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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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经典案例(2)

工程经济经典案例(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建设项目财务评价部分【案例一】背景:某企业拟建设一个生产性项目,以生产国内某种急需的产品。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7年。

预计建设期投资800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20万元),并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运营期末残值50万元,按照直线法折旧。

该企业于建设期第1年投入项目资金为380万元,建设期第2年向当地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不含贷款利息),贷款利率10%,项目第3年投产。

投产当年又投入资本金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运营期,正常年份每年的销售收入为700万元,经营成本3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所得税税率为33%,年总成本400万元,行业基准收益率10%。

投产的第1年生产能力仅为设计生产能力的70%,为简化计算这一年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和总成本费用均按照正常年份的70%估算。

投产的第2年及其以后的各年生产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表1-1 某拟建项目的全部现金流量数据表单位:万元问题:1.资料计算销售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2.依照表1-1格式,编制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

3.计算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和财务净现值。

4.计算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

5.从财务评价的角度,分析说明拟建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要点:本案例全面考核了有关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并重点考核了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等动态盈利能力评价指标的计算和评价。

本案例主要解决以下四个概念性问题:1.财务盈利能力分析的全部现金流量表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2.流量表中,回收固定资产余值的计算,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营运期等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则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回收固定资产残值营运期小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则回收固定资产余值=(使用年限一营运期)×年折旧费+残值3.财务评价中,动态盈利能力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4.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反映了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核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

课程资料:第31讲_其他—所得税(2)

课程资料:第31讲_其他—所得税(2)

第二部分典型例题解析【考点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例题1·单选题】20×3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20万元,包括:20×3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40万元。

甲公司20×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40万元,年末余额为50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产生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是()。

A.105万元B.110万元C.115万元D.120万元【答案】B【解析】本期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元(50-40),即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5%=40(万元),所以本期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纳税调减40万元,即甲公司20×3年应交所得税=(420-20+40-40)×25%=1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50-40=10(万元),甲公司20×3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00+10=110(万元)。

【做题技巧】影响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同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两者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为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总额。

因此,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可以采用简化做法,即所得税费用=不考虑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承前例,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420-20+40)×25%=110(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该公司2×18年度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已知自2×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率变更为15%。

2×18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有:本期计提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500万元;年末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

【实用文档】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

【实用文档】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三】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变化较小)(5)【例5-4】某小型运输公司系个体工商户,账证健全,2019年12月取得经营收入为320000元,准许扣除的当月成本、费用(不含业主工资)及相关税金共计250600元。

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88400元(未扣除业主费用减除标准),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10200元。

除经营所得外,业主本人没有其他收入,且2019年全年均享受赡养老人一项专项附加扣除。

不考虑专项扣除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请计算该个体工商户就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

【答案】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并根据全年应纳税额和当年已预缴税额计算出当年度应补(退)税额。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20000-250600+88400-60000-24000=73800(元)(2)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3800×10%-1500=5880(元)(3)该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应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10200-5880=4320(元)【真题再现】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2017年)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答案】C【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单纯的家庭生活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选项B: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原创案例解析:最新个人所得税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何缴纳个税?

原创案例解析:最新个人所得税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何缴纳个税?

原创案例解析:最新个人所得税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何缴纳个税?展开全文律师事务所有3种形式:即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不能根据《公司法》成立“公司”。

律师事务所不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分为合伙人律师,雇佣律师,兼职律师等。

本文以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例,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对不同身份的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进行解读。

案例解析01案例1、2019年1-3月,安信律所实现经营收入18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115万元;出资律师李律师、刘律师2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股份比例60%、40%。

2、曾律师为律所职员,曾律师与律所约定:①律师事务所不负担曾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②提成比例为办案收入的70%;③每月领取3500元固定工资;2019年3月从企业取得法律顾问费5000元,当月创收15万;3、祝律师为律所兼职律师,每月从律师事务所领取工资6000元。

4、曾律师个人负担的社保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2744.16,1500。

请问:这四名律师三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分别为多少?02出资律师的个税计算应根据合伙人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①2019年1-3月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各项支出=180-115=65(万元)②按出资比例计算分出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所全部经营所得额×约定比例或出资比例(或除以合伙人数)李律师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65×60%=39(万元)刘律师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65×40%=26(万元)③每名合伙人根据不同情况,减去可扣除项目,确定对应税率及纳税额(专项附加扣除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合伙律师刘律师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工资薪金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李律师2019年1-3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390000-5000*3】*30%-40500=375000*30%-40500=72000(元)刘律师2019年1-3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260000-5000*3】*20%-10500=245000*20%-10500=38500(元)03雇员律师个税计算曾律师为律所职员,曾律师与律所约定:①律师事务所不负担曾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②提成比例为办案收入的70%;③每月领取3500元固定工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按30%扣除。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值得收藏)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

