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各地学额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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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学额制度在地方的运作:以散厅、废县和分州分县设学立额为中心

清代学额制度在地方的运作:以散厅、废县和分州分县设学立额为中心

清代学额制度在地方的运作:以散厅、废县和分州分县设学立
额为中心
梁志平
【期刊名称】《历史地理研究》
【年(卷),期】2022(42)1
【摘要】清代“科举必由学校”,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县级政区的分配。

清朝近三百年间,地方行政制度多有变化。

厅制行政区划为清代独有,其形成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后有废县(州厅卫)置乡;还形成具有“分征钱粮”职能的分州、分县。

不过,按照规制非州县不得设学校。

通过统计和案例分析可知,为保证各地都有一定数量基层绅士(生员),减少不同地区的学额之争,产生了散厅、废县置乡、分州分县设学立额的现象。

清代看似严格的学校学额制度,在地方实际运作中有一定的灵活度。

又通过适当的变通,保证了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地方的有效分配。

【总页数】19页(P73-89)
【作者】梁志平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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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研究

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研究

摘要有清一代,仿照明代在地方设立府、州、县行政机构管理地方事务,并按照这样的行政区划设立地方官学,即府学、州学、县学。

因为学校的教学内容多以《四书》《五经》《性理大全》等儒家经典为主,所以也称为府、州、县儒学。

本文关于府、州、县学的研究起于顺治十一年(1654)设立辽阳府学,止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共有四部分:第一部分,即论文的引言部分,着重梳理有关清代东北官学教育的研究现状,对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进行阐述。

第二部分,即正文的第一章,对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设立背景、设立原因进行分析。

详细介绍盛京地区、吉林地区和黑龙江地区的府州县建学情况,从其建学情况可以看出整个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建置分为两个阶段,清前期集中在盛京地区,清中后期集中在吉林、黑龙江地区。

第三部分,即正文的第二章,主要论述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管理情况。

首先论述了学官的设置与管理,包括管理体制、学官编制、学官职责与俸禄。

清代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府、州、县学教官均由本省人充任,而盛京地区的教育与关内省份相比较为落后,教职人员缺乏,特准盛京的教官可与直隶通用。

其次主要研究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入学进学制度、学额与教学。

学生分为廪生、增生、附生,均有定额。

其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与科举考试接轨。

考试种类多、程式复杂。

第四部分,即正文的第四章,主要探讨了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地位及作用。

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地位虽不及八旗官学,但为清代东北民人子弟提供了宝贵的受教育机会,起到了培养人才、改善社会风气、促进地方文化教育发展等积极作用,为东北新式学堂的创办奠定了基础,是东北教育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清代;东北;府州县学AbstractIn the Qing dynasty,following the example of the Ming dynasty,local governments,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were set up to manage local affairs.In addition,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local government,"hall"was added to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s from the Jiaqing dynasty.Because the school's teaching content is mostly based on the Confucian classics such as the four books,the five classics and the complete principles of nature,it is also called the Confucianism of the government,the hall,the prefecture and the county.In this paper,the study of government,government,state and county schools started from the establishment of Liaoyang school in the eleventh year of Shunzhi(1654)and ended in the abolition of the imperial civil examination in the thirty-first year of Guangxu emperor(1905).There are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the introduction part of the paper,focuses on combing the research status of northeast official education in the Qing dynasty,and expounds the research background,research significance,research methods and innovation of northeast official education in the Qing dynasty.The second part,namely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text,analyzes the background and reason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fu ting zhou xian xue in the northeast of Qing dynasty.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situation of fu ting prefecture and county in Shengjing area,Jilin province and Heilongjiang province in detail.It can be seen from the construction situation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fu ting prefecture and county in northeast China in the whole Qing dynasty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stages.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it was concentrated in Shengjing area;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it was concentrated in Jilin province and Heilongjiang province.The third part,namely the second chapter of the main body,mainly discusses the management of fu ting zhou xian xue in the Qing dynasty.It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the first part discuss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academic officers,including management system,academic officer establishment,academic officer duties and salary.In the Qing dynasty, most of the educational instructors in the prefectures,departments,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ofthe whole country were all filled by people from their own provinces.However,compared with the provinces within the pass,the education in Shengjing was relatively backward and the teaching staff was short of.The second part mainly studies the academic system,the school quota and the teaching in the northeast of Qing dynasty.Students are divided into LinSheng, hyperplasia,volatile oil,were fixed.Its teaching content is mainly Confucian classics,in line with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There are many kinds of examinations and complicated procedures.The fourth part,namely the fourth chapter of the text,mainly discusses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northeast learning in the Qing dynasty.Although the status of education in the northeast of the Qing dynasty was inferior to that in the eight banners,it provided a valuable opportunity for the children of the people in the northeast of the Qing dynasty to receive education and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cultivating talents,improving social atmosphere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culture and education.It w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ducation history in the northeast of the Qing dynasty.Key words:Qing dynasty;The northeast;Prefectural prefectural schoo l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目录 (IV)引言 (1)(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1.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1)(二)研究现状 (2)(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5)1.研究方法 (5)2.创新之处 (5)一、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设立与发展 (6)(一)清初东北府州县学的设立与发展 (6)(二)清中后期东北府州县学的设立与发展 (12)1.吉林地区府州县学的建置及发展 (12)2.黑龙江地区府厅学的建置及发展 (15)3.清末盛京地区府州县学设立探讨 (16)二、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管理 (18)(一)学官的设置与管理 (18)1.管理体制 (18)2.学官编制 (19)3.学官的职责与俸禄 (20)(二)学生类别、学额与教学管理 (21)1.学生类别 (21)2.学额 (21)3.课程 (25)4.学规 (27)5.考试 (28)三、清代东北府州县学的地位及作用 (32)(一)地位 (32)1.顺康雍时期——限于一区,从属旗学 (33)2.乾隆朝以后——遍及全区,举足轻重 (34)(二)作用 (34)1.培养官宦人才 (35)2.改善社会风气 (39)3.促进地方教育及文化事业开展 (40)结语 (43)参考文献 (4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科研成果 (49)后记 (50)引言(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研究背景清朝定鼎中原后,在教育制度方面基本沿袭明朝,建立了以国子监和府州县学为基干的官学体系,其主要职能为教化和育才。

