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
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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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函环函[2009]195号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二○○九年八月十三日主题词:环保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导则函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自然人文本底资源调查方案
![自然人文本底资源调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369bf967f1922791688e8c7.png)
柳州市莲花山自然和人文资源调查项目工作方案(初稿)一、项目名称、依据、资金、时间名称:柳州市莲花山自然和人文本底资源调查。
依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点。
资金:万元。
时间:2018年6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共2年零7个月。
二、莲花山保护范围概况柳州市莲花山保护范围位于柳州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之间,总面积为40.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67%,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减缓热岛效应等重要生态功能,是柳州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城市“后花园”、“绿肺”。
莲花山保护范围按照功能分区分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三大功能分区,其中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核心保护区内,是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知名地标。
三、项目背景为准确掌握莲花山保护范围自然和人文资源本底情况,正确评价保护区自然和人文资源状况,进一步加强野生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为有效保护、利用和科学管理野生自然和人文资源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有必要进行科学性、系统性、彻底性的自然和人文本底资源清查。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调查范围:莲花山保护范围由东、东北、北向以柳江河右岸线为界,西至河东路北片区和马鹿山东北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缘,南至楼梯山片区和独凳山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缘,总面积40.9km2为主要调查范围。
总体要求:中标人必需在充分查阅资料基础上,进行充分的野外实地调查,以“科学、合理、准确、全面”为原则,调查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具体,调查方案合理、可行。
(一)、植物多样性调查1、野生植物资源调查(1)、调查数量位置:本项目物种资源野外调查分两年不同季节进行。
每年野外调查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6人,每次调查范围需覆盖保护区不同海拔、不同生境地区;(2)、野外调查重点:植物调查在每年野外调查不少于4次的基础上,应在植物开花、结果较为集中的月份增加对保护区全境范围内的植物进行开花、结果调查,全面采集植物标本,拍摄植物照片,采集、记录区域内植物的生物地理信息、生境信息、地理坐标信息;(3)、标本采集:采用高枝剪、枝剪等工具采集植物标本,标本采集应选择生长正常、无病虫害、具有该种典型特征的植株作为采集对象,力求有花、有果(裸子植物有球花、球果)及种子。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c5dce5533d4b14e84246859.png)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10】139号)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10】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44713da5022aaea998f0ff8.png)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10】139号)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查清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促进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制定本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已建和拟建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工作。
2.总则2.1考察程序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写四个程序。
2.2考察周期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前,应对拟建区域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科学考察。
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原则上每10年应开展1次综合科学考察。
拟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应在调整申请之前进行一次综合科学考察。
当遇到突发性重大特殊事件,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开展综合科学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2.3考察原则(1)科学性原则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必须坚持严格的科学性,尽可能获取第一手的实测数据,调查、分析、评价应该实事求是。
(2)定量定位与定性定向相结合原则数据收集以定量定位为主,对于无法定量定位获取的数据,可进行定性定向分析。
(3)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原则调查应以自然保护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为重点,同时兼顾各种生境类型和各功能分区。
(4)保护优先原则考察过程中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损伤性采样。
3.考察前期准备3.1资料收集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收集自然保护区各类数据资料,包括地形图、水系图、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图片、功能区划图、物种分布图、植被分布图、地质、气候、水文、土壤等基础资料以及相关文献,初步判断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类型、水域利用类型(捕捞、养殖、增殖放流水域)、植被分布范围、动物分布范围、交通线路、居民点分布等情况。
3.2制定考察方案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于科学考察前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
考察方案内容包括确定考察时间表、调查线路、任务分工等。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2aa1d5fc172ded630b1cb67b.png)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查清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促进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制定本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已建和拟建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工作。
2.总则2.1考察程序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写四个程序。
2.2考察周期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前,应对拟建区域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科学考察。
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原则上每10年应开展1次综合科学考察。
拟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应在调整申请之前进行一次综合科学考察。
当遇到突发性重大特殊事件,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开展综合科学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2.3考察原则(1)科学性原则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必须坚持严格的科学性,尽可能获取第一手的实测数据,调查、分析、评价应该实事求是。
(2)定量定位与定性定向相结合原则数据收集以定量定位为主,对于无法定量定位获取的数据,可进行定性定向分析。
(3)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原则调查应以自然保护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为重点,同时兼顾各种生境类型和各功能分区。
(4)保护优先原则考察过程中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损伤性采样。