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

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

45×20%-555=941.49(元);其中30%,即282。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案例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案例

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交易日益活跃,个人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家退出投资、实现财富增值的重要途径。

然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也日益复杂,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公司成立之初,由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各自持有甲公司30%的股份。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估值也逐年攀升。

2018年,张某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甲公司,将所持甲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和王某。

张某与李某、王某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约定张某将甲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和王某,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将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汇入李某和王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税务处理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是张某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过程: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在本案例中,张某转让股权收入为1000万元。

关于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的确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股权原值包括以下内容:(1)取得该股权时发生的成本;(2)通过无偿方式取得该股权的,按照取得股权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原值;(3)通过投资关系取得该股权的,按照投资关系确定原值。

根据张某提供的资料,甲公司成立时,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张某出资300万元,占30%的股份。

因此,张某的股权原值为300万元。

至于合理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合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与股权交易相关的税费;(2)与股权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3)与股权交易相关的评估费用。

企业所得税疑难处理讲义2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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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首先需要对2019年计提的
折旧进行调整,调增2.5万元(10-150÷5÷12×3)。如
果至2019年9月份的12个月内又取得30万发票,未取得剩
余20万发票,则计税基础调整为180万,调增2019年折旧1
万元(10-180÷5÷12×3),之后按计税基础180万继续
计提折旧。

在2019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首先需要对2019年计提的
折旧进行调整,调增2.5万元(10-150÷5÷12×3)。如
果至2019年9月份的12个月内又取得30万发票,未取得剩
余20万发票,则计税基础调整为180万,调增2019年折旧1
万元(10-180÷5÷12×3),之后按计税基础180万继续
计提折旧。
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税函[2019]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
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
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
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
后12个月内进行。”
11、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
【案例】某企业建造一项固定资产,合同预算总造价 为200万元,2019年9月投入使用,但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 清未取得全额发票,只取得部分发票合计150万元。企业 预计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5年,保留残值为零。
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
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
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税函[2019]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

个人所得税(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知识总结(二)任务二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框架: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一、内容及征税方式应纳税额⭐⭐⭐⭐⭐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二、适用税率1、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年终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三、应纳税所得额(一)年终汇算清缴稿酬1万元。

该纳税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6万元,有两个年满3岁的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

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1)全年收入=260000+10000×(1-20%)+10000×(1-20%)×70%=273600(2)基本费用=60000(3)专项扣除=60000(4)专项扣除附加=1000×2×12+2000×12=48000(5)应纳税所得额=273600-60000-60000-48000=105600(6)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5600×10%-2520=8040【例2】某居民个人2020年扣除“三险一金”后共取得含税收入12万元,除住房贷款专项扣除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计算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000×12=48000(2)应纳税额=48000×10%-2520=22801、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1)计算公式(3)⭐巩固练习【例1】小张2020年7月大学毕业后,9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月底发放9月份工资8000元(已扣三险一金),无其他扣除。

计算小张本月预缴税额。

【参考答案】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9<0,本月无需预缴税款【例2】某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1500元,【例3】某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4500元,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个人所得税做假明细(2篇)

个人所得税做假明细(2篇)

第1篇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一些个人和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采取做假手段虚报收入、隐瞒支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做假的具体方式、案例分析、危害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做假的具体方式1. 虚报收入(1)虚构工资、薪金所得:一些个人通过虚构工资、薪金所得,将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从而少缴个人所得税。

(2)虚构劳务报酬所得:部分个人通过虚构劳务报酬所得,将收入分散到多个项目,降低税率,减少纳税。

(3)虚构财产租赁所得:个别个人通过虚构财产租赁所得,将租金收入降低,逃避税收。

2. 隐瞒支出(1)虚构捐赠支出:部分个人通过虚构捐赠支出,将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从而少缴个人所得税。

(2)虚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支出:一些个人通过虚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支出,将收入降低,逃避税收。

(3)虚构营业外支出:个别企业通过虚构营业外支出,将利润降低,减少纳税。

3. 其他做假手段(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假:一些个人和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虚构符合优惠条件的项目,从而逃避税收。

