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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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为深入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水利局制定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2022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5.5%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1,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1.严格用水指标管理。

制定〃十四五〃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

配合完成重点江河流域水量分配,落实水量分配方案,抓好用水总量控制和断面下泄流量双控制。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节水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

严格计划用水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实现年用水量100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推动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50%以上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管理。

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考核。

严格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一、目标设定我们要明确目标。

山东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肩负着节能减排的重要任务。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山东省整体能效水平。

二、制度设计我们要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

这个制度要既能激励企业,又能保证公平竞争。

2.1设立能效“领跑者”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2.2制定能效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手段提升能效。

2.3建立能效监测体系,对企业的能效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政策扶持有了制度,我们还需要一系列政策扶持来推动企业参与。

3.1对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3.2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研发节能技术、设备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3.3建立节能减排基金,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四、宣传推广4.1通过媒体、网络、会议等多种渠道,宣传能效“领跑者”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

4.2组织举办能效“领跑者”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企业代表参加,交流经验,分享成果。

4.3制作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发放到企业、社区,提高公众对节能减排的认识。

五、监督考核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

5.1设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对企业进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领跑者”称号。

5.3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优化制度。

六、后期优化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收集反馈,及时调整优化。

6.1建立反馈机制,定期收集企业、公众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6.2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6.3结合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调整、优化方案内容。

经过一番思考,这个方案的框架基本形成。

我知道,这个方案的实施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优化。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3•【文号】办节约〔2024〕158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4〕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提高用水产品水效,树立节水先进标杆,促进节水器具推广,按照《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规模、节水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从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和净水机等5类产品中遴选。

曾被评为2020年度、2022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可再次申请。

二、基本要求申请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生产者和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生产者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者申请。

3.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产品1.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2.通过水效标识备案,水效指标达到国家标准1级,具备近一年内依法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产品性能优良,在近一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水效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无质量违法行为。

4.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出货量要求:(1)初次申请水效领跑者的坐便器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5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0000套,其中至少有3000套用于零售渠道;(2)初次申请水效领跑者的智能坐便器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4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8000套,其中至少有2000套用于零售渠道;(3)初次申请水效领跑者的洗碗机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2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4000套,其中至少有1000套用于零售渠道;(4)淋浴器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5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0000套,其中至少有3000套用于零售渠道;(5)净水机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2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8000套,其中至少有1000套用于零售渠道;(6)曾入选产品再次申请的,应完成上个推广期承诺出货量。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日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会议要求,缓解本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全市供水安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节水作为解决本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以实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全市用水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为推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25;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淡化海水利用量达到1亿立方米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强化源头管控1.强化以水定需。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8.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为节水改造和管理提供服务。

9.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

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

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

到2022年,遴选出50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50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20个水效领跑者灌区以及一批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和水效领跑者城市。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

水利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推动法治建设。

完善节水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

开展节约用水立法前期研究。

加快制订和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到2022年力争颁布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节水管理。

(三)完善财税政策。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修定、节水宣传教育等。

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拓展融资模式。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附件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的水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

依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范围包括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和灌区,遴选程序为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

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导、政策鼓励,形成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二、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规模、节水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选择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等生活领域用水产品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逐步扩大到工业、农业和商用等领域用水产品。

(一)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1、水效指标达到国家标准1级以上,且为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水效检测报告或获得经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2、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达到一定销售规模。

3、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无质量违法行为。

4、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等负责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国管节能〔2020〕94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公共机构用水效率,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定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水利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2020-2022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公函(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分别寄送至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0年5月19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公共机构用水效率,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决定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一、基本思路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基础上,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的水效领跑者名单,示范引导其他公共机构学习标杆,加快形成“单位主动、行业联动、多方行动”的节水工作格局,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综合考虑公共机构的类别、地域条件、用水规模和特点等,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市“十三五”水资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水资司〔20〕379号)和《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水资函〔20〕9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水资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按照新发展理念,控制水资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定需、以水定产,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环境相均衡,以水资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总量控制和强度管理相结合。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控用水总量,切实把水资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

严管用水强度,在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切实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

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

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

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

四部委联合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四部委联合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准。
( 2 ) 有取 用 水资源 的合 法 手续 , 近 三年取 水 无
超计 划。

