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
是否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一种侵犯生命权的行为。
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胎儿也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应该受到保护。
正如伟大的人权捍卫者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长度,而在于它的深度。
”堕胎剥夺了胎儿继续生存的权利,这是对生命的严重侵犯。
其次,堕胎对女性身体健康造成极大伤害。
许多堕胎手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导致感染、子宫穿孔等并发症,严重危及女性的生命安全。
同时,堕胎也会对女性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甚至导致长期的心理创伤。
因此,为了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应该全面禁止堕胎。
最后,堕胎对社会稳定和道德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堕胎的普遍存在会导致道德沦丧,使人们对生命价值产生淡漠和漠视。
正如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写道,“一个国家的文明不在于它的富有和强大,而在于它的人民如何对待弱者和无辜者。
”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促进社会的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权利。
作为生育者,女性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
禁止堕胎等于剥夺了女性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沃伦所言,“人的自由和尊严,意味着他有权利做出自己的选择。
”全面禁止堕胎将严重侵犯女性的人身权利。
其次,堕胎是一种社会现实。
即使禁止堕胎,也无法根除堕胎现象,只会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从而给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更大的风险。
相反,通过合法的堕胎手术,可以保障女性进行安全的手术,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堕胎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积极作用。
允许堕胎可以帮助女性更好地规划生育,提高生育率,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堕胎也可以避免一些不良的后果,比如避免因意外怀孕导致的家庭破裂和儿童的不幸成长。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堕胎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相反,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保障女性的权利和健康,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一种违背道德和人类尊严的行为。
众所周知,堕胎是结束胎儿生命的行为,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和侵犯。
正如伟大的人权活动家马丁·路德·金所说,“任何国家的生活水平,都可以从它对待妇女和儿童的方式看出来。
”推行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人类尊严。
其次,堕胎会对妇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据统计,堕胎后妇女可能会面临生育能力下降、子宫内膜破裂、子宫粘连等一系列健康问题。
而且,堕胎也会给妇女心理带来巨大的负担,长期的心理创伤会影响妇女的生活质量。
因此,为了保护妇女的健康,应该全面禁止堕胎。
最后,堕胎也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堕胎会导致人口减少,从而影响国家的人口结构和劳动力资源。
而且,堕胎也可能会导致家庭破裂,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应该全面禁止堕胎。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妇女的权利。
作为女性,妇女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
正如著名女权主义者格蕾丝·哈珀所说,“堕胎是一种女性权利,是女性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
”全面禁止堕胎将剥夺妇女的权利,限制了她们的自由选择。
其次,堕胎是对贫困和社会不公的一种补偿。
在一些贫困地区,妇女可能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费用,堕胎成为她们的唯一选择。
全面禁止堕胎将使这些妇女陷入更加困境,加剧社会的不公和贫困问题。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据统计,全面禁止堕胎会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这将给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堕胎合法化可以保护妇女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堕胎将侵犯妇女的权利,加剧社会不公,增加非法堕胎的风险。
因此,不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律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律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律。
首先,我们需要意识到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她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
禁止堕胎法律侵犯了女性的自主权和人权,违反了她们的个人自由。
像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的罗伯茨诉韦德案中所做的裁决一样,堕胎是合法的,这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
其次,禁止堕胎法律导致了非法堕胎的增加,这对女性的健康和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全球每年有超过250万次非法堕胎导致死亡,这些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废除禁止堕胎法律可以让女性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堕胎手术,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保护女性的健康和生命。
最后,堕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止堕胎法律只是治标不治本。
我们应该从根本上解决堕胎问题,包括提供更好的性教育、避孕措施和支持计划生育。
废除禁止堕胎法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关注这些根本问题,为女性提供更好的性教育和健康服务,从而减少堕胎的发生。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律。
首先,堕胎是一个涉及到生命的伦理问题,禁止堕胎法律是为了保护胎儿的生命权。
像美国前总统里根曾经说过,“我相信堕胎是一种道德上的错误,它侵犯了无辜生命的权利。
”废除禁止堕胎法律会导致更多的胎儿被无辜地终止生命,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其次,废除禁止堕胎法律可能会导致滥用堕胎的情况发生。
一些人可能会滥用堕胎权利,将堕胎作为一种避孕手段。
这不仅会对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还会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禁止堕胎法律是必要的,可以限制滥用堕胎权利的情况发生。
最后,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保护未出生儿童的权利,而不是废除禁止堕胎法律。
像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曾经说过,“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从它对弱者的对待中看出来。
”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包括未出生儿童。
废除禁止堕胎法律会导致未出生儿童的权利受到侵犯,这是对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负面表现。