清代河北地方办学经费来源概论

清代河北地方办学经费来源概论

清代河北地方办学经费来源概论作者:王玉亮王培利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2015年第09期清代河北地方学校以官办的儒学为主,辅之以书院、社学、义学。

儒学以学田为经费主要来源,规章制度较为完备;书院、社学、义学各地兴办情况则千差万别,学田多寡不同,管理上也良莠不一。

这些地方学校的存废兴衰都有赖于当地官绅义民的重视和资助,捐资捐田成为这些学校维持日常开支和校舍修缮的主要甚至是关键性经费来源。

有清一代,省级以下基本分为府、州、县等行政区。

这些行政区域不仅担负着垦殖开荒、繁育人口、征敛赋税、维护治安等职责,而且还执掌着移风易俗、教化百姓、培育人才等事务。

因此,各级地方行政区域都建立起各种教育机构:其中,府、州、县的儒学属于官方教育体系,有明确的学额限制和考课制度。

此外,地方上还有大量的书院、社学、义学,这些则属于非官方教育体系。

官方与非官方的各类学校构成了有清一代地方上完整的教育系统,所有这些学校的存废兴衰都与当地官绅义民的重视和捐助有着直接的关联。

清代延续了明朝地方上的教育制度,在清初几代帝王重视、倡行教化的背景下,河北各地兴办或复兴了儒学、书院、社学、义学等教育机构,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种:(一)儒学清初以来,朝廷大力倡行教化,重视地方办学。

尤其是作为官学的儒学,也就是地方上的公立学校,是由各府、州、县设立的供生员读书的正式教育机构。

县级儒学通常简称为县学,州级儒学简称为州学,府级儒学简称为府学。

由于很多地方的官府将儒学与孔庙结合起来,共建一处,因而也称“文庙”,或“庙学”“学庙”“学宫”。

作为官学,首先,所有儒学都应一体遵守朝廷颁行的教育宗旨、规章和法规,尤其是“学生守则”,如顺治九年(1652年)颁布并被各儒学刊刻立碑的“晓示生员”八条。

其次,所有儒学都有明确的学额,其数量是由朝廷明文规定的,并且有固定的考取、岁贡制度。

如涿县:县学■膳生三十人,增广生三十人,每岁科两试,各取文童一十八人为附学生,其■膳生间岁一贡成均。

清末地方教育财政

清末地方教育财政

地方教育财政对当前教育财政改革的启示
强化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责任
借鉴清末地方教育财政的经验,当前教育财政改革应进一步强化地 方政府对教育的责任。
促进教育经费的多元化
借鉴清末地方教育财政的经验,当前教育财政改革应鼓励社会各方 面参与教育经费的投入。
推动教育的地域均衡发展
借鉴清末地方教育财政的经验,当前教育财政改革应注重教育的地 域均衡发展,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
02
由于府县财政收入有限,教育经费经常面临短缺问 题。
03
为解决经费问题,该府县采取了向富户募捐、出售 学田等措施,但仍难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某私立学校地方教育财政的案例分析
某私立学校在清末时期依靠社 会力量办学,经费来源较为多
样。
该学校通过学费、募捐、出 售文凭等方式筹措经费,但 仍然面临经费紧张的问题。
地方教育财政的发展
在清末时期,地方教育财政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发展 的过程。地方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筹措教育经费,逐渐形成了 以地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多元化的教育经费 来源。
02
清末地方教育财政的制度和管 理
地方教育财政的制度安排
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教育经费
01
清末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教育经费,其中地方政府
晚清时期,西方传教士为了更好 的宣传教义,开始在中国创办现 代学校,开启了中国教育的近代 化进程。
洋务运动的影响
洋务运动期间,清政府开始认识 到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的口号,推动新 式学堂的创办。
地方教育财政的起源和发展
地方教育财政的起源
随着新式学堂的创办,教育经费问题逐渐凸显。清政府开始 尝试通过地方财政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地方教育财政由此 产生。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学政制度包括提督学政和府州、县学及学官等方面。

