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资发放办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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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三资三奖”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三资三奖”办法(三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三奖: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招商引资单项奖),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贯彻“基本工资保底,奖励工资浮动,适度拉开差距,实现有效激励”的原则,规范村干部工作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确定符合保安镇特点的村干部工作报酬标准。

2、根据各行政村的不同实情,在保证基本工资均衡的基础

上,效益工资适当拉开差距。同时,设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鼓励村干部全力抓好本职工作,千方百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上台阶。

3、本办法的实施,统筹对象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全体在职村干部。村自聘工作人员,各村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报镇党委审批,原则上工作报酬不得超过村副职的80%。

二、工作报酬构成及发放标准

村干部工作报酬由基础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六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工资:参照各村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镇统计站数据为准),确定村干部(主职、副职)年基础工资为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

(二)、效益工资:按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定效益工资。分为四档: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2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1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3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4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

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6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10000元∕年。

(三)、津贴工资:由职务津贴和工龄津贴两部分组成。

1、职务津贴:按现担任职务,村主职每人1500元/年,村副职每人1000元/年。

2、工龄津贴:村干部工龄津贴不论职务大小,以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不连续的,可累计。

其中,工龄1—6年的,每人当年工龄津贴300元;工龄超过6年以上的,除每人当年工龄津贴300元外,超过6年的部分,每年工龄加计津贴10元。

(四)、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按各村全年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分主副职两种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设村主职责任制考核奖金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村副职责任制考核奖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

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划分及奖金比重如下:农业农村生产(15%)、党风廉政建设(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安全生产(5%)、殡葬管理(5%)、计划生育(15%)、创建学习型党组织(10%)、党建工作(15%),合作医疗及新农保(5%)、土地管理(5%)。

具体考核结算办法,依据年终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确定。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根据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水平,分主副职两种标准设基础奖金,以各村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比例确定奖励金额。具体发放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1、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不设增收奖。

2、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但不足5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1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800元∕年。

增长比例大于3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3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3、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但不足1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2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16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2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2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4、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3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24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1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1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5、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4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32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10%,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10%,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6、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5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40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六)、招商引资单项奖:参照《保安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行一事一议。

三、奖惩情况说明

为落实镇党委关于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按劳取酬,酬绩挂钩”的激励机制,本办法的实施涵盖对村干部日常各项工作的奖惩,将日常绩效与年终责任制奖金挂钩,奖惩范围包括:政府会议考勤、督办通报、镇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表彰等,具体奖惩分值参照年终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奖扣个人相关工作报酬。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管理办法

1、村干部工作报酬来源: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和津贴工资,市镇两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其余部分由各村自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镇党委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由镇级财政一次性发放。

2、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工作由镇组织办牵头审核,镇财政所负责拨付。工资发放过程,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好手续之后再进行发放。各村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操作,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由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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