综上所述,禁止堕胎法律的废除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包括对未出生儿童的权利的侵犯和对女性身体健康的威胁。
批判反堕胎的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怀着沉重的心情,向大家发表一篇关于批判反堕胎的演讲。
首先,我要声明,我并不反对每个人的信仰和观点,但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反堕胎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
其中,关于堕胎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有些人认为,堕胎是残忍的、不道德的,甚至将其与杀人相提并论。
然而,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事实:堕胎是一种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会意外怀孕。
此时,堕胎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反堕胎行为无疑是对他们权益的严重侵犯。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而不是强迫他们做出自己不愿意的决定。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堕胎并不等同于杀人。
生命是宝贵的,但每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不同的。
一个未出生的胎儿,虽然拥有生命的潜力,但并不意味着它具有与生俱来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我们强调人权、尊重生命,但同时也强调生命的多样性。
堕胎只是生命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并不意味着对生命的否定。
再者,我们要关注女性在堕胎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女性在堕胎过程中可能会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此时,反堕胎行为无疑加重了她们的痛苦。
我们应该关注女性的身心健康,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而不是将她们推向深渊。
此外,我们还要关注社会伦理道德问题。
在反堕胎的背景下,一些人可能会以道德的名义对堕胎者进行攻击和歧视。
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应该摒弃这种狭隘的观念,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共同构建一个宽容、包容的社会。
总之,我认为,反堕胎行为是不可取的。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关注女性的权益保障,倡导社会伦理道德,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此,我要呼吁全社会关注堕胎问题,理性看待堕胎行为。
同时,我们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反堕胎行为,为女性的权益保驾护航。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禁止堕胎法剥夺了女性对自身身体的控制权,违反了人权的基本原则。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所说,“一个人的自由权利只能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受到限制。
”女性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而禁止堕胎法限制了这一权利,因此应该废除。
其次,禁止堕胎法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给女性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据统计,非法堕胎是造成女性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废除禁止堕胎法可以让女性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堕胎手术,减少了非法堕胎的发生,保护了女性的生命健康。
最后,禁止堕胎法的存在也导致了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
贫困妇女由于无法支付高昂的非法堕胎费用,只能选择不安全的方法进行堕胎,这加剧了贫富差距,违反了社会公平原则。
废除禁止堕胎法可以让所有女性都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堕胎手术,减少了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废除禁止堕胎法是符合人权、保护女性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公平的举措,因此应该被支持和推广。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禁止堕胎法。
首先,堕胎是一种道德和伦理上的问题,禁止堕胎法是对胎儿生命权的保护。
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人类社会的伦理规范应当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为中心。
”胎儿是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堕胎法是对胎儿权益的保护。
其次,禁止堕胎法可以促进社会的道德建设和家庭价值观的传承。
如果废除禁止堕胎法,会导致堕胎行为的普遍化,这将对社会的道德建设和家庭价值观的传承产生负面影响。
正如美国总统里根所说,“堕胎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不应该被社会所鼓励和支持。
”禁止堕胎法的存在可以提醒人们要对生命负责,促进社会的道德建设和家庭价值观的传承。
最后,废除禁止堕胎法可能导致人口失衡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加剧。
如果禁止堕胎法被废除,会导致堕胎行为的普遍化,从而导致人口失衡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加剧。
正如中国历史学家司马迁所说,“人口失衡是导致社会动荡和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解禁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解禁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面解禁堕胎。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她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
禁止堕胎等于剥夺了女性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权,这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韦德所说,“妇女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干涉,她们有权决定自己的生育和家庭计划。
”。
其次,全面解禁堕胎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如果堕胎是合法的,医生可以提供安全的手术和医疗服务,减少了非法堕胎对女性身体健康的危害。
例如,美国在1973年通过了罗诺诺诉韦德案,解禁了堕胎,结果非法堕胎的数量大幅减少,而且堕胎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
最后,全面解禁堕胎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如果女性有了堕胎的选择权,她们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育和职业发展,这有利于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正如英国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所说,“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她们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育和家庭计划。
”。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面解禁堕胎。
首先,堕胎违背了生命的伦理和道德原则。
堕胎意味着结束了一个无辜生命的存在,这是对生命权的侵犯。
正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所说,“我们应该保护每一个生命的存在,不论是未出生的婴儿还是已经出生的人。
”。
其次,全面解禁堕胎会导致道德沦丧和社会道德败坏。
如果堕胎变得合法和普遍,人们可能会变得漠视生命的存在,道德观念会受到侵蚀。
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是有害的。
最后,全面解禁堕胎可能会导致人口负增长和社会问题的加剧。