学政的发展沿革清代学政制度承自明代。

明代制度,生员入学原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管理。

正统元年(1436年),始特设提学官。

景泰元年(1450年)罢。

天顺六年(1462年)复设。

其后渐渐增加。

提学之职,专督学校,不理刑名。

但由于其为朝廷命官,民间多有词讼告理。

提学可以接受词讼,但无权处理。

重者送按察司;轻者,发州县衙门处理。

直隶则送巡按御史处理。

同时,督抚及布按二司亦不允许侵权,干涉提学职事。

然明代提学既带按察司副使、佥事衔,不得不少屈于督抚,往往阿附迁就,不能自举其职。

清初,各省并置督学道,带按察使、佥事衔,且多由守、巡道兼之。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御史张集疏请慎学政之选,诏下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停论俸补授之例。

凡顺天学政缺,以侍读、侍讲、谕德、洗马等官简用;江南、浙江学政,以侍读、侍讲、谕德、洗马、中允、赞善等官简用;其余各省学道,将应升之五部郎中、及参议、道、知府等官选择,开列请用。

嗣后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者,即为“提督学政”,又称“学院”;由部属等官者,则为“督学道”,又称“学道”。

雍正四年(1726年)定制,各省督学皆改为学院,其以部属简任者,依出身甲第各加翰林院编修、检讨衔。

自此提学直属礼部而无道衔,皆称“提督学政”,简称“学政”。

学政职责和权限清代于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专督学校。

惟直隶省一人,设于顺天府。

此外,奉天府和福建台湾府也各设学政一人。

顺天府和各省学政,例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充之,各带原衔品级;奉天府学政由奉天府丞充,福建台湾府学政,由台湾道充。

学政的职掌是“掌直省学校生徒考课黜陟之事,以岁、科二试巡历所属府州,进诸生而抡文艺、程品行,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率教者。

凡兴革事,宜皆会督抚以行之。

”众所周知,在清代科举与学校两个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试论清代科举制的分区定额原则

试论清代科举制的分区定额原则

试论清代科举制的分区定额原则
刘希伟
【期刊名称】《教育与考试》
【年(卷),期】2012(000)003
【摘要】清代无论是学额还是乡、会试中额,均是以分区定额为基本配置原则。

分区定额的基本依据,一般说来主要涉及文风、赋税以及人口三方面因素。

其中,学额具体分配到不同府、县,乡试中额则基本上是以行省为单位进行配置。

会试中额在清初经历了短暂的凭文录取,后经分卷制而最终发展到分省定额录取。

基于此,清代科举考试的竞争方式基本上可以说是在坚持区域公平优先的基础上再进行自由竞争。

探讨清代科举制分区定额原则,对当今高校招生名额的省际投放以及相关的区域公平问题,可以提供有益的历史参照。

【总页数】8页(P33-39,49)
【作者】刘希伟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杭州31003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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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定学堂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学务纲要(癸卯学制)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摘自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532-551页)一、全国学堂总要。

京外大小文武各学堂,均应钦遵谕旨,以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正合三代学校选举德行道艺四者并重之意。

各省兴办学堂,宜深体此意。

从幼童入:初等小学堂始,为教员者,于讲授功课时,务须随时指导,晓之以尊亲之义,纳之子规矩之中,一切邪说玻词严拒力斥,使学生他日成就,无论为土为农为工为商,均上知爱国,下足立身,始不负朝廷兴学之意。

外国学堂,于智育体育外,尤重德育,中外固无二理也。

一、大小各学堂各有取义。

大小学堂,理原一贯,惟各学堂各有取义:家庭教育、蒙养院、初等小学堂,意在使全国之民,无论贫富贵贱,皆能淑性知礼,化为良善。

高等小学堂、普通中学堂,意在使入此学者,通晓四民皆应必知之要端,仕进者有进学之阶梯,改业者有谋生之智能。

高等学堂、大学堂,意在讲求国政民事,各种专门之学,为国家储养任用之人才。

通儒院,意在研究专门精深之义蕴,俾能自悟新理,自创新法,为全国学业力求进步之方,并设立中国旧学专门,为保存古学古书之地。

实业学堂,意在使全国人民具有各种谋生之才智技艺,以为富民富国之本。

译学馆,意在通晓各国语文,俾能自读外国之书,一以储交涉之才,一以备各学校教习各国语文之选,免致永远仰给外国教师。

进土馆,意在使已经得第入官者,通知各种实学大要,以应济时急需。

师范学堂,意在使全国中小学堂,各有师资。

此为各项学堂之本源,兴学人手之第一义。

一、京外各学堂俱照新章,以归画一。

此次遵旨修改各学堂章程,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以练习艺能为致用治生之具,其宗旨与上年大学堂原定章程本无歧异,惟学堂本系创办,前章尚有未备之处,兹更体察近日情形,斟酌修改,条目更加详密,课程更加完备,禁戒更加谨严。

清朝的教育制度与知识普及

清朝的教育制度与知识普及

清朝的教育制度与知识普及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教育制度与知识普及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教育制度和知识普及两个方面探讨清朝时期的教育情况。

一、教育制度在清朝时期,教育制度主要分为官学教育和民间教育两种形式。

官学教育是由清朝政府设立和管理的教育机构,旨在培养官员和士人。

官学教育一般由地方和中央两级学堂组成。

地方学堂主要负责基础教育,如读书、写字等。

中央学堂则是培养高级官员和士人的重要场所,包括太学、国子监等。

太学是清朝最高学府,培养着各级官员和士人。

学生通过考试选拔,进入太学学习经义、史书等内容。

国子监则是国家考试的命题和考场,选拔人才。

太学和国子监都是官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起到了筛选和培养高级人才的作用。

与官学教育相对应的是民间教育。

在清朝时期,民间教育形式多样,包括私塾、族学和书馆等。

私塾是最常见的民间教育机构,由学者或士人自行设立,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族学是少数民族地区重要的教育形式,旨在传承本族文化和价值观。

