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与全球化趋势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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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与全球化趋势碰撞
解读《电影管理条例》
制片社会投资独立拍电影不再受限制
国家鼓励、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以资助、投资形式参与摄制影片。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可以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但须经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经批准摄制电影后,事先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领取一次性《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并参照电影制片单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依据新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政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获得《单片证》后,享有独立出品电影的权利。
以往,民营或社会投资拍摄电影必须与电影制片厂合作,使用厂标。现在,这些投资者无需再买厂标,就可以独立投资拍摄电影。这一措施是继1996年实行省级电影制片厂独立出品电影、1998年实行《故事电影单片摄制许可证》试行办法后,电影制片业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不仅有利于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拍片,更有利于建立电影制片的竞争机制,鼓励电影具有更多的观赏性。
此外,电影制片单位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需要明确的是,境外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
发行放映私人也可开影院
国家允许、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不过,放映单位还应按照规定的国产片与进口片的“时间比例”放映,即年放映国产片的时间,不得低于放映时间总和的2/3。
根据新条例,今年电影发行放映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重点是推行“院线制”,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影片发行放映办法。“院线制”,是以几个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其经营管理模式类似目前的“连锁店”。院线可以是影院与影院的联合,发行与影院的联合或
制片与影院的联合,可以是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院线,也可以是以供片
签约为主的松散型院线。院线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可以是跨省跨地区不同发行公司与影院之间的合作。
“院线制”的实质就是促进放映业的规模化、规范化,促进原有的发行与放映紧密化、一体化,从而使我国的电影发行与放映从条条块块的分割式转向院线络的连通式,从粗放经营的分散型转向规模经营的集约型,从多层次高成本的流通方式转向少层次低成本的流通方式。
我国电影发行放映机制改革和“院线制”的试点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首先在上海、北京、四川、辽宁、湖南、湖北等地进行。以整体推进“院线制”改革和集团化改革为标志,中国电影业开始进入自上而下、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新条例放宽了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他们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发行行政部门备案,就可以在全国农村从事16毫米电影片的发行和放映业务。
笔者还获悉,今年电影发行改革另一重头戏是调整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口影片的供片机制,实行影片进口与发行分离。
电影导演机遇是什么?
中国电影如何走向市场?怎么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影片?怎样评奖更能激励影人的创作?在新修改的《电影管理条例》生效之际,我们采访了冯小刚、夏刚、冯小宁三位不同风格的电影导演,他们的观点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冯小刚我是商业片导演,但我不是一个商人……
采访在北京亚运村名人酒店二楼咖啡厅进行,冯小刚似乎比以前更消瘦了。也许是因为涉及的话题有些深重,以幽默著称的冯小刚显得有点严肃,在将近一个小时的访谈中,他始终保持着沉思的表情,但言谈之间,仍透露出他特有的机智与精辟。
半路出家的冯小刚,虽然拍了多部观众普遍叫好的电视剧和贺岁片,但他目前仍是一个体制外导演,他不能和国有电影厂的那些“吃皇粮”的导演相比,他没有机会向国家申请拍片资金,然后去参加政府评奖,自然他也没有福气荣获价值百万元的政府大奖。
这就注定了冯小刚从开始拍片起,就要走市场化的路子。他要时刻考虑投资人的利益,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利益,因为他拍片很多时候是与投资人共担风险。如果片子不卖座,不但投资人收不回成本,他自己也要承担经济损失。冯小刚告诉笔者,他拍的每一部片子,从选剧本开始,都要经过认真的市场调
查,他首先要考虑的是观众的意见,而不是评委的意见。“我拍的剧本首先是给专业人士看一遍,然后给各个电影院的经理看,因为他们最清楚观众的喜好,他们是电影票房的晴雨表。最后,我们还要请观众看,请他们来提意见。”
冯小刚这套市场运作方法在国外是一个通行的规则,在国内却是面临两难的矛盾。重视评委意见,虽然可以获奖,但会失去观众,失去票房;重视观众意见,可以赢得票房,但会失去评奖机会。冯小刚觉得,观众更为重要,也因此,国内的一些大奖往往与他失之交臂。不过,冯小刚还是很看重国外电影节的大奖,他说,国外的电影节吸引着全世界的发行商,能获得电影节大奖可以极大地推动影片的发行,为影片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获奖与发行紧
密相联。
“电影是一个梦,是人的情感的宣泄。”这是冯小刚对电影下的定义,但最重要的是:“电影首先是一种商品。”冯小刚称自己是商业片导演,但强调他不是商人。他说:“商业片导演和商人是两个概念,有的人虽自称是艺术导演,但其实质是商人,经济利益一点儿也不容侵犯。”从他的言谈中,可以听出他对这种现象的不屑。
在电影市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作为一个编外导演,冯小刚历经艰辛与沧桑。对新条例中规定私营资本可以申请单片拍摄权,冯小刚感慨万千。采访时,冯小刚把新修改的《电影管理条例》递给坐在一旁的华谊兄弟总经理、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中军,这是他的电影投资人。也许,对他这种“个体”导演,以及为他投资的私营投资商来说,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王中军细细翻阅着新条例,也许,他下一部影片的投资操作起来会更容易些。冯小刚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将充分调动私营投资商的积极性。他说:“影片《大腕》是与中影公司联合出笼的,片尾打上投资商的名字和商标,但与他们联合发行的美国哥伦比亚公司的名字虽然被允许打上去了,但却不能上他们的商标。”这让冯小刚很为难,“这涉及到一个严肃的知识产权问题,不让投资商出名字,他们就不能拥有这部影片的版权。而版权、出品权对公司来说,都是一笔珍贵的无形资产。美国米高梅公司拍卖拍出好价位,关键是它拥有4000部影片的版权”。
同其他商业领域一样,电影领域同样缺乏优秀的销售商。冯小刚认为,拍好的影片要让观众知晓,需要很强的宣传力度。《大腕》投入了300万元的宣传费,而一般国产影片投入3万元做宣传就不错了。“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酒香也怕巷子深,别人根本不知道你拍了电影,怎么会去影院看你的片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