如果堕胎变得普遍,人口数量会减少,这会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经济。
而且,堕胎也可能导致妇女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增加了医疗资源的压力。
综上所述,全面解禁堕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伦理、道德、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
我们需要寻找一个既能保障女性权利,又能保护生命和社会稳定的解决方案。
女性是否应该享有堕胎权?辩论辩题
女性是否应该享有堕胎权?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女性应该享有堕胎权。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身体权利,她们有权决定是否要继续怀孕和生育。
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的罗伯茨诉韦德案中,裁定堕胎是女性的宪法权利,这一决定保障了女性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
其次,堕胎合法化可以保护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堕胎被禁止,那些不得不进行非法堕胎的女性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健康风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每年全球因非法堕胎而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250,000人。
因此,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保护女性的生命和健康。
此外,堕胎合法化可以帮助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例如贫困和青少年怀孕。
许多女性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未准备好育儿的情况下选择堕胎。
如果堕胎被禁止,这些女性可能会陷入贫困,无法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给孩子。
此外,青少年怀孕也可能对她们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堕胎合法化可以帮助这些年轻女性避免不必要的困扰。
反方观点,女性不应该享有堕胎权。
首先,堕胎是剥夺胎儿生存权利的行为。
胎儿也是有生命的个体,他们应该有权利得到生存和保护。
堕胎是对胎儿生命的侵犯,违背了道德和伦理原则。
其次,堕胎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可能会造成长期的影响。
许多研究表明,堕胎可能会增加女性患上心理健康问题的风险,例如抑郁症和焦虑症。
此外,堕胎手术也可能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不孕。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能会导致滥用和道德沦丧。
如果堕胎变得太容易和合法,一些人可能会滥用这一权利,将堕胎当作一种避孕手段。
这种行为不仅对胎儿生命构成威胁,也可能对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女性不应该享有堕胎权,我们应该尊重胎儿的生存权利,并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女性面临的问题。
当今中国,应该还是不应该进一步限制堕胎行为?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应该还是不应该进一步限制堕胎行为?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堕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当今中国,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限制堕胎行为。
我们正方将从道德伦理、社会稳定和人口结构三个方面,为大家阐述我们的观点。
首先,让我们来看道德伦理的角度。
堕胎涉及到两条重要的生命:母亲和胎儿。
伦理学告诉我们,每个生命都有尊严和价值,我们有责任保护他们。
堕胎实质是终结一个尚未来世的胎儿的生命。
虽然某些情况下堕胎可能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痛苦或保护母亲的健康,但我们不能否认堕胎本身对生命的伤害。
因此,限制堕胎行为是对生命尊严的保护,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是应该被支持的。
其次,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限制堕胎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堕胎行为的过度宽松会导致生育率的下降,这对于国家的人口结构和经济发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当前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重问题,青少年人口减少导致劳动力市场紧张,养老压力增大等问题逐渐浮现。
我们需要通过限制堕胎行为,鼓励人们生育健康的下一代,以维持人口结构的平衡。
这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至关重要。
最后,我们需要对人口结构的合理配置给予更多的重视。
通过限制堕胎行为,我们可以避免出现人口过度集中或分散的情况,并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配置。
合理的人口结构可以促进社会平等与公正的发展,防止产生人口不均衡导致的社会问题和冲突。
总结一下,基于道德伦理、社会稳定和人口结构的考虑,我们正方认为在当今中国是有必要进一步限制堕胎行为的。
让我们携手共同保护生命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口结构的合理配置。
谢谢。
正方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在上一位辩友的发言中,他充分阐述了从道德伦理、社会稳定和人口结构等方面为何应该进一步限制堕胎行为。
在此基础上,我将从女性权益和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继续论述为何应该限制堕胎行为。
首先,我们应关注堕胎对女性权益的影响。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种伦理和道德问题,它涉及到生命的存在和价值。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堕胎违背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正如伊
曼纽尔·康特所说,“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每个人都有权利
享有生命,堕胎剥夺了这种权利,因此应该被禁止。
另外,堕胎也
会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长期的堕胎行为会导致女性的身
体健康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不孕不育等问题。
因此,从保护女性身
体健康的角度来看,也应该禁止堕胎。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止堕胎只会导致非法堕
胎的增加,从而增加了女性的身体健康风险。
正如罗伯特·弗罗斯
特所说,“如果堕胎是非法的,那么只有穷人才会受到伤害。
”因此,应该保持堕胎的合法性,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管理堕胎行为,从而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和权利。
另外,堕胎也是女性的自主权利,女性应该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利。
禁止堕胎会剥夺
女性的自主权利,违背了性别平等的原则。
综上所述,应该禁止堕胎的观点在道德、伦理和保护女性身体健康的角度上有充分的理由,而不应该禁止堕胎的观点则从社会管理和女性自主权利的角度上有其合理性。
因此,这一辩题应该被允许进行辩论,以便更好地探讨和解决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
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