书馆则是保存和传承典籍的场所,起到图书借阅和知识普及的作用。

二、知识普及清朝时期,教育的普及程度与社会地位有关。

官员和士人可以接受较为全面和优质的教育,但普通百姓的教育机会有限。

在官学教育中,学生们主要学习经义、史书等内容,注重经典文化的传承。

这种教育注重思想的塑造和价值观的培养,尤其重视儒家思想的传承。

这对于当时社会的稳定和统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比之下,民间教育的内容更加实用和灵活。

私塾的教育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和社会需求,包括读书写字、算术等基础知识,以及一些实用技能。

这种教育形式的普及程度相对较高,有助于提升普通民众的素养和技能。

另外,清朝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促进知识的普及。

例如,在官学教育中,政府设立了国子监补闲教育,鼓励广大农民充实自己的知识。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富有的商人也会设立学堂或捐资助学,为贫困家庭提供教育机会。

然而,尽管清朝的教育制度和知识普及有所改善,但整体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思想谈清代科举会试中额如何按省分配?

思想谈清代科举会试中额如何按省分配?

思想谈清代科举会试中额如何按省分配?作者:李世愉来源:节选自《清代科举中额的分配原则及政策导向》第三节(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3期),标题为编者所拟,限于篇幅,注释从略。

栏目编辑:项旋(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科举取士彰显公平公正的原则,故凭文取士成为唐以来取士之法。

然科举之推行,又成为朝廷笼络天下士子的重要手段,故兼顾各地士子的利益势在必行。

这集中体现在科举中额的分配上。

清代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边远落后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

▲《会试闱墨》书影会试取士,与乡试尚有不同。

乡试面对本省士子,除个别中额用于照顾文化相对落后地区的士子外,其余中额只需在通省内择优录取即可。

会试则需面对全国各省之举子,且最终决定进士的选拔,故平衡各省利益成为取士的关键。

宋代,即有司马光与欧阳修关于分路取士与凭文取士之争。

明代,鉴于南北榜之教训,避免取士中的南北失衡,推行南、北、中卷制度,始分区域取士,但在南、北、中卷中仍坚持凭文录取。

清承明制,但因清初有许多省份尚未开科,赴京举子只集中于数省,故采取凭文取中之法。

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首开会试,即未依明制分南、北、中卷。

顺治四年(1647)丁亥科会试,清政府特别申明,应试举人,凭文取中,“不必分南、北、中卷”。

顺治八年(1651),因全国已有十三省开科,故颁恩诏:“明年会试照依三年例,取中四百名,分南、北、中卷取中。

”顺治九年(1652),礼部遵旨划定中额:“南卷应取二百三十三名,北卷应取一百五十三名,中卷应取一十四名。

”因当时云南、贵州尚未开科,故中卷中额较少。

按清代规定,属南卷者,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十一府,广德一州;属北卷者,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省,顺天、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八府,延庆、保安二州,奉天、辽东、大宁、万全等处;属中卷者,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庐州、凤阳、安庆三府,徐、滁、和三州。

清代学额与生员数量的估算

清代学额与生员数量的估算
云南有已立县未设学者,开 化 府 之 文 山 县,广 南 府 之 宝 宁 县,昭 通 府 之 恩 安 县 ,东 川 府 之 会 泽 县 ,普 洱 府 之 宁 洱 县 ,皆 是 ,此 他 省 所 无 也 。〔6〕 上述云南这些县一直到光绪六年(1880)才 设 学 立 额,虽 不 会 影 响 太 平 天 国 前 清 代 生 员 数 量 的 估 算 ,但 光 绪 《钦 定 大 清 会 典 事 例 》记 载 了 这 些 县 的 学 额 ,若 直 接 用 来 估 算 太 平 天 国后的生员数量,会有些高估。同 样,光 绪 年 间,东 北、西 北 新 设 州 县 一 般 也 设 学 立 额, 虽 然 所 设 学 额 一 般 只 有 数 名 (多 为 2 名 ),若 直 接 作 为 定 额 来 进 行 33 个 年 头 生 员 数 量 的 估 算 ,也 是 有 点 高 估 。
对 于 张 仲 礼 先 生 的 研 究 ,沈 登 苗 肯 定 了 其 巨 大 的 意 义 ,同 时 也 指 出 其 研 究 方 法 其 实 有 适 用 性 范 围 :由 于 捐 监 资 料 收 集 的 困 难 ,张 仲 礼 忽 略 了 太 平 天 国 后 学 额 增 加 过 程 和 生 员 累 积 各 县 的 周 期 ,其 对 各 类 绅 士 数 量 的 若 干 表 述 与 他 的 理 论 及 客 观 实 际 出 现 了 差 异 , 诸多学者没有注意,不加分析,直接引用,影响了张仲礼先生理论的科学性 〔4〕。笔者在 此 基 础 上 ,通 过 详 细 分 析 清 代 学 额 相 关 制 度 与 运 作 ,对 清 代 生 员 数 量 估 算 问 题 进 行 系 统 的论述。
[关键词] 清代;科举;学额;生员 [摘 要] 张仲礼先生利用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 例》所 载 学 额,以之为定额来估算清代生员数量,该方法至今仍具有示范意义,但张 先 生 为 便 于 进 行 全国统计,对诸如设学时间、学额的升等、恩广、暂广、缺额等影响学额 数 量 的 诸 多 因 素 进 行了舍弃。按照张先生的统 计 方 法,上 述 每 一 项 因 素 对 生 员 数 量 的 影 响 可 能 都 是 上 万, 甚至数万。学界在推进学额 和 生 员 数 量 相 关 问 题 的 研 究 时,特 别 是 特 定 的 区 域 和 时 间, 应 该 考 虑 到 这 些 影 响 学 额 和 生 员 数 量 的 因 素 ,不 能 简 单 地 将 学 额 作 为 定 额 。 [中图分类号] K2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70(2021)04-0042-21

