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9〕32号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沁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料汇编
沁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料汇编一政策文件1、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8月18日)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8月19日)3、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9]37号5、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沁政发[2010]17号)二办事指南6、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和意义?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采取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寄予极大的热情和期望,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都已成熟。
新型农保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广大农民的老年生活得到较大改善,惠及居多家庭,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贫困化、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社会的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具有本县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8、如何办理参保登记?首次参保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代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9、参加新型农保如何缴费、缴多少?县财政如何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于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前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年。
20190412新农保
• 16.新农保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 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 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17.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计发?
•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 分组成,按月支付,直至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 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 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 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 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 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 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 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在我省10%的县(市、区)试点,根据中央部署和 要求,逐年扩大试点面,尽快在全省普遍实施,基本实 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 18.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如何继承?
• 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 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属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 政支出的,这部分资金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 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以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 19.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是否调整?
• (2)参加老农保、不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
• a.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老农保退保手 续,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 老农保保险责任。参加了老农保,但年龄16周岁以下的, 和16周岁以上在校生的照此处理。
• b.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 城镇居民,可选择办理退保手续,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 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责任;也可继 续保留老农保保险关系,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出台 后与之衔接过渡。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前已年 满60周岁的,按照老农保计发办法支付养老金。
国务院32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简表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按月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80元/人·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3、《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良政发〔2011〕31号)
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良庆区农村居民
缴费档次: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简表
险种
主要政策依据
覆盖人群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模式
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0〕3号);
/
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100元档次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提高补贴5元,最高补贴为75元
个人缴费金额及政府补贴金额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80元/人·月
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良庆区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档次: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
安徽省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西南大学19春在线作业[1204]社会保障学-答案
)。
2.
企业
3.
行业协会
4.
社区
39、工伤保险在实践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
1.
有效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2.
减少职业伤害风险
3.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5.
使中国企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
40、医疗保险是(
1.
国家立法
),当参保人遭遇疾病时向其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
2.
政府主导
1.
现收现付式
2.
完全积累式
3.
预收预付式
4.
后收后付式
5.
部分积累式
34、下列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属于预付制的有(
1.
按服务级别付费
)。
2.
总额预算制
3.
工资制
4.
按人头付费
5.
按病种付费
35、我国将养老保险转稼成本表现为( )等。
1.
项目间成本转稼
2.
代际成本转稼
3.
行业间成本转稼
4.
区域间成本转稼
1.
A.√
2.
B.×
54、医疗保险涉及到政府、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医药机构和患者个人等多方之间复杂的权
1.
A.√
2.
B.×
55、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它要求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参加。( )
1.
A.√
2.
B.×
56、医疗保险与疾病保险是独立的项目,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
1.
A.√
2.
B.×
46、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事故的责任在职工本人,企业就不必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
国发[2009]32号 关于新农保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广府函[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广府函〔201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1〕30号)规定,我市苍溪县、剑阁县、利州区和元坝区相继开展了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2012年将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市旺苍县、青川县、朝天区也将开展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为确保各地严格按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抓好制度衔接(一)新农保制度与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规定的老农保制度(以下简称老农保)应平稳衔接。
1、60周岁以上并已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在按标准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
2、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含按规定记账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二)我市先期按川劳社函〔2009〕190号文件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县区,要积极研究衔接办法,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和计发办法等要与国发〔2009〕32号、国发〔2011〕18号等文件相关政策一致,尽快规范完善,逐步平稳过渡。
新农保应知应会题库
新农保“应知应会”习题本第一部分:新农保政策法规一、选择题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筹资模式是()A、个人缴费B、集体补助C、政府补贴D、以上三项相结合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A、139B、13.9C、163D、16.33、以下有关《社会保险法》阐述正确的是()A、2010年10月28日起施行。
B、是调整规社会保险关系的专门法律。
C、社会保险主要特点是责任分担、政府主导。
D、提出社会保险水平可以适度超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4、以下有关新农保基金说法错误的是()A、必须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B、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C、可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D、我省目前实行省级管理。
5、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点不包括()A、示市B、示县(市、区)C、示乡(镇)D、示村6、新农保参保缴费的周期是()A、年B、半年C、季度D月7、《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的主要功能有()A.抵御人身风险和工作风险B.促进社会稳定C.调节收入再分配D.维护劳动力再生产8、我国社会保险的税收优惠体现在()等方面。
A.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前列支B.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免征利息税C.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D.政府财政支出优先保障9、以下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责的有()A.办理社会保险登记B.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C.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D.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待遇权益记录10、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监督检查的主要容是()A.保费征收机构是否将保费及时足额收缴并存入基金收入户B.有无不入账、搞体外循环或被挤占挪用C.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是否账账相符D.收入户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转入财政专户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是()A.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B.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C.健全社会保险运行极致D.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监督12、有责任配合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的部门有()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民政部门C.机构编制管理部门D.公安部门13、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2020年(金融保险)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金融保险)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壹、基本原则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壹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和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新农保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由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方针确定,试点县(市、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和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能够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壹)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根据目前我省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原则上按100元缴费起步。
具体收缴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关于印发庐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庐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庐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凡本县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按照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第四条新农保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新农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县财政、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新农保的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农保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参保等工作。