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英文回答:Abortion is a highly controversial topic that has sparked heated debates for decades. It is a complex issue with no easy answers, and there are strong arguments to be made on both sides.One side of the debate argues that abortion is a woman's right to choose what happens to her own body. They believe that women should have the autonomy to make decisions about their own reproductive health, including whether or not to have an abortion. This view is often supported by the argument that women are the ones who have to carry the pregnancy and give birth, so they should be the ones who have the ultimate say in whether or not to terminate it.The other side of the debate argues that abortion is morally wrong. They believe that a fetus is a human beingwith a right to life, and that abortion is therefore murder. This view is often supported by the argument that a fetus has the potential to become a fully developed human being, and that therefore it should be protected from harm.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factors to consider when debating the issue of abortion. These include the rights of the woman, the rights of the fetus, the moral implicationsof abortion, and the 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legalizingor restricting abortion. Ultimately, the decision ofwhether or not to have an abortion is a personal one that should be made by the woman in consultation with her doctor.In addition to the moral and legal arguments, there are also several practical considerations to take into account when debating the issue of abortion. For example, it is important to consider the health risks associated with abortion, as well as the potential costs of both legal and illegal abortions.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consider the impact that abortion laws have on women's access to reproductive healthcare.The debate over abortion is likely to continue for many years to come. It is a complex issue with no easy answers, and there are strong arguments to be made on both sides. Ultimately, the decision of whether or not to have an abortion is a personal one that should be made by the woman in consultation with her doctor.中文回答:堕胎是一个高度争议的话题,几十年来一直引发激烈的争论。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禁止堕胎会侵犯女性的自主权和人身权。
作为个体,每个女性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禁止堕胎会让女性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这是不公平的。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所说,“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和健康。
”。
其次,禁止堕胎会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危害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堕胎被禁止,一些女性会不得不求助于非法的堕胎手术,这会增加堕胎的风险,对女性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
正如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数据显示,每年全球因非法堕胎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数十万。
因此,废除禁止堕胎辩论是为了保护女性的生命和健康。
最后,堕胎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社会现象,禁止堕胎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无论是否禁止,堕胎都会存在,因此更重要的是如何提供安全的堕胎手术和相关的心理健康服务。
正如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努力让堕胎成为一种安全的选择,而不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
综上所述,废除禁止堕胎辩论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利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为了解决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违背了人道伦理和道德观念,禁止堕胎是为了保护胎儿的生命权。
无论是从宗教的角度还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堕胎都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正如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所说,“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尊重并保护每一个生命。
”。
其次,禁止堕胎有助于维护社会的道德风气和家庭价值观。
如果堕胎被合法化,将会导致道德观念的混乱和社会风气的败坏。
堕胎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它还涉及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因此,禁止堕胎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最后,禁止堕胎有助于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
堕胎是一种对女性身体和心理健康都会造成伤害的行为,禁止堕胎可以减少女性因堕胎而遭受的身体和心理痛苦。
正如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所说,“堕胎会给女性带来无法想象的心理创伤。
”。
综上所述,不应该废除禁止堕胎辩论,因为禁止堕胎是为了保护胎儿的生命权,维护社会的道德风气和家庭价值观,以及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
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
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
堕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激烈的辩论。
支持者认为堕胎是女性的权利,而反对者则认为堕胎是对生命的侵犯。
在这个问题上,双方都有着坚定的立场和理由。
支持堕胎的人认为,堕胎是女性的权利。
他们认为,女性应该
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
堕胎可以帮助那些无法承担孩子的
女性避免不必要的负担,保护她们的生活和职业发展。
此外,他们
认为,堕胎是一种私人选择,政府和社会不应该干涉个人的决定。
然而,反对堕胎的人则认为,堕胎是对生命的侵犯。
他们认为,胎儿也有权利生存,堕胎是对无辜生命的剥夺。
他们强调,堕胎是
一种道德和伦理问题,不应该被轻易对待。
此外,他们担心堕胎合
法化会导致滥用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双方都有着自己的理由和立场。
支持者强调女
性的权利和自主选择,而反对者则强调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然而,
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观点,尊重他人的选择。
同时,我们也应该寻求更多的讨论和理解,努力寻找一个更加
