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成立艺术团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团队的建设,提高艺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成立本艺术团。
第二条本艺术团名称为“XX大学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
第三条本艺术团隶属于XX大学,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
第四条本艺术团的宗旨是:以德艺双馨为标准,以服务校园、服务社会为己任,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艺术团的日常行政、财务、物资等工作。
2. 舞蹈部:负责舞蹈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
3. 音乐部:负责音乐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
4. 戏剧部:负责戏剧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
5. 美术部:负责美术作品的创作、展览和推广。
6. 宣传部:负责艺术团的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
第七条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八条凡XX大学在校师生,热爱艺术,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愿意为艺术团服务者,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九条加入艺术团的会员应遵守本章程,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会员的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表;2. 经艺术团审批;3. 领取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2. 参与艺术团的节目排练和演出;3. 享有艺术团提供的各项服务;4. 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活动与演出第十二条艺术团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活动,包括:1. 校内艺术比赛;2. 艺术节;3. 社会实践活动;4. 艺术交流。
第十三条艺术团根据学校和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包括:1. 校庆、庆典演出;2. 社会公益演出;3. 文化交流活动。
第五章经费与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艺术团的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2. 社会赞助;3. 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艺术团的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专款专用;2.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3. 保障艺术团活动的正常开展。
艺术团活动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艺术团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及成员行为,提高艺术团的整体素质和影响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条艺术团是学校内部的一个非营利性学生组织,由热爱艺术、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艺术团以“团结、创新、发展、和谐”为宗旨,通过组织各类艺术活动,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示学校艺术风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表演部、后勤部等部门。
第五条团长负责全面领导艺术团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由团长任命,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通过面试或选拔进入艺术团,成为正式成员。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七条艺术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色活动两大类。
第八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举办各类艺术讲座、培训,提高成员艺术水平;2. 定期组织排练,为校内外的文艺演出做准备;3. 定期开展艺术交流,与校外艺术团体进行交流合作;4.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比赛,展示艺术团风采。
第九条特色活动包括:1. 举办艺术团成立纪念日庆典活动;2. 结合节日、纪念日举办主题艺术活动;3. 创作原创艺术作品,举办展览、演出等;4. 组织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活动策划与实施:1. 各部门根据活动需求,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2. 策划方案经团长批准后,由各部门组织实施;3.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履行成员义务;3. 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团结友爱;4. 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
第十二条成员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表现、成果等;2. 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大学生艺术团章程201*-10-2515: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艺术团的性质:扬州大学艺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直接指导管理的学生艺术团体。
第二条:艺术团的宗旨:致力于为学生创造专业实践的平台,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繁荣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引领校园文化潮流;帮助普通专业学生提高文化艺术素质,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第三条:艺术团的任务: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排练出丰富多彩的艺术节目,定期组织汇报演出,在学校营造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参与策划学院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认真组织、完成校内外重大演出任务,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文艺汇演和文艺比赛;邀请或聘请校内外文艺界知名人士来艺术团授课,并与各种社会艺术团体进行艺术交流,促进艺术团整体水平的提高;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由教师担任)、副团长若干名(由学生担任)。
第五条:艺术团下设声乐队、舞蹈队、器乐队、时装表演队。
各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主管艺术团的宣传、外联和演出后勤、考勤汇总、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办公室主任和各队队长组成艺术团常委会,全面负责艺术团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活动安排等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安排日常训练和演出;审查通过每学年招聘的艺术团新成员;修改艺术团章程;听取并认真处理成员的意见。
第八条:艺术团常委会成员由院团委提交建议人选,院党委发文任命。
各队队员的任免由艺术团常委会负责并报院团委批准。
第九条:艺术团聘请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专业技能水平的教师担任各队指导老师。
第十条:艺术团聘请校院相关领导担任顾问、名誉团长。
