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佛府〔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2015〕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业务模式,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扶持,市场运作。
政府通过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支持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较低、操作简便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
(二)多方协作,防控风险。
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识别和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打击欺诈和追偿坏账机制,多方密切配合,有效防范风险。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选择条件成熟的保险公司先行试点,探索成功的业务模式后,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提高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
二、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保险公司、银行等三方合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争取用3年时间,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项目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0亿元,有效缓解困扰佛山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或其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支持,帮助创业者获得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创业项目。
下面是一个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包括方案概述、服务内容和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一、方案概述创业者面临资金短缺和创业风险大的问题,因此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的目标是为创业者提供担保支持,减轻其融资难度,降低创业风险,促进创业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服务内容和流程1. 申请创业者根据贷款需求,向担保机构递交贷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商业计划书等。
2. 贷前审查担保机构对创业者的资质及商业计划进行审查,评估其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3. 担保担保机构根据创业者的资质和商业计划,制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费用等。
4. 贷款审批担保机构按照贷款申请的要求,对创业者的资金需求、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5. 贷款发放担保机构根据贷款审批结果,将贷款金额划入创业者指定的账户,并与创业者签订借款合同。
6. 贷后跟踪担保机构定期与创业者进行沟通和对接,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三、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担保机构通过对创业者的资质和商业计划的审查,筛选出具有较高成功概率的创业项目,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2. 合理贷款额度担保机构根据创业者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商业计划,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避免过高的贷款风险。
3. 定期跟踪和监控担保机构定期与创业者保持联系,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风险点。
4. 担保责任担保机构与创业者签订担保合同,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责任,确保一旦创业者违约,担保机构能够承担相应责任。
四、效果评估1. 贷款发放额度评估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的效果,可以从贷款发放额度来看,如果贷款发放额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说明创业者对该项服务的需求较高。
2. 创业成功率通过监测和评估创业项目的成功率,可以判断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的效果,如果创业项目的成功率较高,说明服务方案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进展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创业就业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然而,对于没有足够创业资金的人来说,创业往往只能成为一种无法实现的幻想。
为了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小额担保贷款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小额创业者或就业者供应担保的贷款服务,以挂念他们解决资金问题,开展经营活动。
这是一种风险较低、利好效应明显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创业就业、推动经济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进展。
2. 原则:公正公正、风险可控、效果明显。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制定贷款政策:建立完善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明确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相关规定,提高贷款申请的透亮度和可操作性。
2. 设立担保机构:设立特地的担保机构,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和担保,降低银行风险,增加贷款的可承受性。
3. 宣扬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扬推广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申请流程,鼓舞他们乐观申请贷款,开展创业和就业活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4. 申请流程简化:简化贷款申请流程,削减办理时间和材料,提高贷款申请的便利性和效率,便利申请人快速获得资金支持。
5. 加强监管和风险把握:加强对贷款使用状况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创业和就业活动,防止消灭挪用贷款等不当行为。
同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准时发觉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6. 优化服务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贷款服务体系,供应贷款申请询问、培训指导等相关服务,挂念贷款申请人更好地实施创业和就业方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预期效果和评估方式1. 预期效果: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估计能够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推动经济进展。
创业担保贷款的措施
创业担保贷款的措施一、创业担保贷款的背景创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然而,创业者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难以获得传统的商业贷款。
尤其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由于缺乏资产和信用记录,银行往往不愿意给予贷款支持。
因此,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对于解决这一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措施1.建立创业担保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创业担保机构,负责管理和运作担保基金。
这些机构可以是非营利性的组织,也可以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创业者的资格和项目可行性,为其提供担保服务,监督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情况。
2.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基金是创业担保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弥补创业者的资金不足,并提供担保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投资、捐款或贷款等方式为担保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创业担保机构因担保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3.完善政策保障为了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参与创业担保贷款,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例如,增加创业贷款的贴息补贴,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担保手续费等。
同时,政府还可以对创业担保机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其更好地开展业务。
4.加强监管和评估为了确保创业担保贷款的合规和有效性,政府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评估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控,规范贷款发放和使用。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创业者对创业担保贷款的认识和了解,政府应加强相应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宣传推广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方式,帮助创业者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和流程,提高其申请贷款的成功率。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效果评估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其效果评估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效果评估,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而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提高贷款支持的效果和效率。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措施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措施1. 引言个人创业是一种广泛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创新行为。
然而,许多个人创业者面临着创业资金短缺等问题,阻碍了他们的创业梦想的实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创业担保贷款措施,旨在帮助个人创业者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
本文将介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措施,包括政府支持、银行贷款、担保机构等方面。