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毕竟,这个问题涉及到生命和权利,需要我们慎重对待。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一种侵犯生命权的行为。
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权利生存和成长,堕胎是剥夺了胎儿的生存权利。
正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所说,“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可以用它对待生命的方式来衡量。
”推行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保护胎儿的生存权利,维护社会的道德和伦理标准。
其次,堕胎对女性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伤害。
堕胎手术可能导致子宫受损、感染和不孕等并发症,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而且,许多女性在堕胎后会陷入内疚、抑郁等心理问题。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保护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最后,推行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人口增长。
在许多国家,堕胎导致了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减少的问题。
而且,堕胎也会导致家庭破裂和社会动荡。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人口的增长。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权利。
作家玛格丽特·萨克斯曾经说过,“堕胎是女性的权利,不是政府的权利。
”女性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政府不应该干涉这种个人选择。
推行全面禁止堕胎会侵犯女性的自主权利。
其次,堕胎是一种社会现实。
无论是否禁止堕胎,实际上都存在着大量的非法堕胎行为。
如果全面禁止堕胎,只会导致更多的非法堕胎,增加了女性的健康风险。
因此,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规范和管理堕胎行为,而不是简单地禁止。
最后,堕胎是一种社会问题。
推行全面禁止堕胎并不能解决堕胎问题的根本原因。
应该从教育、社会福利和心理健康等方面入手,帮助女性避免堕胎的需求,而不是简单地采取禁止措施。
综上所述,推行全面禁止堕胎并不是解决堕胎问题的最佳方式,应该从保护女性权利、规范社会行为和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入手,寻找更加合理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种伦理和道德问题,而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
堕胎会导致胎儿的死亡,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结果,因此应该受到限制和监管。
正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说,“自由不是让人们为所欲为,而是让人们做正确的事情。
”这表明自由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当它牵涉到生命的问题时。
其次,堕胎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都会造成伤害。
据美国心理学家玛格丽特·梅恩指出,堕胎会给女性带来长期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创伤,甚至导致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
因此,为了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应该禁止堕胎。
最后,堕胎也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堕胎会导致人口减少,从而影响国家的人口结构和劳动力资源。
同时,堕胎也会引发道德和伦理问题的争议,导致社会的分裂和不稳定。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应该禁止堕胎。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作家玛格丽特·艾特伍德曾说过,“堕胎是女性的权利,而不是道德问题。
”这表明堕胎是女性的自主选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其次,堕胎是一种医疗行为,应该由专业医生来决定和实施。
禁止堕胎会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从而增加女性的健康风险。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非法堕胎是全球女性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为了保护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应该禁止堕胎。
最后,堕胎也是一种避免社会问题的手段。
例如,如果一个女性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堕胎可以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幸和困苦。
因此,堕胎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选择。
综上所述,堕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讨论。
正方和反方都有各自的理由和观点,但最终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尊重女性的选择权,同时保护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否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是一种剥夺生命权利的行为,违背了人类基本的道德原则。
众所周知,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而堕胎就是剥夺了胎儿的生存权利。
正如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所言,“剥夺生命权是一种最大的罪恶。
”因此,废除堕胎合法化是维护生命权利的必然选择。
其次,堕胎合法化导致了社会道德沦丧和家庭伦理的混乱。
随着堕胎合法化,人们对于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逐渐淡化,导致了道德观念的扭曲和混乱。
同时,堕胎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破坏了家庭伦理和道德观念。
正如美国作家海伦·凯勒所说,“堕胎不仅是对生命的犯罪,也是对良心的背叛。
”。
最后,堕胎合法化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伦理和道德问题。
堕胎不仅伤害了胎儿的生命权利,也伤害了母亲的身心健康。
同时,堕胎合法化也滋生了非法堕胎和黑市交易,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废除堕胎合法化是维护社会伦理和道德的必要举措。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废除堕胎合法化将剥夺女性的自主权利。
正如美国女权主义者格洛丽亚·斯坦姆所说,“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是维护女性自主的必要手段。
”因此,废除堕胎合法化将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
其次,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和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
在许多国家,如果堕胎是非法的,妇女往往会寻求非法堕胎,导致了妇女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而堕胎合法化可以提供安全的堕胎手术,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
正如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所说,“堕胎合法化可以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以避免因意外怀孕而导致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在一些意外怀孕的情况下,如果堕胎是非法的,妇女可能会面临无法承担的家庭和社会压力,导致了家庭和社会问题的发生。
因此,堕胎合法化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综上所述,堕胎合法化是维护女性自主权利和保护妇女身体健康的必要举措,应该继续保持合法化的状态。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
应该禁止堕胎辩论,因为堕胎是违背道德和伦理的行为。
