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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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凡在本市各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四份(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执一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 宅室

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 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 m 2,户型: ___________ 室 _____ 厅 —

厨—卫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 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⑴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 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

⑵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 3:甲方提供装

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5工程期限 _______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竣工日期 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 金额大写: 元。

(见附表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 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 《工程监理合同》,并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设计标准

3.1 实际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对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并 达到

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方式提供:

⑴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 执两

份;

⑵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 图纸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须

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 。设计费用 元,由甲方支 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 服务热线: 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提供给乙方,以备甲、乙双方执行此合同过程中业务联系之用。

4.2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设计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费用。

4.4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变动房屋承重结构;

⑵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⑶擅自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

⑷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强体;

⑸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⑹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行为。

4.6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种费用。

4.7 凡涉及 4.5 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队改动方案的安全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8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5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纺火条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调,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见附表 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明确调整的价款及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第七条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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