第三章团员第十一条:团员条件1、全院在籍研究生、本科生;2、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艺术团各项规章制度;3、专业基础较好,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xx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xx大学艺术团,是由校团委领导的,开展艺术实践和文艺活动的学生艺术团体。
第二条艺术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
第三条艺术团任务: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定期进行艺术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专业水平,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部分艺术团组织结构及分工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设置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负责管理艺术团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各队之间的工作。
第五条艺术团设三个部门:舞蹈队,礼仪队,铜管乐队。
每队设置队长一名,领队一名。
队长负责招新,管理协调,通知,考勤等事务,负责和指导老师沟通及制定训练计划。
领队负责组织训练,配合队长做好日常工作以及与本队相关的一切事务。
第三部分团员录用、考核及奖惩第六条招新:每学年向全校进行招收,凡是本校在校学生,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各队具体要求自定,如礼仪队对队员相貌有要求),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经报名与选拔通过,均可成为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第七条考核:(一)各队自行制作考勤表,每次训练都要进行记录,如有特殊情况缺席训练的须注明(如xxx第二天考试需复习),否则需得到指导老师允许。
每个月月底每队上交一次考勤表给团长或副团长。
(二)团长和副团长定期到各队检查训练情况(可以制作一张表单记录,记录项目如当天训练人数,训练内容),每月底写一份书面汇报,并和考勤表一起交给团委负责老师。
第八条奖惩制度以下情况的团员可加课外学分:(一)参加艺术团满两年的团员可加2个课外学分,个别表现优异的可加3个课外学分(例如管乐队可设置声部长,声部长加3个学分)。
以下情况的团员将不予加课外学分:(一)新团员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三次训练的做开除出艺术团处理。
(二)参加艺术团第二年的团员不参加所在队主要活动的将不予加课外学分。
第四部分各队具体管理条例。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第一篇:大学生艺术团章程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以促进高校艺术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为己任,坚持专业性提高和群众性普及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将培养艺术人才、营造艺术氛围、创作艺术精品有机结合。
第二条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由若干专业队(舞蹈队、合唱队、曲艺队、主持队、模特队)组成。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的宗旨是:大力建设校园精神文明,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倡导高雅艺术,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人文素质。
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开展各类有组织、有意义、有层次的文化艺术活动,选拔优秀学员,通过美育培训、社会实践、艺术熏陶等形式短期内提高学员的文化艺术品位,进而带动全院整体文化层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艺术团是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集美育教育、素质培养和艺术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组织。
第六条艺术团组织机构设置:(一)聘请艺术顾问及艺术指导;(二)设艺术团团长及副团长;(三)设组织部、策划部、宣传部;(四)各专业队设队长,副队长。
第七条艺术团组织机构职能(一)艺术顾问和艺术指导:向同学们解答有关艺术方面的问题,负责排练指导工作。
(二)团长及副团长:是大学生艺术团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制定艺术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各部和各队的工作。
(三)组织部:管理团的内务工作,招纳并审核组织成员;在活动中负责向上级汇报相关计划和总结;安排活动的细节;协调团长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策划部:策划一系列富有创意的文艺演出及活动,成员要求有较先进且细腻的逻辑思维,能够策划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意识的活动;负责校外的赞助、宣传策划及文艺演出的联络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在校内演出的宣传工作;定期张贴有关文艺团近阶段工作要点的海报,提高艺术团的知名度,并根据活动开展的需要进行外联工作。
(六)专业队队长及副队长:组织本队队员训练、排练;与本队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本队情况。
大学艺术团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特成立大学艺术团社团(以下简称“艺术团”)。
第二条艺术团隶属于学校团委,是学校学生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艺术团的宗旨是:以德为先,艺为魂,团结协作,追求卓越,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理事会,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社团团长:负责艺术团的全面领导工作。
2. 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3. 秘书长: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4. 各部门部长: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以下部门:1. 舞蹈部:负责舞蹈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
2. 音乐部:负责音乐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
3. 美术部:负责美术作品的创作、展示和推广。
4.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设计、活动报道等。
5. 外联部:负责与校外单位的联系,争取演出机会和赞助。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七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艺术,愿意为校园文化建设服务的,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八条加入艺术团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精神。
3. 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和艺术修养。
第九条成员加入艺术团需填写入团申请表,经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2. 参与艺术团的决策和管理。
3. 优先获得艺术团提供的培训机会。
4. 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一条艺术团定期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包括迎新晚会、毕业晚会、校园文化节等。
第十二条艺术团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类文艺比赛,展示我校学生的艺术风采。
第十三条艺术团定期开展艺术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艺术素养。
