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练习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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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系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哪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2000年试题,1分)

A.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B. 自由大宪章

C. 教会法

D. 罗马法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的是大陆法系的渊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的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条文为主要形式。大陆法典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根据上面的分析,AD 即可排除。那么,教会法是否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呢?这要看教会法的法史和法源,欧洲进入中世纪后,古罗马法日渐衰微,学世界中古史可知,中世纪的欧洲是教会占统治地位的欧洲,因此,教会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出现了日耳曼法、世俗法和教会法并存的局面,中世纪晚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罗马法得到复兴,复兴后的罗马法受到了日耳曼法和教会法的影响,因此,大陆法系也就受到了教会法的影响,这是法发展的历史连续性的表现。可以说教会法是大陆法系的渊源,因此C不能选。应该选B,因为自由大宪章不是大陆法系的渊源。《自由大宪章》是1215年英国颁行的一部宪法性文件,其内容主要涉及的是限制王权,试图以政治契约形式确立国王与臣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自由大宪章》应属英美法系的渊源。除了《自由大宪章》外,作为英美法系渊源的法律还有《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三年法令》等等。

2. 从日本现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传统、渊源和风格属于下列哪一法系?()(1998年试题,1分)

A. 中华法系

B. 罗马法系

C. 印度法系

D. 英美法系【答案】B

【解析】本题考的是不同法系的国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目前世界上两大主要法系。此外还有其他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以及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们主要应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国家主要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葡萄牙、荷兰等国以及曾属于上述大陆法系国家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主要包括英国、美国以及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本题选B的理由是,日本现行的法律制度是指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形成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日本明治维新不仅使日本走了发展资本主义道路,同时也实现法律的近代化。日本从欧洲的罗马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引进了一整套法律制度,因此,日本也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应选B。本题CD很容易排除,但A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我们知道中华法系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由于在清末,近代法学的奠基人沈家本对传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变革,使得以《唐律疏议》为代表而形成的中华法系渐趋解体。实际上,日本明治维新以前的法律制度属于中华法系,这是日本吸收中国法律制度的结果。但本题考的是日本现行法律制度所属的法系,

因此A 应排除。

3. 从法律构成看,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1995年试题,1分)

A. 制定法

B. 单行法

C. 判例法形式,但也有制定法

D. 习惯法【答案】C

【解析】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国家法的构成。从法律构成上看,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判例法形式,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但也有制定法,制定法主要表现为单行法律、法规,而不是成文法典形式。如《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三年法令》等。A和B是错误的,因为在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有制定法,但它并不是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法律构成。D是错误的,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习惯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它不是法律构成的主要方式,故ABD均应排除。

二、多项选择题

1.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2002年试题,1分)

A. 法律渊源

B. 法的分类

C. 法典编纂

D.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

【答案】 A B C D

【解析】本题考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从法律渊源看,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判例法的形式,也有制定法。(2)从立法上看,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倾向于制定成文法,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3)从司法上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没有创制法的职能,因而审判案件没有遵循先例的原则。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可创制法律,强调审判要遵循先例。(4)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的国家采取讯问的审理方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采取抗辩式的审理方式,法官处于仲裁者的地位。(5)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分类主要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哲学倾向,大陆法系主要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英美法系则更多的体现了经验主义的特点。可见,ABCD都是正确答案。

2.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1999年试题,1分)

A. 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 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C. 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

D. 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 B C D

【解析】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的特征。英美法系的特征有:①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④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B正确,因为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法的基本分类,而且判例法一般来说,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C正确,诉讼中心主义的涵义就是诉讼当事人主义,即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充当的是中立的角色,而当事人占主导地位。D也正确,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不倾向法典形式,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成文法,但成文法却表现为单行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权利法案》是成文法,也是英美法系法的渊源,因此该项与“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征并不矛盾。A错,因为它是大陆法系的特征,不能选。顺便提一下,两大法系的区别和基本特征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考生一定要理解透彻,深刻把握,不能含糊。

3.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均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编纂而成的。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罗马法的本质和渊源上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998年试题,1分)

A. 三者都归于同一个法的历史类型

B. 法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延续性

C. 法的概念、技术和原则具有可继承性

D. 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移植的关系

【答案】 B C

【解析】本题考的是罗马法、大陆法系,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的知识。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先后产生,产生在前的对产生在后的有重大的影响,正因为三者在历史传统、形式上、结构上都有相同或相似的特点,民法法系才得以形成。也正由于这种历史的联系,三者之间在概念、技术、原则等方面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BC是正确的。由于法不是从法的形式特征讲的,而法的历史类型是从法的本质上划分的,罗马法、法国法、德国法虽同属于大陆法系,但三者确不是同一法的历史类型。罗马法属于奴隶制法,而法国法和德国法是资本主义法,所以A是错误的。此外,D也是错误的,因为法的移植只存在于同一时期不同的国家的或地区之间,不存在于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之间,就是从时间角度上看,该项也是错误的,因为罗马法在先,它怎么能够对法国法和德国法进行移植呢?

第九章法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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