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科学技术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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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第三篇科学技术观
第3篇科学技术观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总观点、总看法。
本篇立足点:现代科学技术、社会子系统。
探讨内容:科学技术系统的性质、体系结构、内在发展动力、科学技术与社会系统关系,当代科学技术发展。
第1章科学技术系统
科学技术是人类的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两类实践活动,并且构成社会大系统的重要子系统。
第1节科学、技术的性质和体系结构
一.科学、技术的性质
(1)科学的性质
学者对科学的定义五花八门:有组织的知识,就是科学;科学是“无知”的地志学(the topography of ignorance)。科学是目的在于借重对基本知识的探求,以发现世界的秩序的活动;科学是一种积累的、可验证
的和可传达的知识。1。
英国科学社会学家贝尔纳等人认为,科学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有不同意义。对科学有若干种解释,而每种解释反映科学的某一特征。科学本身在不断发展,人们对它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所以不可能给科学下一个永世不变的定义。我们目前可以从以下方面认识科学:
1.科学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可检验的、可传达的认识,是反映客观事实和规律的知识和知识体系。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在于它能够在发展中不断通过检验而纠错。科学的知识也是可传达的,而不是象某些宗教和迷信信仰中的“知识”与现象,只能去体验。科学不是关于事实的知识单元,也不是关于事实的知识单元的堆砌,而是由许许多多的知识单元按照一定规则组成的复杂知识体系。科学家也不只是知识的发明或发
现者,他还是知识的归纳2
、抽象和综合人。只有当知识以一种内在的
逻辑关系条理化、系统化了,并不断解决其中的矛盾,才能被称为科学。
2.科学是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方法,主要是观察、实验及其检验。虽然猜测和假说在自然科学中也被普遍采用,但这个方法必须辅以实证的检验,未被证实的假说只能是假说。而宗教和其它非科学的主要方法与科学之不同,就在于它们不要研究者之外的其它检验,以内省和冥想为特征。
3.科学是一项通过认识客观世界而形成的社会活动和事业。科学是社会活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学研究活动过程中,业以形成了科学内部的社会分层。科学的社会分层的主要标准是科学贡献。发现及发现的重要性,构成了科学家在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不同等级。作为社会活动的科学,其内部充满了竞争和合作,是一个有活力的机体。由于科学社会活动有明确的目标指向,即对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的发现,所以科学竞争与合作有比较正当的比较标准,科学社会活动相应地也比较公正、平等和合理。
综上所述,科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实事求是精神。说一个人有科学精神,无外乎是说他办事符合对象的客观规律、有一套合乎逻辑的方法和规则。
(二)技术的性质
技术一词源于希腊文,即技能、技艺、能力,是社会活动的工具和
技能系统。3
是各类工具的发展、制造及其有意识的运用,是根据对自
然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并有意识地运用它设计和使用各种复杂工具
和器械的过程。4
技术属于生产力范畴。
技术有三个层次的含义。
1.个体的技术:技术、技艺、技巧和技能。
技术首先指个体所具有的某种天赋的技艺和能力,甚至巫术这种非理性的东西也是一种技术,技术还指经过后天学习而掌握的经验秘诀。在中国古代有某种技艺或技巧的人,被称为能人。在中国古代正统史学中是被记载在《方伎传》或《术艺传》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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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一种对技术的错误观点,即常常把技术看成为“奇技、淫巧”。统治者特别害怕从事技术的研究者利用“理性的技术或非理性的巫术”危害社会秩序,所以对有技术者常常严加防范,或规范入礼,或明令禁止。
2.作为生产力的技术体系。在生产力体系中,技术是有目的的各种工具、工艺流程和规则的体系。
3.作为科学技术体系中的技术。在科学技术体系中,技术是科学的应用,是科学与社会的中介或“跨界线”部分。6
社会需要首先或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通过转化为技术目的或手段的需要而传递给科学的,科学也不可能直接地、完全地吸收社会需要,换言之,社会需要的绝大多数无法直接传递给科学。相反,科学在物质方面对社会的作用,也必须通过技术进行。
技术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即受自然规律和社会条件制约。
(三)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科学与技术的结合,不仅是科学的幸事,也是技术的幸事。但是即便科学与技术在当代已经结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在性质和作用上还是有许多质的差别。
1.两者的区别:
科学回答“是什么”、“为什么”,而技术回答“做什么”、“怎么做”。科学的目的是认识客观世界,提供改造客观世界的可能,而技术的目的是改造客观世界,即把可能变成现实。
科学是发现,技术是发明。科学必须面对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它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它以发现对象的“庐山真面貌”为最高目标。而技术为人的目的服务,仍遵守事物运动的法则和规律,技术创造物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目的。技术创造的东西是自然世界没有的,而科学则在于发现存在的真谛。
科学是创造知识的研究,技术是综合利用知识于需要的研究。科学中的创造,是发现了新的事物、新的属性或新的运动,不是创造自然没有的对象物。技术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为人的需要而对现存自然物的改造,或以现存物为基础,创造新对象。
2.两者的联系:
技术与科学是辩证的统一体,科学中有技术,技术中也包含着科学。
技术是科学的应用,是科学与社会的中介或“跨界线”部分。技术为科学研究提供物质保障。科学是技术发展的理论基础。技术是科学的延伸,科学是技术的升华。
3.科学技术研究分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