第五章社团经费第十四条艺术团的经费来源包括:1. 学校团委的资助。
2. 社团自筹资金,如演出门票收入、赞助等。
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第一章: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总则第一条:定义: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学生会文娱部指导下的,自主从事第二课堂工作的社团。
主要工作是舞蹈、歌曲等艺术节目的排练和演出。
她是极富三江文化艺术特色的学生业余演出团体。
第二条:宗旨:通过每年举自主举办大型文艺汇演,加强各院系同学之间的联系,通过每年文艺下乡等活动,向社会展现我们三江学子的风采。
第三条:隶属关系:院团委领导下的一级社团。
第二章: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第四条:本社团实行团长负责制。
第五条:本社团设有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
下设舞蹈组、歌曲组、相声小品组、内务组、外务组、宣传组。
第六条:团长:负责向团委、学生会申请及汇报工作,负责与上级领导联系,统筹管理大学生艺术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对内部事物有决定权。
第七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在团长离团或团长无法行使权力时,代理团长职责。
第八条:舞蹈组:主要从事舞蹈的排练和演出。
第九条:歌曲组:主要从事歌曲的排练和演出。
第十条:相声小品组:主要从事相声小品的的排练和演出。
第十一条:内务组: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事物和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内部成员档案整理,各项活动档案整理,其他外部机构的联系档案整理。
物品管理:向办公室申报物品、领物品,同时负责定会议室财务管理:登记获得部长同意的发票的经手人姓名,用途及金额,并定时向办公室报销,报销的款项及时向经手人发放人事管理:管理内部考勤、成员的流动,举行内部庆祝会,如庆祝成员过生日,组织慰问卧病在床的成员。
第十二条:外务组:开展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各院系学生会、其他学生组织、校机构、外校、赞助单位,活动场馆负责人的各项联系工作。
第十三条:宣传组:设计制作并张贴海报、标语、横幅,并负责对有关事宜与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宣传部联系。
第三章:三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纪律第十四条:社团内部会员(包括团长、副团长)享有平等权利所有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应认真负责的对待自己的工作。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大学生艺术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了保证艺术团的正常运转,提高艺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大学生艺术团是以服务学校师生、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艺术团体。
2、艺术团成员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机构1、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2、设立各艺术门类的负责人,如舞蹈队队长、合唱队队长等,负责本队的训练和演出安排。
三、成员选拔与录用1、每学年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招新,凡热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同学均可报名。
2、选拔过程包括面试、才艺展示等环节,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和团内干部共同评定。
3、被录取的成员应填写相关信息表格,成为正式团员。
四、成员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参与艺术团内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接受艺术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二)义务1、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2、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3、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
五、排练制度1、各队应制定详细的排练计划,保证排练时间和质量。
2、排练时应保持专注,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3、尊重指导老师和队友,不得在排练场大声喧哗、打闹。
六、演出制度1、参加演出的成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服装、道具等。
2、演出时要发挥最佳水平,展现艺术团的良好形象。
3、遵守演出场地的规定和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七、考勤制度1、建立考勤表,对成员的排练和演出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2、迟到、早退三次视为一次缺勤,缺勤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八、奖惩制度(一)奖励1、对在排练、演出中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2、为艺术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艺术团章程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大学生艺术团2011年成立,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艺术团分为行政部门和艺术部门,其中行政部门包括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技术部、管理部、剧务部;艺术部门包括舞蹈团、合唱团、吉他社和礼仪队。
为了保证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以促进艺术团健康、有序的持续发展,特制定艺术团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宁夏理工学院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校级学生组织的社团,代表宁夏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第二条艺术团宗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
第三条艺术团的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和学校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
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丰富师生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艺术团要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职责工作职责:1、艺术团团长: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
2、常务副团长:全面处理艺术团日常事务,负责全团的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行政副团长: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4、艺术副团长:负责各艺术部门排练计划进行和落实5、团长助理: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6、文秘:做好会议记录7、办公室:负责团内外活动的策划、各部门组织协调、对团员进行监督考核、财务及资料的整理、会议召开、人员协调等,是艺术团的核心部门。