首先,堕胎违背了人类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伤害了胎儿的生存权利。
正如著名的哲学家康德所说,“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胎儿也是一个生命,有权利得到生存和尊重。
其次,堕胎会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非法堕胎是全球范围内造成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为了保护人类生命的尊严和保障女性的身心健康,应该禁止堕胎的辩论和行为。
反方观点:
不应该禁止堕胎辩论,因为堕胎是女性的权利和选择。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她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育权。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罗伊诉韦德案中所做出的判决,“妇女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育问题。
”其次,堕胎是在特定情况下的合法选择,例如在妇女生命受到威胁、胎儿有严重的遗传疾病或者是因为强奸导致的怀孕等情况下,堕胎是一种合法的选择。
因此,禁止堕胎的辩论和行为将侵犯女性的权利和自由。
以上是正方和反方对于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的观点。
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堕胎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权衡各方利益,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在现实生活中,堕胎问题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需要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去探讨和解决。
是否应该禁止女性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女性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女性堕胎。
首先,堕胎是一种侵犯生命权的行为,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包括胎儿。
堕胎是对胎儿的剥夺生存权利,违背了人类的道德和伦理标准。
正如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有权利生存。
”因此,应该禁止女性堕胎,保护胎儿的生命权利。
其次,堕胎对女性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堕胎手术可能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导致不孕不育等严重后果。
此外,堕胎也会对女性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导致内心的痛苦和抑郁。
因此,为了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应该禁止女性堕胎。
最后,堕胎也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大量的堕胎行为会导致人口减少,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堕胎也会导致家庭破裂,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
因此,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应该禁止女性堕胎。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女性堕胎。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个人权利,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罗伯茨诉康奈尔大学医院案中所做出的裁决,“堕胎是女性的个人权利,国家无权干涉。
”因此,不应该禁止女性堕胎,尊重女性的选择权。
其次,堕胎是一种必要的医疗手术,有时候是为了保护女性的生命健康。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孕妇患有严重疾病或胎儿存在严重畸形,堕胎是保护女性和胎儿的唯一选择。
因此,不应该一概禁止女性堕胎,应该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合法的医疗许可。
最后,堕胎的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如果禁止女性堕胎,将会导致大量的非法堕胎行为,给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合法化堕胎可以保护女性的生命健康,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不应该禁止女性堕胎,应该尊重女性的个人选择权,保护女性的生命健康和生育权利。
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应该给予合法的医疗许可,保护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健康。
是否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的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我认为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一种违背道德和伦理的行为。
无论是从宗教的角度还是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堕胎都是不道德的行为。
例如,基督教教义中明确规定“不可杀人”,堕胎无疑是对生命的剥夺,违反了这一教义。
另外,伦理学家康德曾说过,“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利生存和发展,堕胎剥夺了胎儿的这一权利。
其次,堕胎对社会和家庭都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社会层面上,堕胎会导致人口减少,影响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在家庭层面上,堕胎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和伤害,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痛。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我们应该全面禁止堕胎。
最后,科学已经证明胎儿在母体内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有自己的生命特征和生长发育过程。
因此,胎儿也应该享有生存的权利,堕胎就是剥夺了这一权利。
正如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说,“生命是一个奇迹,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个生命的存在”。
因此,我们应该全面禁止堕胎,保护每一个生命的存在。
反方辩手观点:我认为不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她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韦恩·布莱克曼所说,“堕胎是女性的权利,她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育和生活方式”。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是侵犯了女性的权利。
其次,堕胎是一种必要的医疗手术,对于一些身体或心理上无法承受怀孕的女性来说,堕胎是唯一的选择。
例如,一些孕妇可能因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怀孕,堕胎是保护她们生命健康的唯一途径。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将给这些女性带来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待遇。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以有效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据统计,全面禁止堕胎会导致大量的非法堕胎事件发生,给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堕胎合法化可以帮助监管和管理堕胎行为,保障女性的权利和安全。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应该实行全面禁止堕胎,因为这是侵犯了女性的权利,也不利于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否应该废除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面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
