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阶段的合同履行涉及的几个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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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指的是

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指的是

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是指劳动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会发生变化。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入手,详细解析各个阶段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一、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劳动合同的过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

劳动者则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健康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

二、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分别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缴纳社会保险,安排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等。

同时,用人单位还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积极参加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等。

同时,劳动者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包括延长和缩短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的变更: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变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内容提要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施工合同中的部分重要概念;三、风险责任的划分四、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五、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六、缺陷通知期阶段的合同管理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1999年出版了《施工合同条件》范本。

新范本在维持《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第四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合同结构和条款内容作了较大修订。

新的版本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改动:1.合同的适用条件更为广泛FIDIC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基础上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也可以用于安装工程施工。

2.通用条件条款结构改变通用条件条款的标题分别为: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职员和劳工;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收;缺陷责任;测量和估价;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仲裁20条247款。

比《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条目数少,但条款数多,克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某一事件往往涉及排列序号不在一起的很多条款,使得编写合同、履行管理都感到很繁琐的缺点,尽可能将相关内容归列在同一主题下。

3.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更严格明确的规定4.对工程师的职权规定得更为明确①通用条款内明确规定,工程师应履行施工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力。

②如果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施工合同中某些规定权力之前需先获得业主的批准,则应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的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内注明。

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承包商的各类要求均应提交工程师,由其作出“决定”;除非按照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将该事件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或仲裁机构解决外,对工程师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各方均应遵守。

业主与承包商协商达成一致以前,不得对工程师的权力加以进一步限制。

通用条件的相关条款同时规定,每当工程师需要对某一事项作出商定或决定时,应首先与合同双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合同规定并适当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后再作出公正的决定。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时间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时间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它们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关联性。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时间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时间签订、时间节点和履行期限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职责。

一般来说,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施工合同之前。

这是因为在施工合同中,有关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条款,需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就明确。

同时,在选择施工单位时,最好也要求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

当然,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同时甚至落后于施工合同签订问题也不大。

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时间节点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时间节点主要涉及到工程的开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合理安排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条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的完成时间。

履行期限的约定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实际操作中,履行期限的约定应尽量避免提前或延迟,以免影响工程的投资效益。

对于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相一致,确保监理工作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过程。

总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时间安排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充分重视合同时间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几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几类

一、按照承包关系类型分类1. 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监督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工作。

2. 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在签订总包合同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合同。

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分类1. 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质量标准、工期等完成工程,不论实际发生成本如何,均按合同约定的总价结算。

2. 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单价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不符时,按实际发生量调整合同价格。

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由工程成本和承包方约定的酬金组成,工程成本按实际发生额结算,酬金按约定的比例支付。

三、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分类1. 短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

2. 长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涉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四、按照合同内容分类1.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

2. 材料供应合同:主要包括材料供应范围、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等内容。

3. 设备租赁合同:主要包括设备租赁范围、数量、质量、租金、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内容。

五、按照合同法律关系分类1. 有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2. 无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未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合同履行流程与时间节点

合同履行流程与时间节点

合同履行流程与时间节点本合同履行流程与时间节点(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各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人电话)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人电话)鉴于乙方拥有相关技术和资源,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履行特定任务,并双方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任务描述与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以下任务:(具体任务描述)任务要求:1. 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所委托的任务,并交付相应成果物;2. 所交付的成果物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如有不符合,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追溯成果物的修正;3. 乙方应确保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泄露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信息;4. 甲方具备对乙方的履约进行监督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成果物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或要求重新完成的意见。

二、履行流程与时间节点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履行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2. 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履行计划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3.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履行情况的监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数据和文档;4.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具体日期)之前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初步成果物,供甲方评价;5.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具体日期)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物;6. 甲方对最终成果物进行评价后,如有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具体日期)之前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7.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可能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2.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报价,并在合同签署后的(具体日期)之前向甲方发出正式发票;3.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并可能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6篇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6篇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6篇篇1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一、前期阶段合同在建设工程开始之前的前期阶段,最重要的是确定项目的概念和可行性。

在这个阶段,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方式需要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明确。