8、外联部: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企业,为我校举办的相关活动寻求赞助经费,并努力与这些部门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在校生谋取勤工俭学的岗位,保持兄弟院校的联系,通过交流,学习经验,不断提高.9宣传部:负责校内外的宣传工作,如海报的设计、校园网资料的整理;互联网微博的互动工作,撰写请柬、节目单的制作等10、技术部:主要负责团内的网站管理、视频制作、活动的展板、活动的材料上传监管。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艺术团的性质: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院团委领导和指导、管理的学生艺术团体,是活跃在校园舞台上的文艺骨干团队。
与校学生会文艺部区别于文艺部负责组织校大型文艺晚会如迎新晚会,而艺术团则是呈现具体节目表演。
艺术团与学生会文艺部有着基本相同的工作宗旨,并同文艺部建立了直接的工作联系,使学校的文艺工作更加的完善。
大学生艺术团的建团宗旨和任务是:“挖掘大学生艺术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搭建校园文化舞台、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氛围,打响我校“国脉艺术团”名号。
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既秉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及音乐艺术,又反映当代大学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团的成立能更加规范地管理和安排学生们的自行排练活动。
欢迎在校所有学生自行编排节目,但是要符合现今时代精神,要符合目前大学生素质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在合理合情合法的框架内自由发挥,如有需要可向我团申报节目考核,作为我团保留节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一条艺术团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设团长1名,副团长一名,队长及副队长若干名,办公室。
团长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开展工作,统筹团务部。
各队长及副队长负责常规管理并协调本队训练工作,团员协助各队长开展团内工作。
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人员调配与通知,资料建档于整理,外联等。
第二条艺术团团内下设合唱队、舞蹈队、话剧部、主持人才储备中心、器乐部。
第三条顾问请本部老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艺术团一切花费均凭有效单据报销,做到账目公开化。
第三章艺术团成员第一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章程,维护本社利益,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和爱好者,经过艺术团的选拔,表现突出者均可成为艺术团成员。
艺术团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团的活动管理,提高艺术团整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艺术团是校园内以艺术表演为主体的学生团体,旨在培养艺术人才,弘扬艺术精神,展示学生风采。
第三条艺术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2.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 坚持创新性、艺术性和教育性相结合;4. 坚持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艺术团下设以下部门:1. 秘书处:负责艺术团的日常事务,包括文件管理、活动策划、组织协调等;2. 舞蹈队:负责舞蹈类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3. 话剧队:负责话剧类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4. 歌唱队:负责歌唱类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5. 乐器队:负责乐器类节目的编排、排练和演出;6. 美术设计部:负责舞台美术设计、宣传海报制作等;7. 宣传部:负责艺术团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报道等。
第六条艺术团各部门成员由艺术团团长提名,经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艺术团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两大类。
第八条定期活动包括:1. 艺术团例会:每周一次,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计划;2. 艺术团排练:每周至少一次,为即将到来的演出进行准备;3. 艺术节表演:每年举办一次,展示艺术团一年来的成果;4. 校园文艺晚会: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学校组织的文艺晚会。
第九条临时活动包括:1. 校内外比赛:参加各类艺术比赛,提升艺术团知名度;2.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3. 公益活动:开展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艺术团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学生自筹两部分组成。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 热爱艺术,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积极参与艺术团活动,为艺术团发展贡献力量。
大学生艺术社团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艺术社团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大学生艺术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大学生艺术社团第二条:社团性质:大学生艺术社团是一个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组织第三条: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扶植音乐、舞蹈、乐器、T台秀爱好者,培养一些多能人才。
第四条:社团目标:为学校广大音乐、舞蹈、乐器、T台秀爱好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交流的空间,也为校园生活增添一份亮丽色彩,使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可以感受一下音乐、舞蹈、乐器、T台秀所带来的快乐。
第二章任务和活动原则(一) 基本任务1.弘扬时代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社团会定期给会员安排课,由音乐、舞蹈、乐器、T台秀专业人传授相关知识,还定期开展唱歌比赛、舞蹈交流会、乐器表演T台秀以及联欢会,给会员大显身手的好机会。
3.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
4.积极配合完成院团委的工作任务。
(二)活动原则1.社团开展活动的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
2.社团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的工作安排。
3.凡本社团开展的重要活动事先和院团委商量决定。
第三章关于会员(一)凡是爱好音乐,喜爱舞蹈,乐器,想在T台上展示自己才华,承认本团章程,思想健康,要求上进,是我院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参加者须交个人简历和相片两张,经考核可入会,合格者正式成为本社团会员。
(三)会员权利1.有权监督本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3.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四)会员义务1.遵守本社团章程,维护本社团的团结和荣誉。
2.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本团的发展出谋献策。
3.积极参加本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材料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材料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材料学院党委的牵头下,由材料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指导的,贯彻“丰富课余文化,增强才艺交流,提高文艺素质,追求卓越理念”的宗旨提出的一项民主化管理的学生自主管理组织。