(2)虚假申报:部分个人和企业通过虚假申报,虚报收入、隐瞒支出,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

二、个人所得税做假案例分析1. 案例一:虚构工资、薪金所得某公司员工张某,通过虚构工资、薪金所得,将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少缴个人所得税。

经查,张某虚构了多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金额达数十万元。

2. 案例二:虚构捐赠支出某企业负责人李某,通过虚构捐赠支出,将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少缴个人所得税。

经查,李某虚构了多项捐赠支出,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

3. 案例三:虚假申报某企业负责人王某,通过虚假申报,虚报收入、隐瞒支出,逃避税收。

经查,王某虚构了多项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做假危害1. 扰乱税收秩序:个人所得税做假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

专项扣除之子女教育案例(2篇)

专项扣除之子女教育案例(2篇)

第1篇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深入推进,专项附加扣除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

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广大纳税人减轻了教育负担。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案例,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解析。

一、案例背景小明(化名),男,35岁,已婚,在某企业工作。

小明有一个女儿小芳(化名),今年10岁,正在上小学四年级。

小芳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高中教育均在本地公立学校就读。

为了给小芳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小明在市中心购买了一套房产,每月需支付房贷3000元。

二、案例分析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概述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或者学历(学位)教育相关的资格、技能教育,以及在中国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扣除。

(2)义务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扣除。

(3)高中教育:子女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扣除。

(4)高等教育: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2000元扣除。

2.案例解析(1)学前教育扣除小芳今年10岁,已上小学四年级,因此不能享受学前教育扣除。

根据政策规定,小芳的学前教育阶段已过去,不再具备扣除条件。

(2)义务教育扣除小芳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符合义务教育扣除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小芳每月可享受1000元扣除。

因此,小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小芳的义务教育扣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3)高中教育扣除目前,小芳正在上小学四年级,还未达到高中教育阶段。

因此,小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将小芳的高中教育扣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4)高等教育扣除小芳目前尚未达到高等教育阶段,因此小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将小芳的高等教育扣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3.实际操作(1)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小明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在“专项附加扣除”栏中填写子女教育扣除信息。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分析(2篇)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通过虚构成本、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在2014年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偷税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偷税金额达1000万元。

二、法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案件分析(1)虚构成本某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虚构了部分成本,导致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某公司虚构成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偷税行为。

(2)虚开发票某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虚开了部分发票,以虚列成本的方式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非法印制、非法复制、非法购买、非法出售、擅自销毁发票,不得伪造、变造发票内容。

”某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偷税行为。

(3)隐瞒收入某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隐瞒了部分收入,导致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某公司隐瞒收入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偷税行为。

三、处理结果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1. 追缴该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及滞纳金。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 A公司从2010年度开始经营,2010年度亏损180万元,2011年度亏损200万元,2012年度亏损100万元,2013年度盈利180万元,2014年度盈利400万元。

根据修改后的新申报要求,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有以下三点变化:1、修改年度的描述项目栏由(第一年至第五年)(前五年度至前一年度)如下图2、“盈利额或亏损额”修改为“纳税调整后所得”,该栏需计算才能填报。

3、表内逻辑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正。

填报实例过程如下:首先填写项目年度,按照本年度,前一年度.....前五年度的顺序填写如下表:行次项目年度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3 前三年度20114 前二年度20125 前一年度20136 本年度2014其次,将2010年度至2014年度的亏损额或盈利额依次填入报表,如下图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6 本年度2014 400第三,将纳税调整后所得填入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6 本年度2014 400 400第四,填写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由于该公司从2013年度开始盈利,2013年度可弥补2010年度亏损的180万元,且2013年度属于前一年度,填入对应栏次如下表: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合计1 2 4 5 6 7 8 9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 *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 * *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 * * *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 * * * * *6 本年度2014 400 400 * * * * *第五,将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入下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合计1 2 4 5 6 7 8 9 10 11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 *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 * *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 * * *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 * * * * *6 本年度2014 400 400 * * * * * 3007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55讲_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55讲_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5.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6.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60000元/年;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7.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8.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9.代其从业人员或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10.照章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11.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

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12.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13.资产损失、亏损弥补、保险费、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与企业所得税规定基本相同,不再复述。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种,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正确理解和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规经营,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本报告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企业所得税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案例一(一)案例背景某制造企业 A 公司,在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000 万元,营业成本 3000 万元,期间费用 1000 万元,利润总额 1000 万元。

(二)税务处理1、收入方面A 公司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存在未及时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成本方面经过审查,A 公司的成本核算准确,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中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合理,不存在虚增成本的问题。