1. 前期咨询合同前期咨询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启动前最重要的合同之一。

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咨询公司签署的协议,明确咨询公司为建设单位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义务和独立性。

咨询公司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研究、勘测、设计等工作,帮助建设单位确定最佳方案。

2. 可行性研究合同可行性研究合同是在前期咨询完成后签署的合同。

建设单位与可行性研究机构签订协议,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

合同中应明确各项研究工作的内容、费用和时间节点。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项目启动前必不可少的合同之一。

建设单位与土地出让单位签署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

合同中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用途、期限、价格等具体内容。

二、设计阶段合同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中设计过程最为关键的阶段,主要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在这个阶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署以下几种合同。

1. 设计委托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署的协议,明确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成果的独立性。

合同中应明确设计范围、设计标准、设计费用、设计变更等条款。

2. 施工图深化合同施工图深化合同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签署的合同。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继续合作,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和完善,得出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合同中应明确设计范围、深化要求、费用等内容。

3. 环评报告编制合同环评报告编制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环境评价机构签署的协议,要求环境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合同中应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费用等内容,并确保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三、施工阶段合同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中最为复杂和繁重的阶段,需要签订多种合同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1. 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签署的协议,将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统一委托给总承包商负责。

合同第三条第五款

合同第三条第五款

合同第三条第五款合同第三条第五款是指合同中的第三条第五款条款内容。

根据这个任务名称,我们将解释合同中该条款的具体内容要求。

在合同中,第三条往往是关于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内容。

而第五款则是第三条中的一个细分,可能会具体阐述有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某一个特定问题。

根据这个任务名称的要求,我们需要准确回答涵盖第三条第五款的内容需求,并且字数不得低于800字。

因此,下面我们将详细解释合同中第三条第五款可能涉及的内容:合同第三条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第三条第五款中,常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履行方式:第三条第五款通常会详细说明双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例如,合同可能规定了交付货物的方式,如快递、托运等;履行支付义务的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这些细节可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明确的操作指导,避免产生争议和误解。

2. 履行期限:第三条第五款也可能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

通过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双方可以在合同起草阶段就明确双方的履行时间要求。

例如,合同可以规定某个任务或交付物品的最后期限,确保双方按时履行义务。

同时,双方也可以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以激励履行合同义务的及时性。

3. 履行地点:合同第三条第五款可能会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这一条款通常可以确保双方对履行地点达成共识并减少因此产生的争议。

例如,合同可以规定交付货物的具体地点,或者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地方。

通过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可以使双方对于履行行为有清晰明确的认知,减少因履行地点不明确而导致的费用和时间浪费。

4. 履行要求:第三条第五款还可能规定了特定的履行要求。

这些履行要求可能是双方以前的协商结果,或者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

例如,合同可能规定了质量标准、安全要求、保密义务等。

这些履行要求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双方的期望,并提供了争议解决的依据。

5.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内容,第三条第五款可能还会包含其他关键条款。

阶段性工作合同7篇

阶段性工作合同7篇

阶段性工作合同7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以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阶段性工作合同。

为确保合同内容严谨且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内容及职责范围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事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明确为_______________(可详尽列出具体的职责事项和工作内容)。

乙方须按时、保质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职责须遵循甲方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工作期限与阶段划分本合同为阶段性工作合同,具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双方约定本合同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______(时间),第二阶段为______,第三阶段为______,以此类推。

每个阶段结束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三、薪酬待遇与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表现支付薪酬。

薪酬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等。

支付方式按照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支付周期为______,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_日。

此外,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保密义务与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应对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上述信息谋取个人利璧益。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拟题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拟题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是()。

A、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B、多元投资主体的工程项目C、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D、跨行业的工程项目2、由于简明施工合同适用于工期在()个月内的中小工程施工,因此合同条款较少。

A、6B、8C、10D、123、标准履约担保格式中,担保人承诺“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A、5B、7C、10D、144、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预付款担保方式及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并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B、采用有条件担保方式,并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C、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并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D、采用有条件担保方式,并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5、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中除明确规定合同组成文件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还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

A、结算方式B、预付款支付时间C、质量标准D、合同争议解决方式6、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预付款担保采用的形式是()。