2. 政府支持政府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主要支持方。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贷款担保,政府鼓励和支持个人创业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府支持措施:2.1 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各级政府通常会制定专门的创业贷款扶持政策,为个人创业者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较长的贷款期限和灵活的担保方式等。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个人创业者的创业成本,提高创业者的成功率。
2.2 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用于对个人创业者的贷款进行担保。
这些基金可以提高个人创业者获得贷款的成功率,并降低银行风险,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个人创业者更多的贷款支持。
2.3 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与培训政府还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活动,提高个人创业者对创业贷款措施的了解和认识,鼓励更多的人选择创业,并利用创业贷款进行创业。
3. 银行贷款除了政府的支持,银行也是个人创业者可以获得贷款的重要渠道。
以下是一些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3.1 创业贷款产品许多银行推出了专门用于个人创业者的贷款产品,如个人创业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
这些贷款产品通常具有低利率、较长的贷款期限和灵活的还款方式,以满足个人创业者的资金需求。
3.2 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者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等。
此外,银行还可能要求个人创业者提供担保物或提供充分的创业计划等。
3.3 贷款申请流程个人创业者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将对个人创业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其资质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联系电话:8303 5377)。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全面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建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框架,以帮助监管部门及时识别、判断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并区分不同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
第三条监管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的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顺德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第二章评级要素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评级指标分为合规性指标和风险性指标两部分。
(一)合规性指标评级要素。
1.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且足额到位,无抽逃资金行为。
2.无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手段催债、高利贷、洗钱等违法行为。
佛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佛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补贴正常经营半年资助5000元新的补贴标准不再要求创业者带动就业,创业成功者只要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
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补贴除此之外,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如为基地内创业人员提供1年以上的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这项补贴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人员减免的费用据实补贴,每户不超过3000元。
同时,那些经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并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还将获得一次性6个月的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贷款50万内全额贴息《意见》中规定,担保基金将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贷款担保。
担保基金利息也计入担保基金。
借款人从事微利项目的,担保基金将给予贴息。
其中个人贷款和合伙经营小企业的、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将给予全额贴息,超出50万元额度的部分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也将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
社保补贴小微企招佛山应届毕业生补一年佛山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科长李卫权表示,为了鼓励企业、尤其是佛山产业格局中占据半壁江山的大部分小微企招聘高校毕业生,新政策规定,只要招用佛山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而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人同其招收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
自主创业及录用佛山毕业生补三年除此之外,以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能够获得50%的社保补贴。
今年,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新政规定创业本人及其创业的企业招用佛山市毕业生,都将给予社保全额补贴3年。
见习补贴按最低工资的80%执行新的扶持政策将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专项补贴。
据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团委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都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佛山贷款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据悉,年龄为22周岁至45周岁、具有佛山户籍的自主就业青年可以申请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
信用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从1万元至10万元,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质押物,只要找到1至2个保证人即可提出申请。
个别需要大量资金的青年可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要求申请人以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个人房产(住宅或商铺)作为抵押物,额度为10万元至100万元。
邮政储蓄银行还为创业青年开设了“好借好还,绿色通道”,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承诺信用贷款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抵押贷款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
佛山贷款申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2015〕92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6〕36号)精神,加快推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一)保费补贴标准。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借款人)办理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所支付的保费(不含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费),市财政按借款人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
每个借款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1次保费补贴。
根据借款人支付保费时间顺序,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对该年度10亿元(含本数)以内贷款额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给予保费补贴,超出部分不再给予保费补贴。
(二)保费补贴操作程序。
1.保费补贴资金在市财政已安排的1亿元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扶持资金中支出。
次年根据补贴实际支出情况,再由市财政列入预算补充专项扶持资金。
2.办理贷款手续时,由合作保险公司向借款人全额收取保费,再由合作保险公司统一向市金控公司申请保费补贴。
市金控公司审核后提交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小组会议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金控公司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给借款人。
对于申请保费补贴时出现过本项目借款逾期的借款人,不予补贴。
对于自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给予保费补贴,2018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不再发放保费补贴。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企业在我区集聚,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创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南海区人民政府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南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重点投资于小微型创新企业和中小型创新企业。
引导基金可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
在本办法中,由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基金统称为引导基金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总规模亿元。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二)引导基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三)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的参股资金;(四)其他资金来源。
第四条引导基金由区金融办编制年度预算,由区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拨付资金。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区政府设立南海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引导基金的主管机构。
管委会由区分管领导及区财政、公资办、金融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主任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金融办领导担任。
管委会对区政府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确定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二)审定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制度;(三)审定引导基金的投资方案及投资退出方案;(四)审议引导基金管理人提交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五)审定本办法规定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六)根据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引导基金规模;(七)决定引导基金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管委办设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代章。
