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稳定运行。
2.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3. 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决策指挥和监督落实。
2. 设立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
3.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阶段(1)加强监测预警。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2)及时分析研判。
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评估风险程度,提出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风险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制定应对措施。
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包括债务重组、债务置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
(3)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 应急处置阶段(1)化解债务风险。
通过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加强债务管理。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
(3)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应急处置资金需求。
2. 人才保障。
加强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债务管理能力。
3. 技术保障。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水平。
4. 法律保障。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3.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7•【文号】国办函〔2016〕88号•【施行日期】2016.10.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27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部门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预警监测3.2 信息报告3.3 分类处置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4.3 舆论引导4.4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5.2 评估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人力保障6.3 资源保障6.4 安全保障6.5 技术储备与保障6.6 责任追究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1.2.1 分级负责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
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
1.2.2 及时应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债务应急处置预案
债务应急处置预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债务应急处置的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债务危机情况。
债务问题是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挑战,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债务危机,制定一套完善的预案非常重要。
二、背景随着世界经济的不稳定和竞争的加剧,债务危机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企业和个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债务累积,若不及时应对,这些债务问题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因此,制定一个债务应急处置预案是必要的。
三、债务应急处置预案1. 临时项目组成立一旦出现债务危机,应根据情况组建一个临时项目组,负责危机的应急处置工作。
该项目组应由主要负责人、风险控制专家、法务顾问和财务专家组成,以确保对债务危机的全面处理。
2. 评估债务问题临时项目组首要任务是对债务问题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债务的规模、债权人、债务期限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评估债务问题对组织或个人的影响程度,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3. 制定应急措施基于对债务问题的评估,临时项目组应制定应急措施,以迅速缓解压力并减少风险。
可能的应急措施包括: - 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或延期付款; - 减少日常开支以节约资金; - 筹集更多的资金以还清债务。
4. 向相关方沟通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与债权人、关键合作伙伴、员工和其他相关方保持及时沟通非常重要。
通过沟通,可以及时传达债务问题的情况、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增加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5. 寻求法律支持如果债务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临时项目组应寻求法律支持。
法务顾问将评估债务的法律性质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6. 监测和评估进展临时项目组应设立一个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跟踪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评估其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还需要及时了解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
7. 恢复和预防措施一旦债务危机得到缓解,临时项目组应制定恢复和预防措施,以降低未来再次面临债务危机的风险。
专项债偿债应急预案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方式,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扩大,偿债压力也逐渐增大。
为有效应对专项债券偿债风险,确保地方财政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偿债风险应对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专项债偿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债偿债风险应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决策和指挥。
2.设立专项债偿债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应急措施1.加强债务监测预警(1)建立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2)定期对专项债券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优化债务结构(1)合理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规模,避免过度依赖债务融资。
(2)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短期债务占比,降低偿债压力。
3.强化债务管理(1)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债务风险防控,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4.提高偿债能力(1)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争取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
(2)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确保偿债资金来源。
5.应急处置(1)设立应急周转基金,用于解决专项债券到期偿债资金不足问题。
(2)制定“1+N”化债方案,包括多种化债子方案,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3)对收益不达预期的专项债券项目,及时制定应对预案,确保债务兑付。
五、应急响应程序1.预警阶段:当专项债券偿债风险达到预警标准时,启动预警程序,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响应阶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风险程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
3.应急处置阶段:针对具体风险,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4.恢复阶段:当专项债券偿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债务风险化解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企业、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的资金安全,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在债务风险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及时响应,快速处置;(3)依法依规,稳妥有序;(4)部门协同,责任明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债务风险化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1)领导小组:1. 研究制定债务风险化解应急处置方案;2. 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 审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4. 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完善预案。
(2)相关部门:1. 财务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2. 法律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协助处理债务纠纷;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和培训;4. 公关部门:负责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5.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现场安全保障。
三、预警与预防3.1 预警监测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3.2 预防措施(1)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2)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4)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