3.考察前期准备3.1资料收集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收集自然保护区各类数据资料,包括地形图、水系图、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图片、功能区划图、物种分布图、植被分布图、地质、气候、水文、土壤等基础资料以及相关文献,初步判断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类型、水域利用类型(捕捞、养殖、增殖放流水域)、植被分布范围、动物分布范围、交通线路、居民点分布等情况。
3.2制定考察方案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于科学考察前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
考察方案内容包括确定考察时间表、调查线路、任务分工等。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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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 [2006]529 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 1218 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 2 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 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 )分通用调整系数( T)和专业调整系数( 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22]139号)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22]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1596183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4b.png)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环涵[2022]139号)《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查清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促进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制定本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已建和拟建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工作。
2.总则2.1考察程序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写四个程序。
2.2考察周期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前,应对拟建区域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科学考察。
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原则上每10年应开展1次综合科学考察。
拟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应在调整申请之前进行一次综合科学考察。
当遇到突发性重大特殊事件,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开展综合科学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2.3考察原则(1)科学性原则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必须坚持严格的科学性,尽可能获取第一手的实测数据,调查、分析、评价应该实事求是。
(2)定量定位与定性定向相结合原则数据收集以定量定位为主,对于无法定量定位获取的数据,可进行定性定向分析。
(3)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原则调查应以自然保护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为重点,同时兼顾各种生境类型和各功能分区。
(4)保护优先原则考察过程中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损伤性采样。
3.考察前期准备3.2制定考察方案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于科学考察前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
考察方案内容包括确定考察时间表、调查线路、任务分工等。
3.3考察队伍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由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具体实施,自然保护区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综合科学考察。
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前需根据自然保护区特点,组建包含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地质学、水文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组,并对参加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方法的统一培训。
4.实地调查4.1基本内容自然保护区野外调查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等专项调查。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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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导言: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珍贵的自然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科学考察行为,确保科学考察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考察目的和任务1. 确定考察目的:考察目的应明确,可以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环境变化等科学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也可以是为保护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考察任务:根据考察目的,制定具体的考察任务,明确需要采取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察计划和组织1. 编制考察计划:根据考察任务,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划,包括考察路线、考察时间、考察内容等。
计划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考察人员:根据考察任务的需要,组织相应的考察人员团队。
考察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实地考察经验,同时要注重跨学科的合作,确保考察工作的综合性和科学性。
三、考察方法和技术1. 采用多种方法:在考察过程中,应根据考察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科学方法进行调查和研究。
可以包括实地观察、样本采集、数据记录、遥感监测、实验室分析等。
2. 运用先进技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遥感卫星、基因测序等,提高考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四、考察数据和报告1. 数据收集和整理:在考察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考察数据。
数据应准确可靠,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研究。
同时要保护好考察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编写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数据和研究结果,编写详细的考察报告。
报告应包括考察目的、任务、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同时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五、考察安全和保护1. 注意安全问题:在考察过程中,要注重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安全。
考察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做好防范措施,确保考察工作的安全进行。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e17cb11f242336c1eb95ea4.png)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https://img.taocdn.com/s3/m/64323c3c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46.png)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31•【文号】环办函[2012]400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环办函[2012]4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海洋局办公厅(室):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申报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1制定目的为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材料范围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及附图、调整论证报告、彩色挂图、音像资料和图片集。
