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申报表(广东)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样表)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契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据实填写)
金
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5 1 0 1 1 3 2 2 0 0 0 0 0 3 5
(
号
名称
据实
□单位 □个人(据实)
承受方 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 身份证照类型
单位纳税人填写工商执照等级 类型
个人填写居民身份证,单位填写 工商执照
所属行业
工商执照第一项经营事项所 属行业
联系人 据实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转让方 信息
名称
公司名称
见税务登记 纳税人识别号
证
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 □个人(勾选单位)
见工商执照
所属行业
房地产
1 / 1 文档可自由编辑
身份证照类型 合同签订日期
土地房屋 权属转移 信息
权属转移方式
权属转移面积
税款征收 信息
评估价格 计征税额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不填
身份证照号码
不填
联系方式 经办人电话
见合同 土地房屋坐落地址
见合同 权属转移对象
房屋
□90 平米以上
买卖
用途
□90 平米及以
家庭唯一普通
住宅或商业
下
住房
(据实勾选,不
符合不勾选)
见合同
成交价格
见合同
成交单价
见合同
不填
计税价格
=成交价格
税率
3%、1.5%、或 1%
=计税价格* 减免性质代
减免税
不填
税率
码
额
不填
应纳税额
=计征税额1 / 1 文档可自编辑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 纳税人声明
契税纳税申报表(3)
契税纳税申报表
金额单位个人(据实)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号
转让方
名称
单位个人(据实)
纳税人辨认号
登记注册类型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照类型
土地房屋转移信息
合同签订日期
土地房屋坐落地址
权属转移对象
权属转移方式
用途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90平方米以上
90平方米及以下
权属转移面积
成交价格
成家单价
税款征收信息
评估价格
计税价格
税率
计征税额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文字模板使用说明
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广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哪些(一)二手房交易的税1、契税:通住宅税率1.5%,非普通住宅税率3%(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2、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营业税:成交总价的5.8%(房产证办证时间未满二年交纳,如办证时间已满两年不用交纳)。
4、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先进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二手房交易的费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购房款,还有买房后的房产过户费,向国家缴纳的房产税费以及装修费等。
为节省开支有的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以广州为例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呢?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粤税通契税作废流程
粤税通契税作废流程英文回答:The process of voiding a契税 on the Guangdong Tax Service Platform (粤税通) is as follows:1. Log in to the Guangdong Tax Service Platform (粤税通) website.2. Click on the "契税申报" tab.3. Select the "申报查询" option.4. Enter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such as thetaxpayer's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the transaction date, and the property address.5. Click on the "查询" button.6. Find the契税申报表 that you want to void.7. Click on the "作废" button.8. Confirm that you want to void the契税申报表.9. The契税申报表 will be voided.中文回答:粤税通契税作废流程: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网站。
2. 点击“契税申报”选项卡。
3. 选择“申报查询”选项。
4. 输入相关信息,如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交易日期、不动产坐落。
5. 点击“查询”按钮。
6. 找到要作废的契税申报表。
7. 点击“作废”按钮。
8. 确认是否作废契税申报表。
9. 契税申报表作废成功。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
一、纳税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交易情况
三、家庭情况
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纳税人,要求享受下述减征契税政策的,应当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提交本表;未提交本表的,一律按税率3%代为计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税源明细表》
契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注:设立下拉列框说明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2.税源编号: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不必填写。
3.土地、房屋坐落地址:必填。
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房屋权属转移,应填写房屋坐落地址。
4.不动产单元代码:有不动产权证并载明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必填。
5.合同编号:有合同编号的,必填。
填写应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编号。
6.合同签订日期:必填。
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7.共有方式:必填。
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所有。
如勾选共同共有,应填写权属转移后其他共同共有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8.权属转移对象:必选。
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9.权属转移方式:必选。
房产按“1.房屋买卖、2.房屋赠与、3.房屋交换、4.其他”填写;土地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出售、3.土地使用权赠与、4.土地使用权交换、5.其他”填写。
10.用途:必选。
土地按“1.居住用地、2.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4.综合用地、5.其他用地”填写;住房按“1、居住”填写;非住房按“2.商业、3.办公、4.商住、5.附属建筑、6.工业、7.其他”填写。
11.成交价格:必填。
根据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不含税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不扣减增值税额;房屋交换为交换房屋所支付的差价,不支付差价则填“0”。
申报享受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房屋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等减免税政策的,以购房价格超过征收补偿部分的金额填写。
契税申报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平方米、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三、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
涉及契税减免税的,应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二)承受方、转让方证照类型:按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三)证照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税务登记号;没有税务登记号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
