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与政府诚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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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与政府诚信的关系

—中国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诚信建设

崔粉艳

【论文摘要】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诚信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比较敏感的社会转型时期,政府诚信尤其显得其重要,政府行为失信于民,往往导致政府权威性的丧失,乃至整个社会的失信。本文在分析政府诚信在依法行政的法理基础和我国政府在政府行为过程中的诚信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诚信建设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政府信用依法行政诚信建设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aw administr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credit

Cui Fenyan

Abstract: Government in the integr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s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China is currently in sensitive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e government honest is important in its important that the Government acts credibility with the public, often leading to loss of government authority, and even lose the trust of society as a who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Government's integrity in the legal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gal basis and our government in the course of government behavior problems in terms of integrity based on the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our government in the integr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ss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crete path Keywords: government credit ;law administration; credit construction

一、依法行政的科学内涵

依法行政就是法治行政、行政法治和行政依法。其基本内涵和实质要求就是: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实施行政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规范和限制范围内,严格依法进行。在根本意义上,依法行政的内涵就是要求政府守法,要求行政行为、行政活动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都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而不由长官意志和行政命令决定[1]i。

在现实意义上,法律是政府各部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据以开展活动和社会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按法定方式活动,法定权限期以外的行为无效。

在主体意义上,行政机关既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又是依法行政的客体。依法行政首先是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行政机关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各级政府中行使职权的政府部门。

在法的指向上,依法行政的“法”具有严格的范围: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一是要把握立法权限;二是要注意效力位阶;三是要适

[1]白钢.论政治的合法性原理[J].天津社会科学,2002(4):21.

用规则。

在价值目标上,依法行政自始至终确立于四个层面: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行政相对人的自由与权利,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二是确保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实现法律对行政权和行政活动的有效规范、监督、限制和制约;三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根除人大于法,权大于法,官大于法,利大于法等非法治现象;四是确保行政法和政府行为各项价值整合的圆满实现。

二、政府诚信建设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一)、政府诚信的内涵

政府诚信即政府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诚信规范和约束政府自身行为。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必须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忠诚于人民利益,切实为人民利益服务。政府诚信意味着政府须对公众怀有善良之动机,政府对公众有忠诚之行动,政府须取得公众之信任,政府不可说谎,政府工作人员须言出必行[2]。政府行为信守诚诺,忠诚服务于人民利益是政府诚信的本质要求。现代社会要求政府诚信的有其着深刻的法理基础。

(二)、充分认识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制度的基础是个人信用,重点是企业信用,核心是政府信用。政府信用的建设对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因此,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对于加强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诚信政府建设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必要前提。

信用是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以及个人信用组成的一个信用体系,而政府本身所担负的引导、监督、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决定了它是一整套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维护的主体。“民以吏为师”,一个国家里政府的品质总是影响并成为该民族性格品质的标签[3]。作为社会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监督管理者,作为诚信环境最重要的建设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许多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和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自身如不能践约守信,势必会招致企业、个人的竞相效仿,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缺失。如果政府诚信严重缺失,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就会丧失,整个社会将陷入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中。培植政府的公信度,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因此,政府信用的好坏对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政府信用是政府有效发挥管理社会职能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也是弘扬信用文化、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所以,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首先要从政府做起。

其次,诚信政府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保证。

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这就要求

[2]荆月新.论社会信用立法[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0(5)

[3]李明强.政府信用的意义及其重塑[C].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2年年会暨“政风建设”研讨会与会论文交流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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