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心理咨询的一般原则
各种心理咨询理论和方法虽然有很大不同,但都共同遵循一些根本性要求,这便是所谓的心理咨询原则。较之咨询过程中各项具体的要求,它更概括、更有指导性。
张人骏等认为,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10个基本原则:(1)交友性原则;(2)教育性原则;(3)疏导性原则;(4)尊重信任与细心询问相结合的原则;(5)明确与委婉相结合的原则;(6)整体性原则;(7)保密性原则;(8)咨询与治疗相结合的原则;(9)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原则;(10)预防性原则。
马建青根据自己对咨询规律的认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心理咨询的6条原则:(1)开发潜力原则;(2)咨访结合原则;(3)综合性原则;(4)灵活性原则;(5)矫正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6)对咨客负责的原则。
梁宝勇认为,各种心理咨询和治疗方法虽然有着不同的理论依据和方法,但都必须服从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因此必须遵循5条一般原则:(1)良好医患关系原则;(2)教育、启发与发展的原则;(3)整体与综合的原则;(4)计划与针对性原则;(5)保密原则。
现以马建青提出的心理咨询原则为例,做简要介绍。
(一)职业要求中应遵循的原则
1、保密性原则
保密性原则是指咨询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不得对外公开来访者的姓名、个人情况等。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不能在咨询室以外的其它地方随意谈论来访者的问题。有关来访者的个人资料,未经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亲友、教师和同学等人透露。如果在教学、科研过程中需要以来访者的情况作为案例,必须以不暴露来访者为前提,可以适当地更改或隐去来访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保密性原则是咨询双方建立和维系信赖关系的基础,基于信任的基础上,来访者才会向咨询倾吐自己内心的秘密。如果咨询者一旦将其个人情况向外泄露,那么来访者就失去了对咨询者的信任感和对咨询的安全感,重者还会使来访者的自尊受到伤害,使咨询难以正常进行,更谈不上有什么好的咨询效果。所以,保密性原则是心理咨询人员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必须遵循一条原则。但是,当来访者有自杀倾向,或有伤害他人倾向时,就不能再为其保密了,而应立即通知其亲友或老师,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来访者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心理咨询是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也是人际交流的艺术。当来访者将自己埋藏心底的困惑与苦恼讲述给咨询员,他希望对方理解他的心境,分担他的痛苦,还希望对方不会将自己的隐私和心事告诉他人,以贻笑众人。因此,保守秘密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咨询能有效进行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这是心理咨询与一般朋友之间的重要差别,也是专业心理咨询与非专业心理咨询的分水岭。对此,有学者曾提出五条注意事项:①来访者的资料绝不能当作社会闲谈的话题。②咨询员应小心避免自己有意无意间将个案举例,来炫耀自己的能力和经验。③咨询员不应将个案记录档案带离服务机构。至于在工作场所,亦要小心保管,
避免放错地方,遗失或置于他人可翻阅的地方。④咨询员所作的记录不能视之为公开的记录而随便任人查阅。⑤若有必需,资料传阅之前,必须经当事人之同意。如果来访者可能危及他人或危及自己的生命(自杀、他杀等),必须与有关人员联系,采取保护措施。此外,由于教学与研究的需要,咨询内容需公开时,必须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的信息。
2.中立原则
咨询员在心理咨询中应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场,确保心理咨询的客观与公正,不得把自己私人的情感、利益掺杂进去,保持冷静的、清晰的头脑,咨询过程中,不轻易批评对方,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对方。
3.信赖原则
咨询员应以满腔热情,真诚的态度,从正面、积极的角度来审视来访者的问题与错误表现。它是信任与接纳的化身,若要尊重与接纳每一个来访者,必须我们对人的本质有积极的信念,相信每一个体独特的潜能,重视每一个体的人性尊严与价值,这样,他才相信人的可塑性,可改变性,才能采取正面、积极的审视态度引导来访者的转变与成长。