四、应急处置4.1 启动应急响应(1)当债务风险达到预警标准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2)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应急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4.2 应急处置措施(1)调整资金结构,优化债务偿还计划;(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盈利能力;(3)寻求外部支持,如债务重组、融资等;(4)加强法律诉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3 信息披露(1)及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债务风险信息;(2)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五、后期处置5.1 总结经验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完善预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17〕1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17〕1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201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全面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债务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改革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担保行为,推动规范合理运用新型融资模式,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债务管理规定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省政府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由省政府代为举借,通过转贷方式安排市县,政府债务收支应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应当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违法违规采取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BT回购、垫资施工、延期付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融资承诺承担偿债责任,或者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不得通过向债权人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或制发内部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明确由政府及其部门承诺最低收益、兜底还款、将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为企业、单位融资提供担保承诺;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进行抵押融资,不得以政府债务对应的资产重复融资。
债务防范化解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及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逐渐显现。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经济金融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评估和报告债务风险;2.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债务风险;3. 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 设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组,负责监测、评估和报告债务风险;3. 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债务风险化解措施。
四、预案内容1. 债务风险监测预警(1)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企业及地方政府债务状况;(2)定期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3)对债务风险进行分级,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
2. 债务风险化解措施(1)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入来源;(3)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盈利能力;(4)加强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化解债务风险。
3. 应急处置(1)当债务风险达到预警级别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组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企业正常运营;(3)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4)根据债务风险化解进展,及时调整应急预案。
五、预案实施1. 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高度重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执行本预案;2.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债务风险问题;3. 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组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4. 对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预案评估与修订1. 定期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2. 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3. 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预案内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X办函〔X〕)8X号)、《X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发〔X〕11X号)及《X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预警监测实施办法》(X政办发〔X〕1X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机构设置区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
当本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
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X副组长:X成员:X二、风险等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区财政部门定期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进行统一评估,并将当期风险评估结果作为举借下一期政府性债务的监测依据,预警监测政府性债务风险。
风险指标包括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和逾期债务率指标。
风险指标范围划分为安全区和警示区,并按照区本级和区级分别设置不同的值域范围。
当本期风险指标有四项及以上指标在安全区的,表明政府性债务风险仍在可控状态;当本期有两项风险指标在警示区,三项在安全区的,表明政府性债务有风险隐患;当本期有三项及以上风险指标在警示区的,表明已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
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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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9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印发之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51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1日
附件:川办发91号附件
——结束——。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债务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1.2.1 快速响应:在发现债务风险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1.2.2 分类施策:根据债务风险的性质、程度和影响,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1.2.3 各司其职: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应对债务风险。
1.2.4 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债务风险。
1.2.5 稳妥处置:在处置债务风险过程中,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指挥。
2.2 部门职责2.2.1 财政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2.2.2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金融市场的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2.2.3 金融机构: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2.2.4 企业: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制定债务风险应对方案。
2.2.5 政府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3.1 预警监测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对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3.2 信息报告发现债务风险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3 分类处置根据债务风险的性质、程度和影响,采取以下分类处置措施:3.3.1 一般债务风险: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债务管理,确保债务安全。
3.3.2 较大债务风险:采取风险化解措施,降低债务风险。
3.3.3 重大债务风险:采取债务重组、债务转移等措施,化解债务风险。
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根据债务风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债务风险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级别。
四、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根据债务风险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稳定,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识别和评估债务风险;2.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3. 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4. 确保企业财务安全,降低债务风险损失。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债务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融资租赁、担保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指挥债务风险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实施债务风险应急预案;(2)组织各部门开展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3)收集、整理和分析债务风险信息;(4)协调各部门开展债务风险应急演练;(5)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债务风险情况及应急处理进展。
3. 各部门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对;(2)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评价、分析和应对;(3)法务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法律咨询和应对;(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债务风险应急人员培训和调配;(5)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应急办公室开展债务风险应急工作。
五、预警与监测1. 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债务总额、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2. 定期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风险:利率、汇率、政策等;(2)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能力等;(3)流动性风险:短期偿债能力、现金流等;(4)操作风险: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3. 发现债务风险预警信号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处理措施1. 财务调整:通过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率、提高现金流等措施,降低债务风险;2. 增加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增加融资渠道,降低债务风险;3. 优化担保结构:通过增加担保、提高担保能力等措施,降低债务风险;4. 法律途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债务风险;5. 加强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国债应急预案方案
