任何境外电器火灾事故。

第二章高压停电管理第五条公司高压停电操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出停电申请:停电操作人员应提前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停电,填写《高压停电申请单》,并注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的日期、时间、地点、停电的原因等。

(二)停电计划制定:工程管理部门收到停电申请后,由停电管理员制定停电计划,并在停电安排清单中明确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时间、停电地点等信息。

(三)停电准备工作:停电操作人员应提前到达停电工作现场,检查停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认安全条件后,进行停电准备工作。

(四)发布停电通知:停电操作人员应在停电前发布停电通知,告知相关人员停电时间和停电范围,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相关设备。

(五)停电操作:停电操作人员根据停电计划进行停电操作,结束停电操作后,确认停电设备的安全状态。

(六)恢复供电:停电操作人员应及时恢复供电,检查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高压停电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停电前,应检查停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二)停电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正确的停电操作。

(三)停电操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四)停电过程中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供电设备周围,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停电操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低压停电管理第七条公司低压停电操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出停电申请:停电操作人员应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停电,填写《低压停电申请单》,并注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的日期、时间、地点、停电的原因等。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高、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工作。

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单位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体由该部电工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为机运部。

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部长审批(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必须到该单位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

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

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一班详细交接,以便确保安全供电。

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①、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并由专人看守。

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变电工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电工作业人员(负责人)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看守)。

看守开关的人员严禁脱岗和疏忽大意。

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栏杆。

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5篇)

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5篇)

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1、高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电申请书制度,影响井上下安全和生产的必须经矿值班领导批准(计划检修以停电任务书为准)。

2、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字迹要工整,内容要正确,执行后的工作票要妥善保存三个月,以备检查。

3、实行工作票时,当工作完毕,工员撤离工作地点前,经工作负责工和工作许可工双方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即为工作终结。

4、实行停电申请书须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停电后要采取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要先拆除短路接地设施,然后再与机电调度联系送电。

5、为防止误操作,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

6、操作票必须由操作工填写,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正值班监护,副值班操作。

7、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内容、操作顺序、发令人、操作工、监护人和操作时间等。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隔离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的操作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接合刀闸。

9、操作票填写后,必须按系统接线图作认真审查,逐项进行核对,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模拟盘上进行预演,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0、变电所值班员在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靴和戴上绝缘手套,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11、各单位需进行停电检修工作时,必须到机电运输科办理填写工作票或停电申请书手续,机电调度员依据批准的停电工作票和停电申请书,及时下达停达电指令。

无工作票中停电申请书的,有权拒绝停送电。

12、合配电所、配电点和机房配电间值班员,当进行有关施工停送电时必须有机电运输科签发的、经领导批准的停送电申请书和工作票作业,无批准的两种票各值班员禁止操作。

13、停电检修工作必须指定专停送电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对停送电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否则,机电调度、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受理停送任务。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上、下停送电工作,维护配电设备和供电安全,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井上、下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井上、下停送电指对井下的电动机的送电和停电操作。

第二章井上、下停送电管理第四条井上、下停送电需经过操作人员的书面申请及电工师、电工长等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检验手续,方可进行操作。

第五条井上、下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工作服等必要防护用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六条井上、下停送电涉及到电动机的送电工作时,需先将电动机的总开关打开,然后逐一进行功率开关的排查、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七条井上、下停送电涉及到电动机的停电工作时,需先将电动机的总开关打开,然后逐一进行功率开关的排查、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停电。

第八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点操作用具,并将设备、工具、配件等妥善保管到指定位置。

第三章井上、下停送电安全要求第九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担任此岗位工作。

第十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程序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井上、下停送电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等待处理。

第十二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需注意安全防护,确保操作过程中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需注意设备保护,确保操作过程中无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第四章井上、下停送电应急措施第十四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中如遇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等待处理。

第十五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保存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应急处置完毕后,需做好事故处理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做好事故的总结反思及预防措施。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1. 前言为确保井下安全,避免因电气故障而引起的意外事故,需要制定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2. 高低压电力设备的分类按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设备可分为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

2.1 高压设备主要包括交流10kV电动机、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变压器等。

高压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工作。

2.2 低压设备主要包括交流380V电动机、照明、插座等。

低压设备需要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停送电的定义和原因3.1 停电指为避免井下电气故障而采取的主动措施,暂停井下电力供应,使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或工作状态下降。

3.2 送电指井下电力供应正常,井下电气设备可以正常工作或工作状态良好的状态。

停送电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检修设备、缺电防洪、特殊作业时需要停送电等。

4.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4.1 停送电程序1.发现设备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必须先向井上领导汇报,申请停送电。

2.申请停送电时,应明确停电原因、停电时间、重要设备及区域、停电期间应采取的措施等。

3.井上领导应按照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停电,并通知相关人员。

4.停电期间,应在井口、井下开设警示标志,禁止非紧急人员下井。

5.停电期间应加强值班,确保设备及设施的安全。

6.停电结束后,应进行检修确认,确认设备及线路已恢复正常运行。

4.2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的分类1.人工切断电源:由专人负责手动切断电源,例如电动机断电、照明等。

