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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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A1毒性危害

A1.1概述是指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的损伤能力。主要考虑物质本身的固有危害和在火灾情况下分解产物的危害性,适当兼顾慢性影响,如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但不考虑火灾烧伤危害。

A1.2危害分级是根据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将其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分别用4,3,2,1,0表示。划分原则如下:

a) 4表示剧毒指在短期接触后可能引起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5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4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0.5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气浓度是LC50的10倍且

LC50≤(1×1000·M/24.45)mg/m3的液体。

b) 3表示高毒是指短期接触后能够引起严重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mg/kg<LD50≤50mg/kg(经口)的化学品

40mg/kg<LD50≤2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0.5mg/L<LC50≤2mg/L(粉尘或烟雾)

(1×1000·M/24.45)mg/m3<LC50≤(3×

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饱和蒸气浓度≥LC50且(1×

1000·M/24.45)mg/m3

<LC50≤3×(1000·M/24.45)mg/m3的液体;

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学品;

对皮肤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损伤的化学

品;

燃烧时放出剧毒产物的化学品。

c) 2表示中等毒是指短期接触或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暂时性的伤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残迹的物质。划分原则如下:

50mg/kg<LD50≤5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200mg/kg<LD50≤1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2mg/L<LC50≤10mg/L(粉尘或烟雾)

(3×1000·M/24.45)mg/m3<LC50≤(5×

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饱和蒸气浓度≥(1/5)·LC50且(3×

1000·M/24.45)mg/m3

<LC50≤(5×1000·M/24.45)mg/m3的液体;

对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可引起严重刺激和伤害,但此类

化学品引起伤害可逆转恢复;

燃烧时放出有毒或强烈刺激性产物的化学品;

在正常条件或火灾条件下,放出无警觉性的有毒蒸气的化

学品;

d) 1表示低毒类是指短期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但不造成永久性伤残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00mg/kg<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1000mg/kg<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10mg/L<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5×1000·M/24.45)mg/m3<LC50≤(1×

10000·M/24.45)mg/m3(气体)

在火灭情况下,可放出刺激性的燃烧产物的化学品。

e) 0表示微毒类是指接触或在火灾情况下,基本不产生危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

注:M-相对分子质量。

A2燃烧危险性

A2.1概述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是指引起化学品燃烧的难易程度。A2.2危险性分级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分为0~4五级。凡符合条件之一者即可按最高危险性定级。

a) 4表示极度易燃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迅速气化,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而燃烧的化学品。包括:

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

易燃的低温液化气体化学品;

闪点<-18℃的液体;

自燃化学品。

b) 3表示高度易燃是指在常温下迅速燃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8℃≤闪点<23℃的液体;在常温常压下,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的化学品。如可燃粉尘或易燃液体蒸气;分子内富氧的物质(赛璐璐、有机过氧化物等)。

c) 2表示易燃是指在引燃时需要适当加热或接触较高温度时才能燃烧的化学品。包括:23℃≤闪点≤61℃的液体;粉尘状态下可迅速燃烧,但不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氛的固体;纤维化或粉碎时可迅速燃烧或能闪燃(如棉花等)的固体物质;能迅速释放出易燃蒸气的固体或半固体状化学品。

d) 1表示可燃是指引燃前需要预加热的化学品。包括:接触815℃高温,在5分钟之内能燃烧的化学品;大多数可燃物。

e) 0表示不燃是指接触815℃的高温,5分钟之内不能燃烧的化学品。

A3活性反应危害

A3.1概述活性反应危害是指化学品发生能量释放时所造成的伤害。

有些化学品具有自身快速释放能量的特性(如自反应或聚合),有些化学品只有接触水或其它化学品才能发生剧烈的爆炸性反应。

A3.2危险性分级根据能量释放的难易、速度和数量,分为0~4五级。

a) 4表示在常温常压下,自身能迅速发生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包括在受热或受撞击、摩擦时,对热或机械撞击敏感的化学品;

b) 3表示在强引发源或在引发前需加热的条件下,能爆轰、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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