一、背景国债是国家为实现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而发行的债券,是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
然而,国债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市场波动、信用风险等。
为保障国债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政府债务管理能力,制定国债应急预案方案至关重要。
二、预案目标1. 维护国债市场的稳定,降低国债发行风险;2. 保障国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 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效率;4. 促进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国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预案的实施;2. 设立国债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预案;3. 建立国债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预案内容1. 预警机制(1)建立国债市场监测体系,实时关注国债市场动态;(2)设立国债市场风险预警指标,对国债市场风险进行评估;(3)制定国债市场风险预警等级,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2. 应急响应(1)一级响应:当国债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启动一级响应。
应急工作小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加强国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b. 采取措施稳定国债市场,如暂停或减少国债发行;c. 向投资者发布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d. 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应对风险。
(2)二级响应:当国债市场出现严重波动时,启动二级响应。
应急工作小组在一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a. 采取措施稳定国债市场,如降低国债发行利率;b.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维护国债市场稳定;c. 向投资者发布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3. 应急处置(1)稳定国债市场:通过调整国债发行政策、降低国债发行利率等措施,稳定国债市场;(2)维护投资者利益:通过风险提示、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3)完善国债市场制度:加强国债市场监管,完善国债发行、交易、清算等制度。
4. 应急恢复(1)评估应急效果:对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2)完善应急预案: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3)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债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债务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债务风险,维护企业稳定经营,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债务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违约、债务人破产、债务重组、债务纠纷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债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债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2.3 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债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协调各部门开展债务风险排查、评估和预警工作;(3)组织召开应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4)监督、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5)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监管部门报告债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预警与预防3.1 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债务情况进行排查、评估,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预警。
3.2 预防措施(1)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结构;(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债务资金合理使用;(3)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4)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债务风险防范能力。
四、应急处置4.1 紧急处置程序(1)债务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应急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各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4)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4.2 应急措施(1)债务纠纷:积极与债务人协商,寻求和解途径;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债务人违约: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债务风险;(3)债务人破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4)债务重组: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降低债务风险;(5)其他债务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8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部门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预警监测3.2 信息报告3.3 分类处置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4.3 舆论引导4.4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5.2 评估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人力保障6.3 资源保障6.4 安全保障6.5 技术储备与保障6.6 责任追究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1.2.1 分级负责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
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
1.2.2 及时应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1.2.3 依法处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川财预〔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2〕9号各市(州)和扩权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控制财政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控制财政风险,确保按时偿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四川省人民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或省政府自行发行的债券。
第三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采用招标或承销方式,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或省政府自行发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一)全省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收入预算管理;转贷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政府使用的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市县财政收入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额纳入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管理。
(二)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
(三)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发行费支出全额纳入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确定额度编制省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预算。
市县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转贷额度编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债券收入或债券转贷收入预算编制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预算。
第七条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支付发行费用、还本付息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
(一)财政部代理发行或省政府自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省级预算应当列入105类“债务收入”—01款“国内债务收入”—04项“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科目。
债务处置风险防控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确保债务安全,维护金融机构、企业及政府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在债务管理过程中,对债务风险进行防控和处置。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依法依规、公开透明;(3)及时处置、稳妥应对;(4)分级负责、协同联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债务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2.2 职责分工(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债务风险防控政策、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负责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评估和处置,制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实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3)金融机构:负责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防范信贷风险。
(4)企业:负责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债务管理,确保债务安全。
三、债务风险监测与预警3.1 监测(1)建立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对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2)定期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债务风险状况;(3)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债务风险进行重点关注。