主要目的就是加大大学生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关注度,及时组织本院对文艺活动有兴趣的同学进行艺术培训,并在课余时间组织有文艺特长的同学排练节目,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同学的组织能力与创新意识。
既在单调的学习生活上锦上添花,又提高大家走向社会必不可少的综合素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材料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直属团委,由艺术指导老师指导的全院爱好文艺并有一定艺术专长的学生组成的大学生业余文艺团体。
第二条:本艺术团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坚持“以学生为主,为学生服务,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空间”的办团方针,以文艺形式反映大学校园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技能。
第三条:本艺术团任务:深入学生学习和生活,宣传党、团和学院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艺术文化传统,发挥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和活力。
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加强与各系以及各兄弟院校联系,选送队员代表我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活动及比赛。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艺术团在每年第一学期做好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并在第二个月内将新成员的编制情况备份存档。
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人才补充。
第五条:艺术团设正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负责统筹艺术团内的各项工作、日常管理事务、后勤筹备等其它工作。
具体任务安排由文艺部和学院老师协调,再和艺术团团长商议。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有声乐组、舞蹈组、乐器组、礼仪组、语言组。
每组设组长1-2名,组员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安排。
在艺术团团长总领导下,负责各组的日常管理和训练、演出等活动的安排落实,并定期向组织汇报本团队训练情况。
1、声乐组艺术活动类型:合唱、独唱、重唱等各种演唱类表演活动及培训。
艺术团章程范文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艺术团章程范文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总纲一、总则 1、组织性质:**理工大学生艺术团是在**理工学院学生会领导下,由学生自愿参加,老师参与和指导而组成的学生艺术团体。
2、宗旨:为广大艺术特长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平台,以文艺形式反映校园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技能,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组织制度:(1)大艺团是以成员自愿、学校组织和适应此组织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学生团体; (2)大艺团成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及形象;(3)大艺团的学生干部是大艺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德才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精神; (4)大艺团的学生干部由上级认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而产生;(5)严格执行大艺团训练、演出、会议等考勤制度;(6)大艺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4、任务: (1)训练、提高大艺团成员的业务水平;(2)排练出丰富多彩的艺术节目,定期组织汇报演出,在校内营造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3)积极参与策划学院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4)认真组织、完成校内外重大演出任务,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文艺演出和文艺比赛;(5)邀请或聘请校内外文艺界知名人士来大艺团授课并于各种社会艺术团体进行艺术交流,促进大艺团整体水平的提高;(6)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7)为各院系提供节目及演出指导。
二、组织机构 **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实行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长负责制。
下设舞蹈组、歌唱组、外联组、综艺组、礼仪组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介绍: 1、委员会:(1)对大艺团各级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对大艺团重大事宜发表意见,进行表决。
(2)负责大艺团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实施依据《**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档案管理制度》;(3)负责大艺团文件的起草、打印、发放以及立案归档工作;(4)负责大艺团各项会议的召开,做好文件准备及会议记录工作;(5)健全大艺团各项制度,建立《大艺团成员档案》,并对大艺团成员进行考评记录;(6)每学期初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整理规划整学期的工作活动; 2、舞蹈组组织节目类型:群舞、独舞、伴舞等各种舞蹈类节目演员要求:1、形象好,气质佳;对舞蹈学习有积极和严谨的态度;有时间观念,责任心强; 2、有丰富的舞蹈经验者优先; 4、歌唱组组织节目类型:独唱合唱伴唱等各种歌唱类节目演员要求:1、具备歌唱条件者,形象好、气质佳; 2、普通话标准,时间观念强,有合作精神; 3、有一定歌唱表演经验者优先。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由院团委领导的院级文艺组织。
大学生艺术团是由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以开展艺术实践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为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校园文化主流。
第二条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繁荣学校艺术文化生活,反映大学生意气风发、健康向上的的精神面貌,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陶冶大学生艺术情操,提高学生整体的艺术鉴赏力和欣赏水平。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坚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严格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定的推进本团的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受团委的直接领导,设团长一名,副团长1-2名,负责主持处理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设组织策划部、声乐队、器乐队、现代舞队、民族舞队、街舞队、表演部、吉他社等八个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
1、组织策划部:主要承担艺术团的日常行政与策划工作,负责组织、策划艺术团晚会及各种演出活动,以及艺术团考勤及全团内部协调等事宜。
2、声乐队:主要负责民族、美声、通俗等唱法的训练,培养优秀的校园歌手,排练并出演形式多样的声乐节目。
3、器乐队:主要负责编排和演出民乐及西洋乐等各类乐器节目。
4、民舞队:主要负责民族舞蹈的独舞、群舞、歌伴舞等舞蹈形式的编排和训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舞蹈节目。