4、“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迫于父母或老师、上司的催促前来心理咨询的来访者也大有人在。这一类来访者往往自闭倾向较强,也有较强的抵抗情绪和自我防御,因此开始不愿意谈论实质性问题。咨询者不能排斥这种迫于别人督促前来求询的来访者群体,但需要付出比对一般人多许多倍的辛劳,才能够使来访者去掉被动态度最终建立咨访关系并展开咨询活动。
代替他人(孩子、学生、父母、爱人等)前来心理咨询室咨询的情况也较多见。原则上,心理咨询是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才能帮助解决其存在的心理问题。也就是说,要确定“谁”是“主角”。与“主角”进行对话,是咨询者的工作。但是,我们仍然不能拒绝代替“主角”前来咨询的来访者群体,不过要让代替者清楚,当问题的实质无法解决而又期望问题解决的时候,需要“主角”出台。
某些智力低下、重度的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法自诉或缺乏自控能力,原则上需要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不能作为心理咨询的直接对象。不过,心理咨询也不能拒绝这一群体,可以通过家属或他人陪同开展心理咨询和指导。
那么,既然是自愿前来,也可以自愿离去。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咨访关系确立的时候,还是咨询过程之中,以及咨访关系的打破、中止或结束,都不应该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强制。“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是心理咨询工作中所应遵循的原则。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5、助人自助原则。
助人自助原则有两层意思:首先,咨询师的咨询不是为来访学生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来访学生自己想清楚问题的所在,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因此,助人自助原则指通过心理咨询帮助来访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给他“渔”而不是“鱼”;其次,咨询师的咨询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在咨询过程中也可以使自身的咨询技能和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6、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为什么必须在时间上予以限制呢?
首先,由于事先对咨询时间予以限定,可以让来访者有一定的安定感,使来访者能够充分珍惜并有效利用这一时间。
其次,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成长的刺激剂。一般情况下,咨询次数为一周一次或两次比较普遍,这样可以使来访者在间隔期间充分回味咨询时的体验,并将其作为自身走向适应的成长的刺激剂。因此,一次两小时的咨询不如一次一小时分两次咨询的效果好。
再次,可以促使来访者进行现实原则的学习。要让来访者知道,咨询者也有自己的生活,除自己以外,还有其他人要找咨询者咨询。自己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因为世界上并不是也不能仅为自己。这样的一些体验学习的意义,就促使来访者从咨询中的快乐原则转移到现实原则而得以成长。
限制时间的第四个理由,是促使来访者产生分离的体验。人生是一个分离的连续过程,与母胎的分离、与乳奶的分离、与家庭的分离(入学、结婚)、与孩子的分离(孩子的成长、结婚)、与配偶者的分离(离异、死别)、与工作的分离(离职、退休)等,这一系列的分离既是痛苦和伤感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分离也含有成长的意思。因此,限定一定时间,让来访者重复这些分离所带来的伤感和复杂体验,可以促进人的健康成长。
但是,咨询时间的限定也不是绝对的。根据来访者的病理状态、心理发展程度和年龄大小,可以缩短时间和间隔,增加咨询次数。例如,与分裂症患者的咨询时间定为50分钟可能就太长,以每次二三十分钟,一周两三次比较合适。对行为化倾向较强的来访者,也可考虑增加咨询次数。而夫妇咨询的时候,可能需要一次一个小时以上才能满足双方的需要。电话咨询原则上以30分钟为限,如果超过30分钟仍然不能终止咨询的话,除应急情况之外,可以考虑要么是咨询人员卷入了求询者的感情漩涡,要么是咨询人员在咨询技术、应对能力方面存在问题。
学校心理咨询和指导时所可能出现的家庭访问,也应该遵循咨询室内时间限制的原则,不能根据学生状态的好坏而随意改变时间从而被学生(求询者)所牵制。
咨询者若因为会议等原因不得不提前结束咨询谈话时,需要在咨询开始时向来访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