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发[2015]32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30

【实施日期】201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发〔2015〕32号)

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事权,理顺和完善城市政府功能,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荆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调整市区两级事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体现上级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市区事权。

2.权责一致,明确市区职责分工。加强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总体规划。将由区级管理更为便利的城市管理事权,下放各区管理,强化区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公共服务能力。

3.精干高效,推进市区行政资源整合。统筹配置市区相关机构编制,避免管理交叉、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提高资源效益,降低行政成本。

4.配套推进,坚持财权和事权相统一。根据事权调整情况,合理调整市、区两级财政体制,做到责随事转、钱随事走,增强区级保障能力,实现事权与财力相匹配。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基础教育事权。

1.下放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事权。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管理的12所义务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按属地整体下放。其中,下放东宝区9所、掇刀区(含高新区,下同)4所、漳河新区2所。

2.上收普通高中教育事权。东宝区、掇刀区2所高中整体上收由市教育局管理。

(二)下放城市低保救助事权。

将市社会救助管理局承担的城市低保救助事权下放各区,连人带编下放2名人员。

(三)调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事权。

按照市级以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