管委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召开管委会工作会议;(二)制订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制度,报管委会审定;(三)审定甄选子基金的方案;(四)制定引导基金投资的专家评审方案,明确评审专家要求、评审体系等内容;(五)根据管委会审定的投资方案,对引导基金出资子基金进行审批;(六)监督、指导基金管理人的工作。
佛山市邮政储蓄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操作细则
佛山市邮政储蓄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操作细则佛山市邮政储蓄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操作细则一、申请者差不多条件1、户籍在佛山市内、符合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业务申办条件的中小企业经营治理者、城乡青年、在校大学生或往届大学毕业生;2、年龄:22-45岁;3、躯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偿还贷款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5、在邮储银行开立存款结算账户,自愿同意团组织和邮储银行的检查与监督。
二、创业项目条件1、符合本省城乡统筹进展的产业规划;2、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市场前景好,有较强的收益能力;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三、贷款方式(一)信用贷款申请人可找到1至2个保证人即可提出申请(其中一位保证人必须是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的职员)。
1、额度:1-10万元/人;2、保证人差不多条件:(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或商业信用记录;(2)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家庭生活正常;(3)有固定职业或稳固收入,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4)保证人与借款人家庭之间的经济必须相互独立,且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3、时效:5个工作日内反馈贷款结果。
(二)抵押贷款申请人以本人或第三者的财务作为抵押物。
要求以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个人房产(住宅或商铺)作为抵押物。
1、额度:10-100万元/人(按照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实际资金需求、资产负债情形以及提供的担保物价值确定。
)2、借款人要求(1)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山分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配偶、所经营企业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信用记录符合银行客户准入标准;(3)拥有合法的经营实体(商铺或企业),原则上正常生产1年以上,关于部分企业经营情形良好,市场竞争力强,贷款担保足额可靠的,经营期限可放宽到6个月以上;(4)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属于经营专门行业的要提供专门行业经营许可证等;(5)具有稳固的经营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能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物,目前只同意个人房产抵押担保。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办事流程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办事流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创业的普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逐渐受到广大创业者的重视和利用。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主要是指政府或金融机构为个人创业提供的担保贷款服务。
下面将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办事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1.政府担保贷款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会出台支持个人创业的政策,并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以减少个人创业风险。
政府担保贷款政策一般会提供一定的贷款额度,并对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进行优惠。
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申请政府担保贷款。
2.金融机构担保贷款政策:各大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也会为个人创业提供担保贷款服务。
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相对更加灵活,创业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
通常情况下,创业者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例如抵押房产、担保人等。
3.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一些高校和学生创业基金会会提供特定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这类贷款一般具有较低的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期限,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定的财务援助。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流程:1.初步准备:在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包括编写创业计划书、制定财务预算、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等。
这些准备工作可以提高申请贷款的成功率。
2.选择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机构。
可以考虑银行、信贷公司、创业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4.风险评估和审批:金融机构会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评估结果通常需要一段时间。
如果贷款申请通过,将进入贷款审批阶段。
5.签订合同和放款:通过贷款审批后,申请人和金融机构将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放款。
6.贷款还款:创业者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
如果在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还款计划。
在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创业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并了解相关政策,并依据流程进行申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9〕18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9〕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8日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明确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2019〕1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合作银行是指为贷款对象提供贷款融资的合作银行机构(含经授权开办贷款业务的下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合作保险公司指由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借款人是指符合佛府〔2019〕12号文融资对象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投保人是指向合作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保证保险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投保人应与合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属同一主体。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资金管理平台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的资金管理平台公司。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平台共同成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作和管理工作。
(一)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划拨、变更专项资金规模,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佛山创业最新有什么政策法规
佛山创业最新有什么政策法规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其中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申请和核发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二、租金补贴申请资料: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起3年内,可按年度申请租金补贴,申请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3.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4.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3.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4.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首次申领此项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
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
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四、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资料: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业孵化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入驻创业单位花名册、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3.创业孵化基地的银行账户。
申请和核发程序: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佛府办〔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6〕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9日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36号)精神,加强对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开发针对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贷款产品,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是指面向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无抵押纯信用担保贷款,由合作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合作银行负责贷款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指对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风险进行补偿的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补偿对象是承担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产品担保风险的合作担保机构。