李世愉:清代科举中额的分配原则及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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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愉:清代科举中额的分配原则及政策导向科举取士彰显公平公正的原则,故凭文取士成为唐以来取士之法。

然科举之推行,又成为朝廷笼络天下士子的重要手段,故兼顾各地士子的利益势在必行。

这集中体现在科举中额的分配上。

清代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边远落后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

一、乡试中额的分配乡试中额,即各省乡试取中举人之数额。

清制,各省乡试均由朝廷规定取中名额,称解额,以举人均解送京师参加会试,故名。

亦称定额,即规定取进之数额。

清代解额自顺治二年 ( 1645) 初定,几经变化,至乾隆九年 ( 1744) 成为定制。

解额之外,又有一次性增广中额,以及咸同年间的捐输加广中额。

故各省乡试实际录取人数,仍有一定的变化。

这里主要论述的是各省乡试定额的分配问题,不包括临时性增广中额及捐输加广中额。

商衍鎏先生曾说: “乡试中额,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之。

”① 这里讲的乡试中额之确定原则,实际是清代划分科举大、中、小省的重要依据。

但有研究者根据此说,认为各个省份的乡试中额均依此而定,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文风之高下难以把握,人口、丁赋则可以有准确的统计,而各省乡试中额并非按人口、丁赋的比例而确定。

实际上,清政府在考虑各省乡试中额时,有更为明确的分配原则,那就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通过中额的分配,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身份士子的切身利益。

科举制度中涉及各省士子利益的关键问题,就在于中额的分配。

因此,清初将推行科举之省份划分为大、中、小省三等。

其中直隶、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为大省,山东、河南、山西、广东、陕西、四川为中省,云南、广西、贵州为小省。

② 这种大、中、小省的划分只是应用于科举、教育方面。

这在清人的论述中亦可看出。

如乾隆元年 ( 1736) 工科给事中曹一士称: “查各直省中额,人才多者额多,人才少者额少,故有大、中、小省之分,此国家因材而笃中正无偏之制也。

”③ 曹一士所谈到的划分标准与商衍鎏先生所说的文风高下是有关系的。

试论清代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学额配置政策

试论清代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学额配置政策

文山学院学报Vol. 32 No. 1Feb. 201914第 32 卷第 1 期2019 年 2 月JOURNAL OF WENSHAN UNIVERSITY试论清代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学额配置政策杨永福(文山学院 人文学院 滇东南区域经济社会研究所,云南 文山 663099)摘要:清代,中央对于各省府州县学均实行严格的学额控制政策。

一般而言,学额是按照各地区行政级别并参照文风、人口与赋税情况来具体设置的。

乡试中额同样参照各省文风、人口与赋税情况,分为科举大、中、小省三个等级来录取,即便是会试中额,也从初期的凭文录取到分卷制度,再发展到分省定额政策。

但是,清廷为了更好地对西南边疆进行治理,其学额政策在西南边疆有所变通,予以一些优惠的政策措施。

如此做法,产生了较大的实际效果,也为后人留下值得借鉴的一面。

收稿日期:2018 - 08 - 2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清朝西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社会内地化研究”(14XMZ09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永福,男(傣族),云南文山人,文山学院人文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西南边疆史地和中国近代史研究。

杨永福:试论清代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学额配置政策清代,中央对于各省府州县学均实行严格的学额控制政策。

其根本的缘由在于,从明代开始,“科举必由学校”,学校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紧密衔接,而清朝的学校与科举,向沿明制。

由于清帝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与社会人文环境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及教育水平亦有很大不同,例如西南边疆与中原内地、江南地区,就有着较大的差距。

为了有效地对西南边疆进行治理,在学额政策上,清廷在西南边疆基本上实行统一的政策规定,另方面又基于西南边疆的特殊性,给予一些优惠措施,有明显的灵活变通。

关于清代科举制度与学校教育,学界前贤已经有非常丰硕的成果①。

但专门论及学额政策在西南边疆的实施及效果,就笔者目力所及,尚属鲜见。

故在此不揣深浅冒昧,尝试叙述之。

清代的学校制度

清代的学校制度

清代的学校制度清代的学校与科举,大体上沿用了明代的制度,内容上有所损益,措施上更为周密。

学校是储育人才之地,科举是抡才大典,两者相辅而行,关系十分密切。

读书士子入仕,主要通过科举,而要由科目登进,必须是学校的生员。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养育士人以应试科目,不过学校生员做官不一定要经过全部科举考试的阶梯,入国子监肄业后,便有了获得官职的可能。