2.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应当提交相关土地/海域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需提供海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需要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或复印件,详细说明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区域内所涉及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安置情况,以及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方案。
2.4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等材料需用A4纸印制,同时提交OFFICE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图件需提交JPG等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
江西阳际峰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江西阳际峰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f162f403376baf1ffc4fadec.png)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江西阳际峰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篇一: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编写提纲(:江西阳际峰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编写提纲前言第1章总论1.1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1.2自然地理环境概况1.3自然资源概况1.4社会经济概况1.5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1.6综合评价第2章自然地理环境2.1地质概况2.2地貌的形成及特征2.3气候2.4水文2.5土壤第3章植物多样性3.1植物区系3.2植被3.3植物物种及其分布3.3.1被子植物3.3.2裸子植物3.3.3蕨类植物3.3.4苔藓植物3.3.5大型真菌3.3.6其他植物资源3.4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第4章动物多样性4.1动物区系4.2动物物种及其分布4.2.1哺乳类4.2.2鸟类4.2.3爬行类4.2.4两栖类4.2.5鱼类4.2.6昆虫4.2.7其他动物4.3珍稀濒危及特有动物第5章自然遗迹*5.1自然遗迹形成条件与过程5.2自然遗迹类型与分布5.3自然遗迹的价值意义第6章旅游资源6.1自然旅游资源6.2人文旅游资源第7章社会经济状况7.1保护区社会经济状况7.2周边地区社会经济概况7.3产业结构7.4保护区土地资源与利用第8章自然保护区管理8.1基础设施8.2机构设置8.3保护管理8.4科学研究第9章自然保护区评价9.1保护管理历史沿革9.2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评价9.3主要保护对象动态变化评价9.4管理有效性评价9.5社会效益评价9.6经济效益评价9.7生态效益评价9.8保护区综合价值评价篇二: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技术方案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技术方案为科学全面地对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科学考察,查清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现状,掌握自然资源的动态消长规律,为鹞落坪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地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
林业建设协会收费指导意见(2018)
![林业建设协会收费指导意见(2018)](https://img.taocdn.com/s3/m/f537457b1ed9ad51f01df21a.png)
注: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调查面积*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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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第二十四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是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方的委托,对拟用地范围 内的林地进行收集资料,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等野 外作业,以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第二十五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块状用地和线 状用地两种类型进行计算收费。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基础费 用+基价×实物工作量(块状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的总面积或线状用 地的总长度)×调整系数。 第二十六条 基础费用主要针对使用林地面积很小的项目,该 类项目如果只按照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总面积或用地总长度计算取 费,无法真实反映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本支出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块状用地主要针对: 1.使用林地面积集中,呈块状的建设项目; 2.使用林地以块状为主,有少量呈线状分布的辅助工程的建设 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中,线状用地收费基价主要针对宽度应 在 20 米(含 20 米)之内的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石油天然气管 道等以线状分布为主的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多跨地域,森林资源勘 察和协调工作量较大。 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制单位在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时,委 托方需要增加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协助查验、植被恢复方案设
项目 名称
作业设计调查收费基价表
调查方法 全林实测 收费基价 (元/公顷) 600 备 注
调查类型
常规经营性采 作业设 计调查 (三类 调查) 建设项目使用 林地林木采伐 设计调查 标准地调查 480 全林实测 800 伐设计调查 标准地调查 360
1. 收费金额 低于 10 万元的 按照 10 万元计 算; 2. 收费基价 中含采伐作业 设计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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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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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咨询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林业行业专项规划项目、卫星遥感数据正射影像图制作及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营造林设计调查、珍稀古树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 年12 月29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4月29 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3月19 日国务院令第698 号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7月2日)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9)6.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7.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 中规协秘字第022 号)8. 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9.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10.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0〕7 号)11.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导则》(LY/T2574-2016)12.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13. 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14. 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 号);15.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 号);16. 