A、第三方保证B、动产质押C、既有建筑物抵押D、银行保函7、“商定或确定”条款规定,()在协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时,应首先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

A、总监理工程师B、专业监理工程师C、发包人D、发包人代表8、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独立处理单价的合理调整事项B、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C、负责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D、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9、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

A、发包人驻工地代表B、发包人C、承包人D、监理人10、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顺序解释。

2018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及答案

2018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及答案

C.制定代理A.项目法人责任制2018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2018 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各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及时对答案, 估算得分。

优路教育为大家搜集整理了 2018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1-10),供广大考生参考。

1.为了建立运能够教独立育承担民2事6责3任2的2主8体5制0度1,5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的管理制度是()。

B.招标投标制C.工程监理制D.合同管理制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

我国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 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要建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制度。

参见教材 P12.关于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应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B.法人应具有规定数额的经费C.法人应由自己的组织机构D.法人应抵押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 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见教材 P5。

3.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选项 A 错误,发两次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选项 B 错误,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属于行为;选项 c 错误,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属于行为; 选项 D 正确,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参加教材 P7。

4.工程监理单位授权总监理工程组织完成监理任务而产生的代理属于()。

A.法定代理B.委托运代理教育 D.延伸代理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理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代理人等,当然,授权行为是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完成的、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招投标和合同履行中的时间

招投标和合同履行中的时间

招投标和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招投标和合同履行中的时间因素愈加重要。

对于招标方和中标方来说,时间都是一把双刃剑,合理运用和把握时间能够将双方利益最大化,而失之于时间也能让双方损失惨重。

招投标过程中的时间在招投标过程中,时间是重中之重。

因为招标时间影响着各方利益,招标时间过长,可能导致项目延迟或取消,而招标时间过短,则会影响质量以及规模。

因此,各方在进行投标申请的时候,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准确的时间规划。

招标公告时间招标公告是招标程序的起点,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应当合理。

招标人应当在项目开始前尽早发布招标公告,以便能够更早的了解到项目情况以及能够更好的为招标编写申请书或研究协议。

投标时间投标时间是指投标人为提交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方式,并要求投标人按时提交投标书。

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预估工期和交付时间,为自己留够时间进行招标策划并编制招标文件,同时也要注意招标公告中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开标是指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都集中到同一地点,在招标人指定人员、投标人及其代表见证下拆封、查验、评分等程序。

招标人应当提前确定好开标时间和地点,给所有投标人有关方面留出合理的时间窗口,减少人力与财力成本的浪费,从而提高效率。

合同履行中的时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时间也是关键因素。

履行时间过短甚至过长,都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负面影响,合同涉及的时间小于或大于实际建设时间,则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点。

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之后确定履行开始时间、所需时间、履行阶段界定等。

合同的签订应当在招标过程结束后,根据具体的投标情况,合同紧接着签订,以便中标方及时开展项目。

同时,还应当规定好合同履行的时间周期,为各方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或疑义。

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合同结束前的时间段,双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自己的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合同履行期限问题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

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89模拟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89模拟题

[模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89单项选择题第1题:开展建筑活动的主要依据是( )。

A.合同主体B.合同内容C.合同客体D.合同程序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第2题: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权代理行为不能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B.无权代理是无代理权的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C.代理权终止后继续行使代理行为D.被代理人不可以对无权代理行使“追认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无权代理和代理关系的终止第3题: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由( )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A.发包人B.承包人C.监理人D.项目经理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4题: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 )。

A.运输费用B.运输工具C.被运货物D.运输行为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第5题:某建筑工程,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

工程竣工移交后,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限内发生地震,造成部分建筑物损坏,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应由( )。

A.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B.保险公司承担除外责任以外的全部损失C.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D.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6题:债权人决定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时,( )。

A.需经对方同意B.无需经对方同意,但应通知对方C.无需经对方同意,也不必通知对方D.需经对方同意,但要办理公证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担保方式——质押第7题: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币的地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应在( )履行。

A.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C.货币存放地D.货币使用地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合同履行的原则第8题: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是指( )。

A.调解B.和解C.仲裁D.诉讼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9题:关于仲裁协议的作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发表时间:2017-03-24T09:26:35.8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35期作者:李晔[导读]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可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实现效益最大化。