清代由政府管辖的学校,共有两级,即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

中央官学主要指京师的国子监,包括附属于国子监的算学、八旗官学。

另外,还有中央政府为皇室贵族设立的宗学、觉罗学等。

地方官学主要指府、州、县学,这些学校只有规模大小的区分,而无程度等级的差异。

除此而外,社会上还有书院、社学、私塾等,这些虽不包括在正规的学校制度内,但在培养人才、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明制,在京师有国子学,称国子监,或称太学。

国子监有南北监之分,一为北京国子监,一为南京国子监。

清初,修整明北京国子监为太学,裁南京国子监,改为江宁府学。

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设祭酒满、汉各一人,司业满、蒙、汉各一人,职在总理监务、执掌教令。

博士满、汉各一人,助教满十六人、蒙八人、汉六人,学正汉四人,学录汉两人,职在教诲。

典籍汉一人,掌书籍碑版。

典簿满、汉各一人,掌文牍事务。

雍正三年(1725)起,更置管理监事大臣一人,不拘满、汉,地位在祭酒、司业之上。

国子监的生徒,来源很多,共分两大类。

一为贡生,一为监生。

贡生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有恩监、荫监、优监、例监。

岁贡,有地方贡于国家之意。

府、州、县学按照规定的时限与数额,将屡经科考、食廪年深的生员,依次升贡到国子监。

顺治二年(1645),清政府命中央直属各省起送贡生,府学每年一人,州学三年二人,县学二年一人。

各地贡生到京后,要进行廷试。

时间是每年三月十五日,后改为四月十五日。

如有滥充者,即发回原学。

一省发现五名以上,学政要被罚俸。

恩贡,是岁贡在特殊情况下的改称。

清朝进士数量排行榜

清朝进士数量排行榜

清朝进士数量排行榜
清朝进士数量排名以顺天府为首,大兴县和宛平县的数量尤为突出。

在清朝的科举制度中,进士是最高的学位,而进士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各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水平以及经济实力。

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顺天府:作为进士数量最多的地区,顺天府共有1044名进士,其中大兴县和宛平县分别有423人和259人。

顺天府因为是天子脚下的第一府,行政区域广大,下辖24个州县,人口基数大,因此中进士的概率相对较高。

其他省份:除了顺天府外,还有一些省份在进士数量上也表现出色。

例如,江南地区的苏州府、杭州府也产生了大量进士,这些地区因为经济繁荣和文化发达,进士数量相对较多。

江西虽然在明代是进士第一大省,但到了清代则排名下滑至第五,尽管如此,江西仍然是全国唯一一个县级进士普及率达100%的省份。

总的来说,清朝进士数量的地区分布情况显示了当时中国各地区的文化教育差异,以及科举制度在不同地区的执行情况。

清代陕北书院办学经费探略

清代陕北书院办学经费探略

黎文丽 : 清 代 陕北 书 院办 学 经 费 探 略
・31 ・
1 1 0 0两 , 年收人折银 5 1 0~5 9 0文 。 登 峰 书 院 有 学 田2 8 5 . 5垧 , 年 收租谷 1 2石 、 租银 1 2两 。道 光 十三
光绪县志记载, 每年在赋税 留县款额 内支付学署用 银1 1 3 . 1 4 3 两( 闰年加 8 . 7 5 2 两) , 其 中廪生薪粮银
5 6 . 6 9两 ( 闰年加 5 . 3 5两 ) 。神 木县 书 院经 费 , 道光
二 十一 年 ( 1 8 4 1 ) 教 谕 署 年 支 白银 8 6 9 . 2 8两 , 县 城
沟有川 地 3 0垧 。桥 山书院有 学 田数百 亩 , 生息 本银
东 门外城 下有 学 田 4垧 。同 治末 年 , 定 边 知 县李 世 瑛 以定 阳书 院有房 无 资 , 禀请 发银 5 0 0两 , 易钱 千 串
收稿时间 : 2 0 1 5 — 0 6—1 6
作者简介 : 黎文丽 ( 1 9 7 2 一) , 女, 陕西汉 中人 , 文学博士 , 成阳师范学 院学报编辑部编审 , 主要从事古代文学和编辑出版学研究。 基金项 目: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2 0 1 4 D 3 ) ; 陕西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 S G H 1 4 0 8 0 6 ) ;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 目( 1 3 J K 0 4 4 0) ; 成 阳师范学院科研 基金 项目( 1 3 X S Y K 0 8 5 ) 。
方 面 。 以下 ( 一) 官府拨 置 清 政府 规定 各省 书 院拨 给公 费 , 或 置产 收租 , 或 筹 备赏借 , 以充膏 火 。如果 费用不 够可再 拨补 , 每 年

最新 清朝时期八旗旗学教育与私学教学-精品

最新 清朝时期八旗旗学教育与私学教学-精品

清朝时期八旗旗学教育与私学教学摘要:东北边疆诸部族多精于骑射、崇尚武功, 为保持满洲“尚武”习俗、提高军队战斗力, 清政府对“新满洲”八旗进行以“国语骑射”为主的兵丁;为了培训和教育大批满洲八旗的预备役及后备力量, 又在东北各地筑城及设置八旗驻防的同时, 陆续设立八旗官学、义学等教育机构, 对“新满洲”八旗官兵子嗣进行系统的旗学教育培训。