2.自动切断电源:由电气设备自动切断电源,例如保险丝熔断等。

3.外界断电:由供电部门进行计划停电维修、缺电防洪等,或者突然停电等。

4.3 停电时间的控制1.手动切断电源的停电时间应尽量缩短,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

低压电气设备断电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高压电气设备断电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自动切断电源的停电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3.外界断电停电时间根据停电计划确定。

5. 结论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是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高、低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低压电力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电力维修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三、定义1. 高、低压电力系统:指矿井内的200k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及设备。

2. 停送电:指暂时断开或切换电源供电的行为。

四、高、低压停送电的原则1. 安全第一: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2. 执行规程:所有的停送电操作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且必须由合格的电力维修人员完成。

3. 监测控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和控制,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4. 通知告知:在停送电前,必须向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通知告知,确保其知晓和配合。

五、高、低压停送电的管理程序1. 停送电计划的制定1.1 每月初,由矿井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当月的停送电计划,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2 停送电计划应包括停电日期、时间、地点、停电原因、停电范围等内容,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停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2.1 停送电操作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2 确定停电范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停送电操作方案。

3. 停送电操作的执行3.1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合格的电力维修人员进行,且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3.2 在停电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3 停送电操作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和控制,并保障现场的安全。

3.4 在停电期间,必须加强对重要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4. 停送电操作后的工作4.1 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2 在设备恢复供电前,必须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3 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并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存档。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设备和职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线路的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原则:安全第一、规章制度、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四条停送电条件:停送电应遵循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条停送电程序:停送电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停送电。

第二章高、低压停电权限第六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具有高、低压停电权限,负责对矿井电网实施高、低压停送电。

第七条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电气工程师和运行值班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具备执行高、低压停送电权限。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批准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进行高、低压停电,必须向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提出申请。

第九条停送电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 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申请停送电的理由和必要性证明;3. 停送电时间、范围、期限;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停送电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应当在停送电前45分钟提交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

第十一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进行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程序第十二条停送电前,应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停送电时间、范围。

第十三条根据停送电计划,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检查和维护;2.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预处理工作;3. 相关部门、人员在停送电前应脱离电源并予以控制。

第十四条停送电期间,只有经批准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停送电区域。

第十五条停送电期间,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得到监控和保护,必要时应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六条停送电期间,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五章停送电记录和汇报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记录,包括:1. 停送电区域;2. 停送电时间;3. 停送电原因;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5. 停送电期间的工作情况;6. 停送电区域内设备的运行状况。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减少事故发生,并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工作场所。

二、定义1. 井下高低压设备:指井下电气设备中的高压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变电站等设备。

2. 停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停止供电。

3. 送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重新与电网连接,恢复供电。

三、责任与权限1. 井下高低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停送电计划和组织实施。

2. 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停送电操作,并确保安全。

3. 井下高低压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参与停送电操作。

四、停电操作流程1. 停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关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

1.4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停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将低压设备的主开关置于“关”位。

2.4 切断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并加锁。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停电记录。

2.6 若需要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停电记录中注明。

五、送电操作流程1. 送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送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验证低压设备的主开关处于“关”位。

2.4 建立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的加锁装置。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送电记录。

2.6 若已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送电记录中注明。

六、应急情况的处理1. 发生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培训与监督1. 对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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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5309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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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Underground high and low 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日检修要严格执行停电申请书,月检修、年底大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任务书。

2、停电检修要严格执行对牌停送电制度,无牌或牌不对号严禁停送电任务书。

3、临时性的事故处理可以不办理停送电申请书,但必须由检修负责人与本区值班调度联系,并严格执行对牌制度。

4、事故跳闸后不允许试送电,待问清事故原因后,如可试送电,试送电一次,成功与否都应填写《事故记录薄》备查。

5、事故跳闸试送电不成功的,变电工立即汇报本工区值班干部,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在瓦斯检查不超限的情况下,由检修负责人与机电调度和机电工区的值班干部联系送电。

6、不论计划停电还是事故停电,需要检修或查故障的,都有要严格执行对牌制度。

7、事故停电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风后,瓦检员必须亲自到采区变电所与这电工联系停送电,并要认真做好“要害场所来人登记”和“停送电记录”。

8、主扇停风超过10分钟不能恢复通风者,机电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地面变电所停掉相应采区内的井下高压电源。

9、未造成主扇的高压事故引起采区变电所高压停电时,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立即汇报工区值班干部,工区值班干部要及时汇报矿调度的和机电调度,在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三者认真联合指挥恢复供电。

10、严禁向未经检查瓦斯的巷道供电。

11、井下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实地紧急停电,实行紧急停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恢复送电必须听从矿调度指挥。

12、变电所内的停送电操作,由变电工执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操作所内设备实行停送电。

13、变电所外的配电点或单个馈电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检修负责
人执行,开关停电后,必须由检修负责人将开关锁住,派专人看守,非检修人员无权将开关恢复送电。

14、6KV高压的停送电操作、验放电、摘挂短路接地线等工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处罚制度
不按上述制度执行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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