5、街舞队:主要负责街舞的独舞、群舞、歌伴舞等舞蹈形式的编排和训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舞蹈节目。
6、现代舞队:主要负责现代舞的独舞、群舞、歌伴舞等舞蹈形式的编排和训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舞蹈节目。
7、表演部:主要负责主持、话剧、音乐剧、相声、小品等的编排和演练。
8、吉他社:主要负责吉他以及其他电声类节目的编排和表演。
第三章艺术团管理制度第六条档案管理制度被艺术团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七条排练制度艺术团排练及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队每周定期训练1~2次,活动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
艺术团章程(共5篇)
艺术团章程(共5篇)第一篇:艺术团章程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艺术团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的领导和管理下,由全院文艺爱好者并有一定专长的学生组成。
第二条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目的。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和学生会的管理和监督,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与其他社团一律平等。
第二章艺术团的管理机制第四条艺术团设正副团长,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艺术团的干部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得才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第七条艺术团会议、排练和演出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第三章艺术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艺术团所享有的权利包括:(1)在团内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要求的权利和对重大事宜表决的权利(2)在允许的范围内,团内成员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和喜爱的专业(3)有监督、批评艺术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权利(4)有对给予自己的批评进行申辩的权利(5)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但必须写书面申请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旅行的义务包括:(1)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努力加强艺术方面的修养(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3)队员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4)活动完后及时归还活动时所发下的服装和其他用品,积极主动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第四章艺术团的活动安排第九条艺术团各组安排每周活动1-2次,每次2-3小时。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小组会议,理论学习,基本训练,节目排练。
第十条活动时间以双修日为主,其他课余时间为辅,排练地点自定。
如有需要,应向院团委、生会会申请排练场地,希望得到上级的批准和支持——化生学院学生会艺术团第二篇: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是一个集美育教育、素质培养和艺术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组织;是代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文艺团体。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章程(于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第十三届全体团员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是由校团委领导的校级艺术组织。
校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以及热爱艺术活动的在校大学生组成,以开展艺术课程学习和艺术类活动为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及中外艺术经典。
校大学生艺术团联合各院级艺术团,共同开展校园艺术工作。
第二条校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繁荣学校艺术文化生活,反映大学生意气风发、健康向上的的精神面貌,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陶冶大学生艺术情操,提高学生整体的艺术鉴赏力和欣赏水平,创作一批较有水平的艺术作品。
第三条校大学生艺术团坚持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严格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定推进本团的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校大学生艺术团受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主席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3-4名,负责主持处理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校大学生艺术团设校艺术团办公室、管乐队、西洋乐队、民乐队、合唱团、舞蹈队、街舞队、话剧社、礼模队、鼓乐队、树叶吹奏队等十一个部门。
校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4名。
各队伍设队长一名,副队长2-3名。
1、艺术团办公室:福建农林大学校艺术团办公室是艺术团工作开展的核心部门。
艺术团办公室负责团内各项演出及活动的勤务筹备及策划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团内各项活动资料;协助校艺术团主席团协调团内外各项事务;负责团内的人事管理与财物管理工作。
校艺术团办公室在为团内各个队伍提供各项后勤支持的同时也为团内所承办的各类演出活动提供完备的策划方案以及协调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校艺术团办公室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组别;①【人事组】负责艺术团的人事档案记录工作;负责协助艺术团各队长进行成员的阶段性测评以及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艺术团的例会、训练考勤情况的记录和保存工作;负责团内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艺术团内部文化的协调构建工作;负责艺术团的人事交流等工作。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艺术人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学校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展示大学生艺术才能,丰富校园文化多样性。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发扬积极向上的艺术精神,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由学生自愿组建,分为音乐、舞蹈、戏剧和美术四个分团,每个分团设有指导老师和学生干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设立团委会和各分团,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和部长组成,负责管理和协调各分团的工作。
第六条:各分团由团委会委派指导老师和相应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分团内部的日常管理和艺术指导。
第七条:大学生艺术团每学年根据需要进行选拔工作,选拔出优秀的学生组成团员队伍。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八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具备良好的品德素养和较高的艺术修养。