3.2 预警(1)根据债务风险监测结果,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2)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特别预警、重大预警、较大预警;(3)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企业。
四、债务风险处置4.1 一般处置(1)加强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2)加大债务偿还力度,确保债务安全;(3)通过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降低债务风险。
4.2 特殊处置(1)对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采取债务重组、债务置换、资产处置等措施;(2)对债务风险严重的地区,采取财政补贴、债务置换、资产重组等措施;(3)对债务风险严重的金融机构,采取风险化解、资产处置等措施。
五、应急响应5.1 应急启动(1)债务风险达到预警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障企业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评估和报告债务风险;2. 快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债务风险;3. 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 保障企业稳定经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监督实施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2. 设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3. 各部门、子公司设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本部门、子公司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警和预防1.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债务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2. 对可能引发债务风险的因素进行排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五、应急处置1. 发现债务风险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2. 确定债务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3. 对重大债务风险,启动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a. 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延期还款或债务重组;b. 采取措施盘活资产,增加现金流;c. 优化经营结构,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d. 寻求外部融资,缓解资金压力;e. 依法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
六、信息报告1.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债务风险情况;2. 向债权人、投资者等相关方披露债务风险信息;3. 向员工通报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1.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 对债务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八、保障措施1. 加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2. 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沟通协作;3.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九、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预案由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四川国有企业债务基本情况与风险管控工作举措
一、四川国有企业债务基本情况分析近年来,四川省国有企业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趋势。
截至目前,四川国有企业总债务规模已达到XX亿元,占全省债务总额的XX。
其中,债务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和企业扩张等方面。
1. 国有企业债务结构分析四川国有企业债务结构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公司债券、信托融资和其他各类融资工具。
其中,银行借款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例,其次是公司债券和信托融资。
这些债务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带动了经济的发展。
2. 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分析随着债务规模的扩大,四川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逐渐显现。
部分企业盲目扩张、投资不当,导致债务负担过重;另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也对企业债务形成了一定影响。
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偿债能力下降、资金链紧张以及债务违约等方面。
3. 国有企业债务管理现状目前,四川省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债务信息不透明、融资渠道单一、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健康发展,也给风险管控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四川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举措为有效管控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四川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以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稳定。
1. 完善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债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披露工作,及时公开企业债务情况,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准确、透明的信息,提高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2. 加强财务风险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通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发现潜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风险发生。
3. 规范融资行为,严控债务规模督促国有企业规范融资行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合理安排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4. 强化债务风险应对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应对和处置机制,统筹各项资源,及时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债务风险问题,保障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 加强政府监管与支持加大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力度,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协助企业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政 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预案
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预案一、引言政府性债务是地方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依据信用原则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在一定程度上,政府性债务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如果政府性债务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可能会引发债务风险,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财政可持续性。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预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类型及成因(一)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类型1、规模风险:指政府债务规模过大,超过了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
2、结构风险:包括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利率结构不合理等。
3、偿债风险:指政府在债务到期时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
4、信用风险:因政府债务违约导致信用受损,影响后续融资。
(二)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成因1、经济发展需求: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
2、财政体制不完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
3、政绩考核机制: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过度举债。
4、债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三、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原则(一)防控目标1、控制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2、优化债务结构:合理安排债务期限和利率结构,降低偿债风险。
3、防范债务违约:保障政府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维护政府信用。
4、促进财政可持续:实现政府债务与财政收入的良性循环,保障财政长期稳定运行。
(二)防控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政府性债务。
2、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债务管理中的责任,实行分级管理。
3、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4、公开透明原则: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措施(一)规范债务举借1、严格限定举债主体:明确只有经国务院批准的省级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
某国有集团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某国有集团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防范和应对某国有集团债务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某国有集团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了本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是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国有集团经营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应急处置机制(一)风险评估与提前预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评估某国有集团的风险状况,并提前预警,制定应对措施。