首先,堕胎是一项个人权利和自由选择的问题。
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做出关于自己身体和生育的决定。
禁止堕胎等于剥夺了妇女的权利,违反了人权和自由选择的原则。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韦恩·肯尼迪曾经说过,“人们有权利做出自己的生育决定,这是他们的自由和尊严的表现。
”因此,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是符合人权和自由选择的原则的。
其次,全面禁止堕胎会导致非法堕胎的增加,对妇女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威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每年全球有超过2.5万名妇女因非法堕胎而死亡,这些妇女大多来自于贫困地区,因为她们无法获得安全的堕胎手术。
因此,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保护妇女的健康和生命。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
许多研究表明,堕胎合法化可以降低青少年怀孕率、减少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妇女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例如,瑞典、加拿大等国家实行堕胎合法化后,青少年怀孕率和堕胎率都显著下降。
因此,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是符合人权和自由选择的原则,可以保护妇女的健康和生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应该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
首先,堕胎是一项涉及到生命的伦理问题。
堕胎会导致胎儿的生命被终止,这是对生命权的侵犯。
正如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曾经说过,“我相信堕胎是对生命权的侵犯,我们应该保护每一个生命。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是为了保护胎儿的生命权,是符合伦理和道德的。
其次,堕胎合法化会导致道德风险的增加。
如果堕胎合法化,可能会出现滥用堕胎的情况,甚至可能会导致性别比例失衡等社会问题。
例如,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现了大量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
因此,全面禁止堕胎可以避免这些道德风险的发生。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能会影响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
是否应该取消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合法化违背了人类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堕胎是结束一个生命的行为,这是不道德的。
正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所说,“我发现堕胎是一种道德上的灾难,它伤害了我们的灵魂。
”堕胎合法化将导致更多无辜的生命被夺走,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其次,堕胎合法化会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沦丧。
如果堕胎合法化,将会给人们传递一种错误的信息,即生命并不那么重要,可以随意结束。
这将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下降,对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堕胎合法化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堕胎手术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身体并发症,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伤害。
而且,堕胎对女性的心理健康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很多女性在堕胎后会陷入长期的心理困扰中。
综上所述,取消堕胎合法化是符合道德和社会利益的选择。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合法化是保护女性权利的重要举措。
堕胎是女性的一种生育权利,如果取消堕胎合法化,将会严重侵犯女性的权利。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所说,“堕胎是女性的权利,不应该受到限制。
”。
其次,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带来的社会问题。
如果取消堕胎合法化,将会导致更多的非法堕胎行为,这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比如对女性健康的威胁,以及社会治安问题。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以避免因意外怀孕而无法承担责任的情况。
有些女性因为意外怀孕而无法承担责任,如果取消堕胎合法化,将会导致更多的家庭破裂和社会不稳定。
综上所述,堕胎合法化是保护女性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应该继续保持合法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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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HW ban abortion.(Roe vs. Wade)(禁止堕胎)家庭系统排列——堕胎带来的心理危害.txt点的是烟抽的却是寂寞……不是你不笑,一笑粉就掉!人又不聪明,还学别人秃顶。
绑不住我的心就不要说我花心!再牛b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活着的时候开心点,因为我们要死很久。
请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英文了,OK?家庭系统排列--堕胎带来的心理危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
虽然现在的避孕措施日新月异,但人工流产的人数也是与日俱增。
随处可见充斥眼球的无痛人流广告,随口而提的堕胎,仿佛一个小手术切掉鸡眼一样平淡无奇!早些时候,人工流产是有很大的危险性的,弄不好就会丧命或者终身不育。
现在科技的发展的确可以减轻流产时的创伤和疼痛,但这方面科技的进步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流产,它不是对身体没有伤害,只是没有以前科技发达前哪样大。
堕胎对心理的危害并不会随着流产术的发展而有所减少。
堕胎会给心理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了?首先,堕胎对亲密关系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一次堕胎可以预示着这段关系的结束。
家庭系统排列大师海灵格在一次工作坊上对一对堕胎三次的夫妻说过一句话:"你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当然这种结束不是指身体和心理上的,而是指灵魂层次的结束,就是他们两个还是可以在一起生活,但是已经没有了灵魂上的沟通(在那个排列案例中明显就可以看出,这对夫妻没有任何连接,没有看着对方,他们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心灵上已经是陌路了!)。
任何一方不要孩子,都是对另一方的抗拒,对关系的抗拒。
你有没有见过堕胎后,两人关系还好如当初或者更加亲密的。
这样的两个人会成为心灵上的陌路人,这样的实例不在少数!其次,对个人心理的危害,有的时候,男女中的一方(常看到的是女方)会追随孩子,也就是有一种死亡的冲动,她的心已经跟孩子流走了,她会显得很郁郁寡欢,心不在焉。
在家庭系统排列里面是看着地上死去的孩子,而不是看着自己的另一半或其他的孩子。
在平时,父母不会感到特别难受,但是当堕胎的孩子代表躺在前面,父母才会感受到那一直深藏在心中的巨大创痛,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是被自己压抑了!最后就是对生下来的孩子的危害,现代科学已经证实,被堕胎的哥哥姐姐会在子宫里为未来的弟弟妹妹留下些什么信息(弟弟妹妹自己也不知道有这种信息),它们仿佛告诉后来的人,妈妈不要生下他们,妈妈不爱他们,有时候生下来的弟弟妹妹会无形中承接下未出世的兄姊对妈妈的愤怒,你会发现这些孩子一生下来不仅无法跟父母形成很好的连接和互动,反而跟父母做对,仿佛有天大的仇恨,前世的冤家一般。