第九条:团员应参加所有团内和校内艺术活动,服从团委会和分团的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
第十条:团员需保持良好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出现不当言行,影响团队形象。
第十一条:团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和学校纪律责任,必要时开除出团。
第四章分团规定第十二条:音乐分团负责组织和演出各类音乐节目,定期进行音乐培训和排练。
第十三条:舞蹈分团负责编排和表演各类舞蹈节目,提供舞蹈培训和技巧指导。
第十四条:戏剧分团负责排演和演出各类话剧、戏剧节目,开展演技培训和舞台表演训练。
第十五条:美术分团负责组织和展示学生的美术作品,举办美术展览和相关活动。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大学生艺术团每学年定期组织艺术展演、比赛和文艺晚会等,团员应积极参与。
第十七条:大学生艺术团定期进行团队建设和培训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艺术水平。
第十八条:大学生艺术团严禁利用艺术团名义谋取利益,团员不得擅自接受演出和表演酬劳。
第十九条:大学生艺术团应遵守学校的活动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活动场地和演出时间。
艺术团活动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团的活动管理,提高艺术团整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艺术团的所有成员及活动。
第三条艺术团以“弘扬艺术,丰富校园文化,提升团员综合素质”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师生提供高质量的艺术表演和活动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艺术团下设办公室、策划部、表演部、宣传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办公室:负责艺术团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
2. 策划部:负责艺术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
3. 表演部:负责艺术团的各类演出、排练及演出器材的管理。
4. 宣传部:负责艺术团活动的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
5. 后勤部:负责艺术团活动的场地、器材、物资的筹备及维护。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六条艺术团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不定期活动。
第七条定期活动包括:1. 艺术节:每年举办一次,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朗诵等多个艺术门类的比赛和表演。
2. 艺术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艺术讲座,提高团员的艺术素养。
3. 艺术沙龙:定期举办艺术沙龙,促进团员之间的艺术交流。
第八条不定期活动包括:1. 校际交流活动:与其他学校艺术团进行交流学习,提高团员的艺术水平。
2. 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团员的社会责任感。
3. 艺术团团员个人作品展示:鼓励团员展示个人艺术才华,促进团员之间的相互学习。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九条艺术团成员需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热爱艺术,遵守校规校纪。
第十条招新、选拔及培训:1. 招新:每年举办一次招新活动,面向全校师生选拔优秀团员。
2. 选拔:通过面试、试演等方式选拔优秀团员加入艺术团。
3. 培训:定期对团员进行艺术培训,提高团员的艺术水平。
第十一条成员义务:1. 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提高自己的艺术素养。
2. 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维护艺术团的声誉。
3. 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共同推进艺术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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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长春大学共青团委员会领导下,由爱好艺术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开展艺术实践和群众性文艺活动的学生艺术团体。
第二条艺术团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美育教育,围绕“学贯中外”校训精神,积极打造“充满时代气息、展现中华魅力、融合各国风情、独具上外特色”的艺术实践团体,营造高雅、积极、文明、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同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艺术团的团训“展示真我、放飞青春、追求卓越、心艺合一”。
第二章艺术团的任务
第四条艺术团定期安排日常排练,对成员自身艺术素养进行培养、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自身水平。
第五条基本任务
1. 积极参与策划学校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2. 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
3. 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邀请专业指导老师定期对艺术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旨在提高每位成员的艺术修养和表演才能,促成艺术团整体实力的全面提升。
第七条艺术团成员以艺术团名义或艺术团节目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必须告知艺术团团长,经批准,报秘书处备案后方能实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艺术团实行团长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艺术团根据需要设置组织机构,决定其职权职责配置。
第九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
各艺术活动团体设正、副部长各1名。
团长主要负责艺术团全面工作,负责艺术团与校团委之间的交流沟通,负责协调艺术团内部各团队的关系,修改艺术团章程,听取并认真处理成员的意见;副团长负责艺术团的训练、活动计划的制定、安排,组织一年一度的纳新和考核工作,向团长反映团内各方面的情况,协助团长工作。
第十条艺术团正、副团长由指导教师推荐并经校团委考核通过后由校团委发文任命;具体艺术活动团体的负责人均采取在团长推荐与自荐的基础上,经相关程序考评艺术团聘任。
第十一条艺术中心下设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礼仪团和话剧团五个文艺团体。
第十二条艺术团聘请校团委、院系有关负责老师组成顾问团,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指导;校团委对艺术团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
第四章团员
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入团条件:
1、全校在籍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修养,自愿遵守艺术团各项规章制度。
3、专业基础较好,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文化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第十四条团员的招聘和录用为每学年初面向全校公开进行。
凡是长春大学正式在册的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本身怀有较大兴趣与热情,经报名面试考核通过后,均可成为艺术团员。
第十五条团员的权利:
(一)凡团员可优先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及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组织的各种艺术观摩、交流和讲座。