(四)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六)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七)土地、房屋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七)税率: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广东省为3%。
(八) 实际适用税率: 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实际适用税率1%;其他按适用税率执行。
(九)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十)拆迁安置(包括房屋交换)的计税价格,以实际支付的金额填写。
【表格】契税减免申报表(范本)
契税减免申报表
纳税人全称(盖章):
申报流水号: 纳税人姓名
(法人名称)
纳税人地址
签约日期:
土地房屋地址
权属转移类别
成交价格
计税价格
减免面积
申报日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计税面积 评估价格 应征税额 减免税额
申请减免理由
县(市、区) 财政局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省财政厅办理 意见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附纳税人法人或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土地 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交易双方契约和土地界址平面图或房屋分 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逐级申报,办理完毕后,各级财政部门和纳税人各存一份。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SB001(2004年版)广东省地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正常申报□自行补报□稽查自查申报□延期申报预缴□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 2·本·份·吨1、本表适用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非购花〕、屠宰税、房产税、都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等地点税的查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帐征收纳税人。
2、凡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的纳税人,当月无经营收进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额。
包括免交车船使用税的车辆领取车船使用税免税标志时,也要申报相关信息。
3、关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屡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4、表头讲明:4.1、“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指地点税务登记证号。
4.2、“纳税人电脑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治理系统的识不号码。
4.3、“治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进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进人员填写。
5、主表讲明:5.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帐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依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咨询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依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
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
意见
(市自规局)
复核人(签章):年月日
区住保部门
意见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申请资料:1.XX区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银行卡;4.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表;5.契税完税凭证;6.不动产权证。
XX区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法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联系电话
所购房屋情况
购房总价(元)
面积
住宅/非住宅类
小区名称
契税缴
纳情况
契税完税凭证编号
已纳契税金额(元)
契税完税日期
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
不动产权证户行(具体填写到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契税所属地区。
本人申请购房契税补助,本人代表该房屋全部权利人领取购房契税补助元(按购房所缴纳契税金额100%计算)(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区住保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网签合同备案复核意见
(市房管局)
复核人(签章):年月日
契税信息复核意见(区税务局)
复核人(签章):年月日
申报契税减免或不征项目所需资料
附件4:申报契税减免或不征项目所需资料一、办理财税〔2003〕184号文件规定的改制企业或纯企业名称变更的非改制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序号减免项目所须提供的资料1 因企业名称纯变更而相应变更房产证或土地证权属人名称。
(1)纳税人填写的《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表》(原件);(2)申请书(原件);(3)纳税人的身份证件;(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申报主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证明或者企业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资料;(5)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名称变更登记的文件证明(包括新旧企业名称及企业名称变更前后投资者或股东情况);(6)房屋/土地产权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资料;(7)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须增加以下资料:①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有关文件,②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8)财政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2 因企业公司制改造而承受房屋、土地权属依据财税〔2003〕184号文件,执行时间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1)纳税人填写的《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表》(原件);(2)申请书(原件);(3)纳税人的身份证件;(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改制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5)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材料;(6)企业章程;(7)房屋/土地产权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资料;(8)有关房屋、土地的评估报告;(9)财政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3 企业股权重组而承受房屋、土地权属依据财税〔2003〕184号文件,执行时间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1)纳税人填写的《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表》(原件);(2)申请书(原件);(3)纳税人的身份证件;(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申报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资料或者企业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企业章程变更等资料;(5)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的合同或者协议;(6)工商部门出具企业有关事项变更登记的证明资料;(7)房屋/土地产权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资料;(8)财政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广州契税的征收规定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广州契税的征收规定一、广州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契税税率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除高级公寓、别墅、渡假村等豪华住宅外)按现行契税税率3%暂减半征收,即税率为1.5%。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从2005年6月1日起(以房管部门受理房屋交易备案时间为准),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征收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税率(一)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1999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四)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一)条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五)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粤税通交契税流程