林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17. 国家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8.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19.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20. 林业行业标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21. 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 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 号令);22.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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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 [2006]529 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 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 1218 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 2 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 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 )分通用调整系数( T)和专业调整系数( 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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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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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豫政办[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2〕15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范围调换。
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调整。
省级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增减。
第四条省环保部门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省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区和名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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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查清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促进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制定本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已建和拟建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工作。
2.总则2.1考察程序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写四个程序。
2.2考察周期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前,应对拟建区域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科学考察。
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原则上每10年应开展1次综合科学考察。
拟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应在调整申请之前进行一次综合科学考察。
当遇到突发性重大特殊事件,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开展综合科学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2.3考察原则(1)科学性原则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必须坚持严格的科学性,尽可能获取第一手的实测数据,调查、分析、评价应该实事求是。
(2)定量定位和定性定向相结合原则数据收集以定量定位为主,对于无法定量定位获取的数据,可进行定性定向分析。
(3)重点和全面相结合原则调查应以自然保护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为重点,同时兼顾各种生境类型和各功能分区。
(4)保护优先原则考察过程中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损伤性采样。
3.考察前期准备3.1资料收集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收集自然保护区各类数据资料,包括地形图、水系图、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图片、功能区划图、物种分布图、植被分布图、地质、气候、水文、土壤等基础资料以及相关文献,初步判断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类型、水域利用类型(捕捞、养殖、增殖放流水域)、植被分布范围、动物分布范围、交通线路、居民点分布等情况。
3.2制定考察方案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单位应于科学考察前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
考察方案内容包括确定考察时间表、调查线路、任务分工等。
3.3考察队伍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由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具体实施,自然保护区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综合科学考察。
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前需根据自然保护区特点,组建包含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地质学、水文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组,并对参加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方法的统一培训。
4.实地调查4.1基本内容自然保护区野外调查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等专项调查。
调查内容可依据保护区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1)调查范围及指标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范围主要包括植物、动物、遗传资源和生态系统调查。
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微生物、昆虫调查。
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可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和大型藻类等,调查方法依据《海洋调查规范》。
植物调查范围包括被子植物、裸子植物、蕨类、苔藓等高等植物以及地衣、大型真菌、藻类等低等植物,以主要保护对象、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调查重点。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种群数量、群落优势种、群落建群种、盖度、频度、生活力、物候期等。
生态系统类型依据《中国植被》,根据群落建群种来确定。
动物调查范围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等脊椎动物以及昆虫、软体动物、环节动物、甲壳动物等低等无脊椎动物,以主要保护对象、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为调查重点。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动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种群数量、种群结构、生境状况、生态位、重要物种的生态习性等。
遗传资源调查范围包括畜禽特色乡土品种资源、果树、农作物野生近缘种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品种组成、品系特征、资源存量等。
(2)调查方法植物区系可采用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
植被类型可采用群落优势种直接观测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
植物调查应首先在地形图和植被分布图上选设调查线,进行线路踏查,记载所见的植物群落和珍稀濒危种,并对有代表性的群落刺点,然后作群落样地和样方的详细调查。
样地和样方的设置可根据不同地理位置、生境、气候带、调查对象(乔、灌、草)和生态系统类型灵活选择,但必须遵守典型取样、完整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样地不能小于群落最小面积。
动物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大型兽类和鸟类采取线路调查法,啮齿类等小型兽类、两栖类、爬行类采取食物诱捕或直接捕捉法,鱼类采取渔获物法,昆虫、软体、环节等低等无脊椎动物采取直接捕捉法。
遗传资源调查采用实地调查、资料检索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