(二)应急协调小组的成立应急协调小组由某国有集团、国家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方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应急处置流程1.风险发生后,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形成危机应对团队。
2.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避免谣言传播和不必要的恐慌。
3.与信贷机构沟通协商,解决债务问题,防止涉险机构出现连锁反应。
4.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对某国有集团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重组。
5.关注行业资讯,调整风险评估报告,随时跟踪风险状况,及时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三、对各方的要求(一)国有集团1.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2.加强风险管控,规范融资行为。
3.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资产负债表的修正和数据公开。
4.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二)金融机构1.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评估和提前预警。
2.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3.确保资金流动有序,防止出现资金风险。
4.监控债务情况,及时调整融资方案,防范风险。
(三)政府1.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加强对国有集团的监管和协调,及时出台应急措施。
3.强化风险评估和提前预警,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4.加强信息公开,避免谣言传播和不必要的恐慌。
四、应急处置措施(一)国有集团1.推动内部股权分置改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整合资源,加强资本运作,降低债务压力。
3.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谋求解决方案。
4.控制资金使用,防止出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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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处置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州)、县(市、区)以及省级举借政府债务的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债务单位”),因无法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根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动态跟踪风险变化,排查债务风险点。
坚持预防为主,经常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二)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国资监管、人行、银监、地方金融监管、审计等部门(单位)职能,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进行早期识别、及时预警和科学评估,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三)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四)及时处置。
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处置,各级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和处置相关工作,防止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五、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体系。
省政府设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厅。
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省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处
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财政厅具体履行相应职责。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协调机构负责本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职责。
1.财政部门是政府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
督促指导下级做好债务限额控制、预算管理以及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工作。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严格控制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协调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人行、银监部门负责加强金融监管,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协调所监管的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4.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5.审计部门负责政府债务审计监督,促进规范和完善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6.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处置国有资产偿还到期债务相关工作。
7.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社会秩序和安全,保持社会治安大局安定。
8.司法部门负责处理因政府债务引发的法律纠纷。
9.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等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控制下达高风险地区建设目标任务,确保不增加高风险地区财政支出负担。
10.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六、监测和报告
(一)预警机制。
1.对地区开展预警。
财政部门根据综合债务率、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相关指标,定期测算评估省本级、市(州)本级和县(市、区)级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实施风险预警。
债务高风险地区要认真分析区域、行业、部门风险情况,排查需重点关注的债务风险点,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风险。
债务风险相对较低的地区,要合理控制债务余额
规模和增长速度。
2.对部门(单位)实施提示。
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到期偿债规模、偿债资金来源、资产负债水平等指标评估本级债务单位风险情况,及时实施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监测。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三)信息报告。
各级政府和债务单位应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现问题,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发生机构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债务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如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报初步情况,随后跟踪报告事态发展、应急处置、社会舆情和原因分析等情况。
七、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条件。
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涉及额度大、范围广,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出现或可能出现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时,地方政府应启动债务风险应急预案。
(二)分层应急响应。
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
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制定债务风险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当地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上级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县出现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将风险情况和处置方案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视情况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三)市县级政府应急处置措施。
市县级政府是本级政府债务偿还化解的责任主体,省级不承担市县级政府债务的偿还责任。
市县级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债务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督促债务单位通过变卖资产、减少支出等方式及时偿还债务,组织债务单位与债权人协商开展债务重组。
2.新增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偿债准备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以及能够统筹安排
的结余资金应优先安排偿还债务;调整支出结构,除基本支出和必保民生外,其余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处置各类非公益性资产偿还债务;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各种方式将政府债务转化为企业债务。
3.向上级财政申请调度资金或增加置换债券用于偿还债务。
4.严格控制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
(四)省政府应急处置措施。
当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时,省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财政厅在市县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额度范围内适当调度资金,支持市县用于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内,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专项用于债务风险应急处置。
2.人行、银监部门及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协调金融机构对到期政府债务进行展期处理,防止债权人集中逼债。
3.发展改革部门从严审批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省级主管部门暂停向高风险地区下达建设目标任务,确保不增加高风险地区财政支出负担。
4.省级债务单位及时偿还债务,组织省级债务单位与债权人协商开展债务重组。
八、事后评估
在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地政府应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并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形成原因、债务性质、债务责任主体、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措施和影响等。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
相关地区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预案。
九、责任追究
上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政府债务管理协调机构审定后,提请相关部门执行。
对违法违规举债及担保承诺引发突发事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更新解释
本预案授权财政厅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十一、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