(二)凡团员优先获得长春大学艺术进校园、各大剧院演出等各类信息和观看、培训机会,并有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全国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活动的候选权利。
(三)艺术团团员每学期参加艺术团的考评及评优工作,合格者由校团委给予加分,优秀团员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艺术团团员享有发表个人意见与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宜表决、监督艺术团财务支出情况的权利。
第十六条艺术团团员的义务:
(一)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规校纪,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维护本团利益的义务。
(二)艺术团团员需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学校和指导老师完成各项常规训练。
(三)艺术团团员需积极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以及校团委、艺术团组织的各种艺术观摩、交流和讲座等活动。
(四)艺术团团员需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和比赛,完成艺术团安排的各项集训及比赛、演出任务。
(五)艺术团团员需在不影响文化学习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艺术团的训练和活动的义务。
(六)艺术团团员需尊重其他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如有困难或特殊情况等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艺术团组织的相关活动需提前向部长请假。
(七)团员如中途退出艺术团,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退团。
第十七条本艺术团成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明确自身义务,遵守履行艺术团的章程。
第十八条本艺术团成员应时刻以艺术团及学校利益为重,积极为校园文化作贡献的义务,不得做出有害于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五章活动形式与内容
第十九条艺术团排练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每1-2周定期活动1次。
在重要演出活动之前,以短期集训的形式进行排练。
第二十条艺术团的工作任务包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演出、比赛任务,承担全校大型文艺活动,以及艺术团的定期汇报演出,组织参与青年文化艺术节、校园文化列车、艺术专题讲座等各类活动。
第六章组织制度
第二十一条例会制度
(一)本团每两周一次召开部长会议,听取两周来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周的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初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组织人事进行调整。
(三)例会时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随便交头接耳,保持会场的安静,确保会议正常有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制度
(一)团长、副团长业绩由校团委指导教师考核,艺术活动团队部长、副部长分数将综合团员评价、团长考核的结果予以综合评定。
(二)团长有权提出副团长的建议人选,有权任免各部部长,有权将违反纪律、不守团规的团员开除出团,但须上报校团委及指导教师批准。
(三)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每学年末评出明星团员、优秀团干,并将团员表现通报所在院系。
第二十三条财务制度
(一)艺术团活动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和外联赞助组成。
活动所用经费采用项目申报制,即:项目负责人提出活动预算,经艺术团负责老师同意后报校团委批准。
(二)实行严格的财政审批制度,即先申请经费经团长同意后执行,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凭正规发票予以报销的程序。
大额支出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字方可批准。
(三)艺术团一切财务收支,现金管理以及中长期记录由副团长负责。
各项支出、收入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校团委有权审查财务记录。
(四)全体会员都有监督财务收支的权利,每学期始,财务部递交经费预算。
每学期结束,向校团委递交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场地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团的活动场地仅用于艺术团的日常排练,一律不对外。
团长定期监督检查场地的使用情况,保证场地及设备的合理使用,严格杜绝器乐、设备私有化,严禁个人把艺术团的设备、场地用于艺术团以外的其他活动。
如经发现情节严重者,给予批评和处分。
(二)团员如以个人名义参与演出,艺术团乐器、道具、服装一律不对外借;如以团队形式参与校内演出,演出之前,必须将所需乐器、道具、服装于团长处进行备案,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演出过程中所有宣传资料,如海报,传单,节目单及现场报幕,节目必须加以艺术团名义;演出结束后,需当场清点收集,如有遗失,应尽快追回。
(三)艺术团乐器、道具、服装一律由各团队负责人派专人统一管理,每月定期清点一次。
每学期结束,各团队负责人对所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上报校团委,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登记报备,对设备、乐器、场地的损失及时检修和维护,保证艺术团财产和场地的安全。
(四)艺术团公共事务部将统一安排练习时间,以保证各团队正常训练及艺术团团员日常训练。
各团队具体训练时间详见时间表。
(五)对于遗失、恶意损坏艺术团办公用品、服装、乐器等公物的成员,除批评或处分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艺术团办公室及合唱教室钥匙归各团团长管理,一律不许外配和外借,每学期结束后上交指导教师,如丢失需向指导教师说明,以保证艺术团财产的安全。
(七)艺术团团员需保证设备及场地的使用安全,定期进行场地打扫,维护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第七章艺术团演出规定
第二十五条演出制度
(一)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节目提前到位,有事者必须提前请假,经指导老师或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违者以退团处理。
(二)出于安全考虑,艺术团所有对外演出必须在团长处进行备案;经团长同意后,方可参加演出。
(三)参加演出的成员在演出时应全身心投入,不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整体效果,注意前台和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四)参加演出的成员如有使用租借服装或道具者,应在演出前于团长处备案,并妥善保管,在演出结束后及时归还或上交,恶意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如以个人名义参加演出,服装道具一律不外借.。
(五)艺术团各个团体参加演出须以长春大学艺术团名义上报节目单。
第八章章程的产生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任何艺术团成员(包括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可在每学期初的工作会上提出章程修改及活动修改的提案,获部长以上级成员2/3票通过,经团委指导教师认可,即可对章程及活动板块进行修改。
第二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需修改章程,需提前上交提案,经艺术团团长同意,召开部长以上级成员大会,对提案进行讨论及表决。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即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大学生艺术团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