3、费用方面在期间费用中,发现 A 公司将 200 万元的业务招待费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问题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限额为发生额的 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A 公司 2022 年度的销售(营业)收入为 5000 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 25 万元(5000×5‰),而实际发生 200 万元,按照 60%计算可扣除120 万元,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0 万元(200 120)。

(四)解决策略A 公司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同时,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和控制,合理安排业务活动,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二、案例二(一)案例背景某服务企业 B 公司,在 2022 年度收到一笔政府补助 500 万元,用于购买新设备和技术研发。

(二)税务处理B 公司将这 500 万元政府补助全部确认为当期收益,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问题分析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区分。

如果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政府补助属于应税收入,则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 (2)

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A、到国外进修半年的我国某单位职员 B、2001年7月1日到2002年9月1日来华工 作的外国专家。 C、1998年回国定居的美籍华人。 D. 在某科研机构工作的中国公民赵某
二、税率
基本税率25% 限定税率20%。适用小型微利企业
• 分两种情况: •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 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
•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 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
• 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 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广告费扣除规定
扣除最 销售(营业)收入×15% 高限额 新增 三个行业30%以内(化妆品制造、 医药制造、饮料制造)
实际扣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除数额 超标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例如6
• 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发生扣 除最高限额2000×15%=300万元 • (1)广告费发生200万元:税前可扣除200万 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 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 -50=17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 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 万元)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 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 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2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2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1)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 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 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 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正确答案】

(1)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主营业务收入 (2)销售材料收入10万——其他业务收入; (3)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10万——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售价5万元——视同销售 (5)接受捐赠5万——营业外收入 (6)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元——记入财务费用,不冲减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合计:1015万元 税前扣除限额=1015×5‰=5.075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3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3万元扣除;纳税调增2万元。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向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 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债资比例和利率标准), 准予扣除。 向非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除上 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 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 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共18项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①核心内容:进行两个合理性的衡量——总量的 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 第一步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
税法给定债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结构合理性的衡量结果——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 不得在当年和以后年度扣除。 第二步通过合理利率标准来判断,使利率水平符 合合理性。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案例一:李明的个税计算
李明是一名职工,月薪为8000元,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李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3000元
2.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3000*3%=90元
所以,李明的个税为90元。

案例二:张丽的个税计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2.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前3000元应纳税额=3000*3%=90元
超过3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5000-3000)*10%=200元
所以,张丽的个税为90元+200元=290元。

案例三:王华的个税计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王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2.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前3000元应纳税额=3000*3%=90元
所以,王华的个税为90元+700元=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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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为:(1)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12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45万元;上缴增值税58万元,消费税8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万元,教育费附加4.29万元;(3)2月1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半年,银行贷款年利率6%,支付利息1.5万元;(4)3月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8个月,支付利息4万元;(5)管理费用137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12万元);(6)全年购机器设备5台,共计支付金额24万元;改建厂房支付金额100万元;(7)意外事故损失材料实际成本为8万元,获得保险公司赔款3万元。

根据所给资料,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 某汽车轮胎厂(以下简称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

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3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取得国家发行的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2008年度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2万元(其中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向农村某小学捐赠款2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全年已提取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

根据所给资料,计算该厂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某家电企业2008年度自行计算的利润总额30万元。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下列情况:(1)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20人,全年计入各种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196万元,并按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但并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资已发放,福利费、教育经费年末无余额)(2)该企业全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30万元,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了广告费440万元,业务宣传费17万元,本年该企业销售收入账面数为3000万元;(3)本企业应付B企业货款账面余额为20万元(含税)。

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货款。

2008年6月30日,经双方协商,本企业以一台原值26万元,已提折旧9万元的设备抵债,经评估,该设备净值为18万元,本企业支付评估费2000元,对于该抵债业务,本企业账目中并未做出反映;(4)“营业外支出”账户有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3万元、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2008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4. 某国有生产企业2008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18万元,教育费附加返还款2万元,从A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85万元(A联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B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75万元(B联营企业税率25%)。

当年产品销售成本550万元,销售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30万元(其中有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年利息支出20万,集资款总额200万,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7%),管理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30万元),缴纳销售税金及附加20万元,缴纳增值税50万元。

该企业2007年的经营亏损为4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当年应纳的所得税。

5. 某工业企业职工80人,总资产1000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6500万元,销售费用85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管理费用500万(其中招待费20万,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费15万),财务费用150万(其中从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100万元,银行贷款年利率为8%,从其他企业拆借资金500万元,协议年利率10%,利息支出50万元),计算其当年应纳的所得税。