第五条佛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每年不少于2000万,按照实际情况在佛山市创新型城市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2•【字号】佛府办[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联系电话:8303 5377)。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推动其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顺德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第二章监管主体第二条在省金融办的指导下,市金融局和各区金融办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第三条市金融服务中心受市金融局委托,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做好配套服务。
第四条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市金融局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制定、重大事项监管及协调各区金融办负责跨区风险处置等工作。
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二)负责组织对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新增营业范围(理财咨询除外)申请事项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要求报省金融办核准(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新设由市金融局核准)。
南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南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1.受理。
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2.审核。
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3.公示。
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核准。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5.拨付。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6.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1《大学生创业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3份另备电子文档2《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1份3《大学生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情况表》1份4法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7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8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9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各1份若无可不提交10相关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11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等复印件各1份:佛山南海:大学生创业补助为何有钱没人领要求太高创业补助少人认领多区补助至今无人申领除了小额贷款之外,佛山市出台的其他一些大学生创业资金补助政策,响应者同样寥寥。
今年1 月,佛山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被称为“1 号文”,其中规定,对毕业1 年内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为5000 元。
其中所谓“创业成功”,是指在创业一年内办理工商登记、正常经营6 个月以上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这项创业补助很少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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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3〕4号)、《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10〕6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区政府设立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选择核定创业实体在合作银行取得的贷款。
第三条设立额度不高于500万元的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发生担保业务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相应的担保金转存到经办银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建立定期的联系与沟通机制,确定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理小额担保贷款代偿以及呆账、坏账的确认、核销工作,对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负责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日常业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
(二)制订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工作制度。
(三)指导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四)对创业实体申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评审。
(五)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的审核。
(六)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就业中心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签订合作协议时,要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推出的政银企合作产品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从而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扶持效果。
第三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通过为创业实体提供免费的增信融资服务,帮助他们获得低门槛、低成本的银行贷款。
具体如下:(一)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二)承担一定比例的贷款损失风险(包括损失本金、损失利息),但不得高于贷款本金与利息总和的80%。
(三)经办银行收取的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3个百分点。
(四)给予贷款期内每月足额向经办银行还款的借款创业实体全额贴息。
第八条贷款申请人取得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只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采购原材料、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等,严禁用于资本市场上的投资。
第四章贷款条件和期限
第九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南海区户籍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于2013年1月1日后领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超过3个月。
(二)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经营创业项目。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不贴息。
第五章贷款管理
第十一条各镇(街道)人社分局承担辖区内创业实体申报项目
的初审,就业中心对材料齐备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申请人需向各镇(街道)人社分局提交下列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一)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经办银行贷款人评估报告。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就业中心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申请材料应由经办银行和申请人共同制作。
其中,经办银行负责提供贷款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贷款人的财物指标数据及分析、企业管理及运营模式、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分析、抵押或担保方式、信贷员资料(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其他材料由贷款申请人提供。
第六章贴息管理
第十四条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金额作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由就业中心编报财政预算。
第十五条贴息资金每季度核拨1次。
每个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贴息申请资料报送就业中心。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款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至贷款人账户。
第十六条申请贴息资金,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贷款合同。
(三)结息清单。
(四)上季度将贴息资金发放至贷款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代偿管理
第十七条经办银行对逾期未偿还或用于不符合贷款目的、用途应提前收回的小额贷款项目,应依法行使追索权,及时向贷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就业中心。
第十八条当产生逾期未还贷款时,经办银行应全力进行催收,就业中心应协助催收。
经催收仍未还款的,由经办银行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当产生确实不可回收贷款时,协调小组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核销该笔贷款,由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8:2的比例负担损失。
第十九条担保基金需履行代偿责任的,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一)经办银行向就业中心递交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代偿申请书,详细说明损失本金、损失利息以及要求代偿金额等情况。
(二)就业中心认真核对代偿金额,制定代偿方案并呈交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讨论。
(三)协调小组审议同意后,由担保基金支付代偿金。
第二十条担保基金对经办银行小额贷款担保代偿率达到20%
时,应暂停该项担保业务申请和审批。
经协调小组与经办银行协商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由协调小组批准后再恢复担保业务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南海支行于2012年6月1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南海区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12〕5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