表1 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法调查内容调查指标调查方法植物植物地理区系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法植被类型优势种直接观测和资料检种类组成样地和样方法盖度样地和样方法密度样地和样方法频度样地和样方法优势种/建群种样地和样方法其他指标动物动物地理区系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法大型兽类和鸟类种类组成线路调查法啮齿类等小型兽类、两栖爬行类种类组成食物诱捕或直接捕捉法鱼类种类组成渔获物法昆虫、软体、环节等低等无脊椎动物种类组成直接捕捉法分布位置资源密度法种群数量资源密度法和模型估算法其他指标遗传资源品种组成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品系特征实地调查和专家咨询资源存量实地调查和专家咨询调查内容调查指标调查方法其他指标注:实地调查中,指标和方法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选择。
4.3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1)调查范围及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范围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地利用、土壤、地质遗迹、自然景观等。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必须对区域地质背景、自然遗迹的形成条件和形成过程、自然遗迹类型和分布范围、自然遗迹的价值意义等内容进行重点调查。
海洋自然保护区调查范围包括岸滩、海域和海岛自然地理条件、海域环境质量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地质构造类型及其分布地点、海拔高度(尤其最高和最低海拔高程点)、地貌类型、土壤类型及其分布规律、年均温、绝对最高和最低温、活动积温、气候突变、年均降水量、洪旱灾害、河流分布和年径流量、平原地区的地下水位、湖泊水位变化和水源、河床地形地貌、水质状况等。
(2)调查方法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采用野外调查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
气候、水文等资料可以从附近的气象站、水文站和生态监测站等收集,但应注明资料年份和该站的地理位置。
以自然遗迹(地质遗迹)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应当采用野外调查法对自然遗迹、地质、地貌等内容开展详细的调查。
表2 自然地理环境调查方法调查内容调查指标调查方法地质地貌地质构造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法岩石种类野外观测和资料检索法地貌类型野外观测和资料检索法地质遗迹野外观测和资料检索法海拔直接测量法土壤土壤类型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成土母质种类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泥炭层厚度直接测量法气候降水量和蒸发量实际测量和气象站资料收集法气温实际测量和气象站资料收集法无霜期实际测量和气象站资料收集法积温和日照时数实际测量和气象站资料收集法水文河流名称资料收集法径流量三角形量水堰测流法和水文站资料收地表水位实际测量和水文站资料收集法自然景观景观类型野外观测和专家咨询法其他指标注:实地调查中,指标和方法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选择。
4.4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1)调查范围及指标自然保护区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的经济、人口、土地利用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总人口、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土地利用类型、交通状况、水域利用类型及面积、水域权属等。
除常规指标外,也可选取年人均收入、保护区内土地权属和国有、集体土地各占面积数、河流和湖泊受污染情况、污染源、区内和周边工厂、矿山分布情况。
海洋自然保护区可包括海域使用类型和面积、海域使用权属等。
(2)调查方法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采用资料调研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查阅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统计资料,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记录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和本地社区内的乡镇、行政村名称及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包括土地面积、耕地等土地利用类型及范围、土地权属、人口、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第三产业产值。
社会经济状况应注明统计资料年代。
表3 社会经济状况调查方法调查内容调查指标调查方法人口城镇及行政村范围面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人口数量及分布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少数民族情况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法土地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土地权属情况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社会经济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资料收集法第一产业总产值资料收集法第二产业总产值资料收集法第三产业总产值资料收集法社会经济和保护区相关的主要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文化教育学校分布及数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交通道路分布及数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通讯和电力输电线路分布及数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通讯线路分布及数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检索法其他指标注:实地调查中,指标和方法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选择。
4.5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1)调查范围及指标自然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内生境退化、外来物种入侵、生态旅游活动、资源利用状况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水利等)、村镇建设、环境污染、土壤沙化、盐碱化;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组成、传入途径、种群数量、危害程度;旅游规模、开展方式、旅游影响;围垦(湿地或草原)、过度放牧、采集、滥捕乱猎等。
(2)调查方法保护区受威胁因素专项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法。
表4 威胁因素调查方法调查内容调查指标调查方法生境退化基础设施建设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村镇建设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环境污染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土壤沙化、盐碱化专家咨询和资料收集法外来入侵物种种类组成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传入途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种群数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危害程度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生态位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生态旅游旅游规模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开展方式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旅游影响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资源利用围垦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过度放牧、采集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滥捕乱猎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法其他指标注:实地调查中,指标和方法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选择。
5.数据处理分析5.1数据记录综合科学考察调查记录的相关数据,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有效数字的位数应根据计量器具的精度的示值确定,不得随意增添或删除,有效数字的计算修约规则按GB8170执行。
采样、计算失误造成的离群数据和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执行GB4883。
平行样品的测定结果用平均数表示,并给出标准差和标本数。
5.2数据处理综合科学考察的数据汇总、信息管理和制图必须通过数据库和GIS软件进行。
空间数据的存储格式为ArcGIS的Shapefiles。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需建立包括全部调查因子的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调查数据采用Excel软件记录,各自然保护区的调查资料数据及统计结果应以统一格式输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