纸肢纸板/ %
( 3 ) 近 三年 未发 生 重大安全 和 环境 事故 ,无违
法 行为
注: a . 各 参数计算方法参 见GB /T 2 6 9 2 7 2 0 1 1 《 节水型 企业
造纸 行
业》。 b经抄 浆机 生产浆板 时,允许在 本定额的基础上增 加1 O m / t c . 生 产漂白脱 圣废纸 浆时, 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 1 O m / t 。 d 生产涂 布类 纸 及纸板 时,允许在本 定额的 基础上增加 1 O r n / t 。 e . 纸 浆的计量单位 为 吨 风干 浆 ( 含水 1 0 %)。 f . 纸浆、 纸、 纸 板的取 水量 定额指标分别计 g高 得半 半化 学本色木 浆及草 浆按 本色化学木 浆执 行, 机 械木 浆按 化 学机
本 色化 学 小 ( 竹) 浆/ ( i n / a d t ) 化学 机 械 术浆 / ( m / a d t ) 漂f j 化 学 非 小浆 ( 盛f . 1 l l = 、 , 、
汁蔗涪 ) / ( m / a d t ) 脱 墨 废纸 浆 /( m / a d t )
和管理通 则 ( G B 2 4 7 8 9 ) 要求, 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
局等四部委联合 印发 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 者g f 领 行动实施 细则) )【 以下简称 细则 ) , 提 出将 通过 定
期发布水效领跑 者名单和指标 , 鼓 励企业 向水效领跑
者学 习, 促进 节水 型工业体 系建设 。 水 效领 跑者 称号 有效 期两年 , 获评企 业将享受节水技 改项 目优 先被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川办函〔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4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3日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379号)精神,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

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指标体系。

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

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各市(州)要在完成所辖县(市、区)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基础上,在2018年底前完成市(州)、县(市、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和审批,并有序推进本行政区内跨县(市、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流域和水源。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平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4〕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4〕1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统筹施策,靶向发力,开展各行业、全流域、全过程、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推进水资源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

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前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生活生产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10.08
•【文号】办节约〔2024〕249号
•【施行日期】2024.10.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用
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办节约〔2024〕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推动节水产业发展,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4〕158号)有关要求,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出28个型号产品作为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

自公布之日起,入围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充分使用含有领跑者信息的水效标识。

入围企业要积极推广水效领跑者产品,保障水效领跑者产品的生产、市场
供应和售后服务,按照承诺要求完成年度推广任务。

广大用水产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节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持续提升产品用水效率,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10月8日附件:2024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单。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降低用水成本,根据《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在全国范围内,选取用水效率高、节水效果好的用水户,作为水效领跑者,通过树立榜样,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范围包括: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等领域。

三、实施措施
1. 定期公布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提高用水效率。

2. 加强对用水产品的监管力度,推动用水产品节水技术进步和创新。

3. 加强对重点用水行业的支持和指导,推动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对标达标。

4. 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提高灌区节水水平。

四、实施步骤
1. 准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措施和时间节点。

2. 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

3. 总结阶段:对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工作机制。

2. 加大投入力度,为水效领跑者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

3. 加强对水效领跑者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降低用水成本,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全球能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和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能源效率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推动能源节约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一系列能效政策和措施。

我国也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能效政策,包括能效“领跑者”制度。

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效水平的提高,本文将提出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实施方案。

二、背景分析2.1 能效“领跑者”制度简介能效“领跑者”制度是指通过政府主导,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进行激励和约束,促使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该制度注重企业自愿参与,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激励机制和约束措施,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效。

2.2 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必要性2.2.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愈发凸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成为时代要求。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能够推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力度,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

2.2.2 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能效“领跑者”制度能够激励企业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2.2.3 促进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能效“领跑者”制度有助于减少浪费和资源消耗,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设定3.1 技术创新通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以满足市场的能效需求。

3.2 能源利用效率提升通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排放量。

3.3 经济效益提升通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路径4.1 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出台相关能效政策文件,明确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与《XX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XX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萧山区面临着单位面积水资源量较少,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国水平,河网水质欠佳,水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加强节约用水,树立全社会节水新风尚,形成优水优用供水格局,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是水安全战略的重要支撑,是高质量示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强化目标管理和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用水单元,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着力推进政策和技术创新,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节水管理机制和工作网络健全完善,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5%和4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6 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5.5亿m3以内。

到2025年,节水市场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8%和50%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6.22亿m3以内。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5.12•【文号】国管节能〔2024〕93号•【施行日期】2024.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24〕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表率作用,按照《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173号)要求,国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经组织推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复核答辩、现场查验和公示,确定了20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现予以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标杆示范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引领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规定的节水要求和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在节约用水方面走在前列。

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学习借鉴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水效对标达标行动,健全用水计量设施,普及更新节水器具,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水意识、履行节水义务,持续提升用水效率,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贡献力量。