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湛江 524000摘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可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实现效益最大化。

本文重点从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现场施工、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等方面入手,详细阐述了其造价控制措施,以降低工程项目造价,供相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造价控制;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中,由于存在着设计、施工条件、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等影响因素,从而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成本,对施工的进行造成一定的阻碍。

因此,为了防止施工阶段产生的影响,保证工程造价始终适合,我们就需要对施工阶段的成本造价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采取有效的造价控制措施,不仅可以确保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较好地保证工程的建设进展,对工程的建设施工起着关键的作用。

1 明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是使工程项目在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这个目标有三要素:投资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

这三大目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缺一不可,要统筹兼顾,力求实现三大目标的最佳匹配。

这三大目标是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在工程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和描述。

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要对此目标进行分解,深入理解目标的要求和涵义。

2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以实施主动控制为原则。

为减少或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控制措施,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从而正面影响投资、质量、工期三大目标,最终使工程项目的计划目标得以实现。

劳动合同中的法律保护期

劳动合同中的法律保护期

劳动合同中的法律保护期是指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享有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时间期限。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律保护期主要涉及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阐述劳动合同中的法律保护期。

一、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相互了解、考察的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均受到法律保护。

1.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以及劳动保护。

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为一年,最长期限为十年。

在固定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1. 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内的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2. 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内享有稳定的工作保障。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无固定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与期限

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与期限

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与期限协议合同是指当事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协商一致,就特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所订立的书面文件。

在协议合同中,履行义务与期限是相当重要的内容,对于确保合同各方权益的保障和合同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与期限展开论述。

一、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1.1 主要义务协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指的是合同各方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期限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1 商品或服务的提供协议合同通常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和提供。

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按照约定的品质、数量、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确保达到合同的标准和要求。

1.1.2 付款义务付款义务是协议合同中常见的履行义务之一。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货款、费用或酬金,并确保付款方式和金额与合同一致。

1.1.3 保密义务对于涉及商业或技术秘密的协议合同,合同中可能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

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

1.1.4 合同的协助义务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完成合同的相关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例如,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或技术支持等。

1.2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协议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用于约定在不可抗力和其他特定情况下的责任豁免。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相关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时或永久免除或延期履行义务。

二、协议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协议合同中的履行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完成履行义务所需的具体时间点和期限,也是确保协议顺利履行的重要依据。

关于履行期限的约定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2.1 固定期限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指定某个日期或一段特定的时间范围作为履行期限。

例如,合同约定某商品的交付日期为合同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的组成

通用条件的条款规定,构成对业主和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合同通用条件;②规范,包括对承包商文件的要求,应由业主获得的许可,对基础、结构、工程设备、通行手段的阶段性占有,承包商的设计,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合同涉及的第三方,环境限制,电、水、气和其它现场供应的设施,业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指定分包商,合同内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提供的人员和设施,承包商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需提供的样本,制造和施工过程中的检验,竣工检验,暂列金额等;③资料标以及其它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还包括:合同协议书、投标函、中标函、合同专用条件、图纸。

1.承包商提供的担保①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

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非到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

②业主凭保函索赔。

情况包括: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接触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承包商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而未延长;按照业主索赔或争议、仲裁等决定,承包商未向业主支付相对应款项;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人修补;因为承包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业主终止合同。

2.业主提供的担保 在专用条件范例中,增加了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交“支付保函”的可选择使用的条款,并附有保函格式。

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金额能够按总价或分项合同的某一百分比计算,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半年,并且为无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考点3: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几个期限的概念1.合同工期在合同条件中用“竣工时间”的概念竣工时间是指中标通知书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经批准顺延的工期。

合同内约定的工期:是指承包商在投标书附录中承诺的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的时间界限作为衡量承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施工义务的标准。