这种情况并不鲜见!还有一种对孩子的潜在危害是跟上面的父母其中一方像追随被堕胎的孩子"走"掉有关,那就是孩子会出于对父母的爱,而在心理对父母说:我愿代替你去做,宁愿是我而不是你!孩子会不自觉的承接这种感受而有一股追随兄姊而去的冲动,孩子会表现出种种让父母担忧的行为,甚至自杀!以上的现象并非危言耸听,因为无数的事实让人不得不承认这种影响的存在!那么不管因为何种原因需要堕胎,我们要做些什么才能减少对心灵的这种影响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内心里给孩子一个位置,尊重这个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比如在心理默认这个孩子应该是家里排行老大),告诉他你很爱他,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不能生下他,你会在心理永远爱他,也会爱他的弟弟妹妹。
如果遗忘和否认这个孩子的存在,那么根据家庭中爱的序位,家族中的一个孩子会无意识认同他,家族悲剧就会不断上演。
根据海灵格等家排大师的观点,有过堕胎的伴侣,如果他们还想在一起,就得在心理记住孩子,并且重新开始新的一段恋情,因为旧的已经死去(上文提到的心灵陌路,重新认识、开始,再次到心灵的相知相恋)!(以前作者觉得由于以前的技术不发达,堕胎会对女人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而现在都无痛微创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古圣先贤和宗教关于这一点的教诲已经不符合时代特征了,但当我开始接触海灵格的家庭系统排列,太多的事实和家族悲剧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一点的重要性。
原以为的教条式说教背后竟然有这样的玄奥!)对当今社会堕胎行为的看法与反思摘要:堕胎是生命伦理学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首先它涉及人类对生命的本质与价值的理解:胎儿算不算是人?胎儿的道德地位是怎么样的?其次堕胎问题在西方传统文化内部可以找到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一方面,宗教神学认为生命始于受孕那一瞬,堕胎违反了上帝的意志,因此反对堕胎;另一方面,自启蒙运动以来,“天赋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女权主义提出妇女有选择是否堕胎的权利,支持堕胎。
其中最具争议的彼得·辛格的堕胎理论更是提出了“命主”的观点,体现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等特点。
这些理论对我们中国思考堕胎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堕胎作为一种避孕失败或者意外怀孕之后的合理解决措施是否侵犯了人类最基本的人权,是对人的生命的轻视?这些理论都会对中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让人们更好的反思堕胎行为的合理性。
关键词:彼得·辛格堕胎合理性中国社会命主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
堕胎在西方是颇受争议的手术。
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
但是,这种行为真的可以在伦理上、道德上被接受吗?堕胎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当时几乎所有的哲学流派都一直持有一个观念:男女结合是为了繁衍后代。
堕胎作为人为终止人们繁衍后代的手段,是与人们对婚姻和性的看法相违背的。
因此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有:“不要给一个怀孕的妇女堕胎药”这一条,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任何生命都是有灵魂的”这一理论。
由此可以得出,在古代,堕胎是不被允许的。
当今影响人们堕胎的因素不外乎是这几条:①胎儿不是以正常的期待来自与这个世界上的(比如女性被强暴而怀孕);②胎儿的存在影响母体的正常生活和发展(比如母体虚弱);③已做过结扎手术而意外怀孕;④政府强制性堕胎(某些政府性法律条文规定,在计划外怀孕的——即农村夫妇已育有一胎,未到第二胎时间的,一般为相隔6年;城市户口已有一胎的——禁止怀孕,政府强制堕胎,且不管胎儿大小);④避孕措施不当,意外怀孕父母双方不想接受。
可是这些看起来是“正当”理由的,真正是正当的吗?我们可以先将第一种情形排除掉,因为在法律明文里,强制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在女性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在强制性的要求她生下这个孩子——这不仅仅是另外的一种伤害,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但是,在这么多起堕胎的行为中,这种原因的比例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
那剩下的其他理由,不外乎就是一种自私的心理在作祟——这个孩子影响了我今后的生活及安排,我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留下他,因为这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这样的心理在潜意识上就没有把胎儿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当做一个人(human being)来看待。
那么,在谈到堕胎问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对与堕胎密切相关的“人”的问题进行一定的阐述。
胎儿是否有生命权?胎儿的生命权始于何时?生命权是与对“人”的定义紧密相连的,何时是人也就何时有了生命权。
保守主义在“生命本质论”中提出,胎儿具有人类的基因,所以其本性是具有理性的,应当赋予生命的权利;中间派指出:生命开始于怀孕期的某一阶段,胎儿是在某一阶段才渐渐获得生命权的;自由主义则认为,胎儿在妊娠的任何阶段都不具有生命权,堕胎是允许的。
要成为人或具有道德人格必须具备意识、推理能力、自发的行动沟通的能力这些基本条件。
在我看来,胎儿是人,它处于一种称为“人的进行时”的阶段,堕胎是不应当的。
以辛格的观点说,胎儿没有自我意识,不是命主,堕胎是允许的、不是杀人。
那什么就叫做自我意识呢?怎么确定出来胎儿就没有自我意识呢?在电影《无声的尖叫》(播送堕胎时子宫内的情形)里面剖视一个十一个星期大的女婴被堕胎时的情形: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没有人还会讲“无痛”的堕胎。
执行这堕胎手术的医生也不忍看完这部影片,他马上冲到播放室的外面,虽然他曾做了几千次堕胎手术,他以后再也没做过一次。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
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 (suction curettage),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只剩下头部来。
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
”尼芬淳博士描写这个过程说:“基本上,胎儿是被砍碎,然后用抽吸器吸出,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堆的肉碎。
”看到这里,我真的难以想象就是那些人,以一些站不住脚的可笑观点,而将活生生的生命以一种残忍的方式拽离这个世界。
一些人也许会依然固执己见,认为胎儿是自己身体上可以随意处置的一部分,甚至当你在网站上搜寻“堕胎”一词的时候,得到的大部分词条是“堕胎需要多少钱”、“某某医院正规堕胎”、“怀孕几周可以堕胎”……这样的一系列讯息。
由此可见,堕胎已经成为被社会所接纳、所认知到麻木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反思过认为是合理的、可接受的、道德的?我觉得,在当今号称“文明和谐”的社会里,应当以正确的角度来正视“堕胎”这个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现实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尤其在社会处于转型与发展的阶段。
“胎儿”不仅仅是一部分,而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生命个体。
虽然因为某些必要的因素,不会有“堕胎”的正规法律条文作出必要的规定,但是每一个人道德的良知会时刻提醒你是否要因为一些短期的、物质上的目的而轻易谋杀一条和你处于同类性质的生命。
堕胎的危害————科学兼实例证明有些女性是最拿堕胎不当回事的,竟然有许多女孩用堕胎来减肥,这简直是寻死行径。
我们宣传部门不负责任,没有把堕胎带给女性的心理、生理的危害讲出来,一切都是稀里糊涂,让中国女性在稀里糊涂中受害。
我发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堕胎的害处以及后遗症知之甚少!不要说我们这些没有结婚或者是那些未成年的,就是我们长辈也未必知道多少!我问过我身边许多学习医学的朋友和同学,也听到一些让人心寒的事情!一般来说,年龄不超过20岁女孩子(特别是16-18岁的),她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成熟,如果这个时候堕胎一次,对身体的危害影响极大,以后她们患许多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的女人大好几倍。
怀孕随便乱堕胎不只危险性高,而且还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高雄市小港医院近来就接到3例因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胚胎骨头或组织而造成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