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碳排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3 碳核查,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碳排放核算结果进行事后
独立检查的行为。
5.4 碳配额,是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可用
于交易和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抵扣的指标。1个单位配额代表持有 的重点排放单位被允许向大气中排放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的权利。
5.5 核证减排量,是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单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低碳规划和计划
企业应按时编制本单位低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报送相关事业部(管 理部、专业公司),并抄送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
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制定本板块低碳发展规划和工作Baidu Nhomakorabea划,能 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编制集团公司低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2 碳排放核算
3.2.1 工作计划
2.机构与职责
2.1 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低碳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战略规划,
指导和部署低碳工作。
2.2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是集团公司低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节能减排工作
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低碳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低碳方针、决策;负 责组织制定和修订低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低碳发展规划;负责低碳目标的设立和分解;负 责低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监督和管理碳资产信息系统运行;负责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负责提出低碳培训计划,指导开展业务培训;负 责低碳宣传及低碳信息发布;负责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公司低碳工作对外联络。
3.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
企业新上或改扩建项目,要依据碳排放管理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计算项 目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预测因碳排放对该项目的经济性造成的影响,并在项目 可研报告中编制相关章节。
3.7 保密
各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企业、个人不得擅自披露碳资产相关信息。
4.监督与检查
2.6 人事部负责根据《中国石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对企业的低碳绩效考核结果,纳 入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批准低碳培训计划。
2.7 信息化管理部负责低碳信息化建设及碳资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2.8 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是分管板块低碳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板块的 低碳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修订本板块的低碳管理制度;负责提出年终评比考核和奖惩建议; 负责本板块低碳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本板块碳排放核算工作,编制本板块碳排放报告; 负责二、三类温室气体工程减排项目的审批。 2.9 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是低碳工作的责任主体, 负责本单位低碳业务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低碳管理的法律、法规、方 针、政策,制定本单位低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低碳工作目标、计划、规划和措施; 负责本单位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根据国家低碳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单位税收优惠和财 政奖励进行申报;负责本单位低碳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
3.4 方法学及CCER项目开发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根据公司碳排放水平,确定减排方向,提出方法学和 减排技术开发建议,科技部组织开展对相关方法学和减排技术的开发。
企业通过调整能源和产品结构、优化工艺路线、采用先进节能和碳减排技术等 手段,结合方法学和温室气体工程减排项目,组织编制本板块企业CCER项目开发 建议,报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
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根据企业碳排放核算结果,编制本板块碳排放核算报告, 同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一并报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根据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企业碳排放核算结果,编制 完成集团公司碳排放报告。
3.2.3 报告核查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确定公司碳核查计划,包括第三方核证机构选定、核查安排等, 组织企业开展碳核查工作。
5.名词解释 5.1 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
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 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
5.2 碳排放核算,是指企业为了报告其组织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在
报告期内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而开展的排放边界识别、排 放量计算、相关资料收集等行为。
2.3 发展计划部负责将低碳发展规划和计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一类温室气
体工程减排项目的审批;负责公司温室气体回收利用量的统计及汇总。
2.4 集团/股份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有关低碳财税优惠政策,提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
建议,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负责公司碳资产相关会计核算。
2.5 科技部负责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以下称方法学)、碳减排技术等开发工 作;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低碳技术标准。
企业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本单位碳核查工作,根据核查结果及时修改、完善碳排放 报告,并及时报主管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
3.3 碳减排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家碳减排要求、行业碳排放水平,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计划,制定年度碳减排指标并分解到相关企业。
企业根据下达的碳减排指标组织实施,并开展碳排放监控(监测)、统计工作。 企业按季度向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报送甲烷和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情况。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制定集团公司年度碳排放核算工作计划,确定核算标准、组织边 界,规范报告编制要求。
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编制本板块碳排放核算工作计划,并组织本板块企业按计 划开展工作。
3.2.2 报告编制
企业编制本单位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并组织内部审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主管事业 部(管理部、专业公司)。
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5.6 碳资产,是指一种以二氧化碳当量来计量的资产。它具有可使用、
可交易、可储存的属性,包括碳配额、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等。
5.7 履约,是指纳入碳交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
清缴与其一个履约期内碳排放等量的碳配额或CCER的行为。
中国石化碳排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原则 集团公司按照“四统一”原则,对碳排放工作进行管理,
有效降低碳减排成本,控制碳交易履约风险,实现碳资产价 值,促进可持续发展。
1.1 统一核算、分析和披露集团公司碳排放数据。 1.2 统一制定碳排放计划,下达碳排放指标。 1.3 统一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 1.4 统一管理碳资产台账,科学制定碳交易计划。
3.5 碳交易
碳交易以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盘考虑配额调度,鼓励开展集 团内部交易。
在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指导下,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自身生产经营或 管理需要,在综合风险评价基础上,开展碳交易,并按季度向能源管理与环境保 护部报送碳交易情况。交易费用和收益遵循“谁购买、谁付费”、“谁转让、谁 受益”的原则,促进碳资产流动。
4.1 企业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对本单位低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 核,对在低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2 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对本板块企业低碳管理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考核。
4.3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对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低碳管理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4 集团公司对在低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