附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4年5月12日。

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一、申请产品要求(一)安装在民用或公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0.6MPa条件下使用的各类坐便器;(二)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三)依据国家标准GB 25502《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现行有效版本,产品水效达到1级;(四)坐便器产品及配套配件的质量性能,满足GB/T 6952《卫生陶瓷》、GB/T 26730《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GB/T 26750《卫生洁具便器用压力冲水装置》、CJ/T 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9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现行版本要求;(五)通过水效标识备案, 并具有近一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依法通过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见附件1);(六)在近一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水效标识专项检查中,该品牌产品均未出现不合格产品,无质量违法行为。

二、申请企业要求(一)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二)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三)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申请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初次申请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3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0000套,其中至少有2000套用于零售渠道;曾入选产品再次申请的,应完成上个推广期承诺出货量。

三、组织实施(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工作,确定申请产品和企业的要求及所依据的国家标准,评选和公告入围企业和产品型号。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水效领跑者产品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每个品牌最多申请5个型号,仅颜色或水箱盖不同的应认为是该产品型号的子型号,作为同一型号申报,每个型号子型号不得超过3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09.01•【文号】发改环资〔2023〕1193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我们会同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四水四定”,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水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大力推动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节水产业,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

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水效领跑者梯度培育行动方案

水效领跑者梯度培育行动方案

水效领跑者梯度培育行动方案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供应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当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有效的培育水效领跑者,需要制定一套行动方案。

一、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二、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和设备的创新,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

推广先进的灌溉技术,如滴灌和喷灌技术,有效减少农业用水的损耗。

在工业生产中,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工艺,减少水的消耗。

同时,鼓励和支持科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加大对节水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水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利用水资源,并保障供水的稳定性。

加大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减少污染和破坏,确保水源的质量和供应的安全。

同时,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水资源的信息网络,实现水资源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四、加强水资源的经济化管理建立健全的水资源定价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刺激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采取阶梯式价格政策,提高水资源的价格,鼓励用户节约用水。

同时,加强对水资源利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超标超耗的行为进行处罚,激励正常使用水资源的企业和个人。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水资源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有效解决。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和探索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措施。

同时,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促进技术和经验的交流,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想要培育水效领跑者,我们需要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加强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加强水资源的经济化管理,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只有通过这些行动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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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的水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

依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范围包括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和灌区,遴选程序为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

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导、政策鼓励,形成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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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规模、节水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选择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等生活领域用水产品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逐步扩大到工业、农业和商用等领域用水产品。

(一)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水效指标达到国家标准1级以上,且为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水效检测报告或获得经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2、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达到一定销售规模。

3、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无质量违法行为。

4、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等负责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指定媒体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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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水效领跑者产品目录、水效指标及其生产企业。

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目录每两年发布一次。

(三)对水效领跑者给予激励
建立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指标与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

根据节水技术发展、市场水效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纳入水效标准体系。

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

三、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综合考虑企业的取水量、节水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用水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从火力发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等行业中,选择技术水平先进、用水效率领先的企业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一)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符合相关节水标准,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了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

4、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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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等负责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能源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单位产品取水量等水效指标。

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每两年发布一次。

(三)开展水效对标活动
总结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鼓励企业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四、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综合考虑灌区的气候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农作物种类、灌区规模等情况,选择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状况良好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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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灌区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用水效率处于同类型灌区的领先水平。

2、灌区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措施到位,满足《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要求。

3、灌区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用水计量和调度设施配置完备、技术先进,水效监测和评价符合《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

(二)灌区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发布
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灌区水效领跑者名单。

灌区水效领跑者名单每三年发布一次。

(三)发挥示范效应
总结灌区水效领跑者最佳实践,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现代灌区建设,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强灌区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精准灌溉。

形成符合区域水资源条件的规模化农业灌溉节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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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先进经验,适时将灌区水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节水标准体系,并转化为制定节水目标、开展考核评价的依据。

五、水效领跑者标志及使用
列入水效领跑者的产品、企业和灌区,应使用统一的水效领跑者标志(样式如下图)。

水效领跑者产品可以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或包装物上加施水效领跑者标志。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灌区在宣传活动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志。

严禁伪造、冒用水效领跑者标志,以及利用水效领跑者标志做虚假宣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引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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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水效领跑者遴选过程的客观公正。

水效领跑者称号实行动态化管理,开展跟踪调查,对不符合水效领跑者条件的,撤销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水效领跑者;加强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的水效、质量等性能的监督检查,将水效领跑者列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在水效领跑者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曝光,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标准引导
根据各领域的节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可实现的技术改进等情况,建立水效领跑者指标持续更新机制,逐步提高水效领跑者指标要求。

建立以国际领先水平为标杆的水效领跑者衡量标准,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与产品、企业和灌区的节水评价体系相结合,促进节水标准提升。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或推介会等形式和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对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方法进行宣传推广。

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为引领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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