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律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看待法律
当今社会法律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不同人对于法律都有不同的看法,有反对之声,也有赞同之音,然而不可否认,法律在我们生活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不断的追求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看待法律?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像一个圆,圈这我们。那些想跳出圈子的人,最终不然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那些安分守己的人则可以自由自在,安定有序的生活。我觉的我们应该将法律作为一种信仰,它不仅是我们行为上的规范,更是我们心灵上的约束。
让法律成为信仰。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
但是,如果仅仅从有用这个层面来理解法律,人们就会在法律对我有用时遵守,对我无用时反对,这样一来社会的法律根基就无法牢固。从更深层面来看,我们遵从法律,不只是它对我们有用,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是正义、公平的象征:一个五岁的小孩,从未学过法律,但他也会说:这个玩具是我的!这就说明他有物权的朦胧意识;他说别人打了我,所以我才打了他,这就说明他有侵权法乃至刑法的观念;他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这就表明了他有类似于合同法的意识。而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五岁小孩自然而然拥有的观念意识。
这种观念意识是法律的精神本质。真正的法律,只有被人们从内心深处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
信仰法律需要前提。如果希望法律成为一个社会普遍遵从的信仰,还必须有前提:一是制定的法律是本身优良的法律;二是业已制定的法律被广泛地遵守。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法治公式”。
如果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恶法,是没有办法要求人们信仰的。比如纳粹德国法西斯的“法律”要求种族屠杀,这是与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人性完全相悖的恶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执行这样的恶法。
同样,一个法律如果不能在人们的心理和情感上获得普遍认同,那么即便是有国家强制力,也很难溶入他们的血液和灵魂,成为信仰。举例来说,在英国,在大街上赌博的行为曾经是违法的,但这种现象太普遍了,以至于法律的禁止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法律只有被使用、被践行,才能真正由“纸面上的法”变为“生活中的法”。如果社会中普遍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事件,权法交易、司法腐败大行其道,我们怎能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呢?
尤其是,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时,普通百姓就再也不会对法律有敬畏之感。国外一位著名的法学家说,几次违法活动的危害性都比不上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因为违法活动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污染了水源。
寻找中国的法律信仰。据历史记载,东汉末年,烈女赵娥为父报仇,用手扼死仇人,法官敬佩她的勇气和孝行,示意她逃走。然而赵娥拒绝了,她不愿意这样做,她说:“我虽然渺小,但还懂得法律,杀人之罪,国法难容,请按罪行将我的尸首在街上示众,肃明国法。”
烈女赵娥与大思想家苏格拉底具有同样的法律信仰,这足以表明中国古代社会同样有着普遍的法律信仰。中国在漫长的文明史中,有其深厚的法律传统,也有独具特色的法律信仰。中国古代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注重调解、调处,强调息讼、无讼。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直接提出“无讼”的理想,就是主张大家相互忍让、体谅,这样就不会发生争讼;即使有了争讼,也可以相互妥协,和睦相处。因此,“和谐”是中国社会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对传统社会司法诉讼、解决纷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然而,中国的法律传统在近现代已渐渐式微,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被引入,中国的法律文化开始了重构。在这个过程中,古老的法律信仰被摧毁了,新来的法律意识冲击着每个中国人的灵魂深处,但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成功。
于一个有悠久的法制历史、有深厚的法律传统的国度而言,从传统到现代法治的转换尤为艰难。如何汲取古代法律精神中的优良品质,将它融入现代法律体系,使中国人的法律信仰在新的社会基础上重新生长出来,是当代社会的当务之急。
只有正确的看待法律,法律才不会成为我们内心的枷锁,让我们在社会大家庭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保护我们不受他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