粤税通交契税流程
粤税通交契税流程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政府逐渐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收管理。
在广东,税收管理局实施了粤税通交契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捷的服务。
一、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纳税人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后,点击“办税服务”页签,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粤税通交易平台”,进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税通交易平台门户网站。
二、填写交易信息
进入平台后,纳税人需要填写交易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购买方信息、卖方信息、交易金额等内容。
在填写完成后,需要点击“下一步”进行确认。
三、选择付款方式
在确认信息后,纳税人需要选择付款方式。
网上支付是广东地方税务局提供的首选付款方式,同时还支持银行转账、现场缴费等方式。
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四、生成缴款书
在选择付款方式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缴款书。
纳税人需查看该缴款书的信息是否与实际交易信息一致,并核对
缴纳税款的金额。
若确认无误,纳税人需要打印该缴款书并进行签章。
五、缴款
在确认信息无误后,纳税人需要按照所选择的付款方式缴纳税款。
若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在完成网上支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缴款凭证,并将该凭证发送至纳税人的邮箱。
六、确认缴款
纳税人在缴款完成后,需要登录粤税通交易平台,确认缴款信息。
若信息无误,则交易完成。
以上即为粤税通交契税流程的大致步骤。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使用该平台进行缴纳时,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资金安全。
同时,在遇到资金异常或平台出现故障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系,以免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06115
契税纳税申报表
(2016年2月修订)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注:设立下拉列框说明
权属转移对象、方式、用途逻辑关系对照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
2.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对于个人间的二手房权属转移,纳税人可通过填报二手房交易综合申报表进行契税纳税申报,不需再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
3. 填报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4. 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3)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4)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5)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6)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7)联系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8)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9)土地、房屋坐落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10)权属转移对象: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11)权属转移方式:房产按1.房屋买卖、2.房屋赠与、3.房屋交换、4.房屋作价入股、5.其他填写;土地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买卖、3.土地使用权赠与、4.土地使用权交换、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12)用途:土地按1.居住用地、2.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4.综合用地、5.其他用地填写;住房按居住填写;非住房按1.居住、2.商业、3.办公、4.商住、5.附属建筑、6.工业、7.其他填写。
(13)权属转移面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面积填写。
(14)成交价格: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房屋交换为所交换房屋所支付的差价,不支付差价小于零则填“0”;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房屋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购房价格超过征收补偿部分的金额填写。
成交单价:单位面积的成交价格。
(15)税率: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
家庭唯一住房和第2套住房亦按适用税率而非优惠税率填写。
如,某省规定,该省住房适用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家庭住房的,在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时,税率应按3%而非1%填写。
(16)住房:国家规划部门规划的房产用途或房产证上标注的房产用途填写,商住房等混合用途房产不列为住房。
(17)评估价格,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所做的客观合理估价。
如果纳税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并需要核定或评估的,按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的价格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填写。
(18)计税价格,是指由征收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确定的成交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19)减免性质代码:对按照契税政策规定享受减免税的,应按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对同时享受税额式(税基式)减免税及税率式减免税的(如同时享受房屋征收免税及家庭唯一住房税率优惠),减免性质代码按税率式减免对应的代码填写。
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
(20)计征税额:计征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即(13)条中确认的税率。
(21)减免税额:减免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优惠税率)×减免税比例,减免税比例按各地确定的减免税比例计算,享受免税的,减免税比例为100%,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
同时享受税额式(税基式)减免税及税率式减免税的,减免税额为按税率式减免计算的减免税额。
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优惠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的,优惠税率为1.5%;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第2套住房的,优惠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2套住房的优惠税率为2%。
(22)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
如,王某的住房被政府征收后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了80平米的房屋,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10万元,按现行政策规定,王某应就超过货币补偿的10万元缴纳契税,同时,由于该房屋为王某家庭唯一住房,可享受1%优惠税率,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
由此计算,计征税额=10万元×3%=3000元,减免税额=10万元×(3%-1%)=2000元,应纳税额=10万元×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