另外, 发遣东北的汉族流人以私塾和教书授徒方式开展的私家教育, 也成为“新满洲”八旗子弟进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新满洲”; 八旗子弟; 旗学教育; 民族交融;“新满洲”亦称“伊彻满洲”, 是相对于“佛满洲”而言, 不仅新旧有别, 因入关前后、编旗早晚及各部族情况等差异, 其所含意义及内容亦有不同。

入关前, 天聪九年 (1635) 清太宗皇太极改族称“诸申”为“满洲”后, 将征服或新归附并编入旗籍的东北边疆女真余部及其他部族称为“伊彻满洲”或“新满洲”。

入关后, 一般将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时期征服并编入八旗的女真诸部和其他部族称为“佛满洲”、“旧满洲”或“老满洲”;而入关后新编入旗籍者则称为“伊彻满洲”或“新满洲”。

本文所指“新满洲”一般系指“定鼎后入旗”者。

“满洲”习俗历来较为重视子弟教育。

男孩降生后, 在大门上挂一张弓箭, 预祝他将来的弓马前程。

弓箭是小孩的一种玩具, 所谓“弧矢之利, 童而习之。

小儿以榆柳为弓, 曰斐阑。

剡荆蒿为矢, 翦雉翟鸡翎为羽, 曰钮勘。

榆柳弯弓弦檿丝, 剡荆作箭雉翎檿。

壮行幼学率由旧, 蓬矢桑弧匪袭为。

揖让岂知争君子, 闿抨惟觉惯童儿。

曾闻肃慎称遥贡, 可惜周人未解施”[1](P.376) 。

射箭也是游戏的主要内容, “各携自制小箭一、二十枝, 每人各出二枝, 如聚五人, 共箭十枝, 竖于一簇, 远三十步, 依次而射, 射中者得箭。

每以此为戏”[2] (P.235) 。

在这样的氛围熏陶下, “新满洲”妇孺皆娴于骑射, “女人之执鞭驰马, 不异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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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各地学额的分配
何谓“学额”:政治资源的空间分配
清代学额,简单一点讲是指童子试(院试)录取的府州县生员(俗称“秀才”)的名额。

清代科举制度基本沿明制,但是吸取明代的教训,对学额制度进行改革。

它对各级学校每一科录取的新生实施限额。

考生没有取得功名之前称为“童生”,考生入学后称“生员”。

生员分为廪膳生员、增广生员和附学生员,廪生、增生是岁科两试中按名取前列者,每月有廪膳费,刚录取入学的生员称附生。

中国古代学额制度是政治资源空间配置的重要载体。

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资源和权力在基层的分配。

清代“科举必由学校”,然入学有定额,即学额所限。

正因如此,在清代,学额堪称第一等重要的社会资源,成为各地、各方争夺的目标。

秀才是清代基层绅士的主力,入学,成为秀才(生员)是获得进身和入仕的第一道门槛,意味着摆脱了“民”的身份,拥有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特权。

顺治九年(1652),各地学宫立卧碑文:“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
衙门官以礼相待。

”康熙九年(1670),礼部题准给予生员一些优恤政治待遇:“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学政,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

若事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律扑责。


清朝的最后一位科举人钟毓龙谓:“秀才对长官,别于平民者三事:一、但须长揖,不必下跪。

二、自称生员,不称小底。

见知县称父台,见知府称公祖,不称老爷、大老爷。

三、非先咨请斥革,即犯法亦不能用刑。

”虽然生员见知县、知府可以不称老爷,但平民百姓却必须称生员为“老爷”,所谓“举贡生监,无不老爷”。

成了生员就意味着步入绅士阶层。

同时,若进一步参加科考,中了举人,则进入官绅阵营。

举人之出路,自以得中进士为正途。

若会试屡屡不中,则尚有两出路,谚所谓“头顶知县,脚踏教官”。

正因为如此,众多士人耗尽毕生精力也要入学。

据张仲礼统计分析,19世纪平均一个县的童生数要略高于1000人而学额却只有区区几十。

分配原则: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
学额的重要性已如上述,清政府对于各府州县学的定额原则,在《学政全书》、《会典事例》等政书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顺治四年(1647),定各省儒学,视人文多寡,分为大、中、小学。

”商衍鎏先生结合自己科场切身经历写成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一书则加上了钱粮丁口,称:“每县学额,按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分为大、中、小学”,并在《序例》中说清代科举制度“多承明制”。

清人福格亦曰“按其地文风盛薄而定”,并谓“考此制准乎明季之法”。

文风高下的内涵除了指中举、中进士人数,还包括应考童生人数,钱粮丁口则指地方的人口和所交赋税。

学额的分配
清代对学额的厘定始于顺治四年(1647)。

据嘉庆《钦定学政全书》载,该年“定直隶、各省儒学,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

同时还确定廪膳、增广生员的数量:“直省各学廪膳生员,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卫学十名,增广生员名数同。

”当时清廷入关不久,百废待兴,这一额度可能有点过于优待,因而仅过10年便对此做出了调整:“顺治十五年(1658)题准,直省取进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县十五名,小学或四名或五名”。