第五条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县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办理本镇新农保的相关业务。
各村(居)民委员会的劳动保障协办员负责本村(居)新农保相关业务工作。
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建立新农保工作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新农保的参保率、续保率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列入政府考核目标。
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七条新农保基金由统筹账户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
(一)统筹账户基金主要来源: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基础养老金补贴;2. 社会捐赠、利息等其他收入。
(二)个人账户基金主要来源:1.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 政府、集体给予个人的缴费补贴、补助和社会、组织、个人给予的缴费资助;3.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11.10•【文号】财社[2009]211号•【施行日期】2009.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1月10日财社[200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做好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和标准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
对各地的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农保试点县(市、区、旗,以下简称试点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参保农业户籍人口总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核定。
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联合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新农保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经两部审核同意后,核拨补助资金。
(一)申报材料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上报的申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情况,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内容完整,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
包括本地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准备情况、政策规定和资金安排情况、试点启动和实施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
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节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三)按照“制度并轨、注重公平、平稳过渡”的要求,做好我市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本办法逐步并轨工作,并形成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二、参保范围和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双低)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八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和家庭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以后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社会统筹基金由上级财政和市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优待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等。
甘肃养老保险新政策
甘肃养老保险新政策2014甘肃养老保险新政策以下为2014甘肃养老保险新政策:第一条为成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系统,保障农村住民的根基糊口,统筹城乡社会和谐成长,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力,团结我省现实,拟定本步伐。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门生)、未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农村住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介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住民小我私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务补贴的基本养老金,但其切合参保前提的后世该当参保缴费。
第三条新农保制度僵持“保根基、广包围、有弹性、可一连”;从农村现实出发,低程度起步,筹资尺度和报酬程度与经济成长及各方面遭受手段相顺应;小我私人(家庭)、集团、当局公道分管责任,权力与任务相对应;当局主导和农夫自愿相团结;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跟尾等原则。
第四条新农保制度实施小我私人账户和基本养老金相团结的制度模式,采纳小我私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相团结的筹资方法。
第五条新农保制度实施县级统筹。
第六条新农保采纳按年缴费的.方法缴纳。
(一)小我私人缴费。
切合参保前提的农村住民该当按划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尺度暂设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按照现实环境可恰当进步缴费尺度。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集团补贴。
有前提的村集团该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以补贴,补贴尺度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勉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扶助。
(三)当局津贴。
国度财务对切合领取前提的参保人全额付出基本养老金。
省级财务凭证现实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津贴30元。
应承有前提的试点市州、县市区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给以恰当津贴,详细步伐由市州当局拟定,报省新农保试点事变率领小组核准后实验。
第七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坚苦群体,由试点市州、县市区当局认真为其代缴部门或所有最低尺度的养老保险费。
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应坚持的几个原则
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应坚持的几个原则王章华;黄丽群【摘要】新农保试点应该加快进程,尽快全面覆盖全体农村适龄居民.但在新农保推进工作中,还是应该遵循新农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相适应,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先慢后快、逐步推进,规范操作、逐步完善,可衔接性和可持续性原则,政府引导、自愿参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期刊名称】《经济研究导刊》【年(卷),期】2011(000)025【总页数】3页(P105-107)【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原则【作者】王章华;黄丽群【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南昌 330022;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上海200062;江西财经大学外语学院,南昌 33001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0.612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各省纷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
由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新农保工作开展力度和推进进程存在差异,条件较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全面开展新农保工作条件甚至有条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例如北京、天津、浙江、重庆等地。
大多数省份的新农保的实施办法是在国务院颁发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稍作调整而成的。
关于新农保试点是否要加快进程,有的研究者认为到2012年新农保应该全覆盖;有的认为“十二五”期末新农保应该全面覆盖。
目前在学术界认为应该加快新农保试点的意见较多[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笔者认为,在推进过程中也要注意出现盲目攀比现象,除了《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新农保制度本身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外,在新农保推进工作中,还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一、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相适应的原则影响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其中经济因素是首要因素。
临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临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关于贯彻国发<2011>18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鲁政发…2011‟24号)及市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0‟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
坚持保障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我县户籍、未参加企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与帐户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八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且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小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限;也可以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2012-07-18 09:31:15 来源:绵阳日报编辑:曾云【字体:↑大↓小】根据中央、省级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适时制定《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本月起正式拉开帷幕,从“养儿防老”到“老而无忧,老有所养”,这一美好愿景在绵阳正逐步成为现实。
三类人员可参保“我市将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等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苗平告诉记者。
《办法》规定,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这既是政府组织引导下的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又是‘待遇享受’的必要条件。
”苗平介绍道。
320万人符合参保条件自2009年以来,我市先后在江油、安县、北川、平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江油、北川、平武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总结前期试点县市工作,积极完善经办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4个县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今年6月底,4个试点县市已参保79万余人,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全覆盖条件基本成熟。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参保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
未进行试点的涪城、游仙、三台、梓潼、盐亭等县区已于7月1日全部纳入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范围。
全市有近320万人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2个缴费档次自主选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法》规定,国家、省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缴费标准,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徐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徐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劳动保障局发表日期:2010-03-16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省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09]155号)精神,结合各地开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总体要求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振兴徐州老工业小康社会的要求,着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切实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新农保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市政策,区负责本辖区参保人员登记、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核和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六县(市当地具体办法,对参保农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目标任务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
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镇(办事处)全部推行新农保居民参保全覆盖。
参保范围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保。
基金筹集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市本级基础养老金按50%比例承担,贾汪区基础养老金由省、市财政承担50%,贾汪区财政承担50%;徐州经济开市财政承担25%,开发区财政承担7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
见
无
【期刊名称】《山西政报》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建立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
2008年,我省在22个县(市、区)率先启
动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3页(P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1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J],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J], ;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J], ;
4.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J], 无
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
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
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
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
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