2.施工期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指明的竣工日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从开工之日起至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人施工期,以此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导致工程施工组 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 ②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 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 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 ③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 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 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 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 1.合同类型特点
• 2.可调价合同
• 3.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事件——合同价格增加
• 4.承包商的质量责任——合同价格减少
• 5.承包商延误工期或提前竣工
• 6.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的暂列金额
• 指定分包商的概念
• ①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 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 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②合同条款规 定,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工作内容 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
程施工合同的区别的报告,并用ppt进行汇报。 实训成果:
关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的报告。
谢谢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
• 动员预付款的扣还 • 预付款在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按百分比
扣减的方式偿还。 • (1)起扣。自承包商获得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
到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额)10%那个月起扣。 • (2)每次支付时的扣减额度。本月证书中承包商
应获得的合同款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 中扣除25%作为预付款的偿还,直至还清全部预 付款。即: • 每次扣还金额=(本次支付证书中承包商应获得的 款额-本次应扣的保留金)×25%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第八章)

第⼋章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管理 ⼀、施⼯合同⽂件的组成 FIDIC施⼯合同⽂件主要内容组成合同协议书业主发出中标函的28天内,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约保证后,双⽅签署的法律性标准化格式⽂件为了避免履⾏合同过程中产⽣争议,专⽤条件指南中注明接受的合同价格、基准⽇期、开⼯⽇期中标函业主签署的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投标函承包商填写并签字的法律性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包括报价和对招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件合同专⽤条件 合同通⽤条件 规范除了⼯程名主要部位施⼯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外还可包括 对承包商⽂件的要求应由业主获得的许可对基础、结构、⼯程设备、通⾏⼿段的阶段性占有承包商的设计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合同涉及的第三⽅环境限制电、⽔、⽓和其他现场供应的设施业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指定分包商合同内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提供的⼈员和设施承包商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需提供的样本制造和施⼯过程中的检验竣⼯检验暂列⾦额 续表图纸 资料表以及其他构成合同⼀部分的⽂件资料表—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函⼀起提交的⽂件,包括⼯程量表、数量、列表及费率/单价表等构成合同⼀部分的其他⽂件——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范围的⽂件(包括合同履⾏过程中构成对双⽅有约束⼒的⽂件) ⼆、FIDIC施⼯合同条件的合同担保 1.在FIDIC施⼯合同条件属于承包商应提供的担保是[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 2.FIDIC施⼯合同条件中的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是到[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和保修的义务]为⽌。

3.业务提供的⽀付保函担保⾦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百分⽐]计算,担保期限⾄[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并且为[⽆条件担保]. 4.业主是否向承包商提供⽀付保函,取决于[业务主动选⽤]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 5.FIDIC施⼯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可凭保函索赔的情况 (1)专⽤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解除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承包商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未延长; (2)按照业主索赔或争议、仲裁等决定,承包商未向业主⽀付相应款项; (3)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修补; (4)由于承包商的严重违约⾏为业主终⽌合同。

工程施工决算时间(3篇)

工程施工决算时间(3篇)

第1篇一、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决算时间1. 合同约定:施工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工程施工决算时间,如竣工后一个月内、竣工后三个月内等。

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协商确定: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施工决算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利益等因素,确保施工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法律规定的施工决算时间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程价款结算方法1.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2.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 分段结算: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按工程进度分段结算。

四、施工决算时间的影响因素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越大,施工决算时间越长。

2. 施工难度:施工难度越大,施工决算时间越长。

3. 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越快,施工决算时间越短。

4. 气候条件:气候条件恶劣,施工进度可能受到影响,导致施工决算时间延长。

5. 材料供应:材料供应不及时,可能导致施工进度受阻,从而影响施工决算时间。

总之,工程施工决算时间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保施工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安排施工决算时间,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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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阶段的合同履行涉及的几个时间期限
(一)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堯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

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二)施工期
承包人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

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延误竣工承包人承担拖期赔偿责任,提前竣工是否应获得奖励需视专用条款中是否有约定。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斯限视具体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在专用条款内约定X般为1年〉。

对于合同内约定有分部移交的单位工程,按提前验收的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确定的竣工日为准,起算时间相应提前。

由于承包人拥有施工技术、设备和施工经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到检验合格为止。

修复费用以缺陷原因
的责任划分,经查验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修复后可获得查验、修复的费用及合理利润。

如果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发包人可以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修复费时间相应提前。


包人对保修期内出现的不属于其责任原因的工程缺陷,不承担修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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