但这次调整似乎又有点过于苛刻,尤其是对低端的学校,于是12年之后做了第二次调整:“康熙九年(1670)题准,各直省取进童生,大府州县仍旧,中学十二名,小学或八名或七名”。

这次调整虽然只针对小学,但其额度增幅较大,对于提升文化的普遍水准显然是十分有益的。

康熙的这次调整看来还是比较有成效的,直到半个世纪之后雍正才又重新调整:“雍正二年(1724)奉上谕:我圣祖仁皇帝寿考作人,六十年来,山陬海澨,莫不家弦户诵,直省应试童子人多额少,有垂老不获一衿者。

其令督抚、学政会核人文最盛之州县,题请小学改为中学,中学改为大学,大学照府学额取录”。

此后,清代各府州县学额等级总例没有变化。

清代府州县学文额总例
此表反映的是全国总体的情形,就长江三角洲地区而论,上述总例基本上不起太大的作用。

正如李世愉先生所言:“由于各地文化事业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实际上的学额在某些地区还是有差异的。

”乾隆《江南通志》记载,“国朝顺治五年(1648)定额,府学六十名。

”不仅府学,顺治五年(1148)江南各州县的入学额例也与上述全国总例有所不同。

乾隆《江南通志》载“大学四十名,中学二十五名,小学十二名”,中、小学均较全国总例稍低。

而当顺治十五年(1658)全国学额大幅下调之际,江南一带明显表现出了较高的相对水平。

乾隆《江南通志》载,该年“定额府学二十名,大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八名”。

与全国总例相比,府学、大学、中学相同,而小学高出接近翻倍。

不言而喻,就学校数量而言,各类学校中为数最多的正是小学。

江南一带学额总量之偏高可想而知。

康熙九年(1670)全国学额总例稍有反弹,唯一的变化正是将小学由4-5名提高到7-8名,亦即以江南此前的水平作为全国通例。

康熙二十八年(1689),在全国学额总例并无变动的情况下,江浙的学额再次上浮。

据《钦定学政全书》所载,该年奉上谕“江浙人文繁盛,增广入学额数”,结果议准“小学十二名,中学十六名,大学二十名,府学二十五名”。

这一调整等于已经将半个世纪后(1724)的学额上调幅度提前兑现了一半。

而后来那次学额上浮,并非全国整齐划一,其适用范围只是“人文最盛之地”;从乾隆《江南通志》的记载可见,这一带正是该政策的实施地区。

至此,清代长三角地区的学额通例列如下表:
清代江浙府州县学文额通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总例”、“通例”只是一个政策性的平台,并不是决定学额实际的唯一因素。

在这一基础上,还有两种措施可以导致学额的增广。

其一是恩广,即每当朝廷有大典或喜事,由皇上下恩诏临时增广一定的学额。

另一是捐广,即当国家危困、需财孔急之际,往往通过开捐的手段让地方输财以增广学额,特别是平定三藩之乱和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大规模的捐广学额。

学额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又是政府控制地方社会的有效手段,要提高取额等级十分困难。

整个清代,除制度性的普调外,极少地方能提高取额等级。

与此同时,不提高学校等级,仅增加学额少许,也绝非易事。

然增广学额是各地的普遍愿望,只要有机会,如辖境调整、户籍变更之类,各地都会充分利用,务求增广。

如何走捷径:冒籍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文风不一,各地及专设学额童试竞争度相差悬殊,这导致考试竞争激烈地区的考生通过冒籍的手段,进入考试竞争相对不太激烈的地区或身份类别的考试体系参加科举考试。

清代长三角部分州县学及专学童试竞争度。

可见,各地及专设学额童试竞争度相差悬殊。

故,清代虽然有严格的预防措施,但冒籍应考还是不可避免。

冒籍分为籍贯冒籍、身份冒籍科考两大类。

雍正六年,有官员称粤东广州、潮州等府不仅本府内各州县“向有通考之弊”,而且“隔府隔县混入学者甚多”。

乾隆十年,江苏官员称该地童试,“率皆彼此通融互考,且有一人冒考数处,或多作重卷数名”。

“向有”、“率皆”说明冒籍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

清代童试冒籍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边远地区更为常见。

乾隆二十五年,广西学政鞠恺奏称,本省府县相邻之人冒考固有,不过大部分是外省而来的冒考者,所谓“浙江、江西、湖广、广东等省之人冒考广西者尤多”。

其它边远地区也大抵如此。

这一点类似今天的“高考移民”。

需要说明的,清廷对冒籍现象也并非一直禁止,对有些地区,特别是文化发达较地区,往往默许这一现象的存在。

乾隆四十四年(1779),浙江巡抚见它省商籍学额已裁,也奏请将本省的商籍学额裁汰。

反倒是乾隆不允,认为“该省人文本盛,应试人多”,“人材辈出”。

正因如此,晚清举人钟毓龙为钱塘人,他与堂兄均系冒考商籍,还在回忆录中称杭州商籍为“仁、钱两县人优越之权利”。

这就可以解释为何清代杭州籍进士较多。

学额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可以说是本着公平的意愿来设立的,但它又是一把“双刃剑”。

它保证了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地区也能享受到王朝的雨润,同时又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参考:梁志平、张伟然:《定额制度与区域文化的发展:基于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学额的研究》,桂林:漓江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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