6. 某企业2008年度财务报表数字如下:主营业务收入8350万元,营业成本7080万元,税金及附加120万元,财务费用3万元,管理费用12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5.6万元(其中营业外支出列支行政罚款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境外投资分得税后利润40万元,该企业提供国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凭证一张,已纳税额13.5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7. 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2008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的损益表中反映的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25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以下几项内容需做纳税调整:(1)盘亏原材料成本10万元(增值税率17%),已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支出,但企业未做处理(盘亏存货的财产损失,已经税务机关审批)。

(2)销售产品取得含税收入58.5万元,(其成本为40万元,未结转),但企业作暂收款入账。

(3)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用650万元。

(4)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

(5)企业在册职工800人,本年工资支出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取得专用收据)。

请回答:(1)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581.3B.591.5C.589.8D.579.7(2)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47.45B、147.88C、144.93D、145.33(3)2008年后可以延续扣除的广告费为()万元。

A、50B、42.5C、0D、80(4)2008年允许扣除的工资及三项经费为()万元。

A、1205B、1180C、1185D、11758. 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有58.5万元下脚料销售未入账,请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率17%、城建税率7%、教育附加率4%)9. 某大型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销售成本1100万元,期间费用400万元,2008年7月修理某项固定资产(原值240万元,使用寿命8年,到2007年底已使用6年,修理后可延长使用寿命3年)支出6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

10. 某家电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有职工1000人,其中残疾职工20人,2008年相关资料如下:(1)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000万元;(2)第四季度对外出租仓库收取租金15万元;(3)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4)缴纳土地使用税29.8万元,缴纳房产税42.96万元,缴纳印花税2.535万元,缴纳营业税0.7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7.88万元,教育费附加20.52万元;(5)销售产品成本5200,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0万元(不包括有关税金),其中含新产品开发费用1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给残疾职工发放工资30万元(已记入相关成本费用);(6)9月发生意外事故,经税务机关核定损失库存原材料成本40万元,10月取得了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机构捐款2万元;10月由于晚入库税款交纳滞纳金1万元;(7)2007年亏损50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8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1. 中国某设备生产企业,2008年国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其在A、B两国均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的总所得是5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为32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B国的总所得为4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息为10万元,转让专有技术所得10万元,这两项所得的适用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20万元,适用税率35%。

请计算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为多少?12. 2008年1月开业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全年销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1860万元,发生销货退回5.5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15万元,营业外收入9.8万元,营业外支出3.3万元。

(2)全年销售成本、费用支出920万元,其中为主管单位修理办公楼支出23.5万元,为贫困村修路支出6.5万元,赞助汽车拉力赛10万元。

计算2008年该企业应纳多少所得税?13. 某企业2008年1至12月份共预缴了企业所得税600万元。

年终结算后有关账户的数字为:产品销售收入9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为800万元;管理费用为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3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9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银行存款收到利息10万元。

假设各扣除项目的支出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

请依据上述资料计算汇算清缴时该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

14. 某国有工业企业(有自营出口权)2008年初进行了股份制改造,2009年6月,税务机关对2008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关资料如下:(1)当年销售收入1280万元,已扣除回扣额20万元;(2)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固定资产由500万元评估增值到700万元,当年计提折旧费35万元(年折旧率5%,不考虑残值);6月份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价值100万元,当年提取折旧2万元;(3)该企业成本费用(不含折旧费)共计750万元,其中:支付街道办事处绿化支出5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当年从甲联营企业分回25万元利润,已计入投资收益。

(甲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5. 某国有百货商场2008年经营情况如下:全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营业成本828万元,增值税50万元;营业费用523万元,其中支付合法经纪人佣金8万元,佣金比例8%;管理费用98万元,其中支付关联企业管理费10万元、工商业联合会会员费5万元、土地使用税2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加收的罚息8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其中因债权人破产应付未付款5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经批准商品损失1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1.7万元,未扣除商品变价收入1万元。

该商场共有员工70人,年末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为800万元。

请计算该商场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6. 某商贸企业2008年度自行核算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后经主管国税机关纳税检查,发现有关情况如下:(1)在成本费用中计提工资40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薪金380万元;(2)4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40万元,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3)该企业根据需要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4)从境内A子公司分回股息76万元,A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从境内B子公司分回股息33.5万元,B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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